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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县财政局上半年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总结(篇1)——预决算公开引领,核心事项公开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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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县财政局上半年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总结(篇1)——预决算公开引领,核心事项公开覆盖率100%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3年上半年,XX县财政局以财政预决算公开为核心抓手,全面落实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信息公开要求,全力推进现代财政制度下的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章立制:以制度为基,推进信息公开系统化
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推进,离不开制度体系的先行构建。上半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示、专项资金使用说明等12项核心任务,分解至预算股、国库股、办公室等8个责任股室,明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以及“依法公开、全面公开、重点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
为深化政务公开成效,我局进一步明确三项关键措施:一是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时限等信息纳入常态化公开范畴;二是加大财政行政决策公开力度,对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在决策前公开征求意见,上半年累计征求意见3次,采纳合理建议5条;三是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将股室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信息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流程、健全配套制度、严格保密审查”为保障,确保制度落地见效,上半年未出现因制度缺失导致的公开不规范问题。
二、层层压实:以责任为纲,强化措施落地实效
结果表明,责任明确是政务公开措施落实的关键。上半年,我局通过“责任到股室、任务到个人”的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
1. 行政权力公开方面: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完成43项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全面公开,较2022年同期增加5项公开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更新频率提升至每季度1次,确保权力边界清晰可查;以监督办、会计中心为责任单位,对行政处罚、会计监督检查等8类行政执法事项,实现权力运行关键过程(如调查取证、处罚告知)与办事结果的100%公开,未出现行政执法信息隐瞒情况。
2. 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以预算股、国库股为责任单位,各资金支出股室协同配合,在收到预决算批复后的20个工作日内(法定时限),完成全县32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细化至因公出国(境)人次(上半年3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公务接待批次(18批次)等具体要素,信息完整度达98%以上,较2022年同期提升3个百分点。
3. 基础保障方面: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完善新闻发言工作流程,上半年组织财政政策解读新闻通气会2次;落实部门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累计统计主动公开信息213条;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与保密审查机制,上半年审查公开信息213条,通过率100%,未发生信息泄露或应公开未公开问题。
三、精细部署:以示范点为标,提升公开质量水平
将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作为财政重点业务工作,是我局提升公开质量的核心路径。依据省财政厅“阳光财政”建设工作指引,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组,下设示范点建设办公室,明确局信息中心为牵头单位,预算股、国库股等6个承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的股室为成员单位,形成“领导统筹、中心牵头、股室协同”的工作格局。
上半年,示范点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信息高质量公开156条,较非示范点建设阶段(2022年同期)信息公开数量提升35%,公开时效平均缩短3个工作日;同时,通过示范点建设,将“公开透明”理念融入财政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等日常工作,股室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显著增强,上半年主动提报公开信息建议12条,较去年同期增加8条。
四、全面协调:以重点领域为靶,落实公开核心任务
作为县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部门,我局承担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等4类核心信息公开任务。按年初制定的《XX县财政局2023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方案》,将每类任务进一步拆解为2-3项具体子任务,责任落实至12名具体经办人,形成“任务-股室-个人”的三级责任链条。
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局公开财政预算信息32条、决算信息28条、“三公”经费信息32条;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信息覆盖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6大领域,公开金额达4.8亿元,占上半年专项资金总规模(5.1亿元)的95%,较2022年同期公开金额占比(87%)提高8个百分点,有效保障了群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023年XX县财政局上半年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总结(篇2)——时效与质量双提升,公开响应率达95%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3年上半年,XX县财政局聚焦政务公开“时效”与“质量”两大核心目标,以财政预决算公开为龙头,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为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提供透明化支撑。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公开规范基础
为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运行,上半年我局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指引》,制定《XX县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11项任务分解至7个责任股室,明确“依法、全面、及时、实效”的公开原则。
在制度执行层面,我局重点强化三项机制:一是行政审批服务行为规范机制,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财政票据领用核准”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等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专栏”常态化公开,上半年更新流程信息1次;二是行政决策公开机制,对《XX县2023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3项重要政策,在决策前开展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集企业、群众意见18条,采纳合理意见7条;三是保密审查机制,建立“经办人初审-股室负责人复审-办公室终审”的三级保密审查流程,上半年审查公开信息198条,通过率100%,未出现信息安全问题。
二、层层压实: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措施落地见效
结果表明,责任的细化分解是政务公开措施落地的关键。上半年,我局通过“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的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
1. 行政权力公开方面: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完成41项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公开,较2022年同期优化权力运行说明12条;以监督办、会计中心为责任单位,对会计执法检查、财政监督抽查等6类行政执法事项,实现“过程+结果”双公开,上半年公开执法结果信息9条,较去年同期增加3条。
2. 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以预算股、国库股为责任单位,各资金支出股室配合,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全县30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包含“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明细项目,信息细化程度较2022年提升20%;同时,对群众关注的“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重点领域预算,附加简要说明,提升信息可读性。
3. 基础保障方面: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完善新闻发言工作机制,上半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财政政策解读文章4篇;落实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按月统计公开信息数量、类别,上半年累计统计信息198条;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记录公开事项、时间、责任人等信息,确保可追溯。
三、精细部署:推进示范点建设,提升公开质量
将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作为提升公开质量的重要抓手,我局依据省财政厅“阳光财政”建设要求,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示范点建设工作小组,明确局信息中心为牵头单位,预算股、国库股等5个股室为成员单位,制定《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每月1次工作调度、每季度1次成效评估”的推进机制。
上半年,示范点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数量提升,累计公开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等信息142条,较2022年同期增加45条;二是公开时效优化,信息平均公开时长较法定时限缩短4个工作日,其中“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公开时效提升最为明显,从收到招标需求到公开平均耗时1.5个工作日;三是公开平台优化,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专栏”增设“热点回应”板块,上半年回应群众关注的“惠民补贴发放”“医保缴费标准”等问题6次,群众满意度达95%。
四、全面协调:聚焦重点领域,落实公开任务
作为县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部门,我局按年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方案》,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4类公开任务,细化至具体经办人,确保“每项任务有责任人、每个环节有监督”。
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局公开财政预算信息30条、决算信息26条;“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覆盖全县30个一级预算单位,公开率100%;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信息涉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5大领域,公开金额达4.2亿元,占上半年专项资金总规模(4.5亿元)的93%,较2022年同期公开金额占比提高6个百分点,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2023年XX县财政局上半年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总结(篇3)——制度与执行并重,公开要素完整度超98%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3年上半年,XX县财政局坚持“制度先行、执行落地”的工作思路,以财政预决算公开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迈进。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章立制:构建制度框架,明确公开标准
政务公开的规范化,首先依赖于清晰的制度框架。上半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财政厅《财政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南》,制定《XX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汇编》,包含《信息主动公开管理办法》《保密审查办法》等5项制度,将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13项任务分解至9个责任股室,明确“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渠道、责任主体”四要素。
在制度内容上,我局重点明确:一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划定“财政资金分配方案”“行政执法结果”等28类应公开事项,以及“涉密财政数据”“未确定的政策草案”等5类不予公开事项;二是“依法、全面、及时、实效”的基本原则,要求行政许可事项信息每季度更新1次,财政预决算信息在收到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三是深化政务公开的具体措施,包括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公开行政决策过程、推进权力透明运行等,其中行政审批服务信息需包含“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等完整要素。
二、层层压实:强化责任执行,提升公开实效
责任的有效执行,是政务公开工作落地的核心保障。上半年,我局通过“股室联动、专人负责”的方式,推动各项措施落地:
1. 行政权力公开方面: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完成45项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公开,其中“行政处罚”类权力细化至“罚款金额范围”“处罚依据”等要素,较2022年同期信息完整度提升15%;以监督办、会计中心为责任单位,对财政监督检查、会计执法等7类行政执法事项,公开权力运行关键过程(如检查通知、整改要求)与最终结果,上半年公开执法信息11条,无应公开未公开情况。
2. 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以预算股、国库股为责任单位,各资金支出股室协同,完成全县34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包含“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明细,信息完整度达98%以上;同时,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等重点领域预算,附加“支出方向说明”,帮助群众理解预算用途,上半年此类说明累计发布8篇。
3. 基础保障方面: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完善新闻发言工作流程,上半年组织财政政策解读会3次,解读《XX县2023年民生实事资金保障方案》等政策;落实部门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上半年累计统计公开信息23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2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对所有公开信息实行“三级审查”,审查通过率100%,未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三、精细部署:打造示范点,树立公开标杆
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将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依据省财政厅“阳光财政”建设要求,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信息中心,明确预算股、国库股等7个股室为成员单位,制定《示范点建设工作台账》,按月跟踪任务进度。
上半年,示范点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公开质量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素完整度达99%,较非示范点建设阶段提升4个百分点;二是公开渠道优化,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专栏”增设“预决算公开专题”,集中展示全县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访问量达2800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30%;三是公开意识强化,通过示范点建设培训,股室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显著提升,上半年主动上报公开信息线索15条,较去年同期增加10条。
四、全面协调:聚焦重点任务,确保公开到位
作为县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部门,我局按年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方案》,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4类任务,分解至14名具体经办人,建立“任务分解-执行-监督-反馈”的闭环机制。
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局公开财政预算信息34条、决算信息30条;“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率100%,无遗漏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信息覆盖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7大领域,公开金额达5.1亿元,占上半年专项资金总规模(5.3亿元)的96%,较2022年同期公开金额占比提高9个百分点,切实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
2023年XX县财政局上半年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总结(篇4)——流程优化为要,公开时效缩短3个工作日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3年上半年,XX县财政局以“流程优化”为核心抓手,围绕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关键领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切实提升公开时效与群众满意度。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章立制:优化制度流程,明确公开规范
为实现政务公开的高效运行,上半年我局以流程优化为导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指引》,制定《XX县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手册》,将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10项任务,拆解为“信息收集-审核-公开-归档”4个环节,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股室、办理时限(如信息审核不超过2个工作日)。
在制度保障上,我局重点完善三项机制:一是行政决策公开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如《XX县2023年惠民补贴发放办法》,在决策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上半年累计征求意见21条,采纳8条;二是行政审批服务规范机制,将“财政票据领用核准”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优化为“线上申请-线上审核-线下领证”模式,流程信息更新频率提升至每季度1次;三是保密审查机制,简化审查流程,将“三级审查”优化为“经办人初审-办公室终审”,审查效率提升30%,同时确保审查质量,上半年审查公开信息186条,通过率100%。
二、层层压实:细化责任链条,推动执行落地
结果表明,清晰的责任链条是政务公开流程优化的关键。上半年,我局通过“股室协同、专人跟进”的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
1. 行政权力公开方面: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完成42项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公开,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图6张,确保群众可直观查询权力边界;以监督办、会计中心为责任单位,对财政监督检查、会计执法等9类行政执法事项,实现“检查通知-结果公示”全流程公开,上半年公开执法结果信息10条,较去年同期增加4条。
2. 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以预算股、国库股为责任单位,各资金支出股室配合,优化预决算信息收集与公开流程,将“股室提交-预算股审核-信息中心公开”的流程时长,从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上半年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全县31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细化至“公务用车加油费”“公务接待餐费”等具体项目,信息可读性较2022年提升25%。
3. 基础保障方面: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完善新闻发言工作机制,上半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双渠道,发布财政政策解读文章5篇,阅读量累计达1200人次;落实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按月统计公开信息数量,上半年累计统计信息186条;建立公开信息归档机制,将公开的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分类归档,便于后续查询。
三、精细部署:推进示范点建设,提升公开效能
将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作为提升公开效能的重要路径,我局依据省财政厅“阳光财政”建设要求,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示范点建设工作组,明确局信息中心为牵头单位,预算股、国库股等6个股室为成员单位,制定《示范点建设效能提升计划》,聚焦“流程优化、时效提升”两大目标。
上半年,示范点建设推动公开效能显著提升:一是公开时效缩短,重点领域信息平均公开时长较法定时限缩短3个工作日,其中“政府采购结果公示”从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二是公开渠道拓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专栏”新增“企业服务”板块,公开“涉企财政补贴申请流程”等信息8条,方便企业查询;三是群众响应提速,对群众通过“县长信箱”咨询的政务公开相关问题,响应时间从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上半年响应群众咨询7次,满意度100%。
四、全面协调:落实重点任务,保障公开透明
作为县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部门,我局按年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方案》,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4类任务,细化至具体经办人,建立“流程跟踪表”,实时监控任务进度。
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局公开财政预算信息31条、决算信息27条;“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率100%,无信息缺失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信息覆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6大领域,公开金额达4.5亿元,占上半年专项资金总规模(4.7亿元)的96%,较2022年同期公开金额占比提高7个百分点,有效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2023年XX县财政局上半年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总结(篇5)——重点领域突破,专项资金公开占比达95%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3年上半年,XX县财政局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财政预决算公开为引领,全力推进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规范化,为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提供透明保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明确公开方向
政务公开的规范化,需以完善的制度体系为支撑。上半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财政厅《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XX县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专项资金公示等12项任务,分解至8个责任股室,明确“依法公开、全面覆盖、及时准确、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
在制度执行上,我局重点强化三项工作:一是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指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专栏”公开,上半年更新指南信息1次,补充“线上申请操作步骤”;二是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对《XX县2023年乡村振兴财政支持政策》等2项重要政策,在决策前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集意见15条,采纳合理意见6条;三是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编制《财政行政权力运行手册》,明确权力运行环节与公开要求,上半年手册更新2次。
二、层层压实:细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地
责任的细化落实,是政务公开工作见效的关键。上半年,我局通过“股室负责、专人跟进”的方式,推动各项措施落地:
1. 行政权力公开方面: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完成44项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全面公开,较2022年同期补充权力运行依据说明9条;以监督办、会计中心为责任单位,对行政处罚、财政监督检查等8类行政执法事项,实现权力运行关键过程与结果公开,上半年公开执法结果信息8条,无应公开未公开情况。
2. 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以预算股、国库股为责任单位,各资金支出股室协同,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全县33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包含“因公出国(境)费用明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等要素,信息完整度达98%以上;同时,对“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群众关注的预算领域,发布“预算解读图解”3张,提升信息易懂性。
3. 基础保障方面: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完善新闻发言工作流程,上半年组织财政政策通气会2次,解读《XX县2023年民生资金保障情况》;落实部门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上半年累计统计公开信息221条;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与保密审查机制,实行“经办人初审-办公室终审”,审查通过率100%,未发生信息泄露问题。
三、精细部署:推进示范点建设,打造公开样板
将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作为打造公开样板的重要举措,我局依据省财政厅“阳光财政”建设要求,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信息中心,明确预算股、国库股等7个股室为成员单位,制定《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每月调度、每季度评估”的推进机制。
上半年,示范点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公开质量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素完整度达99%,较非示范点建设阶段提升5个百分点;二是公开数量增加,累计公开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等信息163条,较2022年同期增加52条;三是公开意识强化,通过示范点建设培训,股室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提升,上半年主动提报公开信息建议14条,较去年同期增加9条。
四、全面协调:聚焦重点领域,落实公开任务
作为县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部门,我局按年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方案》,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4类核心任务,细化至13名具体经办人,建立“任务-进度-责任人”跟踪台账。
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局公开财政预算信息33条、决算信息29条;“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率100%,覆盖所有一级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信息涉及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7大领域,公开金额达4.9亿元,占上半年专项资金总规模(5.2亿元)的95%,较2022年同期公开金额占比提高8个百分点,切实保障了群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知情权,提升了财政工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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