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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XX区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含人社局、街道办、科技局专项成效)

2025-10-07人已围观

2024年度XX区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含人社局、街道办、科技局专项成效)

一、区人社局法治建设核心成效与实践路径

2024年以来,区人社局严格对标《法治鼓楼建设工作要点》,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贯彻落实为核心抓手,以实现民生“五有”(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根本目标,通过解放思想、破解难题、提升能力,着力解决就业与社会保障领域群众关切问题,阶段性成效显著。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各项核心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新增就业岗位24100个,实现再就业8349人,援助困难人员就业1692人,新增城镇单位就业人数15666人,培育自主创业1439人(创业带动就业974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控制在1.97%,低于全市平均控制水平0.3个百分点;职业培训方面,完成再就业培训6725人、新生劳动力培训1460人、在职培训2246人、农村劳动力培训775人,培训后在职稳岗率达95%、下岗就业率超80%,较上年度分别提升2个和3个百分点;社保扩面实现突破,净增社会保险单位参保13954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7737人,新增城镇职工医保参保23171人,为24939名退休人员提供免费体检,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等5类核心待遇发放率均达100%;执法维权成效突出,完成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用工单位4220家,调处简易案件467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13件,结案率维持100%,纠纷化解平均时长缩短至15个工作日。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权责清晰的法治工作体系

1. 健全领导机制:区人社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系统性负责法治建设的组织策划、计划制定、协调推进及落地实施。同时,将法治宣传、学法用法目标纳入局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及绩效考评体系,通过“层层分解责任、逐级下达任务”的方式,确保目标穿透至基层执行单元。

2. 完善制度保障:先后修订并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及《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按流程管事、依标准管物”。建立节日及重大活动安全教育、定期风险排查等工作机制,强化干部职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干部职工需同步承担本职工作与业务范围内法治建设责任,杜绝“重业务、轻法治”现象。

3. 推进阳光政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1],通过政务触摸屏、线下宣传栏、政策宣传手册等多元载体,全面推行“五个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责/工号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政策法规公开、服务项目及法律依据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政务公开满意度测评达96%。

(二)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全域覆盖的法治氛围

1. 制定系统宣传计划:年初印发《2024年区人社局法治宣传计划》,明确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优化就业社保环境”为指导思想,确定“政策进社区、法规进企业、服务进家庭”三大宣传主题,细化12项具体活动内容、实施方式、时间节点及主办科室,确保宣传工作“有目标、有路径、有考核”。

2. 开展常态化宣传:依托局机关、人力资源市场大型宣传专栏,街道及社区公示栏,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实时公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劳动争议仲裁及监察案件处理流程、时限与结果;在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站)统一设置政策宣传橱架,将核心业务、办事程序、法律依据等标准化内容入橱上架;针对就业证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等12项高频业务,制作简明宣传册(单)放置服务窗口,并设立专职政策咨询台,日均接待咨询30余人次。

3. 实施精准化宣传:结合不同群体需求开展针对性宣传:将政策法规纳入就业再就业培训课程,实现“培训+普法”同步推进;在大型招聘会及咨询活动中,向用工单位与求职者定向发放法规手册;依托“四进四培”(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进学校,培政策、培技能、培意识、培能力)活动,累计向企业职工、社区群众等群体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册;春运期间,在车站、街头及民工市场设立12个临时宣传站,发放政策资料3200余份,覆盖民工群体1.8万余人次。

(三)坚持依法行政,筑牢社会稳定的法治防线

1. 前置风险防控,保障节前稳定:对辖区内近50家在建工地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及民工住宿情况专项排查,严格落实“民工有住宿、工资有专卡、月薪按时发”要求。通过实地走访民工宿舍、随机抽查工资发放记录等方式,摸清6700余名民工(含合同制民工5500余人、零散工599人)就业保障现状,对3家存在违规倾向的工地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未发生民工露宿街头及工资拖欠问题。

2. 快速响应突发,化解纠纷隐患:针对春节前劳动用工纠纷高发特点,建立“1小时响应、24小时处置”工作机制,年内妥善处理4起拖欠工资引发的群访群诉案件,累计为210余名员工追回拖欠工资120余万元。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缔非法职介3家,评选8家“诚信职介单位”,有效净化区域用工市场环境。

3. 发挥网格效能,规范企业用工:实行“区-街”联动模式,通过“三把关”推进网格内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年审:严把合同签订关,确保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严把社保缴费关,核查缴费基数与工资总额匹配度,杜绝漏报瞒报;严把上门巡查关,对126家未主动年审企业开展集中上门指导,年审完成率提升至98%。

4. 强化硬件支撑,提升办案质效:6月,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迁入新址,新办公场所面积达304平方米,设2个标准化仲裁庭及1个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配备4名专职仲裁员及3名协理仲裁员,硬件条件位居城区前列。同时,遵循“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原则[2],构建“区仲委会-街道调解中心-企业自主调解组织”三级社会化调解网络,快立快审快结劳动争议案件500余件,平均办案时长较上年度缩短20%。

5. 深化部门联动,优化调解机制:建立与区司法局、法院、工会的“月度会商机制”,通报劳动用工案件新情况、新问题,对群体性纠纷提前制定预案;针对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组建联合调处小组,年内联合化解12起涉及50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依托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平台,向28家存在用工风险的企业发出《调解建议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在案件处理中同步发放《仲裁建议书》,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6. 开展上门指导,防范矛盾萌芽:组织15名业务骨干组成“法治服务专班”,走进100余家企业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指导企业建立劳资沟通对话机制,通过“早发现、早沟通、早化解”,将36起潜在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矛盾预警率提升35%。

(四)提升队伍素质,夯实法治建设的能力基础

1. 强化系统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制定《2024年度干部职工业务学习计划》,明确执法人员需重点掌握《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采用“请进来”方式邀请省厅、市局专家授课2次,开展《劳动合同法》等专项培训3次。严格执行“考核合格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局统一考核通过率达100%,确保执法队伍专业能力达标。

2. 完善管理机制,规范人员行为:修订《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推行“一次性告知书”及咨询接待登记管理;建立“工作人员考评-投诉查实待岗”联动机制,将工作绩效与奖金、评优、调岗直接挂钩;实施连带责任追究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领导管理责任,年内未发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事件。

3. 聚焦服务融合,增强责任意识:将综治及平安建设与劳动保障中心工作、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通过“三帮”(帮就业、帮维权、帮解困)“四进”“五服务”活动,为基层企业解决用工短缺、社保衔接等实际问题48件,服务效能测评满意度达97%。

(五)创新实践路径,推动人力资源保障高质量发展

1. 优化人事管理,整合人才资源:稳妥推进区政府大部制机构改革,严把26个关键环节,同步召开政风行风述职评议大会,企业及社区民主测评满意率达95%以上;按“凡进必考”原则招录12名公务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占比91.7%),完成105名科级干部任免,面向全国选调10名法官;依托“中国南京公务员学习网”开展“5+X”能力培训,全区1500余名公务员学习进度居全市前列;完成128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批,推进“六大人才高峰”等项目评审推荐;创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建立“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覆盖212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实现退役金查询、就业信息推送等服务线上化。

2. 深化企业服务,缓解就业矛盾:针对“就业难”“招工难”双重问题,深入50余家企业调研,提供“招聘-培训-终解备案”全链条服务;开展“四送”(送政策、送人才、送服务、送信息)活动,为苏宁、博西电器等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需求3200余人次;落实灵活就业人员优惠政策,发放社保及岗位补贴3700余万元,惠及1.2万余人;对8个总投资126亿元的建设项目开展就业评估,预计建成后新增岗位3.7万个;推进“创业金陵潮”活动,在工人新村社区设立创业指导室,为132家创业单位发放场地租金补贴24万元,推动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园2个项目落地。

3. 拓宽岗位渠道,扩大就业容量:联合多部门举办专场招聘会:与市警察协会、区公安分局联合举办警属暨困难人员招聘会(提供岗位1500余个),与区妇联联合举办“迎三·八”女性专场招聘会(43家单位提供岗位2589个),与区双拥办举办“迎八一”拥军招聘会(岗位近千个),与区机关工委举办“党心联民心”专场招聘(岗位200余个);开展“春暖行动”,发放《春风卡》7900余份,举办民工专场招聘会20场,帮助2000余人就业,在江东街道设立“新南京人服务中心”,为1名高级技师职称农民工办理落户;针对困难人员开展摸底调查,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举办专场招聘60余场,筹集慈善岗位2000余个,配合拆迁工作为600余名劳动年龄段人口提供就业服务;组队参加全市劳动保障协理员业务竞赛获一等奖,与爱心助学协会合作开展“爱心引领”活动,发放市民卡26万张。

4. 提升培训实效,增强就业能力:规范技能鉴定流程,完成计算机初级技能统考等工作,联合3家培训中心开展医药商品购销员等职业资格鉴定;研发职培控制台系统,实现区街培训信息互通,制定《街道职业培训实施方案》,统一培训流程与质量标准;拓展培训领域,开展SYB/GYB培训1200余人次,联合机构开办育婴师、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培训班,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获评“江苏省创业定点培训机构”;调研区域人才需求,拟定《XX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案》,聚焦软件外包、商贸流通等领域规划培训项目。

5. 扩大社保覆盖,保障民生权益:以私营企业、楼宇经济、餐饮服务业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扩面,推进社保关系跨地区“无障碍、无缝隙”转移接续;组织14场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培训(覆盖单位1100余家),确保基数申报准确率达99%;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四走访、五慰问、六服务”,完成7万余人走访、6万余人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2万余人免费体检(含上门体检服务),慰问特困退休家庭810个、孤寡老人692名、百岁老人2名,发放慰问金115.8万元;联合市局举办企业退休人员健身表演大赛获优秀组织奖,10月启动“老人节快乐活动周”,推动“老有怡养”落地。

二、其他单位法治创建专项总结

(一)区科技局法治创建实践

1. 健全组织机制: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规划及工作计划,将普法依法治区纳入科室考核,明确“营造氛围、领导带头、监督检查、组织培训、学用结合”五项要求;保障普法经费,购置教材及辅导书,组织集中自学,确保普法工作落地。

2. 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案例剖析开展法理教学,通过“问题讨论+实践应用”提升干部职工法律应用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流程,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依法行政满意度达98%。

3. 创新法治惠民: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试点,筛选64家重点企业,核实2023年度21项环境信息并打分,召开信息发布会,向40家绿色企业、9家蓝色企业授牌;推动信用信息与金融、监管部门共享,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助力循环经济发展。

4. 规范执法效能:结合“双评”活动落实机关效能十项制度,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服务承诺;实行行政处罚集体研究、罚缴分离,政务公开栏公示执法流程;环保服务窗口落实首席代表制,开通网站及热线投诉渠道,年内受理投诉326件,办结率100%。

(二)东街办事处法治创建实践

1. 深化普法宣传:聚焦群众关切,围绕房屋拆迁、食品卫生等热点,宣传《物权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举办集中宣传5场次,接待咨询500余人次,发放资料2600余份、书籍3000册,受教育群众2万余人次;组织4个社区普法小组深入楼院,发放资料3800余份,解答咨询126次;依托法律服务所设立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便民服务。

2. 推进法治创建:指导部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落实创建责任制;按“达标-先进”分层推进“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整合资源强化动态管理;4个社区均完成“五新村居”创建验收。

3. 强化依法执政: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并开展合法性论证,年内无决策失误事件;推进党务公开,落实干部任前公示等制度;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执法行为,政协委员议案办结率100%,满意率95%以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民主评议站所,解决灌城河清淤、社区道路修建等群众关切问题,区政府公开电话事项办结率100%。

4. 规范执法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公开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土地征用、社保征收、房屋拆迁法规;规范企业改制,年内无违规收费及群体性事件;深化司法公正,公开执法依据与结果,政法队伍满意度98%;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权益,明确其在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平等权利;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2] 参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强调基层调解在争议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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