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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以租代购正式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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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以租代购正式合同3篇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互惠的原则,甲方为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向乙方申请“以租代购”方式购买小轿车一部;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以租代购正式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互惠的原则,甲方为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向乙方申请“以租代购”方式购买小轿车一部;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用保证金代替首付款,以租金代替购买小轿车和费用,租期届满并付清全部租金后即可拥有该小轿车的所有权。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以租代购车辆、数量、金额:
以租代购该小轿车总金额人民币**元。
二、保证金:
**元。租期满后抵做购买该车辆的首付款。
三、租金、租期、车辆所有权:
1、租金:每月**元,30日为一期,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日前甲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
2、租期:个月,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3、租期内车辆所有权属乙方所有,租期届满且付清全部租金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四、乙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交纳租金,超过5日,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收租金。
2、甲方人为损坏车辆,不愿承担维修费,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除车辆的维修费。
3、乙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保证金后日内,即20**年**月**日之前将以租代购车辆送至甲方处。
4、租期内车辆的日常保养及保险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控制、使用车辆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及车辆自身损失的责任。甲方有权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金,乙方有义务协助向保险公司索赔。
6、甲方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将进行盈利性经营,不得用于参加比赛、测试、教练等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抵押、倒卖,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及其他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按时交纳租金,租期结束且付清租金,即获得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必须保证车辆外观完好,如有损伤,如被刮花、碰撞出现凹凸面,甲方应按照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用进行赔偿或全款购买该车辆。
3、甲方不得对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零件、更改车辆外观,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间车辆或随车设备丢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5、甲方接收车辆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甲方接收车辆后,视为车辆外观完好、工作正常、随车设备齐全。
6、甲方不得单方毁约提前还车,否则,应承担单方毁约提前还车的违约金元。
六、其它约定:
1、有关本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3篇扩展阅读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3篇(扩展1)
——以租代购合同3篇
以租代购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 所 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 辆,型号为:
第一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月月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 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民币大写: 。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 ),共计人民币 )。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 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 开户行 )。
第四条 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 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 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在租赁关系到期前,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或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调查;如调查核实因乙方所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虚假或部分虚假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车辆的,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
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对租赁车辆的保养记录进行查询,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 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汽车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汽车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且不 因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等费用及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5、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车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甲方要求将租赁车辆交还甲方。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和赁车辆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租赁车辆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 护租赁车辆不受任何侵害。
7、租赁车辆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应善意使用租赁车辆,按期购买租赁辆保险、按期进行租赁车辆年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受损或灭失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不得违法使用车辆或违反《机动车保险条款》使用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出借、赠与或用 于抵押、质押、典当及抵债。
9、乙方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对他人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以及对他人财产损毁产的赔偿费用等,在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合同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贬值的,乙方不能退租,租赁车辆贬值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辆的设备及部件等。
1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维修点对租赁车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养守则所包含的保养内容进行定点维修和保养。
1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汽车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维护费、停车费、违法用车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费用。
2、如乙方提前支付剩余所有租金,乙方应承担剩余租金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若乙方因故要求退租,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交车时车辆评估价值-退车时车辆评估价值-已支付租金)=总租金的30%,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 办理退租手续,本合同终止。
4、如乙方因故退租除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以及因违约所产生的调查费、律师代理费、见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财产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车辆交通违章罚款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其中,律师代理费按担保总金额的6%且不低于3000元/件计算;诉讼费、执行费、交通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据实计算。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能过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 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需提前通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第十二条 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 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日 签约地点: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3篇(扩展2)
——以租代购正式合同3篇
以租代购正式合同1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互惠的原则,甲方为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向乙方申请“以租代购”方式购买小轿车一部;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用保证金代替首付款,以租金代替购买小轿车和费用,租期届满并付清全部租金后即可拥有该小轿车的所有权。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以租代购车辆、数量、金额:
以租代购该小轿车总金额人民币**元。
二、保证金:
**元。租期满后抵做购买该车辆的首付款。
三、租金、租期、车辆所有权:
1、租金:每月**元,30日为一期,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日前甲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
2、租期:**x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租期内车辆所有权属乙方所有,租期届满且付清全部租金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四、乙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交纳租金,超过5日,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收租金。
2、甲方人为损坏车辆,不愿承担维修费,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除车辆的维修费。
3、乙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保证金后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将以租代购车辆送至甲方处。
4、租期内车辆的日常保养及保险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控制、使用车辆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及车辆自身损失的责任。甲方有权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金,乙方有义务协助向保险公司索赔。
6、甲方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将进行盈利性经营,不得用于参加比赛、测试、教练等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抵押、倒卖,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及其他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按时交纳租金,租期结束且付清租金,即获得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必须保证车辆外观完好,如有损伤,如被刮花、碰撞出现凹凸面,甲方应按照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用进行赔偿或全款购买该车辆。
3、甲方不得对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零件、更改车辆外观,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间车辆或随车设备丢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5、甲方接收车辆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甲方接收车辆后,视为车辆外观完好、工作正常、随车设备齐全。
6、甲方不得单方毁约提前还车,否则,应承担单方毁约提前还车的违约金**元。
六、其它约定:
1、有关本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3篇(扩展3)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范本 (菁华2篇)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范本1
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就表明承租方同意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并愿意遵守本合同的一切规定,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义务,承担本合同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一、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按合同向承租方收取租金及约定费用。
向承租方提供年检合格、手续证件齐全、并含(司机、车辆、交强险、不低于三十万的三者保险、不计免赔)的租赁车辆。
车辆状况:
保证承租方在按时交纳租金,租期结束已付清租金时,承租方获得车辆的所有权。并无条件配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将车辆过户到承租方指定的公司或个人名下。
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有权获知所需车辆的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或单位营业执照和代码证等身份证明。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租金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车辆的有效证件。
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车辆归承租方所有,出租方无条件配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三、交通事故处理:
出租方为租赁车辆所投保险包括:司机、车辆、交强险、不低于三十万的三者保险、不计免赔。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通部门报案、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出租方、事故处理结束后将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资料在十日内送交出租方,出租方据此办理保险索赔事宜。出租方逾期提供事故相关材料而导致丧失保险索赔权利的。因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承租方承租车辆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内或车外人员伤亡的、保险赔偿伤亡人员不足的费用由租方承担。
四、租金:
车辆总价款元,租金元,租金已包括保险费用、税费等,承租方除支付租金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相关费用。具体支付租金方式:
五、其它:
1、合同期为年,总金额元,合同期满后由双方共同把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该车归承租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的保险费由出租方承担。
六、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诉诸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字:电话:
承租方签字:电话: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范本2
以下是合同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代购代销》,供大家学习参考!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客户: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交易商: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商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代办___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购代销事项
交易商受客户的委托,就_________一事,提供行纪服务。
第二条 代购代销事项的具体要求
1.品名: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质量: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6.价格:_________
第三条 佣金的计算
1.交易商完成代购代销事项后,可以根据交易成交额(人民币)按照下列比例收取佣金。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为6%;
(2)超过1万元至1万元的部分,为3%;
(3)超过1万元至1万元的部分,为2%;
(4)超过1万元至1万元的部分,为%;
(5)超过1万元的部分,为%。
2.交易商的佣金,由客户负担,但有合同特别约定的除外。
3.交易商在办理代购代销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客户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保险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若费用由交易商代垫,则客户依交易商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4.客户应在代购代销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向交易商支付佣金,将佣金及其他费用汇至交易商指定的帐户_________。
第四条 履行期限及履行地点
1.履行期限不明的,客户可以随时要求交易商交付代购代销购买的商品,但应当给交易商必要的准备时间。交易商要求给付酬金、费用的,由商业习惯的从习惯,无商业习惯的自实施行纪行为完毕之时,可以行使报酬请求权,客户也应于此时支付报酬、费用。
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客户给付报酬费用的,应当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卖出商品的价款,应在客户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买入的商品的,应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
第五条 交易商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支出的费用,由交易商负担。
2.交易商占有代购代销物的,应当妥善保管代购代销物。
3.代购代销事务进行状况的报告义务
4.代购代销物交付给交易商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客户同意,交易商可以处分该物;和客户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交易商可以合理处分。 5.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客户。
6.交易商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客户同意。未经客户同意,交易商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客户发生效力。
7.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客户受到损害的,交易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交易商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8.交易商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9.客户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交易商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1.经交易商催告,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1.交易商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客户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交易商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交易商仍然可以要求客户支付报酬。
12.代购代销物不能卖出或者客户撤回出卖,经交易商催告,客户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3.客户逾期不支付报酬的,交易商对代购代销物享有留置权。
14.交易商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客户的利益。
15.交易商不得骗娶占用客户的款物。
第六条 客户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按照约定买入代购代销物,客户应当及时受领。
2.交易商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3.客户应当向交易商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4.客户应当向交易商如实说明代销物存在的瑕疵。
5.客户不得隐瞒与代销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者要求提供违法服务。
6.客户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向交易商支付佣金。
7.客户应保证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8.客户有权要求交易商按照自己的指令从事贸易活动。
9.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接受因交易商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1.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酬金和偿还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交易商违约责任
(1)交易商违反按照客户指示从事代购代销事项的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交易商对其占有的代购代销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交易商在未经客户同意而处分代购代销物时,未采取合理处分措施,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交易商未将为客户从事代购代销事项所取得的利益及时转交给客户,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交易商未将该款项及时转交给客户,交易商应当向客户交付该款项并偿付利息,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客户违约责任
在交易商完成或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未按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交易商可以向客户请求支付报酬及其迟延利息。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客户:
(1)客户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客户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客户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交易商:
(1)交易商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交易商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交易商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代购代销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客户代购代销的事项不可能完成;
7.行纪合同当事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8.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 变更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一条 解除
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杂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_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5)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_________。
客户(盖章):_________ 交易商(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3篇(扩展4)
——代购租赁合同(2份合同)3篇
代购租赁合同(2份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相关条款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全部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赁车辆,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将车辆过户给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承租方负担。如过户时须提供占地证明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承租方可以选择退还车辆或以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购买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约定费用。
3.按车辆性能要求、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辆年检及维修保养。
6.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交管、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及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赁车辆状况
出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为:__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车辆识别号码:____________。
第六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月。
第七条租金、押金及违章保证金约定
1.单车车辆租赁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2.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抵押金_______元整,及违章保证金_______元整。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叁个月,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该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没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出租方应将违章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
5.租金采用预付费方式,租金按支付。根据承租方情况,每支付租金日期最迟不得超过。
6.租金、押金及违章保障金一经商定,不随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而变动,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
____________租赁汽车质量问题的处理(特指在汽车生产厂家承诺的索赔期内车辆)。
租赁汽车质量问题应由出租方负责向厂家索赔。索赔过程承租方有权参加。超出厂家规定索赔期限和项目,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方无权以租赁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应自行解决索赔期后和索赔范围之外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保险约定
1.出租方负责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为车辆投保,被保险人为出租方。险种必须为第三者(20万元以上)、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并使之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保单复印件交承租方。
2.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失,车辆损失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3.双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内所有国家规定的车主负责制中,车主应承担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并承诺保证承担全部车主责任。
4.在履行合同期内,与本合同指定车辆有关的任何违规、交通违法及肇事行为,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损失(含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车辆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车主责任、驾驶员责任以及相关的所有民事赔偿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所有损失(合同预期利益损失包括在内)。
5.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及责任。
6.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间,车辆发生被盗、灭失情况,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须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的租金。
7.由于事故处理、车辆维修/保养/车检、车辆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买汽车的期间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8.在租金全部结清前,租赁车辆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经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后),使承租车辆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须在保险公司定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租金,车辆残值归承租方所有。
第十条:____________车辆的保养、修理
1.在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应对租赁车辆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车况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2.承租方须保证其驾驶员有证按章驾驶。
3.承租方对租赁车辆承担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违反合同的处理
1.如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并采取下列措施:____________
a、要求承租方即时付清租金余额及一切应付款项。
b、从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当于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0%的.违约金。
2.当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租金时,出租方除有权采取上述前款规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权按应付租金_____%的标准,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将从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滞纳金为止。
3.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赁车辆所有权属于出租方,不得作为承租方财产列入破产清算范围。承租方在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将租赁车辆抵押、出售、还债、出资或作其他处分行为(除非承租方已结清所有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非法行为。
4.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出租方原因未及时对车辆进行年检、交纳保险、车船使用税而给承租方造成的罚款或损失由出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条所述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未结清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第十一条之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无权对租赁车辆主张任何权利。
出租方如办理过户与上级公司资产管理规定相冲突,承租方允许推延过户期限一年。期间该车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保险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为办理。
出租方可根据承租方要求将车辆过户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办理过户时,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车辆延期过户的,承租方应继续向出租方交纳保险费、验车费、车船使用税及代管费等相关费用并继续对车辆使用期间引发的各种责任及造成的各种损失负全部责任。同时承租方按出租方规定政策就车辆代管的事宜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当事人均有权向太原市本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执行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持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在签订。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办人(签字):____________委托代办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3篇(扩展5)
——设备以租代售合同 (菁华2篇)
设备以租代售合同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租赁甲方净水器,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产品(见下表):
二、租赁时间: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超出租期按年计租,在20__年__月__日开始安装。(具体按实际安装日期计算。)
三、付款方式:首付起始租金现金_______元,每年在签订合同的用一时间收取每年的租金_______元。
四、乙方不履行上述付款方式,甲方未收到租金款,甲方有权收回租赁产品,并向乙方索赔租金_______%违约金,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维护维修:每年定时甲方前往乙方进行相应的净水器维护并达到饮水标准。运输安装费用负担:甲方负责。
六、合同到期乙方不续租,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进行租赁产品收回。
七、乙方在租用期间,所租用产品只有使用权,产品的其它一切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将租用甲方的产品变相抵押、转让、转租或转移地点,如有上述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有权收回所租用的一切产品,并按产品的实际价值追回一切经济损失。租金及其它费用照计。
八、验收方式:甲方负责运输安装到位,并检测水质合格后,乙方进行验收。
九、以上各项合约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本合同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设备以租代售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房屋、设备的基本情况
1、乙方租赁甲方的工作场地_______*方米,作为机械加工用,对外合法营业,自负盈亏。
2、租赁期间,乙方租赁甲方的设备(见设备清单)由乙方负责维护维修。
3、租赁期间,乙方要安全合理使用设备,因乙方使用设备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合同终止后,乙方要保证将所租设备齐全完好的交给甲方,否则应赔偿甲方损失。
二、租赁期限及租赁费的交纳方式
1、租赁期限:自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租赁费每年开始日及六个月末交纳。
四、房屋、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1、乙方对所租赁的设备、房屋只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或抵押;若进行房屋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拆除。
2、乙方所使用的设备,缺少配件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乙方在租赁设备期间,要注意爱护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提供水电,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水电费。
3、租赁期间,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债权债务。
4、乙方应按时交纳房租,并遵守相关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不履行上述协议的,任何一方有权追究,但遇到不可抗力或者遇到因国家的法律、法令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必须在15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的终止合同。
七、其他
1、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可诉诸法律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3篇(扩展6)
——大汽车租赁合同书(以租代购) (菁华1篇)
大汽车租赁合同书(以租代购)1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依合同相关条款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全部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赁车辆,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将车辆过户给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承租方负担。如过户时须提供占地证明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承租方可以选择退还车辆或以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购买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身份证明资料。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约定费用。
按车辆性能要求、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辆年检及维修保养。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交管、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及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 租赁车辆状况
出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为:____________ 。车号: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车辆识别号码 :____________。
第六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共计 _______月。
第七条 租金、押金及违章保证金约定
单车车辆租赁价格为人民币¥ _______元/月,租金合计人民币 _______元整 。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抵押金 _______元整,及违章保证金 _______元整。
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叁个月,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该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没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出租方应将违章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
租金采用预付费方式,租金按 支付。根据承租方情况,每 支付租金日期最迟不得超过 。
租金、押金及违章保障金一经商定,不随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而变动,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____________租赁汽车质量问题的处理(特指在汽车生产厂家承诺的索赔期内车辆)
租赁汽车质量问题应由出租方负责向厂家索赔。索赔过程承租方有权参加。超出厂家规定索赔期限和项目,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方无权以租赁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应自行解决索赔期后和索赔范围之外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 保险约定
出租方负责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为车辆投保,被保险人为出租方。险种必须为第三者(20万元以上)、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并使之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保单复印件交承租方。
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失,车辆损失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双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内所有国家规定的车主负责制中,车主应承担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并承诺保证承担全部车主责任。
在履行合同期内,与本合同指定车辆有关的任何违规、交通违法及肇事行为,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损失(含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车辆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车主责任、驾驶员责任以及相关的所有民事赔偿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所有损失(合同预期利益损失包括在内)。
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及责任。
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间,车辆发生被盗、灭失情况,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须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的租金。
由于事故处理、车辆维修/保养/车检、车辆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买汽车的期间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在租金全部结清前,租赁车辆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经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后),使承租车辆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须在保险公司定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租金,车辆残值归承租方所有。
第十条:____________车辆的保养、修理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应对租赁车辆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车况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承租方须保证其驾驶员有证按章驾驶。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承担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违反合同的处理
如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并采取下列措施:____________
A 要求承租方即时付清租金余额及一切应付款项。
B 从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当于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0%的违约金。
当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租金时,出租方除有权采取上述前款规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权按应付租金12‰的标准,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将从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滞纳金为止。
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赁车辆所有权属于出租方,不得作为承租方财产列入破产清算范围。承租方在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将租赁车辆抵押、出售、还债、出资或作其他处分行为(除非承租方已结清所有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非法行为。
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出租方原因未及时对车辆进行年检、交纳保险、车船使用税而给承租方造成的罚款或损失由出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条所述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未结清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第十一条之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无权对租赁车辆主张任何权利。
出租方如办理过户与上级公司资产管理规定相冲突,承租方允许推延过户期限一年。期间该车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保险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为办理。
出租方可根据承租方要求将车辆过户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办理过户时,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车辆延期过户的,承租方应继续向出租方交纳保险费、验车费、车船使用税及代管费等相关费用并继续对车辆使用期间引发的各种责任及造成的各种损失负全部责任。同时承租方按出租方规定政策就车辆代管的事宜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合同的修改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当事人均有权向太原市本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合同及附则
本合同执行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持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一份。
本合同在 签订。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特别约定
(下无正文)
(下无正文)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办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办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日期: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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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互惠的原则,甲方为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向乙方申请“以租代购”方式购买小轿车一部;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以租代购正式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互惠的原则,甲方为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向乙方申请“以租代购”方式购买小轿车一部;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用保证金代替首付款,以租金代替购买小轿车和费用,租期届满并付清全部租金后即可拥有该小轿车的所有权。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以租代购车辆、数量、金额:
以租代购该小轿车总金额人民币**元。
二、保证金:
**元。租期满后抵做购买该车辆的首付款。
三、租金、租期、车辆所有权:
1、租金:每月**元,30日为一期,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日前甲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
2、租期:个月,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3、租期内车辆所有权属乙方所有,租期届满且付清全部租金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四、乙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交纳租金,超过5日,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收租金。
2、甲方人为损坏车辆,不愿承担维修费,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除车辆的维修费。
3、乙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保证金后日内,即20**年**月**日之前将以租代购车辆送至甲方处。
4、租期内车辆的日常保养及保险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控制、使用车辆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及车辆自身损失的责任。甲方有权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金,乙方有义务协助向保险公司索赔。
6、甲方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将进行盈利性经营,不得用于参加比赛、测试、教练等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抵押、倒卖,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及其他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按时交纳租金,租期结束且付清租金,即获得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必须保证车辆外观完好,如有损伤,如被刮花、碰撞出现凹凸面,甲方应按照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用进行赔偿或全款购买该车辆。
3、甲方不得对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零件、更改车辆外观,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间车辆或随车设备丢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5、甲方接收车辆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甲方接收车辆后,视为车辆外观完好、工作正常、随车设备齐全。
6、甲方不得单方毁约提前还车,否则,应承担单方毁约提前还车的违约金元。
六、其它约定:
1、有关本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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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3篇(扩展1)
——以租代购合同3篇
以租代购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 所 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 辆,型号为:
第一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月月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 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民币大写: 。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 ),共计人民币 )。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 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 开户行 )。
第四条 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 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 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在租赁关系到期前,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或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调查;如调查核实因乙方所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虚假或部分虚假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车辆的,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
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对租赁车辆的保养记录进行查询,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 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汽车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汽车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且不 因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等费用及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5、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车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甲方要求将租赁车辆交还甲方。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和赁车辆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租赁车辆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 护租赁车辆不受任何侵害。
7、租赁车辆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应善意使用租赁车辆,按期购买租赁辆保险、按期进行租赁车辆年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受损或灭失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不得违法使用车辆或违反《机动车保险条款》使用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出借、赠与或用 于抵押、质押、典当及抵债。
9、乙方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对他人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以及对他人财产损毁产的赔偿费用等,在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合同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贬值的,乙方不能退租,租赁车辆贬值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辆的设备及部件等。
1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维修点对租赁车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养守则所包含的保养内容进行定点维修和保养。
1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汽车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维护费、停车费、违法用车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费用。
2、如乙方提前支付剩余所有租金,乙方应承担剩余租金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若乙方因故要求退租,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交车时车辆评估价值-退车时车辆评估价值-已支付租金)=总租金的30%,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 办理退租手续,本合同终止。
4、如乙方因故退租除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以及因违约所产生的调查费、律师代理费、见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财产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车辆交通违章罚款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其中,律师代理费按担保总金额的6%且不低于3000元/件计算;诉讼费、执行费、交通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据实计算。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能过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 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需提前通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第十二条 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 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日 签约地点: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3篇(扩展2)
——以租代购正式合同3篇
以租代购正式合同1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互惠的原则,甲方为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向乙方申请“以租代购”方式购买小轿车一部;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用保证金代替首付款,以租金代替购买小轿车和费用,租期届满并付清全部租金后即可拥有该小轿车的所有权。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以租代购车辆、数量、金额:
以租代购该小轿车总金额人民币**元。
二、保证金:
**元。租期满后抵做购买该车辆的首付款。
三、租金、租期、车辆所有权:
1、租金:每月**元,30日为一期,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日前甲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
2、租期:**x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租期内车辆所有权属乙方所有,租期届满且付清全部租金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四、乙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交纳租金,超过5日,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收租金。
2、甲方人为损坏车辆,不愿承担维修费,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除车辆的维修费。
3、乙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保证金后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将以租代购车辆送至甲方处。
4、租期内车辆的日常保养及保险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控制、使用车辆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及车辆自身损失的责任。甲方有权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金,乙方有义务协助向保险公司索赔。
6、甲方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将进行盈利性经营,不得用于参加比赛、测试、教练等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抵押、倒卖,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及其他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按时交纳租金,租期结束且付清租金,即获得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必须保证车辆外观完好,如有损伤,如被刮花、碰撞出现凹凸面,甲方应按照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用进行赔偿或全款购买该车辆。
3、甲方不得对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零件、更改车辆外观,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间车辆或随车设备丢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5、甲方接收车辆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甲方接收车辆后,视为车辆外观完好、工作正常、随车设备齐全。
6、甲方不得单方毁约提前还车,否则,应承担单方毁约提前还车的违约金**元。
六、其它约定:
1、有关本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3篇(扩展3)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范本 (菁华2篇)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范本1
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就表明承租方同意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并愿意遵守本合同的一切规定,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义务,承担本合同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一、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按合同向承租方收取租金及约定费用。
向承租方提供年检合格、手续证件齐全、并含(司机、车辆、交强险、不低于三十万的三者保险、不计免赔)的租赁车辆。
车辆状况:
保证承租方在按时交纳租金,租期结束已付清租金时,承租方获得车辆的所有权。并无条件配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将车辆过户到承租方指定的公司或个人名下。
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有权获知所需车辆的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或单位营业执照和代码证等身份证明。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租金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车辆的有效证件。
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车辆归承租方所有,出租方无条件配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三、交通事故处理:
出租方为租赁车辆所投保险包括:司机、车辆、交强险、不低于三十万的三者保险、不计免赔。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通部门报案、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出租方、事故处理结束后将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资料在十日内送交出租方,出租方据此办理保险索赔事宜。出租方逾期提供事故相关材料而导致丧失保险索赔权利的。因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承租方承租车辆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内或车外人员伤亡的、保险赔偿伤亡人员不足的费用由租方承担。
四、租金:
车辆总价款元,租金元,租金已包括保险费用、税费等,承租方除支付租金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相关费用。具体支付租金方式:
五、其它:
1、合同期为年,总金额元,合同期满后由双方共同把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该车归承租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的保险费由出租方承担。
六、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诉诸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字:电话:
承租方签字:电话: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范本2
以下是合同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代购代销》,供大家学习参考!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客户: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交易商: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商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代办___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购代销事项
交易商受客户的委托,就_________一事,提供行纪服务。
第二条 代购代销事项的具体要求
1.品名: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质量: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6.价格:_________
第三条 佣金的计算
1.交易商完成代购代销事项后,可以根据交易成交额(人民币)按照下列比例收取佣金。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为6%;
(2)超过1万元至1万元的部分,为3%;
(3)超过1万元至1万元的部分,为2%;
(4)超过1万元至1万元的部分,为%;
(5)超过1万元的部分,为%。
2.交易商的佣金,由客户负担,但有合同特别约定的除外。
3.交易商在办理代购代销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客户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保险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若费用由交易商代垫,则客户依交易商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4.客户应在代购代销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向交易商支付佣金,将佣金及其他费用汇至交易商指定的帐户_________。
第四条 履行期限及履行地点
1.履行期限不明的,客户可以随时要求交易商交付代购代销购买的商品,但应当给交易商必要的准备时间。交易商要求给付酬金、费用的,由商业习惯的从习惯,无商业习惯的自实施行纪行为完毕之时,可以行使报酬请求权,客户也应于此时支付报酬、费用。
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客户给付报酬费用的,应当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卖出商品的价款,应在客户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买入的商品的,应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
第五条 交易商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支出的费用,由交易商负担。
2.交易商占有代购代销物的,应当妥善保管代购代销物。
3.代购代销事务进行状况的报告义务
4.代购代销物交付给交易商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客户同意,交易商可以处分该物;和客户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交易商可以合理处分。 5.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客户。
6.交易商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客户同意。未经客户同意,交易商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客户发生效力。
7.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客户受到损害的,交易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交易商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8.交易商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9.客户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交易商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1.经交易商催告,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1.交易商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客户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交易商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交易商仍然可以要求客户支付报酬。
12.代购代销物不能卖出或者客户撤回出卖,经交易商催告,客户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3.客户逾期不支付报酬的,交易商对代购代销物享有留置权。
14.交易商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客户的利益。
15.交易商不得骗娶占用客户的款物。
第六条 客户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按照约定买入代购代销物,客户应当及时受领。
2.交易商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3.客户应当向交易商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4.客户应当向交易商如实说明代销物存在的瑕疵。
5.客户不得隐瞒与代销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者要求提供违法服务。
6.客户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向交易商支付佣金。
7.客户应保证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8.客户有权要求交易商按照自己的指令从事贸易活动。
9.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接受因交易商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1.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酬金和偿还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交易商违约责任
(1)交易商违反按照客户指示从事代购代销事项的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交易商对其占有的代购代销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交易商在未经客户同意而处分代购代销物时,未采取合理处分措施,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交易商未将为客户从事代购代销事项所取得的利益及时转交给客户,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交易商未将该款项及时转交给客户,交易商应当向客户交付该款项并偿付利息,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客户违约责任
在交易商完成或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未按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交易商可以向客户请求支付报酬及其迟延利息。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客户:
(1)客户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客户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客户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交易商:
(1)交易商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交易商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交易商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代购代销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客户代购代销的事项不可能完成;
7.行纪合同当事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8.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 变更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一条 解除
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杂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_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5)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_________。
客户(盖章):_________ 交易商(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3篇(扩展4)
——代购租赁合同(2份合同)3篇
代购租赁合同(2份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相关条款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全部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赁车辆,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将车辆过户给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承租方负担。如过户时须提供占地证明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承租方可以选择退还车辆或以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购买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约定费用。
3.按车辆性能要求、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辆年检及维修保养。
6.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交管、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及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赁车辆状况
出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为:__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车辆识别号码:____________。
第六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月。
第七条租金、押金及违章保证金约定
1.单车车辆租赁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2.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抵押金_______元整,及违章保证金_______元整。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叁个月,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该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没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出租方应将违章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
5.租金采用预付费方式,租金按支付。根据承租方情况,每支付租金日期最迟不得超过。
6.租金、押金及违章保障金一经商定,不随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而变动,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
____________租赁汽车质量问题的处理(特指在汽车生产厂家承诺的索赔期内车辆)。
租赁汽车质量问题应由出租方负责向厂家索赔。索赔过程承租方有权参加。超出厂家规定索赔期限和项目,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方无权以租赁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应自行解决索赔期后和索赔范围之外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保险约定
1.出租方负责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为车辆投保,被保险人为出租方。险种必须为第三者(20万元以上)、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并使之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保单复印件交承租方。
2.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失,车辆损失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3.双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内所有国家规定的车主负责制中,车主应承担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并承诺保证承担全部车主责任。
4.在履行合同期内,与本合同指定车辆有关的任何违规、交通违法及肇事行为,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损失(含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车辆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车主责任、驾驶员责任以及相关的所有民事赔偿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所有损失(合同预期利益损失包括在内)。
5.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及责任。
6.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间,车辆发生被盗、灭失情况,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须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的租金。
7.由于事故处理、车辆维修/保养/车检、车辆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买汽车的期间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8.在租金全部结清前,租赁车辆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经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后),使承租车辆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须在保险公司定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租金,车辆残值归承租方所有。
第十条:____________车辆的保养、修理
1.在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应对租赁车辆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车况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2.承租方须保证其驾驶员有证按章驾驶。
3.承租方对租赁车辆承担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违反合同的处理
1.如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并采取下列措施:____________
a、要求承租方即时付清租金余额及一切应付款项。
b、从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当于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0%的.违约金。
2.当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租金时,出租方除有权采取上述前款规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权按应付租金_____%的标准,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将从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滞纳金为止。
3.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赁车辆所有权属于出租方,不得作为承租方财产列入破产清算范围。承租方在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将租赁车辆抵押、出售、还债、出资或作其他处分行为(除非承租方已结清所有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非法行为。
4.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出租方原因未及时对车辆进行年检、交纳保险、车船使用税而给承租方造成的罚款或损失由出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条所述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未结清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第十一条之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无权对租赁车辆主张任何权利。
出租方如办理过户与上级公司资产管理规定相冲突,承租方允许推延过户期限一年。期间该车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保险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为办理。
出租方可根据承租方要求将车辆过户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办理过户时,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车辆延期过户的,承租方应继续向出租方交纳保险费、验车费、车船使用税及代管费等相关费用并继续对车辆使用期间引发的各种责任及造成的各种损失负全部责任。同时承租方按出租方规定政策就车辆代管的事宜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当事人均有权向太原市本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执行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持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在签订。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办人(签字):____________委托代办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3篇(扩展5)
——设备以租代售合同 (菁华2篇)
设备以租代售合同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租赁甲方净水器,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产品(见下表):
二、租赁时间: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超出租期按年计租,在20__年__月__日开始安装。(具体按实际安装日期计算。)
三、付款方式:首付起始租金现金_______元,每年在签订合同的用一时间收取每年的租金_______元。
四、乙方不履行上述付款方式,甲方未收到租金款,甲方有权收回租赁产品,并向乙方索赔租金_______%违约金,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维护维修:每年定时甲方前往乙方进行相应的净水器维护并达到饮水标准。运输安装费用负担:甲方负责。
六、合同到期乙方不续租,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进行租赁产品收回。
七、乙方在租用期间,所租用产品只有使用权,产品的其它一切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将租用甲方的产品变相抵押、转让、转租或转移地点,如有上述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有权收回所租用的一切产品,并按产品的实际价值追回一切经济损失。租金及其它费用照计。
八、验收方式:甲方负责运输安装到位,并检测水质合格后,乙方进行验收。
九、以上各项合约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本合同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设备以租代售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房屋、设备的基本情况
1、乙方租赁甲方的工作场地_______*方米,作为机械加工用,对外合法营业,自负盈亏。
2、租赁期间,乙方租赁甲方的设备(见设备清单)由乙方负责维护维修。
3、租赁期间,乙方要安全合理使用设备,因乙方使用设备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合同终止后,乙方要保证将所租设备齐全完好的交给甲方,否则应赔偿甲方损失。
二、租赁期限及租赁费的交纳方式
1、租赁期限:自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租赁费每年开始日及六个月末交纳。
四、房屋、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1、乙方对所租赁的设备、房屋只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或抵押;若进行房屋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拆除。
2、乙方所使用的设备,缺少配件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乙方在租赁设备期间,要注意爱护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提供水电,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水电费。
3、租赁期间,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债权债务。
4、乙方应按时交纳房租,并遵守相关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不履行上述协议的,任何一方有权追究,但遇到不可抗力或者遇到因国家的法律、法令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必须在15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的终止合同。
七、其他
1、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可诉诸法律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以租代购的正式合同3篇(扩展6)
——大汽车租赁合同书(以租代购) (菁华1篇)
大汽车租赁合同书(以租代购)1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依合同相关条款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全部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赁车辆,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将车辆过户给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承租方负担。如过户时须提供占地证明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承租方可以选择退还车辆或以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购买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身份证明资料。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约定费用。
按车辆性能要求、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辆年检及维修保养。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交管、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及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 租赁车辆状况
出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为:____________ 。车号: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车辆识别号码 :____________。
第六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共计 _______月。
第七条 租金、押金及违章保证金约定
单车车辆租赁价格为人民币¥ _______元/月,租金合计人民币 _______元整 。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抵押金 _______元整,及违章保证金 _______元整。
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叁个月,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该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没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出租方应将违章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
租金采用预付费方式,租金按 支付。根据承租方情况,每 支付租金日期最迟不得超过 。
租金、押金及违章保障金一经商定,不随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而变动,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____________租赁汽车质量问题的处理(特指在汽车生产厂家承诺的索赔期内车辆)
租赁汽车质量问题应由出租方负责向厂家索赔。索赔过程承租方有权参加。超出厂家规定索赔期限和项目,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方无权以租赁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应自行解决索赔期后和索赔范围之外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 保险约定
出租方负责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为车辆投保,被保险人为出租方。险种必须为第三者(20万元以上)、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并使之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保单复印件交承租方。
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失,车辆损失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双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内所有国家规定的车主负责制中,车主应承担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并承诺保证承担全部车主责任。
在履行合同期内,与本合同指定车辆有关的任何违规、交通违法及肇事行为,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损失(含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车辆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车主责任、驾驶员责任以及相关的所有民事赔偿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所有损失(合同预期利益损失包括在内)。
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及责任。
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间,车辆发生被盗、灭失情况,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须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的租金。
由于事故处理、车辆维修/保养/车检、车辆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买汽车的期间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在租金全部结清前,租赁车辆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经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后),使承租车辆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须在保险公司定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租金,车辆残值归承租方所有。
第十条:____________车辆的保养、修理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应对租赁车辆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车况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承租方须保证其驾驶员有证按章驾驶。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承担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违反合同的处理
如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并采取下列措施:____________
A 要求承租方即时付清租金余额及一切应付款项。
B 从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当于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0%的违约金。
当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租金时,出租方除有权采取上述前款规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权按应付租金12‰的标准,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将从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滞纳金为止。
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赁车辆所有权属于出租方,不得作为承租方财产列入破产清算范围。承租方在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将租赁车辆抵押、出售、还债、出资或作其他处分行为(除非承租方已结清所有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非法行为。
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出租方原因未及时对车辆进行年检、交纳保险、车船使用税而给承租方造成的罚款或损失由出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条所述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未结清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第十一条之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无权对租赁车辆主张任何权利。
出租方如办理过户与上级公司资产管理规定相冲突,承租方允许推延过户期限一年。期间该车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保险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为办理。
出租方可根据承租方要求将车辆过户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办理过户时,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车辆延期过户的,承租方应继续向出租方交纳保险费、验车费、车船使用税及代管费等相关费用并继续对车辆使用期间引发的各种责任及造成的各种损失负全部责任。同时承租方按出租方规定政策就车辆代管的事宜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合同的修改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当事人均有权向太原市本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合同及附则
本合同执行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持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一份。
本合同在 签订。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特别约定
(下无正文)
(下无正文)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办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办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日期: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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