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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有哪些(4篇)
2025-08-25人已围观
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有哪些(4篇)
篇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有哪些
党建责任制清单
党建责任制清单是党政机构积极落实责任担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行动指南,为做好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意见。关于党建责任制清单,具体内容不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但全面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工作和具体实践中的责任对象,经过严格的落实和检验,明确具体的责任事项、执行方式、完成规定,以及落实责任的考核办法,是应用于党建责任制清单的最重要内容。
首先,党建责任制清单应当确立省、市、县,以及各部门、委办局负责人的明确职责,针对党建工作的各项方针规定,明确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细化和落实职责体系,对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聚焦主题建设负责。其次,党建责任制清单应当将各级党组织的职责落实到具体的任务中,以担当和真抓实干为主,履行党组织义务,加强党建工作,使党组织更强大、更有活力、更有深度,更走在实实在在的和平发展之前。再次,党建责任制清单应当规定部门和委办局人员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以帮助和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同时,应当细化政策执行的工作流程,确定政策执行的跟踪检查和考核体制,将结果落实到具体措施,保证政策落实到基层,从而推动党建工作持续发展。
总之,现阶段奋力宣传和落实党建责任制清单,把党章讲清楚、活学活用,在帮助党组织和党员共同努力、坚定意志,上下联动、向前发展的道路上,切实发挥党建责任制的作用,以真抓实干为重,把重点做到位。由此,党建责任制的实施既能促进党的建设,又能增强党的作用和集体意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有哪些
党建责任制四项制度
一、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进局属各支部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管党责任意识,提高管党工作水平,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级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2.阶段性党建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局党委部署的日常党建工作落实执行情况,以及党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
3.建立健全各支部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抓好“两新”组织和其他领域党的建设情况。
4.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处置不合格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内统计等党建基础性工作情况。
5.执行“三会一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
活会召开情况。
6.各支部党建工作重大决策、决定,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二)报告主体
局属各支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
(三)报告时间
各支部在每个月的25日之前上报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专题报告。组织需要听取报告的,以通知为准。
(四)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各支部要按报告时间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递交报告。报告需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上报。
2.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在书面报告的同时,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五)报告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定期报告工作,报告要做到真实、准确。
2.报告以月为期及时上报,逾期不补报;对重大事项隐瞒不报、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各支部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年终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制度
为加大党建工作落实力度,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和质量,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新机制,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
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制度。
(一)检查的内容
1、党建基础工作。各类台帐建立情况、及时更新维护情况。
2、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缴纳党费是否及时足额缴纳;党组织收缴管理党费是否规范;是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
3、发展党员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发展党员程序执行情况;党员结构优化情况;发展党员档案资料建立情况。
4、党员管理工作。党员信息台帐建立情况;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情况;流动党员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5、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内生
活制度是否健全。
6、“双抓双促”、“双建双促”和“争先创优”活动的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活动纪录建立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
7、阵地建设情况。活动场所管理是否规范,场地是否整洁,制度是否上墙,资料是否整齐。
(二)检查的方式、时间
检查采取支部自查、个别抽查和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支部要在每季度认真组织自查,并在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主要报告一季度以来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抓党建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局党委根据自查的情况,进行个别随机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确定是否全面督查,一年内至少要全面督查1次。督查一般要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采取听(听取汇报)、看(实地查看)、问(座谈询问)、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通报的方式、时间
通报采用现场反馈、会议通报和书面通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抽查和督查工作时,督查组要客观真实地向局党委反馈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要召
开会议进行通报,参加通报会的人员一般是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党组织负责人;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要对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书面通报。书面通报主要通报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和执行党建月报告季自查情况,个别抽查、全面督查中所掌握的情况。
(四)通报的范围
在局属各支部、各单位范围内以文件或函的形式进行通报。
(五)通报结果的运用
局党委将检查通报的情况记载在检查记录上,对照检查标准和实际情况,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力度,搭建促进党建的交流研讨平台,全面提升我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党建组织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
(一)党建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期半天。一
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月召开。
(二)党建工作例会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
(三)参加例会的人员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班子成员。
(四)例会要事先确定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充分准备。例会内容一般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精神。
2、总结本季度党建工作,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党建工作。
3、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加强党建工作的方法途经,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推动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
5、其它相关事宜。
(五)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例会的召集、组织以及会议的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存档。对例会形成的决议,要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务求实效。
(六)局属各支部也要制定相应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按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党建工作例会。
(七)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季度检查和平时的工作检查,对各支部组织召开会议情况、工作状况以及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年终党建考核的重要内
容。
四、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增强管党意识、管党责任、管党水平,推动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局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局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局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
(一)述职测评主体
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的述职主体为局属各支部党组织书记。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1、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谋划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情况;对党建工作措施、进度计划的督促情况和落实情况。
2、组织建设情况。深化“双抓双促”、“双建双促”和“争先创优”活动情况;党组织设置情况;党组织在引领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培育典型示范性党组织情况。
3、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队伍结构优化情况;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情况;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推行党员承诺制和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党员培训情况;党员关怀机制建立情况。
4、推动经济发展情况。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在促进农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情况。
5、解决民生问题情况。为党员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情况。
6、组织工作创新情况。党建工作按照局党委的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鲜明特点和特色的情况。
(三)党组织书记述职方式
坚持向上述职和向下述职相结合。向上述职就是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述职。述职会议由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年年底分领域召开,集中进行。局属各支部书记全部进行述职。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向下述职就是向党员述职。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进行,参会人员以局委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所通知的参会人员为准,各支部书记要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向大会报告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述职测评的基本环节
1、述前准备。各支部书记要对照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入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
2、大会述职。主要汇报本人在党建工作中提出了什么思路,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等。
3、组织测评。述职结束后,分别由参会人员和评委会成员进行评分。
4、总结反馈。述职测评结束后,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全局党建工作情况,特别是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以适当方式向各支部反馈有关情况。
(五)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的结果运用
把述职测评结果作为局属各支部、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建议局党委进行调整。
篇三: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有哪些
党建责任制
一、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加强支部委员会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支部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全面主持党支部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决议、指示。
2.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
3.重点抓好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经常与党支部委员交流情况,充分调动支部委员的积极性。
5.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合理使用好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2.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意见。
4.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
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四、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党风党纪工作,根据支部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检查了解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2.对违纪党员及时向支委会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帮助教育受处分的党员。
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定期向支委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
五、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配合组织委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注重宣传党员的模范事迹,不断丰富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活动。
4.负责支部活动的记录及相关材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六、支部党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1.协助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落实党组织活动计划,开展正常的党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协助组织委员落实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工作,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努力创造条件向党组织靠拢。
3.协助宣传委员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学校党政的各项重大决策,宣传中心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举措,围绕学校的和财务处的中心任务,营造舆论氛围,做好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并协助组织委员按期足额收交党费。
5.做好党支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四: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有哪些
党建活动工作责任制方案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党组织的活动工作管理,规范党建活动的开展,提高党建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责任分工
1.
党组织书记:负责全面领导党建活动工作,确定活动目标和计划,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2.
党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开展党建活动,具体负责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3.
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建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负责向党组织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三、活动制定
1.
活动目标:根据党建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活动目标,明确工作重点。
2.
活动计划:制定详细活动计划,包括时间安排、人员分工、预算等内容,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
活动策划:根据活动目标和计划,设计具体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流程、活动内容、宣传方案等。
四、活动实施
1.
活动宣传:根据策划方案,进行活动宣传工作,吸引更多人员参与。
2.
活动组织:根据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具体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
活动评估:对活动进行及时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活动方案和制度。
五、活动考核
1.
活动报告:各责任人根据活动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2.
活动评定:党组织根据各责任人的报告,对活动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奖惩措施。
六、活动效果
1.
活动效果评估:通过对活动效果的评估,总结活动经验,为今后活动提供参考。
2.
活动延续:充分利用活动成果,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发展,确保活动效果长久延续。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将修订内容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并经党组织批准后执行。
以上即为党建活动工作责任制方案,望各责任人严格执行,确保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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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
工作责任制
内容
篇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有哪些
党建责任制清单
党建责任制清单是党政机构积极落实责任担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行动指南,为做好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意见。关于党建责任制清单,具体内容不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但全面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工作和具体实践中的责任对象,经过严格的落实和检验,明确具体的责任事项、执行方式、完成规定,以及落实责任的考核办法,是应用于党建责任制清单的最重要内容。
首先,党建责任制清单应当确立省、市、县,以及各部门、委办局负责人的明确职责,针对党建工作的各项方针规定,明确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细化和落实职责体系,对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聚焦主题建设负责。其次,党建责任制清单应当将各级党组织的职责落实到具体的任务中,以担当和真抓实干为主,履行党组织义务,加强党建工作,使党组织更强大、更有活力、更有深度,更走在实实在在的和平发展之前。再次,党建责任制清单应当规定部门和委办局人员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以帮助和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同时,应当细化政策执行的工作流程,确定政策执行的跟踪检查和考核体制,将结果落实到具体措施,保证政策落实到基层,从而推动党建工作持续发展。
总之,现阶段奋力宣传和落实党建责任制清单,把党章讲清楚、活学活用,在帮助党组织和党员共同努力、坚定意志,上下联动、向前发展的道路上,切实发挥党建责任制的作用,以真抓实干为重,把重点做到位。由此,党建责任制的实施既能促进党的建设,又能增强党的作用和集体意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有哪些
党建责任制四项制度
一、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进局属各支部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管党责任意识,提高管党工作水平,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级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2.阶段性党建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局党委部署的日常党建工作落实执行情况,以及党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
3.建立健全各支部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抓好“两新”组织和其他领域党的建设情况。
4.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处置不合格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内统计等党建基础性工作情况。
5.执行“三会一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
活会召开情况。
6.各支部党建工作重大决策、决定,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二)报告主体
局属各支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
(三)报告时间
各支部在每个月的25日之前上报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专题报告。组织需要听取报告的,以通知为准。
(四)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各支部要按报告时间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递交报告。报告需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上报。
2.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在书面报告的同时,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五)报告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定期报告工作,报告要做到真实、准确。
2.报告以月为期及时上报,逾期不补报;对重大事项隐瞒不报、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各支部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年终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制度
为加大党建工作落实力度,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和质量,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新机制,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
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制度。
(一)检查的内容
1、党建基础工作。各类台帐建立情况、及时更新维护情况。
2、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缴纳党费是否及时足额缴纳;党组织收缴管理党费是否规范;是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
3、发展党员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发展党员程序执行情况;党员结构优化情况;发展党员档案资料建立情况。
4、党员管理工作。党员信息台帐建立情况;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情况;流动党员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5、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内生
活制度是否健全。
6、“双抓双促”、“双建双促”和“争先创优”活动的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活动纪录建立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
7、阵地建设情况。活动场所管理是否规范,场地是否整洁,制度是否上墙,资料是否整齐。
(二)检查的方式、时间
检查采取支部自查、个别抽查和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支部要在每季度认真组织自查,并在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主要报告一季度以来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抓党建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局党委根据自查的情况,进行个别随机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确定是否全面督查,一年内至少要全面督查1次。督查一般要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采取听(听取汇报)、看(实地查看)、问(座谈询问)、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通报的方式、时间
通报采用现场反馈、会议通报和书面通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抽查和督查工作时,督查组要客观真实地向局党委反馈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要召
开会议进行通报,参加通报会的人员一般是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党组织负责人;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要对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书面通报。书面通报主要通报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和执行党建月报告季自查情况,个别抽查、全面督查中所掌握的情况。
(四)通报的范围
在局属各支部、各单位范围内以文件或函的形式进行通报。
(五)通报结果的运用
局党委将检查通报的情况记载在检查记录上,对照检查标准和实际情况,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力度,搭建促进党建的交流研讨平台,全面提升我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党建组织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
(一)党建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期半天。一
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月召开。
(二)党建工作例会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
(三)参加例会的人员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班子成员。
(四)例会要事先确定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充分准备。例会内容一般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精神。
2、总结本季度党建工作,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党建工作。
3、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加强党建工作的方法途经,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推动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
5、其它相关事宜。
(五)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例会的召集、组织以及会议的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存档。对例会形成的决议,要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务求实效。
(六)局属各支部也要制定相应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按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党建工作例会。
(七)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季度检查和平时的工作检查,对各支部组织召开会议情况、工作状况以及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年终党建考核的重要内
容。
四、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增强管党意识、管党责任、管党水平,推动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局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局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局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
(一)述职测评主体
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的述职主体为局属各支部党组织书记。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1、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谋划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情况;对党建工作措施、进度计划的督促情况和落实情况。
2、组织建设情况。深化“双抓双促”、“双建双促”和“争先创优”活动情况;党组织设置情况;党组织在引领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培育典型示范性党组织情况。
3、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队伍结构优化情况;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情况;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推行党员承诺制和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党员培训情况;党员关怀机制建立情况。
4、推动经济发展情况。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在促进农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情况。
5、解决民生问题情况。为党员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情况。
6、组织工作创新情况。党建工作按照局党委的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鲜明特点和特色的情况。
(三)党组织书记述职方式
坚持向上述职和向下述职相结合。向上述职就是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述职。述职会议由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年年底分领域召开,集中进行。局属各支部书记全部进行述职。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向下述职就是向党员述职。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进行,参会人员以局委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所通知的参会人员为准,各支部书记要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向大会报告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述职测评的基本环节
1、述前准备。各支部书记要对照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入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
2、大会述职。主要汇报本人在党建工作中提出了什么思路,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等。
3、组织测评。述职结束后,分别由参会人员和评委会成员进行评分。
4、总结反馈。述职测评结束后,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全局党建工作情况,特别是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以适当方式向各支部反馈有关情况。
(五)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的结果运用
把述职测评结果作为局属各支部、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建议局党委进行调整。
篇三: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有哪些
党建责任制
一、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加强支部委员会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支部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全面主持党支部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决议、指示。
2.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
3.重点抓好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经常与党支部委员交流情况,充分调动支部委员的积极性。
5.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合理使用好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2.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意见。
4.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
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四、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党风党纪工作,根据支部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检查了解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2.对违纪党员及时向支委会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帮助教育受处分的党员。
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定期向支委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
五、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配合组织委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注重宣传党员的模范事迹,不断丰富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活动。
4.负责支部活动的记录及相关材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六、支部党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1.协助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落实党组织活动计划,开展正常的党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协助组织委员落实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工作,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努力创造条件向党组织靠拢。
3.协助宣传委员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学校党政的各项重大决策,宣传中心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举措,围绕学校的和财务处的中心任务,营造舆论氛围,做好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并协助组织委员按期足额收交党费。
5.做好党支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四: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有哪些
党建活动工作责任制方案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党组织的活动工作管理,规范党建活动的开展,提高党建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责任分工
1.
党组织书记:负责全面领导党建活动工作,确定活动目标和计划,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2.
党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开展党建活动,具体负责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3.
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建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负责向党组织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三、活动制定
1.
活动目标:根据党建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活动目标,明确工作重点。
2.
活动计划:制定详细活动计划,包括时间安排、人员分工、预算等内容,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
活动策划:根据活动目标和计划,设计具体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流程、活动内容、宣传方案等。
四、活动实施
1.
活动宣传:根据策划方案,进行活动宣传工作,吸引更多人员参与。
2.
活动组织:根据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具体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
活动评估:对活动进行及时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活动方案和制度。
五、活动考核
1.
活动报告:各责任人根据活动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2.
活动评定:党组织根据各责任人的报告,对活动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奖惩措施。
六、活动效果
1.
活动效果评估:通过对活动效果的评估,总结活动经验,为今后活动提供参考。
2.
活动延续:充分利用活动成果,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发展,确保活动效果长久延续。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将修订内容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并经党组织批准后执行。
以上即为党建活动工作责任制方案,望各责任人严格执行,确保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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