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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XX市统计局统计工作与人才建设总结报告(含三大专项工作实践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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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XX市统计局统计工作与人才建设总结报告(含三大专项工作实践数据)

统计局的统计工作总结范文一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统计工作紧扣“稳中快进、领先发展”工作基调和“五大兴市战略”,以数据质量为核心基础,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动力,以服务发展为核心目标,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科学统计工作深度推进

依据《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①要求,全市“应统尽统”工作成效显著。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累计清理入库“四上企业”和个体户2955家,较2019年增长18.2%,超额完成年度入库目标12.5%;同步清理入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584个,项目入库率较2019年提升10.7个百分点,有效夯实统计调查样本基数。

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监测系统性加强:一是常态化开展农副产品价格统计监测,监测样本覆盖全市87个乡镇(街道),价格数据采集频率提升至每周2次,数据时效性较2019年提高50%;二是聚焦千亿产业集群与重点企业,建立“企业-行业-集群”三级统计监测体系,成本费用调查数据质量达标率达98.5%,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准则》②要求;三是完善服务业调查体系,重点加强批发业统计监测,批发业销售额统计误差率控制在0.5%以内;四是开展投资项目保障情况、新兴产业投资、产业功能区投资及工业投资项目质量效益专项统计监测,民间投资测算准确率提升至97.3%;五是推进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建立并完善能源环境统计监测体系,能源消费总量核算偏差率控制在1%以内。

> ①《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由国家统计局发布,是我国开展国民经济核算、规范统计工作的核心依据,明确要求对主要经济指标实施全流程监测与质量管控。

> ②《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准则》是国家统计局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制定的行业标准,对调查数据的采集、审核、核算等环节提出明确质量要求。

二、服务型统计建设迈上新阶

2020年全市统计服务工作围绕中心、精准发力,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具体实践如下:

1. 中心工作服务:开展“五大兴市战略”及成都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专项统计监测(评价),形成监测报告12篇;完成“四化同步”发展研究与区域比较分析,提出政策建议28条;完善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及重点镇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监测指标从2019年的45项扩展至58项,覆盖更全面。

2. 分析与信息报送:全年累计完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92篇,获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49篇次,其中主要领导批示22篇次,批示率达53.3%,较2019年提升7.1个百分点;向上级统计部门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报送统计信息389条次,采用率达82.5%。

3. 统计产品优化:按月发布《成都统计月报》,内容新增“新兴产业动态”专栏;编辑完成《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成都统计年鉴2020》等年度统计资料,其中《成都统计年鉴2020》收录指标较上年增加67项,数据时间跨度延长至10年,实用性显著增强。

4. 社会公众服务:开通“成都统计”政务微博,全年发布统计信息352条,粉丝数突破5万人,信息阅读量累计达120万次;在市级新闻媒体发布统计信息56篇次,同比增长18.8%;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5件,办结率与满意率均达100%,实现“双百”目标。

三、统计改革创新实现突破

2020年全市统计改革创新聚焦重点领域,多项举措走在全省前列:

- 创新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资源调查,依据“人力资本理论”③设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覆盖全市213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获取有效样本1.2万个,为产业人才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 扎实开展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调查样本量扩大至1200户,调查数据与人口普查数据衔接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同步完成民生工程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妇女儿童规划等专项统计监测,监测结果均纳入年度民生工作考核;

- 深化节能减排统计,探索开展区(市)县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全市19个区(市)县中17个完成编制,编制完成率达89.5%;开展非工业企业能耗重点调查,调查企业覆盖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非工业企业,能耗数据核算准确率达96.7%;

- 围绕“文化之都”建设开展文化产业统计,新增“数字文化产业”统计模块,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精度提升15%;

- 积极探索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建立物流园区、新型金融业统计制度,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核算误差率降至0.8%。

> ③“人力资本理论”由西奥多·舒尔茨提出,核心观点为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通过对人才资源的统计监测可精准评估人力资本对产业发展的贡献度,为本次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资源调查提供理论支撑。

四、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有序实施

(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扎实推进

1. 组织保障到位:成立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市级统筹、县级负责、乡镇落实”工作机制,明确12项具体职责分工,开展专项督查6次,确保工作落地。

2. 基础工作落实:2020年普查经费足额落实到位,总额达1860万元,较普查预算增加12%;选调普查指导员3943人、普查员5628人,“两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公共交通工具车载多媒体、站点灯箱、户外LED显示屏等媒介发布普查宣传内容,累计覆盖人群超500万人次。

3. 技术与培训支撑:完成省市两级普查综合试点,试点区域数据采集合格率达98.3%;采用GIS技术开展单位核查与普查区划分,划分普查小区4498个,采集地址点信息7.3万个,相较于传统人工核查方式,划分精度提升30%,信息采集准确率达99.2%;开展全面业务培训,市级培训业务骨干975人次,县级培训“两员”9571人次,培训考核通过率达100%。

(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圆满完成

2020年全市承担528个投入产出调查点任务,通过“集中培训+上门指导+线上答疑”三维培训模式,实现调查点培训率与数据上报率均达100%,调查数据通过国家统计局质量验收,验收等级为“优秀”。

五、统计法制建设持续深化

2020年全市统计法制建设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执法监管”为核心,成效显著:

- 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编制完成行政权力运行内外流程图,明确18个行政权力监察点与23个廉政风险防范点;推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网上审批,审批时间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效率提升20%,审批流程透明度达100%。

- 统计执法检查强化:结合联网直报“三查”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全年检查企业623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32起,案件办结率达100%;对5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形成有效震慑。

- 普法宣传教育创新: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开展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开展宣传活动23次,印制发放统计法制宣传品1.25万份,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及重点企业,统计法治知晓率较2019年提升15个百分点。

六、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有力推进

1.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名录库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企业入库“月度申报+电子申报”双模式,名录库管理延伸至乡镇级在线维护,2020年名录库单位更新及时率达97.8%,较2019年提升5.4个百分点。

2. “一套表”联网直报:常态化开展网报平台日志监控与异常数据预警,2020年全市“四上企业”网上直报率稳定维持在96.8%,较2019年提升2.6个百分点,直报数据差错率控制在0.3%以内,符合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直报质量标准。

3. 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专网带宽升级至100兆,较原有带宽提升1倍;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所有街道、乡镇全覆盖,覆盖率达100%;虚拟专网用户容量扩充至500个,较原有容量增加200个;全面实现乡镇统计机构与统计专网安全接入,接入成功率达100%,网络故障响应时间缩短至1小时内。

七、统计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 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加强培训、现场指导、专项督查”三措并举,2020年全市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89.5%,较2019年提升8.3个百分点,其中12个区(市)县达到“省级规范化示范单位”标准。

- 统计教育培训强化:构建“分层分类、按需施教”的统计教育培训机制,2020年累计开展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与继续教育2.1万人次,培训覆盖率达95%;针对340个乡镇(街道)及产业园区的362名统计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培训后人员业务考核合格率达98.9%,较培训前提升25个百分点。

八、部门统计工作协同加强

- 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部门统计信息月度共享机制,发改、经信、商务等28个重点部门定期向统计部门提供行政记录等统计资料,资料提供及时率达100%,有效解决统计数据“信息孤岛”问题。

- 行业统计覆盖:教育、卫生、信息软件、银行、保险等行业实现系统内全行业统计,行业统计覆盖率较2019年提升12个百分点;其中,银行业统计数据与金融监管部门数据衔接误差率控制在1.2%以内。

- 制度建设成效:市金融办建立新型金融业统计监测制度,实现对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新型金融机构的全口径统计;市广新局制定《XX市数字电视和数字出版产业统计监测方案》,数字文化产业统计指标达32项;市科技局建立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制度,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统计准确率达97.5%。

九、自身建设成效显著

1. 作风建设强化: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制定8项具体落实措施;建立工作督办制度与领导联系区(市)县工作制度,2020年领导班子累计下基层调研68次,解决基层统计工作难题45个。

2. 主题教育开展:扎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专家讲座8场、主要领导集中宣讲12次,收集“我为成都发展献一策”意见建议25项,其中18项被纳入年度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分3个阶段推进:

- 系统开展学习教育,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8次,参学率达100%;

- 认真查摆问题,领导班子及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32条;

- 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显示,89.7%表示满意,10.3%表示基本满意,无不满意意见;

- 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四风”问题台账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制度11项。

3. 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其纳入统计工作总体安排,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统计特色惩防体系;与区(市)县统计局及局内各处(室、中心)签署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签署率达100%;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严控“三公经费”,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9年下降15.6%;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贪腐案件视频资料6次、参观省法纪教育基地2次,覆盖干部职工320人次。

4. 帮扶工作落实:切实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协调解决对口帮扶村“桥难过”“路难行”问题,投入帮扶资金85万元,修建便民桥2座、硬化道路3公里;深入开展“双报到”活动,帮助社区解决服务设施缺乏问题,捐赠办公设备与文体器材价值23万元。

统计局的统计工作总结范文二(信访工作专项)

2020年,局信访工作围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核心目标,坚持“事要解决”原则,充分发挥局党委、行政的主导作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构建“领导带头、部门负责、直面群众”的工作格局,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一、信访工作纳入重点日程,责任体系完善

信访工作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与服务群众的窗口,直接关系建设系统安定团结与事业发展。2020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新矛盾、新问题逐步显现,房屋拆迁、行政许可、私房落实等领域信访诉求较为集中,信访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构建“科室牵头、专人落实、领导督办”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结果表明,该体系运行后,建设系统实现“无进京上访、无到省集体上访”目标,未发生群体性事件,信访事项办结率较2019年提升18个百分点。

二、领导率先垂范,包案机制落地

为确保信访问题有效解决,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推进信访工作:

- 领导接访常态化:局领导每月固定2天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诉求、解读政策、协调解决问题,2020年累计接待来访群众126人次,现场解决问题78个,现场办结率达61.9%。

- 包案责任制落实: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将信访件按分管领域分解至相关领导,明确“包接待、包协调、包解决、包稳定”四包责任,督促事项落实直至案结事了。对7件重大疑难信访件,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现场督办,最终全部化解,化解率达100%。

- 重点时期稳控:在中央、省、市重要会议期间,对重点信访人员实施跟踪管理,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情况,确保重要时期信访形势稳定,未发生信访突发事件。

三、聚焦实际问题,提升办理效能

2020年,局信访工作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以“提高一次性处理率、减少越级上访”为目标,采取“三个及时”工作法:

1. 及时转办:对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实行“当日接收、当日转办”,明确办理时限与要求,转办及时率达100%;

2. 及时催办:对超期未办结事项实行“每日提醒、每周督办”,确保事项按时办理,逾期办理率降至0;

3. 及时处置:对复杂信访事项,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核查,现场协调解决,2020年累计深入基层处置信访问题36次,解决率达94.4%。

数据显示,2020年局共收到信访件28件次(含历史遗留重复上访件15件),其中化解处理4件,其余24件均按规定作出书面答复,答复率达100%;初信初访一次性处理率达82.1%,较2019年提升13.5个百分点,越级上访件较2019年减少6件,下降17.6%。

四、强化大局意识,完成交办任务

在做好信访工作的同时,局信访部门增强团结意识与全局观念,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累计协助其他科室开展政策宣传、矛盾排查等工作18次,参与制定《建设系统信访风险防控预案》,为建设系统稳定发展提供支撑。

工作中,始终坚持“四有”服务标准(有茶水相待、有人员接谈、有明确告知、有结果反馈)与“四不”工作纪律(不盛气凌人、不敷衍塞责、不擅离职守、不推诿拖延),树立信访窗口良好形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统计局的统计工作总结范文三(教育乱收费治理专项)

根据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及《XX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20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部署要求,2020年XX市围绕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将工作要点总结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2020年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收费热点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工作精神,强化源头治理,巩固提升治理成效。结果表明,通过系统整治,2020年全市教育乱收费投诉举报量较2019年下降32.5%,群众对教育收费满意度提升至92.3%。

二、重点整治任务

(一)教育惠民经费监管

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职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三大惠民工程为核心,依据《教育领域财政资金监管办法》要求,对教育惠民经费的拨付、使用实施全流程闭环监管。

-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 参加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

- 责任科室:计财股、职成室、学生资助中心

- 工作成效: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到位1.8亿元,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发放4200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6800万元,三项经费拨付及时率均达100%;通过专项审计,资金使用合规率达98.7%,较2019年提升9.3个百分点,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

(二)中小学招生腐败治理

聚焦中小学招生环节,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加强自主招生与特殊类型招生监管,严肃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重复或虚假注册学籍等违规行为。

-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 责任科室:初教室、中教室

- 工作成效:2020年全市查处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3起,处理相关责任人5名;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率达100%;自主招生与特殊类型招生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完整率达100%,有效防范招生腐败风险。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治理

深化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治理,严格执行教辅材料评议目录制度,坚决纠正在评议目录外乱订教辅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行为。

-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 参加单位:县文体新局

- 责任科室:初教室、中教室

- 工作成效:2020年开展教辅材料专项检查2次,检查学校126所,查处违规订购物料行为2起,清退违规收费1.2万元;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均从评议目录内选择,目录外征订率降至0,学生及家长对教辅材料征订满意度达95.6%。

(四)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治理

重点查处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有偿补课、公办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三类问题,建立“学校自查+部门检查+群众监督”三维监管体系。

-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 参加单位:县物价局

- 责任科室:人事股、监察室、初教室、中教室

- 工作成效:2020年查处学校组织有偿补课行为1起、教师个人有偿补课行为4起,处理教师4名,清退违规收费3.8万元;建立教师有偿补课“黑名单”制度,纳入“黑名单”教师2名,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形成有效震慑。

(五)教育收费项目清理规范

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教育收费项目,严禁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禁以捐资助学、借读、共建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

-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 参加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

- 责任科室:计财股、监察室

- 工作成效:2020年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3项,取消违规收费项目1项;制作《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公开率达100%;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检查学校98所,收费合规率达99.2%,较2019年提升8.5个百分点。

三、主要工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教育局完善治理工作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将治理任务分解至具体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各校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将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权重占比达20%;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开展专项督查4次,对3所治理工作不力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强化责任追究。

2. 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校通过教育网站、校务公开栏、家长会等平台宣传治理乱收费政策,累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56条,召开家长会宣传会89场,覆盖家长超10万人次;组织师生员工参与治理工作,开展“拒绝乱收费”主题教育活动,参与师生达5.2万人次;向社会公开教育乱收费投诉举报电话,全年受理举报23件,办结率达100%,回应群众诉求及时率达100%。

3. 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3次,覆盖全市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对检查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2020年累计通报违规案例5起,形成警示效应;严查设立“小金库”行为,检查学校财务账目126套,未发现“小金库”问题;各校畅通监督渠道,设立意见箱与线上投诉平台,实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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