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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9篇
2025-08-24人已围观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9篇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9篇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1
为保障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为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市地质矿产局。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专业组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
市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特种工程抢险组
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电业局、物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种工程抗灾抢险,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它严重灾害的抢险任务。
(三)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四)紧急救援组
市民政局、粮食局、教委、物资总公司等部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五)市政保障组
市水利局、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居民的给排水等公共设施进行抢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能鉴定,组织搭建临时住宅。
(六)治安与交通管理组
市公安局负责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通讯保障组
市网通、移动、联通等公司负责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八)电力保障组
市电业局负责组织修复输变电设施和电力调度等,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九)应急运输组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修复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十)灾害调查及监测组
市地质矿产局会同市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十一)应急资金保障组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预算、筹措和拨款。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负总责。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各乡镇、各专业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成立抢险救灾领导机构,组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配备抢险救灾装备,备足救灾物资,确保发生灾害后,抢险救灾队伍能够快速出动,及时救援灾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抢险救灾机构及抢险救援队伍人员名单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一)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害影响分析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情影响分析见附件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分临灾和灾后两种情况:
(一)临灾时的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处于临灾状态时,隐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做好启动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避灾疏散;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因险情扩大,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建议及险情实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通报市地质灾害各抢险救灾专业组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随时将灾情变化趋势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若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镇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指挥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同时将灾情规模等情况及时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灾情进一步扩大。
若发生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在启动乡镇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必须赴现场进行应急指挥,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市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部署、指导和协调各抢险救援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平息灾害谣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市地质矿产局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一)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信号见附件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的应急通信保障
发生地质灾害时,由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通知有关通讯公司检查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六、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启动
各乡镇及交通、水利、建设、旅游、教体等有关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制定完善行业和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时,按照市政府命令及时启动本部们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务必于5月30日前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七、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点的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见附件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应急预案和各乡镇的应急预案作为本预案的配套预案,一并实施。
附件:重要隐患点灾情影响分析、预警信号及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表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2
尊严是文明,但又像一层贴在脸上的东西一样容易脱落。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应急预案范文甄选五篇。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3
根据省应急厅《2022年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市局制定了《2022年X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健全机制、规范运行为目标,以加强应急准备和提升救援人员能力为出发点,加强应急准备,健全指挥体系、预案体系和队伍体系建设,努力防范化解地震地质灾害风险,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二、重点工作任务
1、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围绕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加大督促指导。对至今仍没有发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县、区,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6月底前发布。各县、区要指导督促所属乡镇(街道),8月底前完成地震、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发布。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灾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要求,督促地震、地质灾害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对照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0月底前完成本部门(本系统)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编备案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所属行政区域内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10月底前完成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年内完成本级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手册,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处置流程及时限要求。
2、持续推动救援能力的提升。
按照省军区、武警X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的地震、地质灾害训练计划或要求,各县、区要督促所属地震(地质灾害)紧急救援队完成相应的训练内容,必要时组织相应比武竞赛活动。8月底前,各县、区要完成地震、地质灾害和救援专家到各救援队专题讲座活动,各县、区救援能力提升讲座方案请于3月底前报市局。12月底前,省厅拟组织专家对省级地震紧急救援一、二、三队和各市地震紧急救援队进行能力评估。
3、扎实做好培训、演练工作。
省厅将于3-5月份,完成对各市地震、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12月底前完成两批100人地震紧急救援队员的救援技能的培训。市局将在6月底前完成所属县、区级地震、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各县、区负责乡镇(街道)、企业等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上半年,各县、区要按照预案应急响应流程和组织架构,适时开展一次地震地质灾害桌面推演或实战演练。
4、全力推动乡镇(街道)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推动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调配备必要的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设备、器材,指导开展相应训练。督促乡镇(街道)在每个村(社区)、学校、企业等设立第一响应人,并登记造册。第一响应人要与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地震地质灾害领导形成县、乡、村三级地震、地质灾害响应网络。第一响应人主要负责地震、地质灾害紧急疏散、科学避险、自救互救、信息上报工作。
5、持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省厅将聘请专家编制X省应急避难场所验收办法,10月份前后召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现场会。各县、区在做好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服务管理系统应用基础上,要协调产权单位进一步完善设施配置,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启动预案、疏散方案等,努力实现每个社区、每个村、每个单位都能划入相应的避难场所。推动乡(镇)、街道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建立行政区域内所有村、社区的人员避难场地划分台账。抗震设防七度以上县,要按照省厅下发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推动一个室内、一个室外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
6、做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应急准备。
县区要积极做好3-5月冻融期和6-9月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根据气象和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趋势预测或预警报告,及时组织开展应急会商,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严格应急值守。
7、强化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
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的社会化体系,加强全灾种专业领域同步行动,强化科普基地建设,持续推进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互联网+”科普模式立体化发展、融合式发展,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科普宣传服务力度,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积极做好“5.12国家防灾减灾日”、“7.28”防震减灾宣传周等重点时段宣传工作。
8、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县区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冻融期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随时保持信息畅通,一旦遇到险情和灾情要立即报告,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救援队伍在特殊时期、重点时段要提高备勤等级,随时接受调动任务。
9、严格灾害信息报告制度。
发生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后,县区应急部门应按照《X市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立即向同级政府和市级应急部门报告,直至报告到省厅调度值班室(0351-4090558),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延误救援时机。
10、组织开展督查检查。
县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监督工作职责,加强各项工作的监督考核,组织开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消极懈怠、弄虚作假的单位,通过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形式,督促问题整改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4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围绕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全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省应急厅《2022年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市局制定了《2022年X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健全机制、规范运行为目标,以加强应急准备和提升救援人员能力为出发点,加强应急准备,健全指挥体系、预案体系和队伍体系建设,努力防范化解地震地质灾害风险,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二、重点工作任务
1、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围绕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加大督促指导。对至今仍没有发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县、区,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6月底前发布。各县、区要指导督促所属乡镇(街道),8月底前完成地震、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发布。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灾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要求,督促地震、地质灾害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对照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0月底前完成本部门(本系统)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编备案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所属行政区域内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10月底前完成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年内完成本级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手册,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处置流程及时限要求。
2、持续推动救援能力的提升。
按照省军区、武警X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的地震、地质灾害训练计划或要求,各县、区要督促所属地震(地质灾害)紧急救援队完成相应的训练内容,必要时组织相应比武竞赛活动。8月底前,各县、区要完成地震、地质灾害和救援专家到各救援队专题讲座活动,各县、区救援能力提升讲座方案请于3月底前报市局。12月底前,省厅拟组织专家对省级地震紧急救援一、二、三队和各市地震紧急救援队进行能力评估。
3、扎实做好培训、演练工作。
省厅将于3-5月份,完成对各市地震、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12月底前完成两批100人地震紧急救援队员的救援技能的培训。市局将在6月底前完成所属县、区级地震、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各县、区负责乡镇(街道)、企业等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上半年,各县、区要按照预案应急响应流程和组织架构,适时开展一次地震地质灾害桌面推演或实战演练。
4、全力推动乡镇(街道)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推动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调配备必要的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设备、器材,指导开展相应训练。督促乡镇(街道)在每个村(社区)、学校、企业等设立第一响应人,并登记造册。第一响应人要与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地震地质灾害领导形成县、乡、村三级地震、地质灾害响应网络。第一响应人主要负责地震、地质灾害紧急疏散、科学避险、自救互救、信息上报工作。
5、持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省厅将聘请专家编制X省应急避难场所验收办法,10月份前后召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现场会。各县、区在做好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服务管理系统应用基础上,要协调产权单位进一步完善设施配置,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启动预案、疏散方案等,努力实现每个社区、每个村、每个单位都能划入相应的避难场所。推动乡(镇)、街道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建立行政区域内所有村、社区的人员避难场地划分台账。抗震设防七度以上县,要按照省厅下发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推动一个室内、一个室外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
6、做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应急准备。
县区要积极做好3-5月冻融期和6-9月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根据气象和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趋势预测或预警报告,及时组织开展应急会商,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严格应急值守。
7、强化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
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的社会化体系,加强全灾种专业领域同步行动,强化科普基地建设,持续推进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互联网+”科普模式立体化发展、融合式发展,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科普宣传服务力度,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积极做好“5.12国家防灾减灾日”、“7.28”防震减灾宣传周等重点时段宣传工作。
8、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县区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冻融期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随时保持信息畅通,一旦遇到险情和灾情要立即报告,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救援队伍在特殊时期、重点时段要提高备勤等级,随时接受调动任务。
9、严格灾害信息报告制度。
发生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后,县区应急部门应按照《X市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立即向同级政府和市级应急部门报告,直至报告到省厅调度值班室(0351-4090558),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延误救援时机。
10、组织开展督查检查。
县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监督工作职责,加强各项工作的监督考核,组织开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消极懈怠、弄虚作假的单位,通过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形式,督促问题整改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5
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1.68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必须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个性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职责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状况进行统计,决定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职责,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职责,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状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6
为了保障汛期灾情发生后,我中心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汛期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政府和区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毕晓南主任任组长,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组长;李为君、贾方军、刘昌明、张景勇、宋秀涛、沈洪岐、隋海博、綦远林、赵之章、宋继龙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各工作组开展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汪守文,副组长王世越、于国英,疾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调度各专业队对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建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检验、后勤保障等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及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并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督促各专业小组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郭同春,副组长:兰艳、刘冬月;成员:张景勇、沈春霞、李丽、赵国萍。
医疗救治工作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2、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各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业务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协调、调度各救治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治指挥,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报告医援信息。
(四)卫生监督组:组长李为君,副组长崔明,张凤芝、宁静、刘昌明为成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建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培训,开展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组长许阳,宋继龙、赵之章、陈晶为成员并宣传教育组职责
主要负责救灾防病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中心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组负责辖区内汛期灾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灾害后传染病或疾病的发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组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医疗救治工作组总指挥和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区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政府或区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与奖惩
我中心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组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应急各工作组成员要在区委、区政府、本单位汛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发生洪水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7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广东省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三)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快速高效。
1、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2、大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中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4、小型地质灾害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二、 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应急指挥部。特大型灾情发生后,灾害发生地的市、县(市、区)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必要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灾害发生地市的主要领导组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任总指挥。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组成应急分队。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执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特大型、大型和某些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省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省委宣传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2、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灾情信息;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情况。
3、省交通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4、省民政厅: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6、省水利厅:组织和督促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开展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汛情动态。
7、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8、省经贸委:协调铁路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9、省农业厅:负责有关农用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协助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8
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灾和抢险救灾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三)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四)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
(五)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的;
2、大型: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
3、中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
4、小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执行《四川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临灾险情时,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挥长由负责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时,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市、区)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小型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包括死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由市武警支队牵头,广安军分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组织强行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人员力量,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灾物资,灾区人员和财产以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由市政府安排的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应急调查队伍。
由地质灾害防治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险情的地方进行调查、会商,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等情况,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三、应急准备
(一)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四)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水务、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对公众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同时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并密切跟踪其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各工作机构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市政府视灾情和险情的情况,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
(三)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小型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响应,按程序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在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抢险救灾工作;灾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灾情的变化情况及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四)临灾应急响应。
1、组织专家对险情调查、会商,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五)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和防范。
2、迅速查明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
3、划定受灾群众安置区域,组织救济物资供应,搭建临时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指导当地政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教学秩序。
(六)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争取指导和支持。
(七)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批准,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
(八)灾情、险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期,撤销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和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五、附则
(一)因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9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防御地质灾害必须紧紧依靠当地人民群众,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下面工作范文网小编准备了2022年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范例,欢迎查阅。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镇区域地质环境、水文、气象等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格局。
一、2022年全镇地质灾害情况
截止2022年2月10日,全镇现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x处,受威胁户数**户,受威胁人数**人,潜在经济损失**x万元,为草田坪村委会黄泥墩滑坡地质灾害点;削坡建房导致地质灾害隐患x处,受威胁户数**户,受威胁人数**人,潜在经济损失**x万元,分别位于均**屋x处、**安置点1处、**村x处、**x村x处、**场x处。
二、全镇地质灾害的特征
(一)滑坡:主要集中发生在4—10月,以中小型为主,平面形态多呈不规则和舌形,主要分布在陡峻的低中山斜坡和峡谷地带,坡度大多在20°—50°之间,常发生在软质岩体和软硬相间的岩体构成的斜坡,主要诱发因素是降雨、地表水冲刷。
(二)泥石流:均发生在4—10月,尤以每年7月发生频率最大,以小型、沟谷型、降雨型、稀性泥石流为主,主要分布在沟谷斜坡地带,主要诱发因素是强降雨。
三、2022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
我镇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常与降水密切相关,今年2月的较大降雨过程,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加严峻。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趋势预测,我镇今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为4至10月,这一时段是我镇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6月到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具体灾害发生情况将受降雨量控制。当连续降雨达到150毫米或日降雨达10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即可发生;当连续降雨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雨达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可能大量发生。
四、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把手负总责。自然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部门责任制。
2.镇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在危险点建立警示标志,设立观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明确预警信号及险情出现时的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并进行工程治理或受灾群众搬迁,将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大隐患点,镇人民政府要逐点制定防灾预案落实预防措施。汛期有关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和电话,做到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防御地质灾害必须紧紧依靠当地人民群众,建立群测群防网络。镇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各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宣传活动,汛前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的地质灾害点向当地受胁群众现场讲授地质灾害的简易观测方法及防灾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严格执行“先搬迁、后开采”原则,加大人为地质灾害的预防力度。对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工程活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督促工程建设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发生和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充分应用,使全镇因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要尽快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做到反应灵敏、到位快速、处置得当。形成以自然资源部门为主体,专业技术队伍为支撑,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多部门协调行动的应急救援体系。
(四)加强监测工作,做好预测预报
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建立警示标志,设立监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加大监测力度,详细记录监测数据,并明确预警信号和险情发生时的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向受胁农户发放地质灾害“灾情防范明白卡”。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测工作,对监测数据要充分进行分析应用,做好险情判断工作,为镇人民政府指挥防御地质灾害提供可靠的信息。
(五)加强用地项目审批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依据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加强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和审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害性勘察鉴定和履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工作,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擅自开工建设,诱发地质灾害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追究其行政责任及法律责任。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六)加强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我镇的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危险性进行全面的踏勘,对确需进行工程治理的要组织编制工程治理方案,争取资金进行治理,对确需进行搬迁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搬迁。对应撤离危险区域,而未搬迁的,要说明原因,对工作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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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
重点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9篇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1
为保障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为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市地质矿产局。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专业组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
市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特种工程抢险组
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电业局、物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种工程抗灾抢险,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它严重灾害的抢险任务。
(三)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四)紧急救援组
市民政局、粮食局、教委、物资总公司等部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五)市政保障组
市水利局、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居民的给排水等公共设施进行抢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能鉴定,组织搭建临时住宅。
(六)治安与交通管理组
市公安局负责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通讯保障组
市网通、移动、联通等公司负责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八)电力保障组
市电业局负责组织修复输变电设施和电力调度等,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九)应急运输组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修复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十)灾害调查及监测组
市地质矿产局会同市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十一)应急资金保障组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预算、筹措和拨款。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负总责。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各乡镇、各专业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成立抢险救灾领导机构,组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配备抢险救灾装备,备足救灾物资,确保发生灾害后,抢险救灾队伍能够快速出动,及时救援灾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抢险救灾机构及抢险救援队伍人员名单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一)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害影响分析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情影响分析见附件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分临灾和灾后两种情况:
(一)临灾时的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处于临灾状态时,隐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做好启动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避灾疏散;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因险情扩大,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建议及险情实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通报市地质灾害各抢险救灾专业组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随时将灾情变化趋势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若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镇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指挥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同时将灾情规模等情况及时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灾情进一步扩大。
若发生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在启动乡镇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必须赴现场进行应急指挥,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市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部署、指导和协调各抢险救援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平息灾害谣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市地质矿产局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一)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信号见附件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的应急通信保障
发生地质灾害时,由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通知有关通讯公司检查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六、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启动
各乡镇及交通、水利、建设、旅游、教体等有关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制定完善行业和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时,按照市政府命令及时启动本部们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务必于5月30日前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七、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点的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见附件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应急预案和各乡镇的应急预案作为本预案的配套预案,一并实施。
附件:重要隐患点灾情影响分析、预警信号及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表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2
尊严是文明,但又像一层贴在脸上的东西一样容易脱落。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应急预案范文甄选五篇。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3
根据省应急厅《2022年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市局制定了《2022年X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健全机制、规范运行为目标,以加强应急准备和提升救援人员能力为出发点,加强应急准备,健全指挥体系、预案体系和队伍体系建设,努力防范化解地震地质灾害风险,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二、重点工作任务
1、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围绕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加大督促指导。对至今仍没有发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县、区,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6月底前发布。各县、区要指导督促所属乡镇(街道),8月底前完成地震、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发布。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灾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要求,督促地震、地质灾害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对照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0月底前完成本部门(本系统)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编备案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所属行政区域内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10月底前完成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年内完成本级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手册,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处置流程及时限要求。
2、持续推动救援能力的提升。
按照省军区、武警X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的地震、地质灾害训练计划或要求,各县、区要督促所属地震(地质灾害)紧急救援队完成相应的训练内容,必要时组织相应比武竞赛活动。8月底前,各县、区要完成地震、地质灾害和救援专家到各救援队专题讲座活动,各县、区救援能力提升讲座方案请于3月底前报市局。12月底前,省厅拟组织专家对省级地震紧急救援一、二、三队和各市地震紧急救援队进行能力评估。
3、扎实做好培训、演练工作。
省厅将于3-5月份,完成对各市地震、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12月底前完成两批100人地震紧急救援队员的救援技能的培训。市局将在6月底前完成所属县、区级地震、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各县、区负责乡镇(街道)、企业等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上半年,各县、区要按照预案应急响应流程和组织架构,适时开展一次地震地质灾害桌面推演或实战演练。
4、全力推动乡镇(街道)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推动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调配备必要的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设备、器材,指导开展相应训练。督促乡镇(街道)在每个村(社区)、学校、企业等设立第一响应人,并登记造册。第一响应人要与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地震地质灾害领导形成县、乡、村三级地震、地质灾害响应网络。第一响应人主要负责地震、地质灾害紧急疏散、科学避险、自救互救、信息上报工作。
5、持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省厅将聘请专家编制X省应急避难场所验收办法,10月份前后召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现场会。各县、区在做好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服务管理系统应用基础上,要协调产权单位进一步完善设施配置,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启动预案、疏散方案等,努力实现每个社区、每个村、每个单位都能划入相应的避难场所。推动乡(镇)、街道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建立行政区域内所有村、社区的人员避难场地划分台账。抗震设防七度以上县,要按照省厅下发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推动一个室内、一个室外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
6、做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应急准备。
县区要积极做好3-5月冻融期和6-9月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根据气象和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趋势预测或预警报告,及时组织开展应急会商,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严格应急值守。
7、强化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
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的社会化体系,加强全灾种专业领域同步行动,强化科普基地建设,持续推进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互联网+”科普模式立体化发展、融合式发展,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科普宣传服务力度,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积极做好“5.12国家防灾减灾日”、“7.28”防震减灾宣传周等重点时段宣传工作。
8、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县区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冻融期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随时保持信息畅通,一旦遇到险情和灾情要立即报告,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救援队伍在特殊时期、重点时段要提高备勤等级,随时接受调动任务。
9、严格灾害信息报告制度。
发生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后,县区应急部门应按照《X市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立即向同级政府和市级应急部门报告,直至报告到省厅调度值班室(0351-4090558),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延误救援时机。
10、组织开展督查检查。
县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监督工作职责,加强各项工作的监督考核,组织开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消极懈怠、弄虚作假的单位,通过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形式,督促问题整改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4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围绕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全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省应急厅《2022年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市局制定了《2022年X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健全机制、规范运行为目标,以加强应急准备和提升救援人员能力为出发点,加强应急准备,健全指挥体系、预案体系和队伍体系建设,努力防范化解地震地质灾害风险,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二、重点工作任务
1、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围绕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加大督促指导。对至今仍没有发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县、区,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6月底前发布。各县、区要指导督促所属乡镇(街道),8月底前完成地震、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发布。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灾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要求,督促地震、地质灾害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对照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0月底前完成本部门(本系统)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编备案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所属行政区域内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10月底前完成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年内完成本级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手册,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处置流程及时限要求。
2、持续推动救援能力的提升。
按照省军区、武警X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的地震、地质灾害训练计划或要求,各县、区要督促所属地震(地质灾害)紧急救援队完成相应的训练内容,必要时组织相应比武竞赛活动。8月底前,各县、区要完成地震、地质灾害和救援专家到各救援队专题讲座活动,各县、区救援能力提升讲座方案请于3月底前报市局。12月底前,省厅拟组织专家对省级地震紧急救援一、二、三队和各市地震紧急救援队进行能力评估。
3、扎实做好培训、演练工作。
省厅将于3-5月份,完成对各市地震、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12月底前完成两批100人地震紧急救援队员的救援技能的培训。市局将在6月底前完成所属县、区级地震、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各县、区负责乡镇(街道)、企业等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上半年,各县、区要按照预案应急响应流程和组织架构,适时开展一次地震地质灾害桌面推演或实战演练。
4、全力推动乡镇(街道)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推动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调配备必要的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设备、器材,指导开展相应训练。督促乡镇(街道)在每个村(社区)、学校、企业等设立第一响应人,并登记造册。第一响应人要与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地震地质灾害领导形成县、乡、村三级地震、地质灾害响应网络。第一响应人主要负责地震、地质灾害紧急疏散、科学避险、自救互救、信息上报工作。
5、持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省厅将聘请专家编制X省应急避难场所验收办法,10月份前后召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现场会。各县、区在做好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服务管理系统应用基础上,要协调产权单位进一步完善设施配置,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启动预案、疏散方案等,努力实现每个社区、每个村、每个单位都能划入相应的避难场所。推动乡(镇)、街道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建立行政区域内所有村、社区的人员避难场地划分台账。抗震设防七度以上县,要按照省厅下发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推动一个室内、一个室外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
6、做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应急准备。
县区要积极做好3-5月冻融期和6-9月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根据气象和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趋势预测或预警报告,及时组织开展应急会商,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严格应急值守。
7、强化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
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的社会化体系,加强全灾种专业领域同步行动,强化科普基地建设,持续推进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互联网+”科普模式立体化发展、融合式发展,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科普宣传服务力度,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积极做好“5.12国家防灾减灾日”、“7.28”防震减灾宣传周等重点时段宣传工作。
8、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县区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冻融期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随时保持信息畅通,一旦遇到险情和灾情要立即报告,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救援队伍在特殊时期、重点时段要提高备勤等级,随时接受调动任务。
9、严格灾害信息报告制度。
发生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后,县区应急部门应按照《X市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立即向同级政府和市级应急部门报告,直至报告到省厅调度值班室(0351-4090558),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延误救援时机。
10、组织开展督查检查。
县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监督工作职责,加强各项工作的监督考核,组织开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消极懈怠、弄虚作假的单位,通过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形式,督促问题整改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5
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1.68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必须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个性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职责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状况进行统计,决定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职责,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职责,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状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6
为了保障汛期灾情发生后,我中心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汛期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政府和区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毕晓南主任任组长,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组长;李为君、贾方军、刘昌明、张景勇、宋秀涛、沈洪岐、隋海博、綦远林、赵之章、宋继龙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各工作组开展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汪守文,副组长王世越、于国英,疾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调度各专业队对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建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检验、后勤保障等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及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并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督促各专业小组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郭同春,副组长:兰艳、刘冬月;成员:张景勇、沈春霞、李丽、赵国萍。
医疗救治工作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2、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各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业务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协调、调度各救治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治指挥,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报告医援信息。
(四)卫生监督组:组长李为君,副组长崔明,张凤芝、宁静、刘昌明为成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建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培训,开展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组长许阳,宋继龙、赵之章、陈晶为成员并宣传教育组职责
主要负责救灾防病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中心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组负责辖区内汛期灾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灾害后传染病或疾病的发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组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医疗救治工作组总指挥和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区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政府或区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与奖惩
我中心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组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应急各工作组成员要在区委、区政府、本单位汛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发生洪水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7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广东省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三)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快速高效。
1、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2、大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中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4、小型地质灾害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二、 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应急指挥部。特大型灾情发生后,灾害发生地的市、县(市、区)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必要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灾害发生地市的主要领导组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任总指挥。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组成应急分队。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执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特大型、大型和某些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省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省委宣传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2、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灾情信息;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情况。
3、省交通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4、省民政厅: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6、省水利厅:组织和督促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开展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汛情动态。
7、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8、省经贸委:协调铁路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9、省农业厅:负责有关农用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协助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8
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灾和抢险救灾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三)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四)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
(五)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的;
2、大型: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
3、中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
4、小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执行《四川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临灾险情时,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挥长由负责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时,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市、区)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小型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包括死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由市武警支队牵头,广安军分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组织强行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人员力量,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灾物资,灾区人员和财产以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由市政府安排的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应急调查队伍。
由地质灾害防治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险情的地方进行调查、会商,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等情况,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三、应急准备
(一)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四)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水务、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对公众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同时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并密切跟踪其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各工作机构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市政府视灾情和险情的情况,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
(三)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小型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响应,按程序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在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抢险救灾工作;灾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灾情的变化情况及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四)临灾应急响应。
1、组织专家对险情调查、会商,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五)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和防范。
2、迅速查明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
3、划定受灾群众安置区域,组织救济物资供应,搭建临时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指导当地政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教学秩序。
(六)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争取指导和支持。
(七)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批准,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
(八)灾情、险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期,撤销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和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五、附则
(一)因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质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篇9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防御地质灾害必须紧紧依靠当地人民群众,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下面工作范文网小编准备了2022年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范例,欢迎查阅。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镇区域地质环境、水文、气象等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格局。
一、2022年全镇地质灾害情况
截止2022年2月10日,全镇现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x处,受威胁户数**户,受威胁人数**人,潜在经济损失**x万元,为草田坪村委会黄泥墩滑坡地质灾害点;削坡建房导致地质灾害隐患x处,受威胁户数**户,受威胁人数**人,潜在经济损失**x万元,分别位于均**屋x处、**安置点1处、**村x处、**x村x处、**场x处。
二、全镇地质灾害的特征
(一)滑坡:主要集中发生在4—10月,以中小型为主,平面形态多呈不规则和舌形,主要分布在陡峻的低中山斜坡和峡谷地带,坡度大多在20°—50°之间,常发生在软质岩体和软硬相间的岩体构成的斜坡,主要诱发因素是降雨、地表水冲刷。
(二)泥石流:均发生在4—10月,尤以每年7月发生频率最大,以小型、沟谷型、降雨型、稀性泥石流为主,主要分布在沟谷斜坡地带,主要诱发因素是强降雨。
三、2022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
我镇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常与降水密切相关,今年2月的较大降雨过程,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加严峻。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趋势预测,我镇今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为4至10月,这一时段是我镇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6月到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具体灾害发生情况将受降雨量控制。当连续降雨达到150毫米或日降雨达10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即可发生;当连续降雨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雨达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可能大量发生。
四、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把手负总责。自然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部门责任制。
2.镇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在危险点建立警示标志,设立观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明确预警信号及险情出现时的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并进行工程治理或受灾群众搬迁,将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大隐患点,镇人民政府要逐点制定防灾预案落实预防措施。汛期有关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和电话,做到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防御地质灾害必须紧紧依靠当地人民群众,建立群测群防网络。镇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各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宣传活动,汛前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的地质灾害点向当地受胁群众现场讲授地质灾害的简易观测方法及防灾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严格执行“先搬迁、后开采”原则,加大人为地质灾害的预防力度。对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工程活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督促工程建设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发生和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充分应用,使全镇因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要尽快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做到反应灵敏、到位快速、处置得当。形成以自然资源部门为主体,专业技术队伍为支撑,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多部门协调行动的应急救援体系。
(四)加强监测工作,做好预测预报
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建立警示标志,设立监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加大监测力度,详细记录监测数据,并明确预警信号和险情发生时的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向受胁农户发放地质灾害“灾情防范明白卡”。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测工作,对监测数据要充分进行分析应用,做好险情判断工作,为镇人民政府指挥防御地质灾害提供可靠的信息。
(五)加强用地项目审批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依据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加强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和审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害性勘察鉴定和履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工作,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擅自开工建设,诱发地质灾害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追究其行政责任及法律责任。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六)加强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我镇的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危险性进行全面的踏勘,对确需进行工程治理的要组织编制工程治理方案,争取资金进行治理,对确需进行搬迁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搬迁。对应撤离危险区域,而未搬迁的,要说明原因,对工作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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