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党建材料党建材料
党建工作制度5篇
2025-08-25人已围观
党建工作制度5篇
党建工作制度5篇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目录 1、党支部议事规则2、民主生活会制度3、“三会一课”制度4、党员教育培训制度5、党员干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工作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目录
1、党支部议事规则2、民主生活会制度3、“三会一课”制度4、党员教育培训制度5、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6、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7、党务、政务公开制度8、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9、重要情况通报制度10、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1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2、廉政谈话制度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4、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制度15、党内关怀帮扶制度16、后备干部培养制度17、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讨论决定本单位依法行政、重大工作、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5、讨论、审批预备党员的发展和转正。6、讨论党员的表彰奖励,以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7、讨论通过党支部领导人代表党支部在重要会议上的报告和以党支部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示报告。8、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讨论的问题,书记和支部人员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二、议题的确定1、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讨论顺序,经书记审定后,安排时间,召开会议讨论决定。2、单位各有关股室需提请党支部讨论的问题,事先需征得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3、对于重大决策,应在党支部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材料应提前送给党支部成员,有关股室应作好准备,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4、凡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涉及几个方面事先未协调的;未经组织部门进行考察的干部任免;非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动议,一般不列入党支部会议议题。三、会议的召开1、党支部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和主持。2、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3、召开党支部会议,由办公室提前一、两天将会议议题通知各党员,以便安排工作,准备意见。如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请假。
4、党支部会议召开时,对议题涉及到党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主持人也可以要求该成员回避。
四、议事和决定1、党支部会议议题,先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党员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汇报,再由各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由主持会议的书记归纳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决定或决议意见。2、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决定或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必须由到会党员的过半数通过,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其中对发展党员、提拔干部必须实行票决制。3、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相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4、讨论干部任免时,如原拟人选被否定,应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能由个别成员临时动议,仓促作出决定。5、党支部会议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保守秘密,违者要追究责任,对缺席的党员,由办公室向他们报告本次党支部会议的内容。五、决定的执行与反馈1、党支部人员对作出的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支部会复议。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执行情况。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内民主生活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四、民主生活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五、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七、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切实抓好整改,接受群众监督。会议结束后,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民主生活会要作好原始记录,重要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主要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篇二: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规章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1、党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民
主生活会。2、党的组织生活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
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共同提高。
3、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二、党课制度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每年三至四次。三、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大会制度
根据需要,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它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3、听取审查支部会的工作计划。4、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作出决议。5、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情。四、民主评议制度
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1、进行新时期做合格党员的教育。2、组织好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认真做好个人总结。3、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5、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党支部在党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团结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和上级的要求进行,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加凝聚力。
3、组织开展谈心活动,听取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的汇报。
六、共产党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产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七、共产党员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
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篇三: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四、发展党员制度(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
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三)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
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
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党支部要按照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
评议。(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
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
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篇四: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增加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
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依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争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培育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育状况;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育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争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依据积极分子的表现状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争论;5、召开支部大会争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1-
(二)党费收缴制度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规定比例交纳党费;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根据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准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值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
-2-
员是否有坚决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争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专心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状况,确定成果,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当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当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根据“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分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当进行;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3、经支委会争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4、召开党员大会,争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根据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3-
(五)党内监督制度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状况要准时报告上级党组织;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六)“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争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争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争论打算党员的嘉奖和处分,争论打算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2、支部委员会依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争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支配、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
-4-
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争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争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支配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1、党支部每年要专心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状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专心对支部全年工作状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状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2、党支部要按时参与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准时传达,专心贯彻落实;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准时请示汇报;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篇2:督查工作制度为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X省工商局机关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和《Y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原则》,制定本制度。
篇五:党建工作制度 为有力地推动全局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为解决基层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为方便各县市局各专业单位办事根据局领导要求健全和完善了督查工作制度按照立项办事催办办结归档的程序按照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办事时限认真做好协调的要求开展督查使全局各项决策和工作达到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做到督查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做到了督在点子上查在关键处提高了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党建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
一、镇党委工作制度1、要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委员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工作。2、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议,汇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教育工作。3、坚持党课制度,认真组织抓好理论学习,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宣传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的重要会议、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和考评。4、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注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党员发展工作。5、建立分工负责制,机关党委委员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分管工作,做到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目标责任制,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按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出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二、党员“三会一课”制度1、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委员会,听取各支部的工
作汇报,小结上季度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并安排部署下季度党建工作。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达90%以上。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1、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2、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3、建立《党员活动记载簿》《党员工作实绩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必要的簿册,将党员有关情况记录清楚,为考评提供依据。4、对党员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党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推优
的主要依据。四、党员学习制度以建立“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以培、养“复合型党员干部队伍”和“知识服务型工商人员”为重点,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1、个人自学制度。坚持每天一小时以上个人学习和讨论制度,并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学习氛围。2、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至二个专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学习体会文章进行交流。3、每年召开支部委员会学习不少于六次、支部大会学习不少于四次,上党课二次,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4、坚持每月一次学法考试和每季度一次政治理论学习考试,并列入综合量化考核,考试不及格的进行扣分。5、坚持每年对在职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五、组织生活会制度1、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必须积极参加。2、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一
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七一”前后,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党组的同意。3、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4、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和风细雨、以理服人的方法,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5、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6、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7、支部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党组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及会议记录,党员组织生活会议情况要及时向广大党员和党外群众通报。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
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发展对象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3、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4、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5、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在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无计名投票决定。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相衔接。通过评议,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做到“五好五带头”,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1、各党支部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2、评议内容: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六看六做到”,即:看政治立场稳不稳,做到违反原则的事不在我身上发生;看宗旨观念牢不牢,做到群众在我这里办事不受冷遇;看党性觉悟高不高,做到党员的责任不在我这里丧失;看组织纪
律严不严,做到违纪行为不在我身上存在;看业务素质精不精,做到工作差错不在我这里出现;看党员形象好不好,做到党的先进性不因我而损害。3、评议方法: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文件,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对照党员标准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党员进行自评,然后进行互相评议,采取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在搞好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经支委会综合评议后,报镇党委、党组审批,形成组织结论。整改提高。每个党员都要针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保持党员的先进性。4、镇党委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加强指导,确保评议质量和效果。5、镇党委每年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一次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八、“争先创优”制度
1、根据党组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争创”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2、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争创”活动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争创”活动。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争创”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4、每年对“争创”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党组。九、党员廉洁自律制度为了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全体共产党员,要认真遵守和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省、市工商局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2、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和他人的谋取私利。3、党员干部一律不准收受下属单位、企业、个人和服
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4、党员干部不得到企业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5、党员干部到基层一律不得接受下级单位、企业赠送的礼金、礼品及土特产品。6、禁止党员干部接受基层、企业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7、镇党委、支部要把每个党员干部执行上述规定的情况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公务员考核之中,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要严肃查处;对瞒案不查不报的,由市、县(区)局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支部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8、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对不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并且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因此,各级党的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
时按规定交纳党费。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当月不交,以后补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3、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推荐访问:党建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党建
党建工作制度5篇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目录 1、党支部议事规则2、民主生活会制度3、“三会一课”制度4、党员教育培训制度5、党员干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工作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目录
1、党支部议事规则2、民主生活会制度3、“三会一课”制度4、党员教育培训制度5、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6、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7、党务、政务公开制度8、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9、重要情况通报制度10、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1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2、廉政谈话制度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4、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制度15、党内关怀帮扶制度16、后备干部培养制度17、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讨论决定本单位依法行政、重大工作、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5、讨论、审批预备党员的发展和转正。6、讨论党员的表彰奖励,以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7、讨论通过党支部领导人代表党支部在重要会议上的报告和以党支部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示报告。8、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讨论的问题,书记和支部人员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二、议题的确定1、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讨论顺序,经书记审定后,安排时间,召开会议讨论决定。2、单位各有关股室需提请党支部讨论的问题,事先需征得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3、对于重大决策,应在党支部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材料应提前送给党支部成员,有关股室应作好准备,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4、凡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涉及几个方面事先未协调的;未经组织部门进行考察的干部任免;非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动议,一般不列入党支部会议议题。三、会议的召开1、党支部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和主持。2、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3、召开党支部会议,由办公室提前一、两天将会议议题通知各党员,以便安排工作,准备意见。如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请假。
4、党支部会议召开时,对议题涉及到党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主持人也可以要求该成员回避。
四、议事和决定1、党支部会议议题,先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党员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汇报,再由各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由主持会议的书记归纳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决定或决议意见。2、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决定或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必须由到会党员的过半数通过,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其中对发展党员、提拔干部必须实行票决制。3、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相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4、讨论干部任免时,如原拟人选被否定,应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能由个别成员临时动议,仓促作出决定。5、党支部会议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保守秘密,违者要追究责任,对缺席的党员,由办公室向他们报告本次党支部会议的内容。五、决定的执行与反馈1、党支部人员对作出的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支部会复议。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执行情况。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内民主生活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四、民主生活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五、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七、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切实抓好整改,接受群众监督。会议结束后,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民主生活会要作好原始记录,重要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主要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篇二: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规章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1、党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民
主生活会。2、党的组织生活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
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共同提高。
3、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二、党课制度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每年三至四次。三、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大会制度
根据需要,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它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3、听取审查支部会的工作计划。4、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作出决议。5、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情。四、民主评议制度
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1、进行新时期做合格党员的教育。2、组织好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认真做好个人总结。3、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5、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党支部在党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团结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和上级的要求进行,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加凝聚力。
3、组织开展谈心活动,听取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的汇报。
六、共产党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产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七、共产党员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
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篇三: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四、发展党员制度(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
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三)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
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
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党支部要按照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
评议。(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
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
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篇四: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增加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
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依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争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培育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育状况;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育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争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依据积极分子的表现状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争论;5、召开支部大会争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1-
(二)党费收缴制度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规定比例交纳党费;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根据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准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值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
-2-
员是否有坚决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争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专心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状况,确定成果,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当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当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根据“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分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当进行;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3、经支委会争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4、召开党员大会,争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根据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3-
(五)党内监督制度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状况要准时报告上级党组织;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六)“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争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争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争论打算党员的嘉奖和处分,争论打算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2、支部委员会依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争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支配、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
-4-
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争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争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支配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1、党支部每年要专心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状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专心对支部全年工作状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状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2、党支部要按时参与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准时传达,专心贯彻落实;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准时请示汇报;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篇2:督查工作制度为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X省工商局机关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和《Y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原则》,制定本制度。
篇五:党建工作制度 为有力地推动全局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为解决基层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为方便各县市局各专业单位办事根据局领导要求健全和完善了督查工作制度按照立项办事催办办结归档的程序按照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办事时限认真做好协调的要求开展督查使全局各项决策和工作达到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做到督查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做到了督在点子上查在关键处提高了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党建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
一、镇党委工作制度1、要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委员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工作。2、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议,汇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教育工作。3、坚持党课制度,认真组织抓好理论学习,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宣传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的重要会议、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和考评。4、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注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党员发展工作。5、建立分工负责制,机关党委委员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分管工作,做到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目标责任制,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按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出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二、党员“三会一课”制度1、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委员会,听取各支部的工
作汇报,小结上季度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并安排部署下季度党建工作。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达90%以上。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1、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2、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3、建立《党员活动记载簿》《党员工作实绩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必要的簿册,将党员有关情况记录清楚,为考评提供依据。4、对党员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党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推优
的主要依据。四、党员学习制度以建立“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以培、养“复合型党员干部队伍”和“知识服务型工商人员”为重点,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1、个人自学制度。坚持每天一小时以上个人学习和讨论制度,并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学习氛围。2、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至二个专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学习体会文章进行交流。3、每年召开支部委员会学习不少于六次、支部大会学习不少于四次,上党课二次,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4、坚持每月一次学法考试和每季度一次政治理论学习考试,并列入综合量化考核,考试不及格的进行扣分。5、坚持每年对在职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五、组织生活会制度1、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必须积极参加。2、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一
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七一”前后,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党组的同意。3、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4、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和风细雨、以理服人的方法,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5、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6、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7、支部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党组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及会议记录,党员组织生活会议情况要及时向广大党员和党外群众通报。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
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发展对象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3、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4、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5、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在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无计名投票决定。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相衔接。通过评议,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做到“五好五带头”,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1、各党支部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2、评议内容: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六看六做到”,即:看政治立场稳不稳,做到违反原则的事不在我身上发生;看宗旨观念牢不牢,做到群众在我这里办事不受冷遇;看党性觉悟高不高,做到党员的责任不在我这里丧失;看组织纪
律严不严,做到违纪行为不在我身上存在;看业务素质精不精,做到工作差错不在我这里出现;看党员形象好不好,做到党的先进性不因我而损害。3、评议方法: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文件,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对照党员标准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党员进行自评,然后进行互相评议,采取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在搞好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经支委会综合评议后,报镇党委、党组审批,形成组织结论。整改提高。每个党员都要针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保持党员的先进性。4、镇党委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加强指导,确保评议质量和效果。5、镇党委每年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一次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八、“争先创优”制度
1、根据党组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争创”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2、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争创”活动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争创”活动。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争创”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4、每年对“争创”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党组。九、党员廉洁自律制度为了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全体共产党员,要认真遵守和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省、市工商局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2、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和他人的谋取私利。3、党员干部一律不准收受下属单位、企业、个人和服
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4、党员干部不得到企业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5、党员干部到基层一律不得接受下级单位、企业赠送的礼金、礼品及土特产品。6、禁止党员干部接受基层、企业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7、镇党委、支部要把每个党员干部执行上述规定的情况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公务员考核之中,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要严肃查处;对瞒案不查不报的,由市、县(区)局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支部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8、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对不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并且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因此,各级党的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
时按规定交纳党费。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当月不交,以后补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3、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推荐访问:党建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党建
上一篇:党建工作会议部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