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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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8篇)

2024-10-12 13:34: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篇一: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应逐级报告、分级受理。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受理下一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及本级各机关、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具体工作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部署情况;

  2、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三项任务以及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

  4、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及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5、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的情况;

  6、提拔使用干部的情况;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的情况;

  8、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9、责任范围内应该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党风廉政建设的综合情况定期于每年底前书面报告,专项工作视情况不定期书面报告,重大问题及时书面或口头报告。

  (四)各级党组织不按本制度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不及时报告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取消其评选先进单位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党政第一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者的纪律责任。

  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一)实施党风廉政谈话,要正视问题,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督促、告诫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时纠正不廉洁的行为和履行责任制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责任制。

  (二)党风廉政谈话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对下一级及本级各机关、部门、单位党政第一责任人进行党风廉政

  握党风廉政谈话落实的情况。

  三、党风廉政建设评议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评议工作,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评议的办法。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负责组织领导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本级各机关、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评议工作。评议工作结合干部年度考核评议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党风廉政建设评议的主要内容:

  1、制定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遵守《廉政准则》、制止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3、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情况;

  4、党政第一责任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管好班子成员,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

  5、其它需要评议的事项。

  (三)评议工作采取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上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结合责任考核进行重点抽查评议的方式。评

  议中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具体作法可采取发问卷调查表、召开各类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四)评议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办法。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负责组织领导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本级各机关、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

  1、建立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及开展工作的情况;

  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落实分工负责制的情况;

  3、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履行职责及取得成效的情况;

  4、党政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廉洁自律,管好班子成员,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的情况。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评议基础上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进行,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一并奖惩。

  (四)考核分别采取自评打分和上级综合考评、重点抽核的方式进行。各级领导班子按考核内容和标准自行考评后,将自评结果书面报上级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成考核小组,对其自评结果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情况对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重点抽核。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情况每年在全市通报一次。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领导班子要采取措施限期研究解决并上报结果。对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要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对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考核情况,应记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档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按照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级追究。必要时,上级机关可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追究下级机关管理的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二)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按照以下分工办理:

  1、口头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由各级党政组织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取消评选先进单位资格,由负责组织评选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后,报负责审批先进单位的机关决定;

  3、责令辞职或给予免职、降职,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办理;

  4、违反党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而应追究责任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其所犯错误既适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责任追究的规定,又适用于其他党纪、政纪法规的,也可同时适用。

  (四)各级领导班子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追究的规定,情节较轻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追究党政第一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者的责任,责令辞职或者对其免职,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各级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规定,情节较轻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重的,责令辞职或者对其免职、降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各级领导干部犯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错误且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应当合并处理,按所犯数种错误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处分。

  (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监督检查。

篇二: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也是党内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规范干部的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基本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的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是关键,即对本职工作负责,也对廉政建设负责。具体来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要求:

  (一)党委(党组)负总责。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总责任人,要发挥好“一岗双责”作用,把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建设责任和管理权限。

  (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带头拒腐防变。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组织调查,坚决不得搞违规违纪行为。

  (三)机关党委的领导责任。机关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核心,要发挥好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作用。机关党委要加强

  对机关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机关纪检监察体系,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问题。

  (四)地方党委的领导责任。地方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责任主体,要发挥好党委的领导作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地方各级党组织的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地区全范围全过程上取得实效。地方党委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地方干部的监督检查,提高廉政建设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党员干部的个人责任。党员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单位,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党的纪律规定,不得以个人私利损害集体利益,不得以权谋私利,不得以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损害党的形象和形象。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路径

  为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顺利实施,党委(党组)要把责任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党组)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干部的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党委(党组)要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建设责任和管理权限。要建立健全系统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加强培训教育。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要组织开展廉洁宣传教育,普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树立正确的廉政理念。

  (四)加强监督检查。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问题。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确保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地实施。

  (五)加强群众监督。党委(党组)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组织的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信访问题,确保廉政建设工作的公正公开。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效果评估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责任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评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党委(党组)的领导力。党委(党组)要发挥好领导作

  用,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责任制度的顺利实施。要评估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成效和领导能力。

  (二)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要评估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查看其是否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履行责任,是否调查处理了违纪违法问题,是否作出了正确决策。

  (三)机关党委的监督执纪情况。要评估机关党委对机关系统的监督执纪情况,检查机关党委是否加强了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是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四)地方党委的领导能力。要评估地方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能力,检查地方党委是否制定了相关工作规定和责任清单,是否加强了对地方干部的监督检查。

  通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只有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才能确保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而采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规范干部的行为规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这一制度要求党委(党组)担负总责,领导干部负主体责任,机关党委担负领导责任,地方党委担负领导责任,党员干部承担个人责任。

  党委(党组)负总责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核心要求。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总责任人,要发挥好“一岗双责”作用,把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党委(党组)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建设责任和管理权限。党委(党组)还要加强对绩效评估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落地实施。

  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主要责任人。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坚力量,必须带头遵守党规国法,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带头拒腐防变。他们应该发扬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组织调查,坚决不得搞违规违纪行为。党委(党组)要对领导干部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优秀者晋升重用,不合格者严肃问责,使领导干部真正担起廉政建设的责任。

  机关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重要主体之一。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机关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机关纪检监察体系,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问题。机关党委要加强制度建设,优化运行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实。

  地方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重要责任主体。地方党委要发挥好党委的领导作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地方各级党组织的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地区全范

  围全过程上取得实效。地方党委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地方干部的监督检查,提高廉政建设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地方党委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在地方全面落实。

  党员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基本单位。党员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对象。党员干部要发扬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党的纪律规定,不得以个人私利损害集体利益,不得以权谋私利,不得以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损害党的形象和形象。党员干部应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始终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路径需要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党委(党组)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干部的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严格制度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关键。党委(党组)要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建设责任和管理权限。要建立健全系统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和解决问题。

  加强培训教育是提升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的重要手段。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教育,提

篇三: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

  

  廉洁有关规章制度有哪些

  概述

  廉洁是指做事情遵守道德和法律准则,秉公用权不谋私利的行为。为了保障公职人员的廉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级政府和机关纷纷制定了一系列廉洁有关的规章制度。本文将对廉洁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整理和解读,以便于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这些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1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党和政府组织良好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制度包括: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廉洁要求和责任。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党委(党组)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加强理论学习和道德修养。

  中央党纪委、省纪委、市县纪委等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置。

  1.2反腐败工作

  为了打击腐败行为,保障社会公正,制定了一系列的反腐败制度:

  反腐败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对腐败行为进行惩治。

  公务员廉洁从业规定:明确公务员廉洁从业的要求和规范。

  反腐败教育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反腐败教育培训,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

  2.政府机关人员廉洁制度

  政府机关人员廉洁制度是为了规范政府机关人员的行为,维护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形象。

  2.1政府机关职工廉洁从业规定

  公务员廉洁从业规定:明确公务员的廉洁要求,强调公务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礼品和回扣等。

  2.2政府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

  针对政府机关人员出差期间的费用管理,包括:

  出差必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

  出差期间必须按规定使用差旅费,不得挪用公款。

  2.3政府机关接待管理规定

  政府机关接待外宾和其他公务人员时,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接待必须提前报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接待期间必须按规定使用公款,不得超标准接待。

  3.企事业单位廉洁有关规章制度

  除政府机关外,企事业单位也制定了一些廉洁有关的规章制度。

  3.1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明确公司员工的职业道德要求,包括不得收受贿赂、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等。

  3.2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包括财务报销、资金管理等。

  3.3公司礼品交往管理规定

  公司礼品交往管理规定:规定公司员工在礼品交往方面的行为准则,包括不能接受过于昂贵的礼品,不能利用礼品谋取私利等。

  结论

  廉洁有关规章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国家、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形象,促进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对每个人而言,我们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做到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以上是关于廉洁有关规章制度的介绍和说明,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政府机关人员廉洁制度,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廉洁有关规章制度等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促进廉洁的行为规范

  和维护社会公正正义。保持廉洁奉公、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人的责任,我们应当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篇四: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5篇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2.建立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

  3.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行追责问责机制。

  4.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5.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廉政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6.加强思想防线建设,加强思想纯洁性教育,维护党的高度纯洁性。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强化廉政文化建设,推动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开展监管。

  8.完善反腐败法规,强化立法监督,制定更严格的法规,加大腐败力度。

  9.鼓励公众举报腐败行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畅通举报渠道。

  10.加强干部自我约束,建立廉洁自律机制,实现廉洁自律和民主监督相结合。

  11.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强化奖励,加强惩戒,推动纪律和规矩得以执行。

  12.形成打腐败的合力,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强社区监督。

  13.制定少官多党、少金多义等制度,增加党内民主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增强全党对廉政建设的认识和重视。

  15.加强执纪审查机构建设,严格履行组织纪律审查职责,全面排查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篇五: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二〇一二年度

  目录

  第一章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一、学习教育制度

  二、廉政党课制度

  三、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制度

  四、廉政文化建设保障制度

  第二章党内监督制度

  五、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

  七、党务公开制度

  第三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八、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制度

  九、廉政承诺制度

  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一、述职述廉制度

  十二、谈话制度

  第四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十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制度

  十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决策制度

  十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执行制度

  十六、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制度

  第一章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一、学习教育制度

  一、努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通过建立并认真执行学习制度,切

  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及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

  三、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

  四、每周五下午为全局政治理论学习时间,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次学习不少于2个小时,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顺延。

  五、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政工科负责,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办公室负责,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各业务科室负责。

  六、班子成员要轮流担任主讲,另外,根据需要适当聘请理论专家作专题辅导或形势报告。

  七、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笔记、有测试,集中学习要有签到,有记录。

  八、每名同志每半年至少要写1篇高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文章,交局办公室存档或编印成册。

  九、严格学习纪律,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学习的,必须由本人向局主要领导请假,事后必须进行补课。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将与年终目标考核挂勾。

  十、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能意识,为争创人民满意的公路行业尽职尽责,争做贡献。

  二、廉政党课制度

  支部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有时与政治学习一并进行,由局支部按照计划组织实施。预先指定专人备课,教案写好后,经领导审定方可授课。党课报告着重抓好两个环节:一是抓好选课,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也可以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还可以是国外国内形势方面的教育等。但是,选课要与党的中心工作和

  党员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要抓好课后的学习讨论,把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到工作和社会实践中去,努力提高党员质量,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制度

  根据、(中发[1995]4号)、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局干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培训指导思想、目的、原则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并按照领导干部要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表率的要求,组织好培训。培训以提高受训者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性

  和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为主要目的,促进广大干部更自觉、更主动、更正确地贯彻好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在新形势下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勇于开拓、勇于创新,为我委局又好又快发展缔造坚实的思想基础。培训应自始至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培训内容要精、要管用,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确保学有成效。

  二、培训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当前,尤其要注重组织干部系统学习当代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论述。

  2、法律、法规;

  3、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

  4、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5、结合我委局发展需要的有关制度、业务知识、理论、典型经验等。

  三、培训、学习方式

  培训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学理论与讨论、交流、参观、实践、调查研究、写学习体会相结合;脱产与半脱产和业余学习相结合;内

  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注重采用电化教学手段。

  四、培训、学习要求

  充分认识培训学习对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意义,并自觉、主动地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自己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防止敷衍应付、厌学、漏学、少学、脱离实际等不良学风的干扰。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

  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

  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

  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完善请假制度

  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副科级以上外出1天必须按规定向县****长请假,3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州****局长批准。

  3、严格审批手续,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

  情况不能假前办理手续时,事后应及时补办,对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和违反规定者,按违反劳动纪律严肃处理。

  二、完善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制度

  1、凡是局里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局内各****负责人,除

  特殊情况外,都要按时参加,不得擅自变更参加会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应分别向主管领导请假。

  2、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要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到达会场,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能无故出进和早退,确有急事离会处理,应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

  三、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

  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所分管的工作,要抽出足够的时间下到各室,帮助排忧解难。

  2、坚持干部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自觉的坚持值班,特别夜间值班时,要定时检查各室的安全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3、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连挂制度。局内各室要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按照任务清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责任制,凡出现职工违法、违纪和工作不认真

  负责,给单位利益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都要跟负责人建立责任连挂,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在管理岗位上的同志,不论职务高低,对重大事项实行报告

  制度。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科级以上干部重大事项向局长、书记报告。

  3、重大事项包括:婚丧嫁娶、住房装修、迁新居以及其它

  敏感而又易发生党风廉政问题的有关事项。

  4、除突发事项或不可预见的事项在发生之后及时报告外,其他事项副科级以上干部应提前5天向领导报告,一般干部应提前3天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支部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支部委员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确定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六、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法

  规,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八、履行监督职能,对党风廉政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九、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廉洁自律和纠正不正之风等项工作,支持监督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章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支部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不力,造成工作失误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负责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对本单位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负责召集支委会和以加强党风廉政为内容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调班子成员团结,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

  四、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等案件的查处,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

  偶、子女、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六、未尽到上述职责,出现问题时,要在支委会上做检查,并向上级组织写出检查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查处理。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领导班子正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

  贯彻落实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目标,与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二条

  经常研究分析党风廉政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人、财、物等重大事项。

  第五条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六条

  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开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涉及班子成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正职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协助正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条

  及时解决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汇报。

  第三条

  组织领导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本级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督促分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条

  严格遵守廉政法规和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

  第五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积极参

  与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定。

  第六条积极支持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的查处。

  第七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校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运行,切实搞好指导、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工作部署。年初,根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的分解,经党组审定后,召开不同层次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分级公开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

  调查研究。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分管的责任区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加强调研,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第四条

  监督检查。坚持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讲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目标落实情况,有的放矢地抓好薄弱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条

  严格考核。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按照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告上级纪委。

  第六条

  奖惩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奖惩严

  明;对责任书结账进行督办,限期落实到位。

  第七条

  总结表彰。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同时,大力表彰先进科室和个人,为下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评议制度

  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工作在上级领导下进行。

  第二条

  评议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市纪委的要求负责组织安排。评议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第三条

  考评之前先进行自查自评。领导班子的党员干部要填写,领导班子要写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四条

  组织评议的程序是:听取领导班子成员的述廉报告,组织干部职工和主要领导考评打分,查看有关资料,进行不同层次的座谈评议,综合评议情况,写出评议报告。第五条

  综合审定评议结果,确定考评等次。根据得分多少,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议审定。综合审定评议结果,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确定考评等次,为奖惩兑现提供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

  第一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人报告制度。按照党组分工,党组成员分管的科室或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同志即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对本责任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

  第二条

  凡涉及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责任人有责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报告,对涉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构成违法的,应向党组或上级写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

  责任人对责任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如实报告。对隐瞒不报、报而不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报告后,应根据领导批示,认真做

  好调查核实。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的具体工作。

  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负责同级和下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工作。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内外监督紧密结合,上下联动,整体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格局。

  第三条

  党组织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建的一项主要工作,注重抓好责任制监督与党组织生活会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

  认真推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做到财权、事财、用人权公开透明,强化

  和健全单位内部民主监督约束机制。

  第五条

  注重运用多种形式,强化社会监督。如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察局推行的其他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制度

  第一条

  按照中纪委要求,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检查制度。党组直接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巡视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

  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巡视组或检查员,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

  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情况,解决突出问题。

  第四条

  巡视检查工作要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年初有布置、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初评、全年有总结。

  第五条

  检查情况要及时公开通报。各科室根据通报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分析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巡视检查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终总结考评相结合,并向上级写出专题报告。

  党组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效指导机关各科室党组织工作,增强党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特制定党组议事规则。

  (一)议事形式

  1、党组会。党组会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主要形式,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党组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2、党组扩大会议。党组扩大会是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由党组指定有关党员、负责人所列席的党组会议。

  (二)议事范围

  1、讨论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指示、决定的实施办

  法;

  2、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

  3、讨论全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方案、重大的改革措施、重要的业务工作;

  4、研究对党组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和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

  5、讨论审议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机关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如基本建设、福利、重大财务开支等;

  6、讨论通过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

  7、应由党组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程序

  1、拟定议题。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根据上级的指示、规章制度、党组成员提议和实际需要拟定。

  2、议事准备。除特殊情况外,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应将议题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提前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并将议事时间和有关内容提前一至两天安排办公室通知党组成员和有关列席人员。

  3、议事实施。议事由党组书记组织实施,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组织实施。在讨论中,党组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善于合作、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意见,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党组成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反映,但必须执行党组决定。决议的形成必须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除议定任用干部、机构设置等重大问题党组成员应基本到齐才能议定外,一般议事参加党组成员只要超过半数即可,未到会者由办公室主任会后将党组会议记录及时传阅。任用干部不得临时动议,也不得用其他任何方式代替会议集体讨论。

  (四)议事纪律

  1、党组形成的决议、决定未到公布时限,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

  2、党组未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讨论的过程、议项,任何人不得对

  外泄露。

  3、党组议事专用记录本,专人记录,专人保管。

  4、对党组议事失密应追究其泄密者责任,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通报,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上级党委给予党纪处分。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第一条

  为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促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评议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

  第三条

  属于被评议对象的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安排,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第四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是否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篇六: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13套超全)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目录

  一、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1)二、党风廉政工作定期研判制度(8)三、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制度(10)四、廉政谈话制度(12)五、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16)六、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18)七、“签字背书”制度(20)八、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23)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5)十、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27)十一、责任报告制度(31)十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34)十三、廉政警示教育制度(43)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市国资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由市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统一负责。公司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公司的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二、党支部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党支部主体责任包括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责任和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

  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

  2、健全机制责任。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3、制度建设责任。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要求,与时俱进,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4、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责任。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逐级分解任务,全面细化推进措施,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广泛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透明运行。

  5、源头治腐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年实施方案》。通过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等措施,阻断滋生腐败的土壤。

  6、选人用人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

  7、正风肃纪责任。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解决“四风”

  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8、党风廉政教育责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党员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党支部每年安排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通过集体学习、专家辅导、现场教学、警示教育等途径,不断提高党员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9、支持保障责任。支持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工作,支持和保障上级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

  党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承担起事要亲为、直

  接推动、全面落实的总责。

  1、履行领导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2、扎实开展廉政教育监管。每年与班子成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每年坚持为公司全体党员讲1次廉政党课

  3、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及时全面掌握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保证各项措施有针对性。

  4、争做廉洁从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带头深入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监督下执行权力。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2、加强日常监管。采取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约谈、接受述职述廉等形式,对分管部门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

  3、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公司党支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实施细则等决策部署,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加强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行风建设,实行包联制度,加强指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4、严格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深入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报告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公司党支部每年7月10日和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国资委和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

  (三)落实约谈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时,公司党支部书记要适时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小抓早,及时纠正,认真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加强内部机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领导分工,主要领导不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制定完善《责任报告》、《定期研判》、《结果运用》、《落实问责》等相关制度。

  (五)认真开展述职述廉。结合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公司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风建设、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各子公司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业情况等方面向公司党支部提交述职述廉报告。对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由党支部书记进行现场点评,由党员职工进行现场测评。

  (六)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职履责,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人和事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子公司),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工作定期研判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领导干部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的各项要求,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定期研判制度,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规律和特点的措施,是保证和促进各项任务完成的有力保障。

  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研判会议每年进行两次。即每年七月份研判上半年的情况,次年1月份研判上一年全年的情况。必要时,随时研判。

  第四条定期研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公司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包括工作取得的成效、特色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和加强改进的措施等。公司党支部要定期通过问卷调查、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收集整理涉及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信息。在综合研判基础上每半年书面向市国资委和市国资派驻纪检组上报一次研判报告,报告要突出总体评价和问

篇七: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

  

  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分级负责制、报告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述职述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定期召开领导班子、党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健全制度,有效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严格禁止收受“红包”和贵重礼品。不准接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等。

  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利用职务和岗位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违反规定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活动;不准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私自从事盈利活动。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经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廉政谈话、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情况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努力为社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不贪污、不受贿、不以权谋私、不乱挪用公款、公物和侵占社区集体利益。

篇八: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我国反腐斗争的基础和核心,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为了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国逐渐建立了一系列制度。

  首先是党内纪律检查体制。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纪律检查机构的最高领导机关。在行使纪律检查职权时,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实现严格管理、公正执纪。

  其次是领导干部报告财产制度。党的领导干部应如实报告个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状况,实现财产公开、公平公正。

  再次是组织人事制度。严格按照党的组织程序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选拔、任用、管理干部,实现干部干净、选人用人公平公正。

  最后是审计制度。审计是权力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审计可以发现和解决违法违纪问题,保证党和国家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有效。

  以上制度是我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石和重要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这些制度,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打赢反腐斗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障。除了以上提到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还有许多其他方面值得关注和探究,如政治教育制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等。

  首先,政治教育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使之始终保持党性原则、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

  其次,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通过公开、公正的考试招录制度,保证政府工作人员岗位上的公平竞争和能力素质的优先考虑,使之具备符合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的优秀品质。

  最后,政府采购制度也是打击腐败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标准化、透明化、公开化的采购制度,使得采购过程及结果真正做到阳光、公正、公开,减少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利益输送,从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闹市人情及权钱交易。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每个公民及政府部门及时反思,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从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向前发展。只有增强全党全体公民的法纪意识,加强全党的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公正、透明、廉洁的社会和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我国反腐倡廉斗争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保障,该制度包括了党内纪律检查体制、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制度、组织人事制度和审计制度等方面。这些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确保党与政府的行为规范、公正、透明。

  除了以上提到的制度,政治教育制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和

  政府采购制度等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面。政治教育制度可以使政府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党性原则、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可以保证政府工作人员岗位上的公平竞争和能力素质的优先考虑。政府采购制度可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闹市人情及权钱交易。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需要长期的努力和探索,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只有加强全党全体公民的法纪意识,加强全党的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公正、透明、廉洁的社会和政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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