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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3篇

2025-08-26人已围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3篇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办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次*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全心全意为全市广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办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次*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全心全意为全市广大缴存人服务的思想,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城市建设为目标,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努力拼搏,开拓进取,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两年来市中心先后被省建设厅、财政厅联合授予“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档案管理示范单位”、“贷款业务示范单位”、“清理回收项目贷款和挤占挪用资金示范单位”,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速度、归集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全省第一。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

  我中心的领导班子自从20**年成立以来,一直是一个团结向上、充满朝气和活力的集体。

  领导班子首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组织各项制度,“一把手”履行好“班长”神圣职责,采取*抓班子,班子带队伍,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贡献、带头团结。

  在全中心开展“党员领先、群众争先、服务优先、岗位创先”四先活动,搞结对子,班子成员与科室、管理部,科长与科员,老党员与*员,党小组长与群众结合,负责思想教育,工作互动、生活互助、团结互敬、进步互比。

  其次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每年都对全体干部职工普遍进行一次谈心,对个别情况、个别人重点做工作、解疙瘩,其中有一年和一个同志谈过6次心,达到解决问题为止。

  再次是坚持民主集中、公开公道办事,在*时工作中,遇事很注意和大家商量沟通,单位大事集体研究、共同决策,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顾全大局、勇于负责,单位的人权、物权、财权从不越权乱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提升了我中心在社会的形象。

  两年来,中心支部发展3名*员,其中2名预备党员已经转正,党员占全体职工的80%;同时鼓励职工参加业务知识学习,近两年来,我中心有3人获得了高级经济职称,5人获得了会计师和经济师职称,有3人本科在读,1人研究生在读,从而使我中心的队伍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不断提高。

  二、工作思路清晰,管理重点明确。

  中心领导班子对待整体工作的思路非常清晰,各项工作重点也非常明确,一直围绕“抓归集、控开支、稳运作、强管理”的指导思想开展工作。

  (一)、狠抓归集,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的工作。

  归集是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一直采取争取*支持和自我加压的方式来促进归集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协调,让更多的财政供养人员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财政供养住房公积金一直是困扰着我市归集覆盖面的一个大问题,我中心每年都向分管领导报告,积极争取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和各级*部门的领导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继续重视和关心,07年以*办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形式联合召开分管县(区)长、财政局长座谈会,推动财政拨款单位全面实行公积金制度。

  截至目前,全市仅有少数几个乡镇和学校还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是制订出归集目标任务,从领导班子开始分解目标,人人有任务、个个有担子,带领大家跑工厂、跑学校、医院、跑单位,不厌其烦地做工作,像跑保险那样跑归集,像挤牙膏那样挤归集。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小到在全市企事业单位门前散发传单和闹市区摆摊设点,大到**电视台、《**日报》做专题,千方百计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得人心。

  两年多来,新增开户500个,净增归集4亿元,归集余额9。02亿元,归集增速在全省一直名列前茅。

  (二)、加大放贷力度,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

  近两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速度在全省一直是名列前茅。

  虽然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办迟,但我中心领导班子大胆*思想,大力降门槛,加速放贷款,提高工作效率,简化贷款手续,根据购房职工的需求以及房地产形势的不断变化,适时地调整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从最高16万元逐渐调整到现在的25万元,办理时间从原来的15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贷款年限延长至退休后5年。

  特别是从20**年开始,房地产市场不断变化,我中心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调查研究,带人员到兄弟城市学习先进经验。

  3月份取消保险手续,改为公证,这样可为每个贷款户节省1000—1500元左右;

  6月份,出台“缴交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职工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保留账户一年余额以外的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这一举措,改变了一些购房户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却到商业银行做房贷现象;8月份,针对部分职工受公积金贷款额度所限,而享受不了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优惠的问题,报经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提高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调整最高限额为:市中心由原21万元提高到25万元,宿豫、宿城由原18万元提高到21万元,沭阳、泗阳、泗洪由原16万元提高到21万元,贷款额度的上调,基本上满足了购房户一次性贷款的需求。

  10月份,按照市委、市*有关要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

  11月份出台了《**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和《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办法》。

  面对房地产的发展形势,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贷款政策和对策,尽全力维护我市房地产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有效地遏制了公积金贷款量下滑的趋势,累计贷款总额6。8亿元、余额5。3亿元,支持了5800名职工购房贷款。

  有力的推动了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拉动了我市的经济繁荣发展。

  (三)、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和安全。

  一是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余额较少的实际情况,在贷款数量下降和利息倒挂双面夹击的情况下,千方百计运转好资金,时刻观察资金的运行情况,在满足日常支取和贷款的的资金后,尽量不让有闲置资金活期存在银行,采取通知存款、定期半年、一年和二年等手段,尽量运用资金产生效益,今年整个资金运行良好,使资金少、增值效益高、管理质量好。

  二是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各项财务支出,比如业务招待和购买办公用品,先填写申请单,经办公室审核、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批后方可实施,报销发票实行“联审会签”,需要经办人签字、财务科审核、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批后才可报销,严格的财务制度使单位形成良好的廉政风气和节约风气,同时也杜绝了一些不良行为发生。

  我中心从组建时亏损305万元,到目前按规定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近千万元,没让市、县区*投资一分钱的情况下,与经办银行合作建立了自有数据库、现代化管理网络,为县区购置办公用房等固定资产590万元,基本上保证了每年的管理费用外,还提取了廉租房资金80万元。

  (四)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提高服务质水*。

  一是07年我中心被市委、市*列入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窗口)名单后,我们对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逐一检查,弥补不足。

  印制了精致的公积金服务手册,设立了意见箱、意见簿;在原有的服务设施上更换、添置接待桌椅,让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群众对公积金政策一目了然,办事环境方便轻松。

  二是认真做好《网上**》来信工作,回复率100%,满意度95%。

  三是把开展学习张璟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作为政风行风学习的主题,以张璟同志为榜样,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发扬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为人民管好钱、用好权。

  四是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经常性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干部职工“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5。12”大地震后,全体干部职工踊跃为受灾群众捐款,党员主动要求交纳“特殊党费”,我中心先后2次开展干部职工捐款活动,并鼓励职工采取多种多样的献爱心活动,捐款捐物达3万多元。

  把政行风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在*时的工作中,如因自身原因而受到群众的投诉,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年底的先进评选,并视情节轻重对照制度给予处罚。

  五是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单位的第一政治生命,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能处处严格要求自已,坚持用制度来管人,用制度来管事,用制度来管权,使廉政制度落实在用人、用钱、采购等方方面面,真正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在廉洁上不放松,不含糊,经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从没违规操作资金。

  六是到县(区)管理部检查指导工作,几年来一直坚持吃工作餐,从没接受一次招待;单位实行阳光开支,民主理财,制度管财,程序控制,大事集体研究决定,不越权,不违规,从没乱开开支口子,乱搞招待,该自已掏钱绝不利用机会借口揩公家油水,与职工打成一片,待遇上不搞特殊与职工一样。

  七是支部经常性地开会教育干部职工,我们管的是人民的钱、职工的钱,只是保管员,只有管好权,没有动用权,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使管钱的单位营造良好的廉政风气。

  20**年被市委、市*授予政风行风“先进窗口”和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三、存在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协调力度不够,我市部分财政拨款的乡镇、教师等还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省也只有我市有这样的情况,以后要多加强汇报、沟通和协调,尽快使我市财政供养人员的公积金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执法力度不够,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权力的局限性,对一些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无法实行强制措施,我市目前有1200个企业、86个社会团体和410个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占应缴单位的47。35%,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学习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让更多的职工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

  回顾过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不断发展的形势相比、与兄弟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我们坚信,在上级正确领导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凝心聚力,和全体同志一道,携手共进,我们将抢抓机遇,迎接挑战,赢得新发展,创造新辉煌。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2

  20**年,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在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宏伟目标的引领下,市公积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开拓创新,稳中求进,超额完成了年度预期工作目标,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超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控至20**年12月31日,主要业务指标如下: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8.1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1.73%;可存覆盖面达84%,达到目标任务要求100%;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8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83.86%,全市共有6027户家庭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严格执行贷款制度,资金运行安全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0.01‰,优于目标任务要求(1‰);住房公积金风险准备金率达到2.42%,超过目标任务要求(1.5%);当年实现增值收益7334.63万元,比上年增长27.53%。

  二、切实履职,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立足归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率。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各类新闻、报道100余篇,提高了公积金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的缴存氛围;扎实开展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年度调整及公积金联名卡发放,不断规范缴存管理;推进部门协作,形成扩面合力。以教育系统、卫生系统聘用人员的建缴为突破,带动全市扩面工作。当年全市共新增单位160个,新增缴存职工14202人。

  (二)突出使用,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

  经**届一、二次管委会审议通过,调整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确保我市中低收入家庭足额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和改善居住条件;严格执行贷款三级审批制度和贷款项目的集体审核,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强化对逾期贷款的跟踪管理,降低贷款风险。

  (三)严防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营。

  完善管理制度,印制了新的《制度汇编》,将管理要求、廉政建设、服务质量等全面管理内容融于一体,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全年开展6次内部审计,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有效规避管理风险;坚持集体研究资金划拨及存储方案,确保资金运用化,实现增值收益的稳步增长。

  (四)强化服务,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社会影响力。

  按照省厅统一要求,建成启用集咨询、投诉、回访于一体的服务热线“12329”,方便职工查询余额;添置了高清拍摄仪,规范提取业务;优化业务办理等操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形成科学、民主的考评考核奖惩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五)狠抓廉政,构筑安全防线。

  实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来约束干部职工的一言一行,20**年市公积金中心无一起违纪现象发生。

  居强廉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自觉意识;主动纠正与上级规定不符的一些问题,如退还合作银行两辆工作用车、清退节日值班费、取消考勤奖、按标准整改办公用房;采用发放征求意见函、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收到良好效果,在20**年全市两次民主评议重点科室电话回访中均获得满分;明确廉政责任,强化防控措施,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20**年10月,省住卡厅专项检查组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工作体会

  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有着较强的互助性和政策性,与群众的幸福安居密切相关,管理这样的大额资金,应正确把握职工需求和政策限制之间的关系,侧重保障中低收入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住房困难;二是经过十年的发展,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已取得长足发展,归集余额达41.63亿元,贷款余额达37.56亿元。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同时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及廉政教育,构筑牢固的技术防线和思想防线,才能确保资金有序运行、安全增值。

  四、存在问题

  回顾过去的一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能达到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要求;二是工作创新的能力和水*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全市企业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较低。

  五、20**年工作目标与计划

  20**年主要业务指标计划为:归集住房公积金16亿元,覆盖面达到84.5%;发放贷款7.77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低于1‰;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率不低于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主要措施如下:

  (一)大力推进扩面工作,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开展聘用人员及非公企业职工的扩面工作,促进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适度调整缴存上限,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能力;加大执法力度,让更多职工共享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优惠。

  (二)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居强对宏观形势、金融态势和贷款政策的研究,确保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稳妥探索预抵押登记或全程担保,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强化对委托银行考核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时发放。

  (三)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管理水*。

  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异地备份的前期准备工作,妥善保存业务数据;启用oa办公系统,提高信息化办公水*;完善12329热线服务,拓展业务回访、跟踪服务等功能,提高服务管理水*。

  (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整体形象素质。

  俊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构建科学完备的防控体系,保障我市公积金安全运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服务,促进机关效能进一步提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机关文化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水*。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3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20**年,**分中心在市中心和**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以“增人扩面”为重点,全面深化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积极化解经济形势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力促进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全年归集总量、增值收益均取得较大增长。

  一、主要工作特点

  1、归集业务增长显著。

  20**年,我分中心归集业务量增长迅速。年初,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重启已停滞了四年的基数调整,从今年1月份起按新的基数缴存。今年6月份,在报请XX市*批准后,我分中心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由10%调整为12%。

  年初以来,我分中心大力推广托收业务。20**年年末时我分中心的单位托收率仅有64%,到20**年年末,单位托收率已达84%。由于托收率的增长,大大减少了欠缴、迟缴情况的发生,使资金到帐更加及时、快捷,也减少了职工因缴存不及时而影响贷款、提取业务的矛盾。

  2、贷款业务*稳发展。

  今年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仍在延续,为了增加贷款量,扩大增值收益,我分中心密切关注楼盘开*况,主动与开发商协调,及时办理房源准入手续,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尽快办理公积金贷款。

  20**年我分中心贷款发放呈现“前低后高”的局面,与去年相比基本持*。

  3、宣传工作形式多样。

  4、作风建设开拓创新。

  今年既是市中心确定的“精细化管理提升年”,同时也是XX市*确定的“能力作风建设突破年”,我分中心以“三创一评”为中心,即“创建服务窗口、创建优质服务品牌、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开展窗口服务明星评比”,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坚持以业务操作规范为标准,实行精细化管理,着力推进业务效能的提升,以优良的作风、过硬的本领、高效的服务、精细的管理,赢得了缴存单位和职工的赞誉。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增人扩面工作

  1、积极争取行政推动。年初,XX市*再次将“扩大住房公积金保障覆盖面,为基本住房消费提供更多支持”列入全年*重点工作目标中,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也连续第三年列入市委、市*对镇区“科学发展、争先进位”工作综合考核。

  由于今年市*对各镇区的考核文件下达比较晚,我分中心就先期召集各镇区分管领导和劳服所长开会,预先将今年的扩面指标分解给各镇区,提前启动全年扩面工作。

  在今年的XX市*期间,十二名*委员联合提出了“在民营企业中普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落实市*今年‘扩大住房公积金保障覆盖面’重点工作的关键举措”的提案。7月12日,XX市*指定市经信局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主题为“如何在民营企业中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市人社局、总工会、各镇区分管镇长和部分企业代表出席会议,我分中心做了专题汇报。

  10月15日,XX市**、副*和秘书长等一行14人来我分中心视察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市*调研组在听取工作汇报后,现场察看了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充分肯定了我分中心多年来推进住房公积金科学发展、立足地方服务民生保障所取得的重要成效。*领导希望分中心要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表示市*将尽力推动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地惠*生。

  3、做好重点企业扩面工作。年初,我分中心向35家重点企业寄送了《催建函》。为了加强扩面工作的力度,从二季度开始,我分中心抽调人员组成两个外勤扩面组,由主任、副主任各带一个组,分片包干,会同各镇区劳服所人员一起跑企业,以35家企业为重点开展扩面工作。在做好重点企业扩面工作的同时,我分中心还要求业务部门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在企业有建缴后及时跟进,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

  (二)贷款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实施规范化管理。今年以来,市中心加强了对贷款业务的规范化管理,陆续出台了贷款业务操作规范、特殊情况处理意见和贷款档案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在接到上级文件后,我分中心及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与当前实际工作进行对照,发现有差异的地方立即进行整改,务求全面贯彻落实市中心的各项规范。

  3月份XX市管委会关于贷款贴息的文件下发后,我分中心一方面通过电视台、网站、电子屏、指示牌等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及时组织贯彻实施。经与XX市民政局、工会联系,金坛地区有三户贷款人符合贴息条件。我分中心多方设法,与这三户贷款人逐一联系并告之优惠政策,按规定进行了申报,并通过审批、公示等流程,最终发放贷款贴息9762.40元。

  2、加强贷后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为了防范贷款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我分中心持续强化贷前、贷后管理。由专人负责察看楼盘施工情况,随时掌握楼盘施工进度,把好房源准入关。同时密切关注贷款逾期情况,一经发现及时会同银行和担保公司进行催收。

  为了限度地降低贷款风险,我分中心还十分注重期房转现工作。定期对期房进行清理,只要发现符合转现条件的已贷楼盘,立即要求担保公司督促开发商和购房人提供相关手续,做好转现工作。

  截止今年年末,我分中心连续第五年保持贷款逾期率为零。

  (三)归集管理工作

  1、加强培训,规范归集业务操作。在市中心归集、提取业务操作规范出台后,我分中心组织窗口业务柜员进行集中学习,要求每一位柜员都能熟练掌握并运用,确保各项业务操作符合规范要求。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每天柜员上岗前,充分利用“岗前十分钟”对工作进行点评,提示业务操作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注意事项,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警。

  8月30日,我分中心还对全市50余家大中型住房公积金业务缴存单位进行了业务规范培训,详细讲解了各项单位业务的政策规定、业务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汇报)等内容,使参训的经办人员对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操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提高了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准确性。

  根据市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的具体规定》(常公积金〔20**〕27号)的要求,从9月1日起执行新的提取还贷政策。新政实施前,我分中心已组织窗口柜员进行了学习,同时还对各受托银行业务操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业务正式开办后,我分中心业务窗口耐心做好咨询解答,指导客户办理部分提取还贷业务。

  2、大力推广托收业务。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及时到帐,减少拖欠现象的发生,我分中心始终大力推广托收业务。新开户的单位一律要求办理托收,老缴存户通过做工作,成熟一个就托收一个。对某些老大难问题,则通过与各方协调,帮助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力争实现托收。如教育系统各学校,由于涉及到财政结算中心与教育局财务部门的协调,一直未能实现托收。经我分中心和财政局、教育局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在解决了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后,终于使各学校全部实现托收。

  3、做好基数调整和验证工作。基数调整工作是每年归集的重点工作,6月初调整工作开始后,我分中心及时将文件转发到全市所有单位,并根据金坛的实际情况重新编印了《业务指南》,随文发至各单位。同时我分中心还将文件在政务网站和金坛公积金网站上公布,方便单位和职工查阅、下载。

  (四)其它

  1、财务管理。我分中心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财务管理,全年多次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财务档案交接及时,凭证制作审核无差错,银行对账准确无误,现金出纳无错失遗漏工作报告。

  2、综合管理

  我分中心综合部门按照上级部门和分中心领导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议接待、宣传培训、设备管理、文件起草、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全年各项工作布置到位、设备台帐登记准确及时、设施维护安全无损。在与地方*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的基础上,顺利通过了XX市*的各项检查验收,

  此外,根据市中心的统一部署要求,综合部门还编写了岗位说明书并上报。

  3、档案管理。自去年顺利通过省三复查验收以来,今年我分中心档案室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要求,全力推进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档案工作成绩斐然。分中心档案管理员陈俊获得了XX市档案局授予的“民生档案、服务民生”专项活动“先进个人”表彰。

  谢谢大家!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3篇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3篇(扩展1)

  ——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报告3篇

  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报告1

  一、认真组织。*信息公开实现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组织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明确*信息公开的方式、范围、程序和内容,健全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近年来,先后编制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澄清制度》等制度,并将编制制度内容及时在网站公布,用完善的制度体系有力地规范了干部员工的行为,促进了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突出重点,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截至年年底,累计主动*息主要类表信息数—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数3979条,主要包括:省内外住房公积金动态信息、本市住房公积金动态信息、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服务指南等相关内容。

  二)公开方式。

  1、通过服务窗口公开;

  2、设置政务公开监督信箱、监督电话进行公开;

  3、印发办事指南公开;

  4、通过会议公开;面向服务对象公开;

  6、通过网站公开;

  7、通过媒体公开;

  8、其他方式公开。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息要求。

  四、咨询投诉情况?对外公布了监督投诉信箱和电话,随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等有关情况,及时进行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

  五、*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年未产生*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年中心没有接到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七、存在问题和主要措施是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配备不足,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更新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确保信息发布和网站专栏的建设和更新;二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全面性;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了利于查找;四是结合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中心*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3篇(扩展2)

  ——住房公积金调研报告3篇

  住房公积金调研报告1

  市住房公积金截止年9月归集余额已达56亿元,个贷余额18亿元,项目贷款余额6亿元,实际缴交人数17万人。住房公积金规模逐步扩大,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尤为最要,优化公积金核算软件越来越迫切。

  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从年开始建立,从最先的委托银行归集,公积金中心无单位和个人明细账,到目前已建立健全了住房公积金系统核算体系,从最原始的手工记账过渡到电算化核算,取得这样的成果来之不易,是多年来中心领导的重视和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年7月中心核算软件已升级,对原软件进行了优化,新软件分为归集系统、贷款系统、票据系统、财务系统、报表系统等主要*台,现就加强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与新软件如何紧密联系见解如下:

  一、财务核算最基本要求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反映在核算软件上就要求归集系统、贷款系统、票据系统对数据的录入和倒入准确和及时,由于倒入数据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录入数据工作量以及减少录入数据中人为出错可能,倒入数据在各系统中显得更为最要。

  1、对归集系统来说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交、支取、转移、变更等相关业务,倒入模板的设计应以姓名和身份证两个标准相关联保证为同一人后再与数据关联才能保证数据的准确,之后按资金业务类型通过数据接口转入财务系统,财务系统数据以银行数据进行核对后再与归集系统进行核对,最终达到银行、财务、归集三者数据相一致。

  2、对贷款系统来说主要涉及申请贷款、发入贷款、回收贷款、贷后管理等相关业务,其中贷款发放、回收数据是否及时准确将直接影响财务系统的及时准确,目前,由于贷款数据还不能通过数据接口及时准确的转入财务系统,财务系统上对贷款发放、回收数据通过手工录入方式进行,两个*台之间不能达到自动核对,这个问题产生的主要是原因是银行所给数据未按银行对账单上的时点数据进行采集,此问题正逐步解决,最终应达到银行数据与贷款系统、财务系统相三者相一致。

  3、票据管理系统主要涉及定期存款各国债的开户、回收登记,由于数据比归集、贷款数据业务量少,可采取直接录入的方式,只须票据系统实现与财务系统数据的自动核对功能,找出差错方及时更正及可。

  二、会计核算结果最终要以会计报表的形式反映出来

  以满足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及中心管理者对相关数据的需要,由于报表使用者对各种数据需要和关心程度不一样,这就要求住房公积金核算软件必须能达到从数据库中提取各种真实准确的数据。

  三、财务分析能够为中心管理者提供决策的参考

  这就要求住房公积金会计软件能够达到对各种财务指标分析,通过对资金归集、支取、贷款的回收、发放、资金结余等情况的分析,这将对资金运营、保值、增值提供准确参考依据。

  四、由于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相对其他行业特殊

  全国目前尚无统一的核算系统,就同一省来说所用核算系统也未统一,能够借鉴的较少,很据自己多年实践经验认为公积金会计核算与之使用会计软件质量密切相关,中心的软件与银行的软件可相互核对的银行有建行和工行,中心与银行用同一软件的有商行、农行、中行这两种模式,特别是对每年6月30日职工结息差错核对可看出,不论是银行还是中心软件均有软件设计的问题及人为出错的问题,会计核算质量的高低与软件质量高低以及操作人员责任心、业务素质习习相关不是单方面的,由于软件开发人员不一定对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全面了解,在软件的设计程序中难免出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软件操作人员不断与软件开发人员沟通,在操作中发现问题,发问题后解决问题,任何软件的成熟都会经过不断升级的过程,才能使会计软件不断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3篇(扩展3)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3篇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1

  专项检查组:

  按财政厅要求,**县分中心对我县XX年度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及会计核算工作逐项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我县分中心均能按《公积金条例》的规定及市管委会决策进行公积金管理工作,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等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1、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

  XX年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4454.30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13.12%;新增开户单位18户、新增职工1170人,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住房公积金扩面任务。

  2、住房公积金提取。

  全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11698.12万元,与去年同比下降0.7%。

  3、住房公积金贷款。

  全年全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50户,发放贷款8952万元,与去年同比减少3.39%。主要原因是受国家房地产政策调控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我县今年房产交易量与去年相比大幅下降,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数和贷款总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但基本完成预期贷款发放目标。

  4、增值收益。

  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942.82 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0.51%。

  二、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

  1、严格执行缴存资金专户储存的规定,分别在农行、工行、建行开设公积金专户,未曾在其他银行违规开设专户。

  2、实行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制度,保证职工公积金及时、足额到账。

  3、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制度,加强对公积金缴交工作的审核、把关。近年来我县住房公积金缴比例按12%执行, XX年我县职工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上下限分别为1190元和100元。

  4、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建立扩面考核机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职工,顺利完成扩面工作目标任务。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

  1、严格按照《公积金条例》及《**县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规范提取工作。

  2、定期开展住房公积金自查工作,加强内部稽核力度,完善防范措施,严格防范骗提公积金事件的发生。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

  1、严格执行贷款三级审批制度,实行放贷集体研究签名负责制,从严把关。在贷款工作中没有发现超比例、超限额、超范围贷款的情况。

  2、建立和完善了贷前、贷中和贷后全程风险防范体系,贷前以防范为主,严格实行预售楼盘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查制度、职工贷款资格审查制度、贷款职工面谈制度、个人信用调查制度;贷中以控制抵押风险为重点,将抵押资料收集到位。贷后以落实收贷责任为重点,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至今我县公积金贷款没有逾期贷款,继续保持着零风险的好势头。

  3、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调到60%,贷款利率按现行基准利率1.1倍执行,停止发放第三套房贷款。XX年未发生违规放贷情况。

  (四)公积金业务会计核算工作

  1、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存储”的规定,未发现有资金存储不规范的行为。

  2、严格实行了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未发现有挤占挪用资金的违规行为。

  3、按规定核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并进行分配,开立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未发现有多头开户、账外运转问题。

  4、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使用规范,XX年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按规提取。

  5、住房公积金专户列支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提取已编制预算由*门审核,支出符合规定。

  6、按规定编制XX年住房公积金收支预算。

  (五)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管理,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的规范化管理,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已制订修订并完善了包括行为规范、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计算机管理、档案管理制度40多项。使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努力把规范化管理和防范风险的措施落到了实处。健全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行集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不均匀,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难以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我县共有487个单位17406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缴交制度,其中非公企业职工只有2791名,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非公企业中,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实现全员建缴,只是少数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存贷比接近零界限。

  根据全省住房公积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公积金存贷比实行双重指标考核:要求当年存贷比在70℅以上,累计存贷比在60℅以上。自XX年开始,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量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现在的存贷比已经接近零界限。

  通过自查,我分中心虽然在制度建设、贷款管理、风险防范等工作中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但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够完善之外。在审计工作全面结束后,**县分中心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高效运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3篇(扩展4)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10篇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1

  对于很多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朋友来说,如何写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书成了一个实际问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书有相关的`标准格式么?在不同级别的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有什么不同吗?今天,我们就分别从转出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以及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管理部三个不同的单位情况,一一给出比较适合的模板。

  一、给转出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的申请书:

  本人住房公积金的 账号为****** ,本人身份证号码为****x ,现在在 **市(转入地的新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 以及个人公积金账号为**** 。现在我在贵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还保留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此前在贵市的单位名称为****,在贵市的住房公积金账号为**** ,在贵市的原单位公积金账号为**** ,之前缴存的凭证号为**x。个人公积金 账户内尚有余额**x元。现在,本人委托贵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将我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的明细账户内,所以存储余额一起转入我现在所在**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故此,请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协助办理。 特此申请!

  二、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 本人系本市**单位职员,所在单位的公积金账号为**x 。现在请贵核心协助帮我将原来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中的全部余额及利息,一同转入在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特此申请!

  三、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管理部申请 本人目前在本县的**单位工作, 个人的公积金账号**x。现在想在本县**x购买自住房,面积为***方米,一次性已经交款**万元。现在因资金不足,故特此向贵核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为**元,贷款期限为**年。本人愿意遵守贵核心的相关规定,按时偿还贷款及本息。

  申请人:**x

  除了以上申请之外,还需要向你所在公司单位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得到单位的审批同意,你才能顺利完成之后的一系列的申请。当然,可能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单位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要求和标准。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2

  对于很多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朋友来说,如何写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书成了一个实际问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书有相关的标准格式么?在不同级别的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有什么不同吗?今天,我们就分别从转出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以及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管理部三个不同的单位情况,一一给出比较适合的模板。

  一、给转出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的申请书:

  本人住房公积金的 账号为****** ,本人身份证号码为****x ,现在在 **市(转入地的新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 以及个人公积金账号为**** 。现在我在贵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还保留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此前在贵市的.单位名称为****,在贵市的住房公积金账号为**** ,在贵市的原单位公积金账号为**** ,之前缴存的凭证号为**x。个人公积金 账户内尚有余额**x元。现在,本人委托贵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将我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的明细账户内,所以存储余额一起转入我现在所在**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故此,请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协助办理。 特此申请!

  二、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 本人系本市**单位职员,所在单位的公积金账号为**x 。现在请贵核心协助帮我将原来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中的全部余额及利息,一同转入在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特此申请!

  三、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管理部申请 本人目前在本县的**单位工作, 个人的公积金账号**x。现在想在本县**x购买自住房,面积为***方米,一次性已经交款**万元。现在因资金不足,故特此向贵核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为**元,贷款期限为**年。本人愿意遵守贵核心的相关规定,按时偿还贷款及本息。

  申请人:**x

  除了以上申请之外,还需要向你所在公司单位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得到单位的审批同意,你才能顺利完成之后的一系列的申请。当然,可能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单位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要求和标准。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3

  XXX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本人是XXXX的职工,于XXX年XXX月购买了位于XXX的商品房一套。现因要支付购房款,资金困难,特此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本人负责所提交的资料及复印件真实。请批准。

  单位意见并盖章:XXXXX

  申请人:XXXX

  20**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4

  **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叫**x,男,****年**月出生,现年**岁,家住**x镇**口村x组,系****x学校教师,我于20**年12月退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人已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特向**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望批准为盼,特此申请。

  申请人:**x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5

  尊敬的领导:

  本人在公司已经工作**年月,入职以来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公司的发展尽了自己绵薄之力。本篇文章来自**x。购买住房公积金申请书。请公司给予批准缴纳住房公积金为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x

  20**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6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本人账号,身份证号码,现在市(转入地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号。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还保留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单位名称账号额,单位公积金账号,缴存凭证号元。,个人公积金,尚有住房公积金余

  本人委托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存储余额转入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请贵中心协助办理。特此申请。

  本人签名:

  年附:身份证复印件缴存凭证复印件月联系电话:

  现单位公章:x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7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系**(原单位)在职职工。现因工作单位变动,于x年**月调到**(新单位)工作,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止x年x月,不存在拖欠情况。

  申请人:**x

  20**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8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

  本人系XX局职工XXX,年龄XX岁,汉族,籍贯XX省XX县,个人公积金账号:XXXX,居住在XX,现需修缮房屋,因资金不足,需向贵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100000元,期限5年。

  申请人愿意遵守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愿意用贷款所购的房产进行抵押。若不履约,同意中心(管理部)及委托的贷款银行处理变卖抵押物和扣划承诺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

  20**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9

  **x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本人是****的职工,于**x年**x月购买了位于**x的商品房一套。现因要支付购房款,资金困难,特此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本人负责所提交的资料及复印件真实。请批准。

  单位意见并盖章:申请人: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1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市新调入**x工作,单位公积金账号**x号。请贵中心协助将其住房公积金全部余额及利息转入其在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我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开户银行为联系人,专户账号为**x,联系电话**x,身份证号码**x,现在单位**x,个人公积金账**号。

  **x

  20**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3篇(扩展5)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10篇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1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与 (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 ____年 ___字第 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抵押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年限

  第一条 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并保证对该抵押物享有处分权。

  第二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贷款期限 ____年,从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贷款用途为购、建住房。

  第三条 本抵押物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费用

  第四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将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添附物,自动转为本贷款项下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行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及保持其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由于抵押物毁损所导致的抵押物价值减少,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因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及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抵押物的保险

  第九条 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该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为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保险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应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义务,乙方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

  第十条 乙方应指定甲方为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手续办理完后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办理相应手续。

  四、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四条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提前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卷入重大经济诉讼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 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二)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罚息和利息;

  (三)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五、抵押人的承诺及声明

  第十九条 乙方在自愿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同时,作如下声明及承诺: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在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费用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2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住 址:

  邮政编码: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传 真:

  地 址:

  邮政编码:

  借款人即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1、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2、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1、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2、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1、甲方必须办理*建设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2、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3、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1、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2、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3、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4、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2、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3、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3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传真:______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

  (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4

  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方便职工办理贷款手续,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济宁市人民*《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职工购建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一、贷款对象和用途

  1、申请贷款人必须是在职职工,贷款前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有资格申请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按计划已补缴公积金的,视同连续缴存。

  2、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借款人可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与商业住房贷款组合贷款。

  二、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采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质押、保证),能够提供市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4、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或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有不低于50%的首付款。

  5、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6、其他规定。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付清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有不良还款记录的,不予办理贷款;职工还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

  7、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或者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提供长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证明。

  8、市直公积金缴存人员在外地(济宁市之外)以个人或配偶名义购买住房,应提供市区住房作为抵押和办理置业担保贷款手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也可申请贷款。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公积金贷款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和下述4项规定确定。申请贷款额不超过本细则规定的,以申请贷款额作为贷款额;申请贷款额超过本细则下述4项任何一项规定的,以其中最低限额作为贷款额。

  (1)贷款最高限额。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目前,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分三个级别掌握,一级为市中心,二级为分中心,三级为管理部。

  (2)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70%;购买二手房、拆迁安置房、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60%;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50%。借款人所购房屋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应以评估价确定贷款额度。

  (3)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现有价值的70%;以有价证券作质押担保的,不得超过有价证券面值的90%,并以有价证券到期日为贷款期限。

  (4)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情况确定,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总额×12个月×贷款期限×40%。

  2、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年限。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第二年。有共同借款人的,以其中年龄最小的计算。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期限短于上述规定的,以申请贷款期限为准;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长于上述规定的,按照上述规定核定贷款期限。

  3、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在还款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元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一年期的执行合同利率。

  四、贷款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的身份证。

  2、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的户口簿。

  3、借款人、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借款人婚姻状况的有效证明。借款人婚姻状况为单身或丧偶、离异的,须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或未再婚证明,并加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专用章。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未婚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夫妻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可不提供结婚证。

  5、购建房资料。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30%以上的首付款收据、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承诺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买卖合同、契税票据、过户后的房产证;购买单位集资、定向开发房的,应由单位集中办理,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立项批复、分房方案、职工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协议、40%以上首付款收据、用于抵押的房产证;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安置许可证、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建造住使用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合同及预算书;翻建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翻建房屋的产权证、施工合同及预算书等资料;大修住房的,应提供区(县)级以上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所有权证、大修施工合同及预算书等资料;其他按市中心要求提供的资料。

  6、担保资料。以现房抵押的,须提供房产证;以期房抵押的,须有售房单位的济宁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资料;质押担保的,提供市中心认可的质押物。

  五、贷款担保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担保公司保证和质押。

  1、借款人采用现房抵押、期房抵押的,均由市中心认可并签订合同的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担保公司作为偿还贷款的连。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5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____街道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第一期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font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6

  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方便职工办理贷款手续,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济宁市人民*《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职工购建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一、贷款对象和用途

  1、申请贷款人必须是在职职工,贷款前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有资格申请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按计划已补缴公积金的,视同连续缴存。

  2、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借款人可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与商业住房贷款组合贷款。

  二、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采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质押、保证),能够提供市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4、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或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有不低于50%的首付款。

  5、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6、其他规定。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付清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有不良还款记录的,不予办理贷款;职工还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

  7、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或者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提供长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证明。

  8、市直公积金缴存人员在外地(济宁市之外)以个人或配偶名义购买住房,应提供市区住房作为抵押和办理置业担保贷款手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也可申请贷款。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公积金贷款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和下述4项规定确定。申请贷款额不超过本细则规定的,以申请贷款额作为贷款额;申请贷款额超过本细则下述4项任何一项规定的,以其中最低限额作为贷款额。

  (1)贷款最高限额。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目前,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分三个级别掌握,一级为市中心,二级为分中心,三级为管理部。

  (2)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70%;购买二手房、拆迁安置房、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60%;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50%。借款人所购房屋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应以评估价确定贷款额度。

  (3)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现有价值的70%;以有价证券作质押担保的,不得超过有价证券面值的90%,并以有价证券到期日为贷款期限。

  (4)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情况确定,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总额×12个月×贷款期限×40%。

  2、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年限。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第二年。有共同借款人的,以其中年龄最小的计算。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期限短于上述规定的,以申请贷款期限为准;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长于上述规定的,按照上述规定核定贷款期限。

  3、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在还款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元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一年期的执行合同利率。

  四、贷款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的身份证。

  2、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的户口簿。

  3、借款人、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借款人婚姻状况的有效证明。借款人婚姻状况为单身或丧偶、离异的,须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或未再婚证明,并加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专用章。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未婚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夫妻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可不提供结婚证。

  5、购建房资料。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30%以上的首付款收据、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承诺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买卖合同、契税票据、过户后的房产证;购买单位集资、定向开发房的,应由单位集中办理,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立项批复、分房方案、职工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协议、40%以上首付款收据、用于抵押的房产证;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安置许可证、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建造住使用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合同及预算书;翻建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翻建房屋的产权证、施工合同及预算书等资料;大修住房的,应提供区(县)级以上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所有权证、大修施工合同及预算书等资料;其他按市中心要求提供的资料。

  6、担保资料。以现房抵押的,须提供房产证;以期房抵押的,须有售房单位的济宁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资料;质押担保的,提供市中心认可的质押物。

  五、贷款担保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担保公司保证和质押。

  1、借款人采用现房抵押、期房抵押的,均由市中心认可并签订合同的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担保公司作为偿还贷款的连。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7

  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方便职工办理贷款手续,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济宁市人民*《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职工购建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一、贷款对象和用途

  1、申请贷款人必须是在职职工,贷款前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有资格申请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按计划已补缴公积金的,视同连续缴存。

  2、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借款人可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与商业住房贷款组合贷款。

  二、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采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质押、保证),能够提供市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4、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或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有不低于50%的首付款。

  5、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6、其他规定。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付清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有不良还款记录的,不予办理贷款;职工还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

  7、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或者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提供长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证明。

  8、市直公积金缴存人员在外地(济宁市之外)以个人或配偶名义购买住房,应提供市区住房作为抵押和办理置业担保贷款手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也可申请贷款。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公积金贷款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和下述4项规定确定。申请贷款额不超过本细则规定的,以申请贷款额作为贷款额;申请贷款额超过本细则下述4项任何一项规定的,以其中最低限额作为贷款额。

  (1)贷款最高限额。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目前,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分三个级别掌握,一级为市中心,二级为分中心,三级为管理部。

  (2)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70%;购买二手房、拆迁安置房、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60%;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50%。借款人所购房屋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应以评估价确定贷款额度。

  (3)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现有价值的"70%;以有价证券作质押担保的,不得超过有价证券面值的90%,并以有价证券到期日为贷款期限。

  (4)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情况确定,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总额×12个月×贷款期限×40%。

  2、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年限。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第二年。有共同借款人的,以其中年龄最小的计算。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期限短于上述规定的,以申请贷款期限为准;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长于上述规定的,按照上述规定核定贷款期限。

  3、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在还款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元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一年期的执行合同利率。

  四、贷款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的身份证。

  2、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的户口簿。

  3、借款人、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借款人婚姻状况的有效证明。借款人婚姻状况为单身或丧偶、离异的,须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或未再婚证明,并加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专用章。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未婚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夫妻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可不提供结婚证。

  5、购建房资料。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30%以上的首付款收据、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承诺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买卖合同、契税票据、过户后的房产证;购买单位集资、定向开发房的,应由单位集中办理,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立项批复、分房方案、职工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协议、40%以上首付款收据、用于抵押的房产证;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安置许可证、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建造住使用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合同及预算书;翻建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翻建房屋的产权证、施工合同及预算书等资料;大修住房的,应提供区(县)级以上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所有权证、大修施工合同及预算书等资料;其他按市中心要求提供的资料。

  6、担保资料。以现房抵押的,须提供房产证;以期房抵押的,须有售房单位的济宁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资料;质押担保的,提供市中心认可的质押物。

  五、贷款担保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担保公司保证和质押。

  1、借款人采用现房抵押、期房抵押的,均由市中心认可并签订合同的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担保公司作为偿还贷款的连。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8

  贷款种类: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路(村)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_________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_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_________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9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建设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10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与 (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 ____年 ___字第 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抵押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年限

  第一条 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并保证对该抵押物享有处分权。

  第二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贷款期限 ____年,从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贷款用途为购、建住房。

  第三条 本抵押物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费用

  第四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将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添附物,自动转为本贷款项下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行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及保持其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由于抵押物毁损所导致的抵押物价值减少,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因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及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抵押物的保险

  第九条 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该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为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保险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应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义务,乙方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

  第十条 乙方应指定甲方为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手续办理完后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办理相应手续。

  四、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四条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提前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卷入重大经济诉讼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 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二)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罚息和利息;

  (三)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五、抵押人的承诺及声明

  第十九条 乙方在自愿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同时,作如下声明及承诺: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在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3篇(扩展6)

  ——住房公积金总结5篇

  住房公积金总结1

  作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对外服务的窗口,服务中心始终以服务对象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标准,紧紧围绕服务职工,积极提供便民高效服务,全力打造职工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截至5月底,服务中心共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7000多笔,办理公积金转移2600多笔,为单位开户近70户,共发放各类公积金宣传资料5000余份,*均每天接待政策咨询、业务查询150余人次。职工普遍反映服务中心的服务环境优、服务态度好、服务效率高,办理业务比过去更加方便快捷,是我市住房公积金一项“惠民工程”。

  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形象

  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位于中山东路26号2楼,服务总面积近800*方米,主要分为宣传区、职工等候区、业务办理区三个区域。围绕便民为民,服务中心设置了醒目靓丽的办事指南、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专栏,配备了服务引导台、滚动电子屏幕、自动查询机和排队叫号系统等服务设备,摆放了自行取阅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资料,安装了接受监督的意见箱,准备了可容纳40多人休息等候的多排座椅,为前来办事职工提供了一个舒适、方便、有序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的服务形象。

  强化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

  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每天要接待数百名前来咨询或办理公积金业务的职工,每位工作人员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形象,影响着*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服务中心按照“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的要求,树立“服务无小事,小事见服务”的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水*。

  一是从制度建设入手,明确服务规范。通过制定出台《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服务规范》、《服务中心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规范,明确规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仪表形象、服务用语、柜面服务、业务处理、劳动纪律和岗位分工,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服务承诺制度,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忙时与闲时一个样。

  二是从队伍建设入手,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劳动纪律、行为规范、礼仪服务、文明用语、档案管理以及各项业务流程的学习培训,每月召开公积金业务分析讨论会,进一步提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

  三是从畅通监督渠道入手,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公布公积金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制定投诉处理规范,对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的涉及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及时登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进一步畅通职工信息反馈和服务监督渠道,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效能。

  坚持以人为本完善服务功能

  工作中,服务中心以“尽可能为职工着想,不让职工多跑路,不让职工受冷落,不让业务有丝毫偏差,不让中心形象受任何影响”为服务准则,坚持以人为本,倡导人性化服务,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功能,提高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和职工满意度。

  一是实行窗口服务前移。为维持良好的服务秩序,服务中心实行了窗口前移服务,将窗口的服务从柜台内向柜台外延伸,安排专人做好职工群众来访及各类咨询的接待工作,保证职工群众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事务时“等候有位坐,咨询有人答,服务有人引”。

  二是实行业务初审制。为提高窗口办事效率,服务中心实行了业务办理初审服务,即在窗口工作人员正式受理业务之前,安排人员在服务等候区初步审查职工群众办理业务所需携带的材料,发现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及时予以提醒,减少了职工等候时间。

  三是实行操作标准化。为最大限度减少公积金业务办理的环节,方便职工办理业务,服务中心实行了业务操作标准化服务,即通过认真梳理窗口各项业务工作流程,细化办理程序,设计出一套统一标准的操作细则,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化。

  开展优质服务,推进科学发展,是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服务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则是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永恒主题。在今后工作中,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科学发展的服务理念,突出抓好优质服务和效能服务,不断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积极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着力打造“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的优质服务窗口,为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住房公积金总结2

  20XX年对于我来说是丰收的一年,不但完成了各项任务,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回顾这一年,在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在同事的帮助下,我认真完成了归集上的录入工作,现将个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时刻保持细心、耐心

  在归集员岗位上这一年,我尽心尽责地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已的各项工作,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一切从团队出发,讲团结、讲实效,积极主动完成任务。上半年,事情多、任务重。归集上完成3319万的录入,相比去年是近一年的业务录入,新增开户单位8个,在与四家银行合作办理联名卡上,我向银行提供225个单位的所有职工公积金帐户情况,制卡期间配合银行查询新开户的职工个人帐号。全年在协助归集股完成4728万元的录入工作,在细心核对后,对有疑问的明细,都做好详细登记,及时与单位会计联系解决,做到了无误差录入。本年新增开户1729个,对没提供开户资料的职工,都是直接与他们单位联系,提供真实有效的开户资料,保证个人信细的真实性。办理提取业务392笔,为职工办理提取业务上,都做到了认真审核,对资料不全的职工耐心解释,让每位来访人员都是轻松而来,满意而回。

  二、加强自我学习,完善业务水*

  今年,我个人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6月份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7月份参加市中心组织的“魅力公积金”征文比赛获得三等奖。9月份的业务考试也为管理部增加了荣誉。在我看来荣誉只是对前段工作的肯定,是我努力做好本质工作的动力,下一步工作又是一个起点,新目标,新挑战,就应该有新的成绩。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会严格要求自已,勤学习,勤总结。在业务上对新政策,新知识都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要在学好业务知识的基础上,为了提高工作水*,还要多学习了一些金融方面的知识,逐步完善自已的业务水*。

  三、提高服务质量,塑造良好形象

  这一年中,我在工作和学习中不断的成长,对业务工作也更加熟练了。虽然能够完成所交予的工作任务,但是,在工作中,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因此,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努力的完善自我,做一名称职的工作人员,希望领导和同事对我进行监督指导:第一,自觉加强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我的理论水*和业务能力。

  第二,注意说话的语速、语气,放慢速度,耐心的为前来咨询的人员进行解答。

  第三,克服自己的年轻气躁的毛病,踏踏实实的工作。第四,继续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四、20XX年的工作打算

  我对归集的各项工作业务都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自己在这样的岗位上有这样的工作机会,是领导和同事们信任和支持的结果,正因为如此我将更加珍视自己的岗位,以无比的热情与努力在经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的进步。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会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怀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我很清楚自己还有很多的不足与缺点,自我总结和领导同志们的批评、指导,对我今后的提高是十分必要的,所以今后我应多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水*。

  住房公积金总结3

  在县委、县*的重视下,xx县办事处的全体职工围绕市中心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县*的中心工作,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努力克服和解决前进中的诸多困难和问题,在第二季度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现将完成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工作总结

  1、筹资业务

  截至今年6月份,新增开户缴交单位共8家,新增缴存人员共72人,缴存职工增加到6199人。归集公积金1559.82万元,同比增长17.12%。

  2、信贷业务

  截至今年6月,共有23户职工办理了公积金贷款,金额共有376.8万元。收回贷款343.65万元,收贷率达到91.02%。

  2、与县委、县*及其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1)新农村建设

  今年,县委分给我办的新农村建设点为良坊镇歧下村。作为参与单位,积极响应牵头单位县纪委的安排,听从县领导的指挥,多次陪县领导实地踏看建设现场,指导工作,并答应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三抓三促党建工作

  该项工作也安排在良坊镇富民村,把我办党支部与富民村党支部结为帮扶队子。支部*带领支部成员多次下乡指导党建帮扶工作,出了很多建设性指导意见和建议。

  (3)支教帮教工作

  今年县里安排我办一个支教帮教单位,即良坊镇中学。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办非常重视支教工作,先后两次到该校了解学校的建设发展情况,并承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办迅速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办公室,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一是动员学习阶段,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计划安排表,对活动时间、内容、责任人作了具体安排。广泛宣传活动,组织集中学习,并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二是查摆整改阶段,通过查摆,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机关管理制度不健全、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不是很强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主要措施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落实力度;强化业务知识学习。通过查摆整改,全办人员的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工作效率有明显转变,比预期效果还好。

  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1、进一步贯彻落实萍府办字8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把xx县公积金的覆盖面继续扩大。

  2、继续严格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一是防范放贷风险,贷款逾期率控制在零线上。二是防范资金运作风险,主要是防盗、防骗、防骗取等,保证资金万无一失。

  住房公积金总结4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的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监督下,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扎实开展了"规范与归集年"活动,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贷款发放额、增值收益、非公企业扩面等四项主要指标创历史新高。一是住房公积金归集。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6.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亿元,增长35.70,累计归集突破21亿元,当年归集额超过前10年归集总额的三分之一。

  全市住房公积金余额已达到14.70亿元,比年初增加3.34亿元。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全市向4170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50亿元,贷款发放户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243户,同比增长42.47,发放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76亿元,同比增长46.96,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买住房55万*方米。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已达到12.60亿元,存贷比率为85.17。

  其中市区贷款余额达到8.41亿元,存贷比率达到97.26。三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全市共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2583.2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22.25万元,增长25.36。其中市区1752.3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38.75万元,增长25.95。四是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率先在全国系统地开展了非公有制企业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年多来,全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新增2万多人,其中今年完成17900多人,净增6000人。归纳起来,今年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㈠归集扩面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通过认识启动、行政推动、政策带动、氛围促动、服务互动,有力地推动了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工作。在"丝物联"、"美欣达"试点企业的示范引导下,去年全市有400多家非公有制企业新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有1.7万名非公企业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扭转了过去五年归集人数持续下降的局面,使归集人数首次实现了正增长。积极探索和扎实开展非公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工作,对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和构建和谐社会,对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解决职工住房难的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㈡资金管理更趋规范化、制度化。针对湖州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没有综合性的规范性文件这一情况,通过调研和拟订,市*颁发了《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同时,制订了三个实施细则,还出台了加强内部管理的20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积金归集、支取、贷款等业务政策。规范了行政管理办法。一个用制度管资金、管工作、管人的工作氛围正在形成。

  ㈢防范风险的措施更加落实。防范风险是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永恒主题。机构调整后,进一步健全了公积金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了贷款风险控制三级警示制度。发放那么多贷款,没有出现一笔逾期贷款和呆帐,连续7年保持了优良资产率100的记录。

  ㈣良好的工作氛围正在形成。在市*领导的重视和协调下,理顺了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工作的关系,解决了我市公积金事业发展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一年来,报刊、电视、网络和党委、*办公室信息简报已宣传了100多次,特别对我市非公企业和农民工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浙江日报》等国内主流媒体都作了重点报道。于**年11月8日开通的"湖州住房公积金网",已有7万多人登陆观看,提出各类问题800多个,做到在两个工作日内有问必答,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一个有利于做好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外部工作环境正在形成。

  ㈤机构调整和自身建设取得成效。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我市率先在全省全面完成了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工作,由于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措施到位,使整个机构调整工作有条不紊。一个单位,有什么样的领导班子,就有什么样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业绩。为此,我们十分重视班子自身建设,做到了"三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团结协调、坚持以身作则。我们经常想到,中心是一个为老百姓管资金的单位,工作上定位应该高标准,生活上做到尽量低调、简朴。在队伍建设方面,坚持抓教育、抓制度、抓管理。在效能建设中,针对公积金工作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特点,推出了实行一柜式服务、延长服务时间、对行动不便的贷款户上门服务等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现在,从班子成员到干部职工,精神状态良好,凝聚力、向心力强,形成了积极向上,齐心协力,勤奋工作的局面。

  ㈥加大了对廉租房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和增值,在历年提供廉租房建设资金115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提供廉租房建设资金743万元,累计提供廉租房建设资金1893万元。

  住房公积金总结5

  一年来,在管理部主任和科长的带领下,在全体同志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坚定政治信念,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学习,不断寻找差距,完善自我。在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截止至12月底,共完成办理抵押登记3000余件,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政治、政策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始终与*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主动参加中心团支部、小组各项>政治学习,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响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号召,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使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得到了改造,自己的思想觉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

  俗话说的好:"打铁还得自身硬",如果自己都一知半解又怎么能令客户满意呢?去年由于我中心新系统的上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贷款业务流程等政策略有变化,我深知,作为管理部的窗口人员,*时需要经常性的回答他人的问题,所以必须具备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否则就容易出问题,而只有不断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才能提高自己的整体工作水*与战斗力。

  为及时了解这些政策变化,我积极向业务熟练的同事虚心求教,认真学习研究,通过不断学习与经验的积累,现在能够对来咨询的职工作出准确的解释,让每一个来咨询的职工都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在公积金贷款工作中我认真负责,让每位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及时的贷款到公积金,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作出耐心明确的解释,不让他们跑冤路、说怨言。

  (三)、贴近群众需求,创新服务方式。群众的需求就是我工作努力的方向,

  作为基层单位,我们是直接面对的是广大的群众,如何让让广大的群众满意很重要,所以就要我们多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去想问题,真心实意把服务群众当成自己的事去做。在工作中对一些职工因工作原因去办理贷款的抵押登记时间暂时无法前去,为此我尽量延长办理时间或另约时间,能方便的尽量方便他们。同时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团结奋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团结他人,与人为善"是我一直待人的准则。在工作中,能够团结同事,和睦相处,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共同创造和谐的氛围。同时,不断地进行自我定位,更新观念,与同事能搞好团结,服从领导的安排,积极主动的做好其他工作,

  为管理部的工作顺利完成同心同德,尽心尽力。

  (五)、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这是应该做的。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不是我自己一个人的功劳,是管理部全体同事们的。我个人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还要加强,要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二是业务知识还有等进一步提高,要经常学习、经常充电。

  我知道我的工作做得不够好,这是我能力不足造成的,有道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想不言而寓。还好我还年轻有时间慢慢学习。在此,我希望那些关爱我的领导和同事们,对我今后的工作给予帮助,不足之处,向我本人反映和批评,我虚心接受,只要是对的,我保证一定改正。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3篇(扩展7)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3篇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1

  第九条 依照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实际支出,且每个提取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第十条 依照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本细则实施后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部分)。职工每提前还贷一次,可至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一次提取,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过该次提前还贷的金额。

  第十一条 依照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租赁商品房提取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7200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

  第十二条 依照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提取低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支出的房租或者物业费,且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2000元。

  第十三条 依照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二)、(三)、(四)、(五)、(六)项的规定提取,以及其他非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的,最多可以提取百元以上余额。

  第十四条 依照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规定提取时,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2

  第十七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一式三份《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提取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第十九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的,可持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第二十条 远郊区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复核审批,审批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第二十一条 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还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业务:

  (一)公积金冲还贷

  1.定义:冲还贷业务是指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是指在公积金中心本部(不包括电力、济钢、铁路公积金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偿还的贷款是指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申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范围: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缴存职工包括所申请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以及其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里登记的参贷人员。

  办理条件

  (1)缴存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为非冻结状态,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2)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为正常,没有逾期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3)本业务不得在所申请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办理。

  4.所需材料:该业务需本人办理。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其他参贷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办理时间及金额: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的第三日起可办理冲还贷业务,每名缴存职工每年可以办理一次,且两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需结清贷款的除外。冲还贷金额不计入缴存职工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及通过委托提取业务的还款额度。

  6.其他约定:缴存职工办理完毕冲还贷业务后,已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贷款尚未结清的,需按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计划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按月委托提取业务

  1.定义:按月委托提取业务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活期储蓄账户。

  2.办理范围:可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以下称委托提取人)包括在公积金中心本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和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和配偶(所有委托提取人必须是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登记的参贷人员)。

  办理条件

  (1)委托提取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非冻结状态,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2)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为正常,没有逾期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3)委托提取人提供的转账账户必须是本人名下的与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的储蓄账户。

  4.所需材料:该业务需本人办理。借款人和配偶办理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

  5.转账时间: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于受理后次月起每月15日转账(遇节假日顺延)。

  6.转账金额:每月累计转账总额度不超过委托提取人办理本业务起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金额),提取额度到百元。

  7.转账规则

  (1)同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委托提取的转账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

  (2)实施按月委托提取期间,委托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冻结的,本业务自动终止。

  (3)实施按月委托提取期间,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出现逾期,自动中止转账,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本业务继续办理。

  8.变更与终止

  (1)委托提取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指定的个人活期储蓄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由于委托提取人未及时变更的,造成划款失败等责任由委托提取人本人自行承担。

  (2)委托提取人需提前终止本业务的,应及时办理终止委托手续。

  (3)委托提取人可持本人身份证至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

  (4)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的,按月委托提取业务自动终止。

  9.其他约定

  (1)委托提取人办理本业务后不得再到公积金中心提取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

  (2)借款人及配偶不办理该业务,但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和配偶办理该业务的,需借款人及配偶知晓,因借款人及配偶不知晓该情况造成纠纷的,由委托提取人承担。

  (3)符合条件的委托提取人中有一人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该笔贷款原已签订的全部按年委托提取还贷协议自动终止,委托提取人应保证该笔贷款所有已签订按年委托提取还贷协议的委托提取人知晓,如因不知晓该情况造成纠纷的,由委托提取人承担。

  (4)因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导致按月委托提取还贷业务无法按时转账的,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公积金中心将及时为委托提取人办理转账。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3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各类提取应将提取资金直接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职工本人活期储蓄账户,不得支付现金。职工凭公积金中心审批材料及提取人、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缴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缴存银行负责身份证及账户的校验及资金划拨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3篇(扩展8)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3篇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1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么继续交

  公积金封存后是不可以继续缴纳的,想要继续缴纳,在没有注销公积金账户的前提下,只需要去办理启封业务即可,启用原来的账户。

  住房公积金状态封存怎么办

  1、将已经缴纳过的公积金取出来、如果是因为离职原因,也就是说不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可以申请将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取出来。但是要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办理申请手续,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如不符合规定的允许提取的条件,则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存余额,其账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统一封存管理,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再向中心提出申请。

  3、如果有了新工作新单位、可以由新单位启封继续缴纳、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

  住房公积金管理述职报告3篇(扩展9)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3篇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

  1、具有**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些城市则规定不得少于12个月。

  4、在**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需注意的是,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7、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8、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上述就是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而在实际生活中,公积金异地贷款比较常见。异地贷款,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还要看公积金缴存地和买房所在地是否签署了公积金异地贷款协议。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2

  公积金交在A城市,可以去B城市贷款吗?有哪些城市支持异地贷款?

  可以。根据情况的不同,公积金异地贷款可以分为三种:

  全国范围内异地贷款

  即职工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

  但目前只有小部分城市支持全国范围内异地贷款,保贝咨询了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支持的大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乌鲁木齐、贵阳、西宁这些城市。

  举个例子,假设你在北京交的公积金,家在成都,那么在成都买房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当然也可以开具证明去其他城市贷款。

  跨省公积金异地互贷

  即职工在工作地所缴存的公积金,回户口所在地买房,哪怕你工作地和户口分别在两个省,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目前武汉、长沙、南昌三市,南宁及包括广西在内的二十一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实现贷款互通,不限户籍,只要在这些城市中的任意一个地方买房,都可以使用其他几个城市的公积金。

  省、区内异地互贷城市

  即职工户籍本来在贷款城市,只是在该省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有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买房,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目前大部分城市都支持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部分城市会有户籍要求,如长春、青岛、洛阳、昆明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凡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都可以在这几个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当然,如果你在多个城市都缴纳了公积金,却无法异地贷款,就可以先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合并后再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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