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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新都区政府法制工作总结——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引领,全年处理29宗政府经济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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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新都区政府法制工作总结——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引领,全年处理29宗政府经济诉讼案件
2005年,在新都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及市法制办的指导下,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自觉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核心任务,在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法制宣传培训等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区域经济建设提供了坚实法制保障。
一、2004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情况
(一)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履行参谋助手与法律顾问职能
各级政府法制部门高度重视职能发挥,以主动性、积极性和高度责任感保障工作质量与效率。在政府及部门法律事务中,均能以高效响应为目标,及时提供法律服务;针对需从法律角度解决的重要问题,均能主动参与、深入分析,提出贴合实际的解决方案。
数据显示,2004年全年共处理涉及政府的经济诉讼案件29宗,其中承办市政府案件5宗,各县(市、区)案件24宗,有效维护了政府合法权益。此外,市法制局围绕国道324线云浮东段及市区过境公路股份转让合同、市自来水公司资产转让协议等16件重大法律事务,提出建设性建议并获市政府采纳,切实发挥了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1]。同时,同步完成云浮市公众信息网站政策及法律事务类信息的发布与更新工作,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优化区域法制环境
2004年,全区共起草、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204件,其中市法制局完成49件,各县(市、区)法制局完成155件。在规范性文件管理中,重点强化两个关键环节:
一是精准把握重点领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将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所需解决的具体问题作为核心,聚焦市场主体与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市综合管理与环境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确保规范性文件与区域发展需求高度契合。
二是系统性提升文件质量。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计划内重点项目开展深入调研与多方协调,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有效规避“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现象。相较于传统制定模式,该流程使文件合法性审查通过率提升30%,群众反馈满意度达92%[2]。
例如,为规范矿业权市场管理,市政府于2004年7月出台《关于规范矿业权市场的通知》,对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起到显著推动作用。同时,依据《行政许可法》及省政府要求,对全区135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确保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三)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004年,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2件,其中市法制局承办市政府案件26件,各县(市、区)承办16件。从办理结果看,已办结31件,依法作出维持决定18件、撤销决定1件、不予受理决定10件,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剩余11件处于办理流程中。同期,全区行政诉讼案件总量为36件,其中市法制局承办6件,各县(市、区)承办30件,案件类型主要涉及山林权属、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养老保险、招标投标、国企改革、信访处理及广梧高速公路建设等,均与社会稳定及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通过行政复议工作,一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得到纠正,申请人合法诉求得到妥善解决,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遵循“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重时效”原则,集体研讨、公正履职,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合法合规;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积极做好举证、答辩等准备,有效维护了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四)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法》实施要求,提升行政许可规范化水平
2004年作为《行政许可法》实施首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以系统性推进为目标,多维度落实法律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法制机构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确保工作落地。
二是扩大宣传培训覆盖。共举办《行政许可法》培训班30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4200余人次;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6次,并通过报刊、墙报、电视及宣传资料等形式扩大社会宣传,提升公众知晓度。
三是严格开展行政许可清理。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组织专人对现行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条件、程序、期限、收费、年检及上位法依据进行逐项登记,确保无遗漏、无缺项。其中,市法制局完成对市直50个单位上报的91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经审核后,保留616项、取消93项、转作其他处理204项,并明确保留事项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设定276项(占44.8%)、政府规章设定37项(占6%)、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设定303项(占49.2%),对93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许可予以彻底清理[3]。
四是健全配套制度。协助行政单位建立“一个窗口对外”“联合办理”等工作制度,在具体业务中主动告知申请人权利,保障群众知情权;针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房产交易、土地交易及公共资源、有限自然资源类行政许可项目,全面公开办事程序与受理信息,构建公开公正的交易平台,获得群众广泛认可。
(五)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动依法行政落地
一是严格证件管理。对《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督察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证》的申领、发放、换发及遗失补办等环节,均严格遵循上级规定执行。2004年,共为575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或换发《行政执法证》,为24名行政执法督察人员发放《行政执法督察证》,为19名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人员发放专项工作证,证件管理规范率达100%。
二是高效处理群众诉求。全年处理群众来电47宗、来信23件、来访21次,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2起,群众诉求响应及时率与处理满意度均超过90%。
三是强化违法案件查处。针对市领导直接批示的2宗案件(乡镇党政机关滥用职权案、县直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案),市法制局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四是参与联合执法检查。积极配合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通过协同监督推动依法行政进程。
五是深化公路“三乱”治理。全年全区未发生公路“三乱”案件,依法撤并公路收费站2个;各县(市、区)均完成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考核自查申报工作,为道路畅通提供保障。
六是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47件、政协提案185件,代表与委员对办理答复满意度达100%,获得广泛好评。
(六)加强法制宣传指导与队伍建设,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街头咨询等多元渠道,扩大政府法制宣传覆盖面,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市法制局局长到任后,围绕各县(市、区)法制工作重点难点开展调研,针对区域差异提供精准指导,为依法行政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队伍建设方面,各级法制机构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委、政府提出的“东渐西联,优内拓外,错位竞争,统筹并进”发展新格局及“走珠三角经济区延伸发展路子”战略措施,切实提升政治素养;同时,强化业务基础知识学习,通过改善办公条件与硬件设施,推动干部更新观念与知识体系,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
二、2004年政府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2004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四方面不足:一是部分地区及部门的少数领导对政府法制工作认知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法制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难以适配工作需求;二是法制机构工作推进存在区域不平衡,个别机构无法满足新形势下政府及部门对法制工作“高标准、快节奏”的要求;三是围绕政府及部门中心工作开展法制领域超前研究与主动服务的力度不足,前瞻性支撑有待加强;四是对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全局性问题)的研究深度不够,应对信心与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2007年新都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全年各类伤亡事故同比下降15.5%,完成市级目标任务
2007年,新都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及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下,各镇(街办)与各部门协同发力,严格贯彻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要求,以教育为先导、以综合治理为手段、以目标控制为动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核心工作可概括为“十抓”。
一、抓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控制,超额完成市级指标
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25日,全区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207件,与2006年同比下降15.5%;死亡79人(含铁道口事故3人、“11.30”非法制售烟花爆竹事故6人),同比下降3.7%,占市级控制指标80人的97.8%;受伤196人,同比下降21.6%;直接经济损失286.54万元,同比下降6.8%,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构建全域责任体系
全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责任下沉至基层:覆盖镇、街道、村(社),延伸至企业、车间、班组,同步落实至学校及车主、船主、业主。其中,各镇、区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实现责任无死角。
三、抓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遏制事故风险
2007年,市政府下达我区4起公路、路段、路口隐患整治任务(新都区龙腾大道成彭路接口、新繁北一环路宾江路口、新犀路铁路立交桥辅道、维也纳花园路口),均按规范增设道路标志牌、减速装置,施划标线并设置交通信号灯,如期完成整治;同时成功创建蜀龙路1条平安大道。
区政府下达的4起重大隐患整治任务同样高效落地:石板滩加油站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投入整改资金43万元;泰兴高同加油站改造储罐、降低储油量,由二级站转为三级站,确保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投入整改资金6.5万元;三河农机加油站改造加油棚,投入整改资金5万元;新繁育才小学高压线路横穿校园问题,由区安监局督促相关部门于10月底前完成整治,投入资金1.8万元。
7-11月,依据上级要求及区政府部署,由分管安全副区长负总责、安监局牵头,联合发改、公安、交通、建设等12个区级部门及各镇(街办),组建28个安全生产专项排查组,出动人员700余人次,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80起,整改完成率达100%。
10-11月,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区政府明确职责分工,由安监局、交通局等部门牵头,完成铁路交通、公路交通、水运交通、水利、电力、石油天然气、城市基础设施、人防工程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共发现隐患29起,投入整改资金近50万元,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安全。
四、抓危险化学品与重大危险源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开展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环保综合整治。检查从业单位98家,发现隐患128处,发出整改通知书12份;对6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实行每季度检查制度,对80余家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含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挂牌管理。
二是推进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区安监局在全市率先完成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共登记危险源企业603家,其中重大危险源企业100家,审批95家,同意91家,实现危险源底数清晰、监管精准。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检查。全年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检查280余次,督促整改隐患380余起,发出整改通知书9份;联合工商、消防、建设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实现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含油漆、石油液化气、工业气体、加油站)的监管全覆盖。
五、抓烟花爆竹监管与“打非”联合执法,规范行业秩序
依据省、市要求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全区加大对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及非法使用氯酸钾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遵循“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原则,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布点审批、燃放、配送、销售各环节;重新成立区“打非办”,整合公安、安监、工商、城管、供销等部门力量组建“打非”队伍,开展联合执法8次,深入木兰、石板滩开展暗访10次,捣毁非法制售窝点5处,查封、转移、销毁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及半成品约52吨,对10个违规销售点实施处罚,罚款总额7000余元。针对“11.30”事故,各镇(街办)落实“打非”四包责任制,显著提升“打非”工作成效。
六、抓规范化创建活动,夯实基层基础
按照市安监局及区政府部署,通过“抓基层、打基础”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完善镇(街办)、社区(居委会)、企业以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管理机构,新增各级安全管理机构18个,配备安全管理干部40人、社区安全协管员20人,实现人员、部分经费、必要装备、办公场地“四落实”。全年共有27家企业、5个社区达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通过市级抽查验收;大丰街办被评为2007年度省级规范化乡镇。
七、抓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升安全意识与能力
一是开展全民安全宣传。围绕意外事故特点,宣传煤气、用电、防雷、发电机安全常识;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情况,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普及;以“安全月”为载体,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下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打非”通告4万余份。
二是强化安全培训。举办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20期,培训干部112人、企业负责人250人、企事业员工600余人;举办特种作业培训班24期,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380余人次,确保危化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95%,持证上岗率维持在100%,有效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
八、抓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动态监管
为预防事故发生,全区在重要时期、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开展预防性检查12次,发现各类隐患12200起,整改完成率100%;区安监局重点检查404家生产经营企业,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51份、当场处罚决定书9份,罚款10500元;按要求对统筹城乡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及基础设施配套开展10次督促检查;对进入工业区、工业东区及各镇(街办)的企业,主动上门提供培训与服务;12月初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九、抓依法行政与事故查处,维护法规严肃性
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违章作业、违规生产行为坚决纠正,全年发出隐患整改通知50余份,整改率100%。事故调查处理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2007年共查处安全事故32件,其中安全生产事故6起,行政罚款42万元,全部足额收缴入库,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申诉案件。
十、抓应急救援预案建设,构建三级应急体系
2007年,我区制定《成都市新都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成都市新都区处置铁路行车事故预案》《新都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新都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各镇制定相应应急预案36个;各类企业制定预案464个;各类学校制定预案60个,基本形成区、镇、企事业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工作成效显著,但仍存在六方面不足:一是安全生产工作区域发展不平衡,部分镇(街办)安全组织机构薄弱、人员配置不明确、经费缺口大、缺乏交通工具,隐患处置力度不足,村(社)作用发挥不充分,导致“打非”工作被动;二是道路交通事故占比高,占各类伤亡事故总数的94.7%,仍是安全监管重点;三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足,多数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部分私营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增加监管难度;四是部分单位在经济发展与招商引资中忽视安全生产,未按规定落实“三同时”制度,新增安全隐患;五是村(社区)、社组织监管作用发挥不足,直接导致“11.30”事故发生,造成不良影响;六是对统筹城乡工作中的安全问题研究深度不够,针对性措施不足。
2009年成都市新都区民政局保密工作总结——全年开展8次保密教育培训,涉密设备管理达标率100%
2009年度,成都市新都区民政局严格按照区保密委员会统一部署与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保密工作文件精神,坚持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将保密工作融入民政业务全流程,确保各项保密要求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责任闭环
为保障民政系统保密工作有效推进,经局党组专题研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宗倏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优抚科、安置科、社会事务科、救灾救济科、区划地名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严格执行“谁主办、谁负责”原则:领导小组成员及各主要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保密管理职责,对涉及多科室的重点涉密工作主动协调保密工作责任人参与;领导干部及涉密人员全部签订保密承诺书,分管领导与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签订覆盖率达100%,确保保密工作流程无断点、责任无空白。
二、深化保密法制教育,提升全员保密意识
采用“点面结合、分层推进”模式开展保密法制教育,确保教育覆盖全员、精准有效:
一是落实“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深化宣传教育内容,探索新时期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律,建立“常态化学习+专项培训”的长效教育机制,避免教育形式化[4]。
二是开展重点科室专项培训。针对优抚科、局办公室等涉密风险较高的科室,开展保密业务专项培训,重点讲解涉密文件处理、涉密设备使用等实操内容,确保全局人员保密法制教育覆盖率达100%。
三是强化关键人员教育。配合全区保密工作部署,全年组织领导干部、专职保密人员开展保密及法制教育培训8次,通过案例分析、法规解读等形式,显著提升其保密意识与责任意识,降低人为泄密风险。
三、严格管理措施,筑牢保密防线
各科室以“规范化、精细化”为目标,强化涉密设备与文件管理:
一是实施涉密设备专人管理。对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实行“专人负责、专项维修”制度,落实承包责任制,构建“定人、定机、定责”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设备使用混乱现象。
二是配备专用保密设备。区保密局为我局配备涉密计算机、指纹鼠标、加密U盘等专用保密设备,明确要求:处理涉密文件必须使用涉密计算机及加密U盘,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操作涉密文件;所有办公计算机及笔记本电脑连接互联网或党政网时,禁止传输涉密文件、图片及资料,从硬件层面防范泄密风险。
三是规范涉密文件管理。涉密文件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存放”,杜绝乱存乱放;打印产生的涉密废品均及时销毁,严禁以垃圾、废纸名义丢弃或售卖,实现涉密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开展自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充分认识计算机保密检查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局党组专门召开保密工作专题部署会,指定专人逐项检查全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三项核心内容: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涉密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多功能一体机的使用管理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对1台涉密电脑、1台涉密打印机、1台涉密笔记本电脑明确指定专人管理,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落实各项管理使用规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计算机保密管理水平与保密技术防范能力。
保密工作事关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各科室均能积极关心、支持并配合专(兼)职保密干部开展工作,高度重视保密职能作用的发挥,确保保密工作零失误、无漏洞,切实将保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1] 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04-2010年)》要求,政府法制机构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在重大决策、经济事务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2] 参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核心要求,通过调研、听证等程序提升文件质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实践路径。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12-17条规定,行政许可需严格遵循法定权限与程序,对不符合设定要求的许可事项应予以清理。
[4] 参照《全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06-2010年)》部署,“五五”期间需构建分层分类的保密宣传教育体系,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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