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2008-2019年涉爆涉枪涉剧毒管理工作合集(含总结、责任书、方案及宣传)

2025-09-17人已围观

2008-2019年涉爆涉枪涉剧毒管理工作合集(含总结、责任书、方案及宣传)

2008年油田采油厂涉爆涉剧毒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检查16家单位,整改隐患239项)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今日,油田涉爆涉剧毒工作督导检查组莅临我厂开展检查指导,旨在推动我厂涉爆涉剧毒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在此,我代表采油厂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依据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爆缉枪专项工作的要求,采油厂系统性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一、全维度开展涉爆涉剧毒专项整治(3月20日-10月31日,分三阶段实施)

为强化采油厂枪支弹药及剧毒物品安全管理,根据公安部、山东省政府及油田党委部署,采油厂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与任务目标,同步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本次专项行动自3月20日起至10月底,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推进。

方案要求各单位从政治高度、稳定大局、发展全局及奥运安全保障角度,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与迫切性,重点聚焦加油站、测试弹存放点,尤其是爆炸物品储存及使用环节问题突出的单位。数据显示,4月份累计检查涉爆单位13个、放射源使用存储单位1个、剧毒化学品使用存储单位2个,合计排查问题32项;其中现场即时整改12项,整改率37.5%;限期督促整改20项,整改时限均明确至具体工作日。

二、精细化推进安全隐患排查(3月25日-4月20日,排查隐患195项)

依据国务院及油田《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采油厂于3月25日至4月20日在全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单位高度重视,均制定专项排查方案,组建技术、设备、安全等多专业联合排查组,实现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全方位覆盖排查。

对排查出的隐患,各单位先开展风险评估:可自主整改的,即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需采油厂协调解决的,均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动态监控。结果表明,本次排查累计发现各类隐患195项,采油厂已统筹专项整改资金,按隐患轻重缓急排序制定整改计划,确保隐患整改按进度闭环。

三、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强化(5月累计检查5座关键场所,整改问题12项)

为进一步筑牢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线,5月6日,安全环保油地部联合消防部门对采油厂3座联合站、2座加油站开展专项安全检查;5月7日,在海滨分局陪同下,采油厂领导对部分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复查。两次检查均重点强调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监督管理要求,明确各单位需提升思想认识、强化值班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即时排除隐患。

数据显示,两次检查累计发现各类问题12项,均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采油厂严格依据《集团公司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各加油站开展隐患排查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为后续隐患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四、涉爆涉剧毒日常管理标准化(持证率100%,账物相符率100%)

涉爆涉剧毒管理作为采油厂安全管理核心内容,多年来始终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及油田规定完善制度体系,先后制定《采油厂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及爆破器材使用、存储、领取、清退、安全防范、情况报告、检查、处罚等系列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安全员、保管员、爆破员、押运员等岗位安全职责,实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在人员管理方面,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均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爆破员作业证》持证率达100%。在物品管理方面,爆破器材、剧毒化学品、放射源等均存放于专用库房,库房均安装防盗门窗与监控报警器,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出入库需经严格检查、登记并建立专用账簿,确保账目清晰、账物相符。此外,各采油单位测试弹使用后,需按领取数量1:1上交弹壳;涉爆涉剧毒物品使用后,剩余部分需即时上交并做好清退记录。

在监督检查方面,采油厂每月开展1次涉爆涉剧毒物品专项检查;明确要求各单位发现涉爆涉剧毒物品丢失、被盗、损坏时,需在1小时内上报;发现私藏、私拿、买卖、私购、私存、私用等行为,需立即报公安机关并配合处理。通过上述措施,采油厂涉爆涉剧毒工作保持安全平稳运行态势。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采油厂严格遵循上级要求,在涉爆涉剧毒管理方面落实大量扎实工作,基本维持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但当前管理仍存在部分薄弱环节,需持续完善管理措施。恳请各位领导、专家提出宝贵意见,指导我厂优化工作、提升管理水平。

谢谢大家!

2012年十连涉爆涉刀涉枪专项活动工作总结(排查覆盖率100%,辖区零事故)

2012年,为彻底消除涉爆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防范涉爆案件与事故,针对性解决安全监管突出问题、强化管理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依据团党委、团政法办、团司法所统一部署,十连在全连营区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生产整治集中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一、组织领导强化与部署落实(成立9人领导小组,方案覆盖全流程)

为统筹推进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十连成立“危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连长薛新树、书记刘武营担任,副组长由工会主席于勇担任,成员包括连队农业副连长周昌华、副连长刘党明、机务副连长曾强新、卫生站站长柴瑞、政工员刘晓鹏、技术员黎敏,共计9人。

领导小组制定《2012年十连危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总结验收三阶段)、整治步骤与落实措施,建立整改反馈机制。同时,十连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实现安全责任层层传导;将安全生产及排查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确保2012年连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率维持在0水平。截至2012年底,通过日常安全检查督促落实,连队安全生产管理已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二、排查工作精准化实施(2个小组,全营区覆盖)

依据工作部署,十连组建2个专项检查小组,深入连队营区开展“地毯式”排查。排查工作明确3类重点:一是涉爆涉枪涉刀隐患点位,二是重点人员动态,三是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同步落实2项关键保障:安全防范措施强化与举报保密制度执行。

要求营区内各辖区指定专人负责排查工作,按时间节点落实防范保护措施,确保隐患在萌芽阶段消除。结果表明,本次排查实现连队营区覆盖100%,未发现涉爆涉枪涉刀安全隐患,为2012年连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三、问题梳理与后续措施(聚焦2类薄弱环节,明确提升方向)

在团党委、团综治办的正确领导与支持下,十连专项行动成效显著,确保连队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有序。但经复盘分析,仍存在2类薄弱环节:一是打击整治与防控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部分防控措施响应速度有待提升;二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新深度不足,需结合连队实际优化管理模式。

后续,十连将以“流动人口管理与清查”专项行动为基础,持续推进各项综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平安连队”建设水平,为服务职工群众、建设“和谐幸福小康连队”提供安全保障。

十连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涉枪涉爆责任书合集

一、2010年油房庄乡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书(覆盖全辖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主体)

为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油房庄乡实际,乡政府与辖区危险化学品经营户签订本责任书。

1. 责任主体界定:乡政府对全乡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个体经营户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自身经营活动中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2. 经营主体范围:本责任书所指个体经营户,为油房庄乡辖区内从事成品油零售、油漆零售、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危险化学品销售及贮藏运输的个体户。

3. 资质要求:所有经营户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无证照、证件不全或过期的,一律不得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证件持有率需维持100%。

4. 事故报告:危险化学品经营户因销售、储藏、运输等环节引发安全事故的,须在1小时内报乡安监办,严禁瞒报、谎报,事故报告率需达100%。

5. 安全保障:所有经营户须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施完好率100%;工作人员须掌握基本消防知识,每季度开展1次消防培训,培训覆盖率100%;工作人员需按要求穿着行业服装,即时消除安全隐患。

6. 配合管理:各经营户须自觉接受并配合乡安监办的管理与检查,检查配合率100%。

7. 溯源管理:各经营户须建立物品采购日志,记录要素完整率100%,包括采购者姓名、物品种类、地址、联系电话,实现源头安全溯源。

8. 责任追究:对引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经营户,将依据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实施经济处罚与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政府与经营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乡政府负责人签字:顾剑峰

经营户签字:

油房庄乡安全监管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二、危爆物品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书(覆盖涉爆涉危系部全岗位)

为加强辖区爆炸物品与化学危险物品监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教职工、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条例》及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制定本责任书。

1. 责任归属:各涉爆系(部)、化学危险品系(部)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系(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系(部)安全管理负总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建立内部安全责任制。

2. 许可制度:各涉爆系(部)、化学危险品系(部)须严格执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与危险化学品,许可执行率100%。

3. 制度建设:各涉爆系(部)、化学危险品系(部)须持续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值班制度与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度覆盖率100%,确保内部安全。

4. 宣传教育:各系(部)须定期对职工、学生开展爆炸物品与化学危险品安全常识教育,每学期教育不少于2次,覆盖率100%,提升法制观念与安全防范意识,预防违法犯罪与治安灾害事故。

5. 储存管理:各储存系(部)须按规定存放爆炸物品与化学危险品,不按规定存放引发案件或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 使用管理:各使用系(部)须严格按规定使用爆炸物品、化学危险物品,严禁违规操作;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规处理。

7. 禁止性规定:严禁系(部)、组织、个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爆炸物品与化学危险物品;发现上述行为,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报告率100%。

8. 持有管理:严禁系(部)、组织、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或使用爆炸物品与化学危险物品。

9. 责任追究:各系(部)须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或未履行职责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相关法规对系(部)及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签订期限为一年。

保卫处(公章):

负责人:

各系部(公章):

负责人:

三、2010年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盘龙镇派出所枪爆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民用枪支、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日常治安管理,预防并杜绝涉爆涉枪涉危涉毒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利州区公安分局《2010年枪爆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盘龙镇人民政府《2010年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本责任书。

1. 责任主体:本责任书由派出所与辖区相关单位签订,派出所负责检查督促实施;各村(居)委会主任、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企(事)业单位法人及业主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或单位枪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负直接责任,全面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

2. 环节管控:各责任单位须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各环节安全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即时上报并整改,整改完成率100%,确保安全。

3. 人员与台账管理:各企业单位购买、运输、贮存、使用爆破器材,须由持证上岗人员操作,持证率100%;使用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库室保管员须建立收发流水账,每日账物相符率100%,登记规范,详细记载雷管流向编码;凭雷管编码登记表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爆炸物品购买手续。辖区爆炸物品使用单位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将当年使用雷管编码信息随登记表装订成册,上报派出所存档,存档率100%。

4. 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法人或责任人须从政治高度、稳定大局、发展全局认识枪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性、艰巨性与长期性,杜绝麻痹大意与管理松懈思想;结合实际排查问题与薄弱环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与工作措施,确保一方平安。

5. 民用枪支管理:各村(居)委会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加强民用枪支日常监督管理,对本辖区民用枪支弹药开展清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使用合法,清理覆盖率100%。

6. 责任倒查:因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或未履行职责引发案件或事故的,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并暂停民用爆炸物品使用。

7. 宣传与举报:大力宣传《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每季度开展1次宣传活动,提升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群众举报的涉枪涉爆涉危涉毒案件线索,须即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举报核查率100%。

8. 爆破申请:村组集体、个人需爆破的,须由集体或个人提出申请,经村委会、镇政府审核、公安机关批准后,委托爆破公司(实行一体化管理)代购爆炸物品开展爆破;爆破员须做好爆破登记,登记率100%。

9. 防范措施:从业单位须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措施,预防并遏制涉枪涉爆涉危涉毒案件与事故发生,措施落实率100%。

管理单位: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盘龙镇派出所

所长:

责任单位:

责任人: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2011年平兰镇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分3阶段,覆盖4类防控目标)

为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防范涉爆涉枪案件与事故,保障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平兰镇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平安和谐平兰”建设总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落实严管、严防、严查、严打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整治涉爆涉枪突出问题,强化管理措施与责任,为平兰镇社会大局提供良好治安环境。

二、4类核心工作重点

1. 防爆炸:全面排查整治涉爆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居民区及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爆炸事故,坚决防止重大爆炸犯罪案件。

2. 防枪击:加强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坚决防止重大持枪犯罪案件。

3. 防制贩:整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行为,严堵非法贩运通道,坚决防止非法危险物品流入我镇。

4. 防流失: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保管、发放、领用、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非法流失。

三、3阶段时间安排

1. 动员部署与排查摸底阶段(1月30日-2月10日):成立专项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完成全镇87个村(居)委会工作部署;开展全面排查摸底,确保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可疑场所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录入率100%。

2. 集中整治与隐患消除阶段(2月11日-3月10日):基于前期排查结果,对各类问题逐一清查整治,确保隐患消除率100%;集中收缴非法危险物品,7月1日前完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销毁(销毁率100%),剧毒、放射性物品移交(移交率100%)。

3. 严格管理与严密防控阶段(3月11日-12月31日):组建专门检查组,对重点单位开展每月1次复查,复查覆盖率100%;对重点人员落实动态监控措施,严防影响恶劣的涉爆涉枪案件与事故。

四、4项关键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覆盖2类重点对象)

1. 涉爆涉枪重点人员排查:对2008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涉嫌非法制贩危险物品人员(尤其是掌握爆炸物品技术人员)、扬言报复社会有现实危害性人员、涉爆从业人员、涉爆涉枪购销管理人员、非法采矿接触爆炸物品人员、涉嫌私炒炸药人员及有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开展全面摸底;逐一填写《涉爆涉枪重点人员信息表》,录入民爆枪支信息系统,纳入监控视线,人员覆盖率100%。

2. 涉爆涉枪可疑场所排查:对出租房屋、闲置院落等可能私制、私藏、贩运危险物品的场所,采用必要技术手段排查,确保场所排查覆盖率100%,杜绝非法行为。

(二)严格整治隐患与收缴

集中时间与力量开展清查收缴行动,坚决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对收缴物品按规定时限处置,确保处置合规率100%。

(三)严密管理防控(落实3项措施)

1. 责任落实:与涉爆单位负责人逐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要求,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责任书签订率100%;对重点人员开展面对面法制教育,逐一签订无非法危险物品具结保证书,保证书签订率100%。按“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内部配枪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配枪人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枪支保管、领取、佩带、使用、交还制度,防止枪支丢失、被盗;对不适合接触枪支人员,即时取消持枪资格并收回枪支。

2. 社会面控制: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预警性涉爆涉枪犯罪信息;联合交通部门,加大车站、道路、公共场所可疑人员巡逻盘查力度,必要时开展开包检查,严防非法危险物品流入。

3. 重点人员监控:实时掌握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动向,针对不同人员类型逐一落实监控措施,确保无失控漏管。

(四)严厉打击惩处(聚焦2类重点行为)

1. 深挖源头:对破获的涉爆涉枪案件,逐起倒查危险物品来源,将源头查清作为侦查办案重要内容与结案标准,顺线追查制贩窝点与网络,确保源头追查率100%。

2. 严打非法制造:对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活动,加强出租房屋、废弃场所反复清查,逐一与房主签订具结保证书;对查获案件快侦快破,查清物品来源与流向,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犯罪人员,遏制案件发生。

五、3项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站所社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专项行动协调小组负责全镇工作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强协作配合:派出所主动与土管所等部门协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强化整治重点,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3. 严格督导问责:派出所采用督导检查、交叉互检、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一线,督促措施落实;完善危险物品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明确监管职责,强化考核;因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引发重大爆炸事故的,严格责任追究,一查到底。

平兰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终端用户信息安全责任书(明确10类禁止信息,账号管理全周期)

提供方(贵公司)通过通信平台、短信平台或相关业务平台为使用方(本公司)提供信息、应用等服务,使用方承诺依法、合规、健康开展业务,严格执行本责任书规定。

一、合规基础要求(依据3部核心法规)

使用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及方式,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第291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92号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符合通信行业规范与运营商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内部保障制度,对发布的全部信息严格审查,承担完全责任。

二、经营资质与客户管理(2项核心要求)

1. 使用方须按营业执照名称及经营范围、业务用途使用提供方服务与产品,明确客户群与范围,确保客户自愿接受服务或信息;提供的本公司资料及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资料与实际使用人不符的,提供方有权停止服务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使用方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处理。

2. 对短信产品,使用方对发送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仅限向会员、员工、客户发送祝福、通知类信息;严禁发送涉枪、涉爆、管制刀具、假币、发票、淫秽色情、售弩、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六合彩赌博、指纹套、窃听器、蒙汗药、诈骗等非法信息。

三、账号安全与责任归属(1项核心条款)

使用方须建立有效安全管理制度与技术保证措施,妥善保管平台用户账号与密码,对以该账号开展的一切活动承担责任;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业务。因黑客行为、保管疏忽、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等非提供方原因导致账号被盗用或损失的,提供方不承担责任。

四、违规处理与责任承担(2项核心内容)

1. 使用方违反本责任书规定的,提供方有权采取暂停合作、关闭信息接入与发送通道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终止合作并追究法律责任;暂停期间全部责任由使用方承担,使用方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

2. 使用方确认已充分了解本责任书规定并承诺遵守,本责任书对已签订业务协议及未来在提供方开展的其他业务均有效;违反规定的,接受相关部门处罚直至法律责任追究。

使用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19年涉枪涉爆宣传材料合集

一、2019年涉枪案件原因、特点及对策分析(基于近5年全国数据)

涉枪犯罪属危害公共安全罪范畴,危害不特定人群生命、健康及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是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类型。尽管近年缉枪治爆斗争成效显著,但仍面临新情况与新问题,涉枪犯罪形势严峻。

(一)近5年涉枪案件基本情况(数据来源:全国公安机关统计)

数据显示,全国持枪犯罪案件从2000年的近5000起降至2018年的500余起,爆炸案件从2000年的4000余起降至2018年的200余起;2018年,全国持枪犯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46%、39%,为历年来最大降幅。

(二)当前涉枪犯罪5类核心特点

1. 邻里纠纷引发案件占比高:涉枪犯罪在未造成严重后果时不易发现,多由被告人其他行为暴露,如非法持有枪支案件中,自制枪支未使用时难以察觉,多因邻里纠纷冲突暴露。

2. 恶势力团伙持枪作案偶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多为惯犯、无业人员,枪支成为犯罪工具,用于“撑门面”、逞威风,助力顺利实施犯罪。

3. 枪支以自制为主:随着警用枪支管理规范化,非法枪支主要为自制,原材料易获取、制造成本低,成为犯罪分子主要选择。

4. 互联网交易突出:网络购枪主要分两类,一是通过淘宝网等电商平台购买,二是通过论坛、聊天工具发布信息私下联系,交易隐蔽性强。

5. 犯罪嫌疑人前科占比高:涉枪犯罪嫌疑人中,有前科劣迹人员占比显著高于其他犯罪类型,部分人员存在多次违法犯罪记录。

(三)涉枪犯罪3类主要原因

1. 安全与法律意识淡薄:涉枪犯罪属危险犯,多数涉案人员在危险物品运输、管理、使用中违规操作;部分人员对涉枪犯罪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尤其偏远农村地区,群众对涉枪法规了解少,误将非法制贩枪支视为“手艺谋生”。

2. 历史遗留与地域因素:部分偏远农村地区解放前就有民间造枪、造炸药传统,居民掌握相关技术,造枪工具简单、成本低,改革开放后部分人员受利益驱使重操旧业;虽经多次收缴,仍有枪支流散民间。

3. 交易渠道与监管漏洞:非法枪支主要通过旧货市场、小商品市场暗地交易、网络邮购、熟人私下流转3类渠道流通;部分网站对交易监管不足,物流企业对承运物品审查不严,为非法交易提供便利。

(四)4项打击对策(依据“风险管控理论”与“综合治理理论”)

1.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落实“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思路,完善党委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机制;以“法律进乡村”为契机,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介普及涉枪法规,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宣传;激发群众举报积极性,实现涉枪犯罪综合治理。

2. 规范物流与网络监管:运用“风险管控理论”,要求物流企业对可疑包裹开箱查验率不低于30%,建立包裹溯源系统;督促电商平台与社交软件加强内容审核,对涉枪信息实时监测与删除,封堵非法交易渠道。

3. 加强重点区域与人员管控:对涉枪犯罪高发的偏远农村地区,开展“地毯式”排查,落实党员干部包户制度;对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建立动态监控台账,每月开展1次走访,严防失控漏管。

4. 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对非法制贩、持有、使用枪支的,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对破获案件逐起倒查枪支来源,打掉制贩窝点与网络;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并做好保密,提升群众参与度。

二、十连涉爆涉枪涉刀专项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20XX年7月25日-8月5日)

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防止重大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与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22团党委、团政法办、团司法所安排,十连在辖区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防爆炸、防制贩、防流失、保安全”目标,深入排查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环节漏洞,依法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推进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组织领导(9人领导小组)

成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武营、薛新树担任,副组长由于勇担任,成员包括周昌华、刘党明、曾强新、柴瑞、黎敏、刘晓鹏,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协调与实施。

(三)目标任务

以重点问题、重点区域整治为突破口,从严整治管理漏洞与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涉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收缴流散社会的危险物品;实现十连涉爆问题有效治理,民爆物品管理强化,确保无重大涉爆案件与事故。

(四)4阶段实施步骤(7月25日-8月5日)

1. 安排部署与宣传发动阶段(7月26日-7月27日):领导小组完成组建,结合连队实际制定方案;发放宣传材料40份,利用连队广播、治保会开展部署;公布危爆物品举报奖励标准与电话,确保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做好举报保密。

2. 全面排查阶段(7月30日-8月1日):开展“地毯式”排查,党员干部责任到户,确保排查无死角;重点排查涉爆重点区域、重点户、重点人及隐患单位,建立排查台账与问题清单。

3. 集中整治阶段(8月2日-8月3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治,能即时整改的现场整改,需限期整改的明确时限与责任人;集中收缴非法危险物品,对非法行为依法查处;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一查证,确保查必有果。

4. 检查总结阶段(8月4日-8月5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总结考核,开展“回头看”排查死角;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五)3项整治措施

1. 宣传发动(覆盖全连队):领导小组9名成员开展宣传教育与咨询,发放宣传单40余份、张贴标语20余张;7月26日-8月3日,每日19:30-19:55通过连队电教室广播宣传,累计时长225分钟;公布举报电话与奖励标准,提升群众参与度。

2. 排查收缴(100%覆盖):党员干部责任到户,逐家逐户逐人排查,确保无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危险物品即时收缴,建立收缴台账;对重点人员开展面对面教育,签订无非法危险物品保证书。

3. 严厉打击(违法必究):对非法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藏、使用爆炸物品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举报线索认真查证,确保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理,形成震慑。

(六)2项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与加强领导:充分认识专项整治重要性,量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处置疑难问题;对先进个人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

2. 严密合作与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工作进展、重大案件事故、重要情报信息即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

十连综治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民爆宣传标语(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 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严禁非法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

2.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违法必究

3.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须持有效上岗证上岗,持证率100%

4. 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许可证制度

5.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义务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举报属实有奖励

6. 深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7. 大力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消除安全隐患

8. 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 私自持有枪支弹药属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10. 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11. 深入开展治爆缉枪行动,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12. 私藏枪支、爆炸物品害人害己殃及四邻,依法严厉打击

13. 缉枪治爆势在必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4. 坚决打击私藏枪支、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平安

15. 非法使用、储存爆炸物品,害人、害己、殃及四邻,杜绝此类行为

随机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