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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党员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什么(6篇)
2025-08-24人已围观
2024年党员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什么(6篇)
篇一:党员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什么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
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篇二:党员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什么
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及措施
微腐败,花样多多。微腐败的干部,权力虽小,却是群众办事的初始经办者,或是直接办理人,掌握了群众办事的命门。部分干部认为,为民办事,吃点拿点不违反大原则,群众也不敢有怨言。以下是小编小编提供的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及措施,快来看看吧。
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及措施一
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却仍然存在。随着中央脱贫攻坚力度的不断加大,坚决查处基层“蝇贪蚁腐”问题更加刻不容缓。
一、“蝇贪蚁腐”的表现形式
作风涣散、失职渎职型。部分基层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不及时、不到位;工作“庸懒散浮拖”,为民感情淡薄,遇事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然存在。如2016年四川大竹开展治理“庸懒散浮拖”专项行动,发现部分基层干部上班不在状态,玩手机、打游戏、看电影、迟到、早退等问题,督促整改问题32件次,发放“效能监督卡”15张,36个单位68人次被约谈。
追求利益、吃拿卡要型。在基层行政审批部门、议事决策机构、窗口服务单位中,部分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领导干部、关键岗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以权谋私、吃拿卡2016/1要、蝇贪蚁腐、借鸡下蛋等现象依然存在。如四川大竹某村干部用自己的摩托车载一村民到乡政府办事,收取车费100元,而正常车费不到20元;某村副主任收受申请低保户400元红包;某县级部门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接受某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5次宴请。
贪图享乐、奢侈浪费型。部分基层干部“偷梁换柱”“改头换面”进行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有的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宴会、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理由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借机收钱敛财。如四川大竹某镇中学借外出学习考察为由,组织毕业班教师到省外公款旅游;县城一医院违规向医护人员发放过节“慰问费”、购物卡,列支金额23万余元;十八大以来,大竹各级纪检组织累计查处违规操办或大操大办宴席30余起,涉事人员多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事业单位干部。
与民争利、虚报冒领型。个别乡镇和村组干部贪污侵吞挪用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和拆迁安置款等专项资金,在落实低保等惠民政策优亲厚友、谋取私利。如四川大竹某村支部书记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贪污该村村道建设村民集资款3438元;8名村干部合伙私分修建南大梁高速公路土地补偿款银行利息达12万余元;某镇医院医生伪造17名慢性病人门诊病历到县新农合办套取资金10万余元,被追究刑事责任;某村主任在办理该村失地农民社保时,违规把其中2个名额划拨给儿子的岳父岳母,侵害2016/1本该享受政策的村民利益。
二、“蝇贪蚁腐”的态势分析
主体较广,遍布权力岗位。腐败的主体覆盖基层管钱、管事、管物的重要岗位,从一把手到关键岗位,从县职能部门到基层站所,从乡镇干部到村干部。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类岗位:一是县级部门和乡镇干部。他们虽然权力不大,但国家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大多要经过他们,具有“拔毛”的便利条件。二是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水电、气暖、车辆、户籍、殡葬等管理部门与群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息息相关,“趁火打劫”的行为屡禁不绝。为了顺利“作案”,有些基层干部相互勾结,逐渐由单纯的个人腐败向集体“抱团”腐败演变。三是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支书、村主任,直接与村民打交道,对群众利益最容易“顺手牵羊”。
手段多样,涉及领域广泛。从调研情况看,主要有以下9种类型:
“无中生有骗取型”,采取虚假报名、虚报面积、编造子虚乌有的工程项目等方式,骗取各种补偿款、救济款、补助金。
“欺上瞒下冒领型”,利用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家中多老人小孩等因素,冒领国家扶贫、救灾、五保、粮食直补等专项资金。
“层层盘剥克扣型”,利用经手申办、发放救灾、优抚、2016/1土地征用补偿等款项的职务便利,克扣截留款物。
“内外勾结贪占型”,职能部门与资金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会成员之间、甚至基层干部与不法商人之间勾结起来,共同贪污侵占国家或集体财产。
“独断专行任性型”,违反相关法律和程序,打政策的“擦边球”,擅自处置集体资产。“巧立名目索取型”,利用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户口办理等方面的职务便利,逼迫群众上交各种“回扣”“手续费”“辛苦费”。
“优亲厚友偏袒型”,在民政救济、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中,违规为亲友谋取政策性补贴或优惠待遇。
“借用民俗敛财型”,借婚丧嫁娶、升学就业之机敛财,有的顶风大操大办,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操办,有的虽然不办酒席但礼金照收不误。
“推诿扯皮刁难型”,因权设卡,生冷硬推,要求群众提供诸如“证明你妈是你妈”等各种“奇葩证明”,不作为甚至乱作为。
领域宽泛,牟利无孔不入。涵盖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遍及各类强农惠民专项资金,渗透在权力运行各个环节。
一是视财政专项资金为“唐僧肉”。粮食补贴、林业补贴、扶贫开发、危房改造、低保、救灾救助和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一旦被某些基层干部经手,2016/1就要“咬一口”,其中涉农资金是“重灾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二是将集体“三资”变成“囊中物”。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比较突出。随着集体经济不断壮大,部分基层干部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视为“香饽饽”,挖空心思据为己有。一些城郊地区征地拆迁案件高发频发,往往数额惊人。
三是把群众当作“砧上鱼”。部分基层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事务管理等职权,吃拿卡要,甚至勒索盘剥。
三、产生“蝇贪蚁腐”的原因分析
文化素质不高导致法纪意识淡薄。当前,基层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平时疏于政治理论学习,法纪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知触犯了党纪国法。在该县查处某镇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私分“南大梁”高速公路土地征用补偿款银行利息时,有的村干部还自以为只是将活期存款的低息改为结构性存款的高息,其中的利息差属辛劳所得,殊不知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
“人情观念”逐渐演变成“人情腐败”。调研中发现,由错误人情观念所导致的社会现象成为影响乡村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文化阴霾”。大家以会“跑事儿”为荣、热衷于与官“搭上话”、信奉“朝中有人好办事”。在个别乡村,通过请客送礼等手段获得低保资格被看作是“有关系有身2016/1份”的标志。一些人手中的权利变成为别人谋私利的武器,甚至习惯打着礼节、情意的幌子进行贪腐勾当,让“人情观念”成为滋生贪腐的土壤,“人情观念”逐渐演变成了“人情腐败”。
机制制度不完善致使监督乏力。目前基层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一些村干部热衷于“钻空子”、“打擦边球”。特别是一些偏远山村宗族势力仍然存在,村干部“一言堂”“家长制”作风较重,致使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不能有效执行。有的党务政务公开流于形式,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没有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有的财务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财务人员缺乏有效监管,甚至和相关人员沆瀣一气,共同违反财经纪律。
主动担责履责不够降低执纪质效。有的基层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同级纪委心存顾虑或碍于情面,监督流于形式;有的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特别是村组干部认为“天高皇帝远”,我行我素,任意妄为。有的基层党委习惯将一些“老大难”工作交由基层纪委推动,常常被动“越位”;部分基层纪委主观上还不愿意从以前分管工作中脱离出来,时时主动“错位”,导致“三转”不到位,执纪问责拈轻避重,没有把纪律真正挺起来、严起来。
四、对策及建议
2016/1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问责追究。
一要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分析研究,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汇报。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四个亲自”,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要强化乡镇纪委监督责任。配强配齐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经费。积极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破保纪检干部敢监督、善监督,对基层腐败问题敢“亮剑”、敢查处。将乡镇、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向基层延伸。各村干部,部门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向所属纪检组织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质询和测评。
三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原则合理配置权力,细化责任内容,开列“责任清单”、“问责清单”。同时建立科学、客观、具体、可操作的评价标准,健全问责配套制度,建立完善“一案双查”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保护敢于改革创新、敢于担责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突出四类重点,加大治理力度。
要把以下“四类”情况作为治理的重点:
2016/1重点人员,即已经蜕变为“苍蝇”的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县乡和街道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
重点领域,即惠农扶贫救济资金的使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矿产资源开发;
重点地区,即欠发达地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较多的、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集体财产较多的;
重点问题,即群众反映强烈的,尤其是引发越级访、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蝇贪蚁腐”式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形成震慑。
对信访举报量大的地区和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积极探索开展治理“蝇贪蚁腐”式腐败专项巡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通过专题巡视巡察、专项治理、集中办案等强有力手段,查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严厉惩治基层“蝇贪蚁腐”式腐败的强烈信号,在全社会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声势。
加强基层治理,规范权力运行。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蝇贪蚁腐”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制度。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解决基层审批多、办证多、收费多、罚款多等问题,督促基层党政机关规范各项权力,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压缩基层干部权力寻租空间。
2016/1二是健全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欠发达地区乡镇财政收入,给足该给的、留够该留的,切实保障并逐步提高基层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干部的福利待遇。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审批、管理、监督等工作流程。
三是完善监督制约。强化集体财产监管,探索建立“接地气”的集体经济治理结构。深入推进基层财务审计工作,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集体财产的审计力度。把乡镇政务、村务“搬上网”,实行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信息发布机制,增加监督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增强党内法规在基层的针对性。要综合考虑群众纪律条款在基层的适用性、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的衔接、基层非党员、非行政机关公务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等问题。
强化纪律审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加强乡镇纪律审查组织协调。推行乡镇片区联合、部门系统联合和乡镇与部门交叉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督执纪力量,重点从“查违法”转向“查违纪”,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二是排除纪律审查干扰因素。建立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和2016/1插手案件登记汇报制度,对违规过问、插手案件情节较轻的,将过问情况登记备案,作为考核该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罢免领导职务;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因包庇同伙、亲属违法犯罪行为而插手办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发挥纪律审查治本作用。在腐败案件的惩治上,既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也要进行组织处理、经济处理、法治处理,还要纳入道德处理,无论案件大小都应在电视栏目和相关报刊予以公开曝光;要把党纪政纪处理与法治处理剥离开,党纪政纪处理不能代替或抵减法治处理;加大党纪政纪处理力度,对于买官卖官现象,一经查出,级别“归零”。同时强化纪律审查治本功能,将查处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及措施二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处不慎、大处必败。大吃大喝,无不从小吃小喝开始;大奸大盗,无不自小偷小摸发端。一些贪腐落马的违法犯罪分子,也无不是从“微腐败”发展为巨贪大蠹的。可见,“微腐败”是腐化堕落的温床,毁坏大坝的蚁穴,若不及时遏制,就可能积小腐为大腐,由小贪变大贪,一步步走向无底深渊。
正风反腐,涓流莫轻。近日,河南省军区公开放映由纪2016/1委巡察督导组摄制的专题录像片,对涉及9个师团级单位的17个“微腐败”问题公开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腐败有大小之分、轻重之别,但反腐没有“特区”、没有“禁区”。不论是大腐败还是“微腐败”,都在坚决反对之列。回望几年来的反腐进程,正因为坚持点面结合,大小兼治,从各个环节突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才使反腐势如破竹,形成压倒性态势。但值得注意的是,“微腐败”屡禁不绝、屡治屡犯。河南省军区通报的问题并非个别。从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看,一些单位和干部在公务接待、婚丧嫁娶中,违规违纪现象仍比较普遍。
“微腐败”问题的产生,除了存在侥幸心理外,一个重要的思想认识原因,就是认为少拿点、少收点、少吃点算不了什么,打打擦边球也没人在意,“礼上”往来属人之常情,“微”不足道、“微”不可治。个别领导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就睁只眼闭只眼算了。这些错误想法、灰色论调,好比思想上的灰尘和杂质,如果不彻底清除,必然会影响和左右人的行为,破坏已经形成的良好风气,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受到污染。
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处不慎、大处必败。大吃大喝,无不从小吃小喝开始;大奸大盗,无不自小偷小摸发端。一些贪腐201611/1落马的违法犯罪分子,也无不是从“微腐败”发展为巨贪大蠹的。可见,“微腐败”是腐化堕落的温床,毁坏大坝的蚁穴,若不及时遏制,就可能积小腐为大腐,由小贪变大贪,一步步走向无底深渊。
“贪不在多,一二非分钱,便如千百万。”这是清端公陈瑸居官后常说的一句话。康熙召见他时,他以此为对,受到嘉赏。康熙为此而大发感慨:士未有律身不严,而为官能以清廉著闻者。唐代的宰相陆贽,为官清廉,大小进贡他一概拒收。他在奏章中说:“贿道一开,辗转滋厚”“涓流不绝,溪壑成灾矣”。德宗听了,对他大加赞赏。这些故事,都说明防腐止贪需从“小”抓起,防微杜渐。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表面虽“微”,其实质都是“腐”,结果都是“败”。少数单位和干部中的“微腐败”,损害军队形象,腐蚀内部关系,影响军心士气,消解部队战斗力。尤其是发生在士兵身边的、损害官兵切身利益的“微腐败”,发展下去就会成为“伤不起”,绝不能等闲视之。
小者大之源。涓滴不塞,必成江河;河流泛滥,必为狂澜。“微腐败”不惩治,任其发展蔓延,总有一天,就会成为坏事的“最后一根稻草”。从严,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抓小。因此,任何人都“勿以恶小而为之”。对于“微腐败”,我们一贯的态度是“零容忍”,细“治”入“微”,无腐不治,有201612/1腐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绝不姑息迁就,放任自流。
“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根治“微腐败”,必须从端正思想偏差入手,纠正那种小不足虑、微不足道、人之常情、取不伤廉等模糊思想,提高对“微腐败”危害性的认识,从而有效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自觉做到不因小而贪、因微而腐,始终在“高压线”下行事,在“安全线”内行走。
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及措施三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可谓“吸血”不多、其害如“虎”。基层“微腐败”不能一查了之,必须在如何坚持标本兼治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下功夫,在做实做细反腐“后半篇”上求实效。作为防治基层“微腐败”的中坚力量,县级纪委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以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效取信于民,提升群众获得感。
强化思想引领。***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治标只是手段,通过治本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是根本目的。在铁腕治标的同时,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惩处违纪违规201613/1对象的同时,要引导其从学习党章入手,重温入党誓词,唤醒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使其在心灵深处感受到组织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从而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开展家访活动,深入了解被处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情况,引导和鼓励他们正视错误,勇于改正。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印发忏悔录以及违纪违规对象所在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周围党员、干部受警醒,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补齐制度“短板”。***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治党、管党、治吏。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牛栏关猫”的制度被试探久了必将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在查处基层“微腐败”的同时要深入研究剖析,查找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用严密的制度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制度执行,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查处跟制度“叫板”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充分发挥制度的效力。强化责任追究。列明制度落实的责任清单,针对基层涉农惠农项目实行“一案双查”,即项目出了问题,在追究项目实施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追究项目审批和决策者责任,201614/1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维护群众利益。***强调,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从近年来我们查处的基层“微腐败”案例中可以看出,大多数案件都涉及侵害群众利益,有侵占群众救济款的,有挪用征地补偿款的,甚至有克扣困难群众扶贫款的。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在给予违纪违规对象相应纪律处分的同时,要设身处地为利益受损的群众着想,切实在挽回群众损失、维护群众利益上下功夫,尽可能把群众受损利益补回去,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反腐“红利”。加强涉农惠农政策宣传,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坚持公开透明,加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监督力度,不仅要让群众清楚自身有哪些利益,更要增强他们维护利益的意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基层反腐成效的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赢取民心支持。
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及措施四
为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加强推进教师作风建设,根据市教育局党组的部署,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本人在思想、学习、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工作表现,现进行了自查:
一、存在问题
1、思想观念还显后进。思想认识不够,政治学习读书201615/1笔记敷衍了事,自认为这些理论太过政治化,只要走走形式,不必太过认真,2、教育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只停留在表象上,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本人主观上思想怠惰,不思进取,理论修养不够。
3、教学上,备课、上课、批改、辅导等遵循教学这些环节,但课堂教学的方法过于简单,缺乏新意,还沿用传统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在教育方面,对于学困生的关爱不够,偏爱优生,所以学生整体成绩提高不快。
二、整改措施
1、深入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学习《同志的重要讲话》,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不断提高自己思想水平和提高自己党性修养。
2、学习专研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尤其是素质教育和教育均衡发展的理论,广泛获取教育的新思想、新理念,进一步增强自身业务素质。
3、在教学上,不断改进方法,提高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积极主动的探索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主体参与型课堂模式,激活课堂,激发学生主体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在思考和学习中改进课堂教学,不断加强个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育工作中,多方位的关心学生的需求,尊重学生的人格,201616/1把学生看成是有思想的个体。在课堂上允许学生有不同的看法,鼓励学生发表富有创造性的观点或看法。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学习,使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健康发展。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贯彻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中。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实际工作,端正教育思想,丰富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技能,把“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切实运用到课堂教学中,真正做到教好书育好人。
20161/17
篇三:党员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什么
党支部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三篇
一、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具体表现
(一)政治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党性修养的重要性、党性教育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支部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安排缺乏长远性和系统性,虽然我支部按照要求制订了党员教育学习计划表,并能够坚持落实,但是党支部党员教育的长效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党员教育的目标不明确,常常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二是支部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内容上缺乏针对性和预见性。对党员思想状况没有做认真预测、分析,不清楚党员想学什么、喜欢学什么,不能因人施教,通常是就理论谈理论,从概念到概念,使党员听起来枯燥乏味,空洞无物,难以激发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安排的党课内容与党员的思想实际联系不紧密,讲课者与听课者达不到同频共振,起不到教育党员的效果。
(二)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内监督不够,在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为:一是党内监督意识淡薄,党员缺乏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第一,党员主体意识不强,缺乏开展党内监督的政治责任感,许多党员只把自己看着监督的对象,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监督的主体,把党内监督看成是上级和领导的事,作为普通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是无关紧要的。第二,党员对党组织和领导存在严重的依附心理,对下级不愿监督、对同级不想监督、对上级不敢监督;二是党内监督缺乏健全的制度保障,监督运行的制度化水平不高。虽然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些规章制度,但这些制度比较宏观,且比较零散,不成体系,缺乏系统性,没有及时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自上而下的监督多,自下而上的监督少。
(三)在品德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意识不强。具体表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受到社会不良风风气的影响,日常在用水、用电、办公用品等方面都比较随意,存在一定的浪费现象,对公共财产的节俭认识不到位,没有树立以单位为家,珍惜资源意识。
(四)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先锋模范的旗帜作用引领不够,需进一步提升党员意识。具体表现在:一是没有全心去专研党的新时代的理论知识体系和业务方面的理论知识等,导致理论功底浅,头脑里的观念和知识没有大的变化,随着年龄的增长,没有了刚开始工作中的那种斗志和精益求精的精神,没有起到带头作用。
二、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
(二)狠抓组织纪律,提升党内监督。一是支委会将党支部15项制度编制成册下发。一方面,通过上级党组织对我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检查督促及定期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党员之间的监督,把是否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重视、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检查党务干部开展组织生活的水平、力度、成效,以此作为上级考核我支部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激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激励机制。第一,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党员的主体意识,维护党员的主体地位,确保党员对党的事务有知情权、参与权、选举与被选举权、监督权,激发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积极性。第二,从严治党,要求党员参加党内活动一律佩戴党徽,对经常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于不合格党员及时清理出党。
(三)狠抓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党员意识。为提高对党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整改期间,首先是严格落实了党员积分管理制,通过每月申报积分、季度考核、年度汇总通报的方式让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党组织生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对党员教育和监督,增强其党性观念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其次实行严格的考勤补课制度,将请假、迟到、早退、缺勤的人员登记在册,对少数因故没有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抽出时间对他们进行补课,实现组织生活的全员覆盖,不断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的自觉性,确保组织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最后把握党员需求,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吸引力。
(四)狠抓作风建设,提升勤俭节约精神。经常性强调要求全体党员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纸观念,养成随手关灯、扭紧水龙头的习惯,禁止在单位使用与办公无关的大功率用电器,建立办公用纸登记制度,写资料和填写表格时仔细认真,减少重复修改打印次数,尽量双面打印,不随意浪费公共卫生间厕纸。
(一)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日常教育不够深入,教育效果不好,习惯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
具体表现: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缺乏“挤”劲和“钻”劲,学习浅尝辄止,在深度和广度上差距较大。二是对业务知识学习不精,综合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强。三是班子之间通气不够,工作交换不够充分,工作规划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结合区队生产的工作实际,学以致用,指导实际工作,克服工学矛盾,制订学习计划,班子和全区干部在群众中带好头。以建学习型区队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学习来提高全区党员职工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整改情况:
①完善班子理论学习制度,将理论学习制度相对固定下来。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落实,要求对每次学习做好学习纪录,注重学习效果的提高。
②根据工区学习计划和工作实际做好职工的业务学习安排,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控制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面,再树XX区的新形象。
③转变观念,增强创新意识,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尤其是目前工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同志们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建立工区与职工群众沟通长效机制。用改革的观点去认识、去研究、去落实、去解决,逐步化解矛盾,形成一种有信心,有干头,有奔头,有靠头,你追我赶,多做贡献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生产氛围,不等不靠,当好职工的领头羊、做好表率。
2、班子在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严谨
具体表现:主要是在工作作风上不能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没有紧密结合工区的实际去思考工作,没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工作方法简单粗糙,没有注重对关键细节上的指导,缺乏激励机制,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整改措施:加强管理干部责任意识的培养,充分调动管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整改情况:
①工区每月开展一次集体交心谈心活动,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勤交换思想,多听取意见,多交心、多通气,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发挥班子的整体作用。
②增强管理干部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规范工区管理干部的行为。
③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依法管理,言必行,行必果。
3、谋化大局不够,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
具体表现:重点工作不突出,过于的强调分工负责制,工作有相互推诿的现象,以致在工区管理中存在空档,给队伍带来不良影响,整改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坚决克服和纠正班子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要合理安排时间,突出安全生产这一工作重点。要调整管理干部的合理分工,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落实和处理好职工关心的问题,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整改计划:
①注重团队精神的培养,调动、发挥每位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遇事同职工商量,增强工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②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加大监督执行力度,发挥班子整体职能。健全每天安全生产碰头会制度,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讨论研究解决。
③加强对管理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搞好团结,提高威信。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动员学习阶段的认真学习,支部每位党员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也有更清楚的认识,在进入分析评议阶段后,支部积极进行党性分析,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广泛征集支部每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支部党员间开展谈心活动,从思想工作等重点入手,检查在安全生产、思想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支部每位党员对存在问题的原因以及危害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不断提高、不断完善、修正缺点、增强党性的目的,在支部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并对征求来的意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剖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督导组反馈的意见,支部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二)党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不够深入,教育效果不好。
具体表现:个别党员存在着党员意识淡薄,组织观念不强,组织纪律松驰。
整改措施:在支部的理论学习上下功夫,将理论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通过学习来提高党员组织观念。
整改计划:
①完善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将支部理论学习制度相对固定下来。支部理论学习由支部书记李磊同志负责。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
落实,做到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要求对每次学习做好学习纪录,注重学习效果的提高。
②根据工区学习计划安排和工作实际做好职工的学习安排。
③给党员职工同志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具体表现:个别党员存在着对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精神状态不佳的现象,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整改措施:加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的培养,调动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计划:
①健全规范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在支部内开展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意识、学习意识、表率意识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党员同志通过学习形成共识。
②支部委员在工作中多与党员同志交换思想,多听取党员同志的意见,给党员同志压担子,在工作中调动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③依托“党员先锋岗”和“一名党员一面旗”活动,增强党员的先锋意识、责任意识。
3、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
具体表现:个别党员是非观念不强的现象,有做老好人和怕得罪人的思想,工作中存在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与群众沟通和交流不充分。
整改措施:加强与职工、党员同志的交流与沟通,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整改计划:
①支部每月(季)开展一次集体交心谈心活动,形成一个“严肃认真对待自己,真心诚意帮助别人”的团结活泼的氛围,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②通过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建立支部、行政与职工群众沟通长效机制。
4、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具体表现:管理工作中工作效率不高,依法管理的意识不强,时间紧迫性不强、管理职责交叉中有时存在脱节,管理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以“服务职工、服务大局”为工作目标,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整改计划:
①树立“今日事、今日毕”的理念,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职工培训和开展岗位练兵,提高职工业务能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减少职工的加班延点时间。
②注重团队精神的培养,调动、发挥每位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遇事同职工商量,不断增强工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发挥支部职能,加大监督执行力度。健全每月生产例会制度,要求班组长、管理人员对每月的生产情况进行及时报告,对下月工作进行布置、协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讨论研究解决,生产例会的主持人由谷守生同志负责。
③加强每月工资台帐、职工出勤情况、奖罚情况等相关管理与公开,提高管理效率,每月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让职工做到心中有数。本项责任人由李磊同志负责。
5、个别领导的示范意识还有待提高
具体表现:个别领导缺乏示范意识,没有带头服务群众,在群众中缺乏威信。
整改措施:对管理干部严格要求,在作风上保持先进性。树立和发扬好的思想作风,实事求是,光明磊落,敢于较真,坚决反对弄虚作假、阳奉阴违。
整改计划:
①不断改进党员干部的工作方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虚心听取职工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②加强对管理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观念,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意识,加强与职工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搞好团结,提高威信。③尽心竭力地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整改问题一:
组织刚刚建立,各项制度不健全,在具体指标、运行流程、评定考核、制度规范等方面缺乏经验。
整改落实情景:
整改问题二:
支部活动局限于开会、看电影等,形式单一,缺乏创新。不仅仅不能调动大家的进取性,并且效果不大。
整改落实情景:
创新支部活动的形式,例如举办时事热点讨论会,围绕“高校应不应当严进严出”这一话题展开讨论,支部成员各抒己见,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活动充分调动了支部成员的进取性,也引导党员们关注时事政治,懂得辨别事实真伪,正确独立思考。
整改问题三:
在学习过程中,对一些理论文件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对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
整改落实情景:
定期举办支部书记讲党课、热点话题讨论会等活动,进行深层次、多角度的探讨,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加强支部成员之间的交流,构成团结和谐的学生党支部。
篇四:党员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什么
【实用范文】
一、存在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
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
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
作用。
一、存在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篇五:党员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什么
监督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监督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件,仅占比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
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
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六创赶考、三年答卷”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
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
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监督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用新手段落实“两个责任”。
出台针对乡镇的“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
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监督责任”考核;在考核份量设计上,与经济发展考核平行,考核相互影响;
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用新举措监督执纪工作。
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操作性强的“乡镇纪检监察部门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纪委责任弱化泛化的现象。
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
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三)用新突破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乡镇纪检部门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出台乡镇纪检监察部门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
可以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责,“人、财、物”配齐、配足、配活。
(四)用新常态持续改进作风。
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大预防、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让作风问题无处遁形。
坚持“长常”二字,抓早抓小抓细节,节点治理、逐层推进,不断坚持、巩固、深化,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分管责任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好整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成立整改责任小组,按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按时限、按要求逐一销帐。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按时上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总结。
(二)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效果。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整改方案抓好各项内容的整改落实。镇纪委监察室要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检查指导,对整改进展情况要及时跟踪督查,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提出建议意见,确保整改效果。
(三)注重经验总结,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单位在落实各阶段整改内容同时,要注重对整改工作的总结,对工作实践中取得的经验,要形成规范的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落实。
监督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对规范预算行为,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和依法理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人民当家做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预算审查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算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常规性的审查监督工作做得越来越细,程序也在不断地规范,但在一些重点问题上,始终难以有所突破,对预算实质性的监督始终无法深入,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职权还没有完全发挥,主要体现在:
1、机构及人员配备不适应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需要。财政预算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涉及内容广泛,人大开展财政预算监督必须拥有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财会人员。目前县级人大常委会大多没有预算工委,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具体工作由财经委负责,而大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仅有一到二人,缺乏足够的力量和专业人才开展经常性监督,达不到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要求,并且大多数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是财经专业人员,缺乏常识,不可能深入、全面地进行审查。
2、审议时间不足,审议实效有待提高。《监督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30日前向人大提交预算草案。而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往往只提前一个星期左右,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要高质量完成初审工作,难度非常大。因为审查的不仅只是粗略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而是预算、决算草案本身,初审期间需要作必要的调查研究,需要核对一些情况和数字,必要时还要做协调工作等。由于审议时间较短,财经委还要忙于撰写审查报告和决议草案,难以进行实质性审查监督,使初审工作流于形式。
3、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工作存在制度缺陷。一是每年人代会一般在1月底或2月初召开,此时的预算编制正在进行中,这样就造成预算先执行、后编制、再审批的现象。每年将近有三个月无法按预
算执行,不符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预算精准度不够,透明度不高,部门预算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每年的预算执行结果中存在着大量的超收收入,为政府随意性理财留下了制度活口。四是转移支付资金在地方可用财力中占有很大比重,但存在着转移支付数额不固定,结构不合理,分配和使用的程序不够规范、透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使这部分资金游离于人大监督之外。五是政府在预算执行中随机性大,临时性追加支出多,人大与政府之间预算资源和预算信息很不对称,使人大无法深入开展实时动态监督。
4、审计监督缺位,审计结果运用具有一定局限性。《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而不是直接对权力机关负责。审计报告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问题线索提供者”,属于政府内部审计范畴,人大采用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进行监督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同级财政本身作为一个政府部门,由政府审计部门来审计政府本身,提供的审计报告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地方组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政府如何当好人大的执行者太笼统,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和常委会监督预算执行的效果。
5、法律责任缺失,监督手段疲软。一是法律法规对违反预算执行及其他违法行为只有原则性规定,承担责任的规定也非常笼统,法律责任过轻,缺乏约束力度,《监督法》也没有法律责任的专门条款。二是法律只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却没有设定处置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监督结果最终成为“建议权”。三是由于人大常委会“权责不对等”,往往导致《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问责性监督手段在实践中运用存在难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监督的权威,导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实效不尽人意。
二、加强和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几点建议
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进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促进依法理财,针对预算审查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今后加强和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地方人大应设立专门的预算审查监督机构,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二是在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中应有一定比例的精通财经知识的专业人才,加强人大对预算进行实质性审查监督的力量。三是人大财经委可相应聘请有财经专业知识人员,作为财经委的聘请委员,保证审查队伍有专业力量参与审查监督工作。
2、提前预算编制时间,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安排充足的编
制时间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财政部门编制下年度预算的时间应每年的10月前开始,年底完成整个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逐步扩大预算编制的范围,凡属财政一级预算拨款的单位,都要编制部门预算,并提交人大审查;细化预算的编制和报送人大审批的内容,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预算收支细化到类、款、项、目;规范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专项支出预算要求细化到项目;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
3、提前介入,加强预算初审。在预算草案编制初期,人大预算审查工作机构应主动地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环节,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预算编制中的情况和问题,对预算草案的编制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和为预算草案的初审和审议打下基础。扩大初审的主体,组织精通财政、审计、财务的人大代表参与初审工作,提高初审质量。在初审中,要抓住预算审查重点,着重考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4、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杜绝预算执行的随意性。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应当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审查,预算超收收入可纳入下年度预算编制,当年确需使用的,应当提前编制使用方案,并报送人大常委会审查。要健全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月报
告制度和建立定期的检查分析报告制度,可借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做法,人大预算审查工作机构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电脑实行联网,建立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对财政拨付的每一笔资金进行动态监督,增强人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时效性,实现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全程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5、理顺审计体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力度,认真做好审计工作,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发现预算中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要善于指导、支持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要客观、公正、详细地反映审计存在问题,使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篇六:党员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什么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
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
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
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
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近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玉普主持召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2016年第五、六轮巡视12家单位的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巡视工作。
会议指出,通过党组巡视,一些单位长期沉积的问题基本能被发现,主要表现在:党的领导弱化,领导班子合力不强、整体功能发挥不好;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基础薄弱,融入中心工作不够;管党治党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一岗双责”存在薄弱环节;纪委监督责任缺失,监督执纪问责不力;选人用人不讲规矩,搞“小圈子”、搞“山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依然存在;物资采购、财务资产、加油站建设、工程项目等方面管理不严不实不细,领导人员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做中
石化生意问题整改不力,向改制企业违规让利等等。存在上述问题的根子在于“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思想观念转变不及时,向党中央看齐意识不强、行动迟缓,全面从严治党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会议指出,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敢于担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摆正抓党建与生产经营的关系,做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同时,把经济效益搞上去、把企业发展好。
要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特别是要严把干部推荐提名关,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坚决纠正任人唯亲、搞“小团体”、“小圈子”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企业政治生态和管理生态的山清水秀。加大财务、资产、加油站、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管理力度,杜绝向改制企业违规让利。对个别企业存在领导人员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做中石化生意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督促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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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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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
篇一:党员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什么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
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篇二:党员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什么
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及措施
微腐败,花样多多。微腐败的干部,权力虽小,却是群众办事的初始经办者,或是直接办理人,掌握了群众办事的命门。部分干部认为,为民办事,吃点拿点不违反大原则,群众也不敢有怨言。以下是小编小编提供的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及措施,快来看看吧。
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及措施一
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却仍然存在。随着中央脱贫攻坚力度的不断加大,坚决查处基层“蝇贪蚁腐”问题更加刻不容缓。
一、“蝇贪蚁腐”的表现形式
作风涣散、失职渎职型。部分基层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不及时、不到位;工作“庸懒散浮拖”,为民感情淡薄,遇事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然存在。如2016年四川大竹开展治理“庸懒散浮拖”专项行动,发现部分基层干部上班不在状态,玩手机、打游戏、看电影、迟到、早退等问题,督促整改问题32件次,发放“效能监督卡”15张,36个单位68人次被约谈。
追求利益、吃拿卡要型。在基层行政审批部门、议事决策机构、窗口服务单位中,部分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领导干部、关键岗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以权谋私、吃拿卡2016/1要、蝇贪蚁腐、借鸡下蛋等现象依然存在。如四川大竹某村干部用自己的摩托车载一村民到乡政府办事,收取车费100元,而正常车费不到20元;某村副主任收受申请低保户400元红包;某县级部门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接受某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5次宴请。
贪图享乐、奢侈浪费型。部分基层干部“偷梁换柱”“改头换面”进行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有的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宴会、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理由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借机收钱敛财。如四川大竹某镇中学借外出学习考察为由,组织毕业班教师到省外公款旅游;县城一医院违规向医护人员发放过节“慰问费”、购物卡,列支金额23万余元;十八大以来,大竹各级纪检组织累计查处违规操办或大操大办宴席30余起,涉事人员多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事业单位干部。
与民争利、虚报冒领型。个别乡镇和村组干部贪污侵吞挪用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和拆迁安置款等专项资金,在落实低保等惠民政策优亲厚友、谋取私利。如四川大竹某村支部书记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贪污该村村道建设村民集资款3438元;8名村干部合伙私分修建南大梁高速公路土地补偿款银行利息达12万余元;某镇医院医生伪造17名慢性病人门诊病历到县新农合办套取资金10万余元,被追究刑事责任;某村主任在办理该村失地农民社保时,违规把其中2个名额划拨给儿子的岳父岳母,侵害2016/1本该享受政策的村民利益。
二、“蝇贪蚁腐”的态势分析
主体较广,遍布权力岗位。腐败的主体覆盖基层管钱、管事、管物的重要岗位,从一把手到关键岗位,从县职能部门到基层站所,从乡镇干部到村干部。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类岗位:一是县级部门和乡镇干部。他们虽然权力不大,但国家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大多要经过他们,具有“拔毛”的便利条件。二是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水电、气暖、车辆、户籍、殡葬等管理部门与群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息息相关,“趁火打劫”的行为屡禁不绝。为了顺利“作案”,有些基层干部相互勾结,逐渐由单纯的个人腐败向集体“抱团”腐败演变。三是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支书、村主任,直接与村民打交道,对群众利益最容易“顺手牵羊”。
手段多样,涉及领域广泛。从调研情况看,主要有以下9种类型:
“无中生有骗取型”,采取虚假报名、虚报面积、编造子虚乌有的工程项目等方式,骗取各种补偿款、救济款、补助金。
“欺上瞒下冒领型”,利用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家中多老人小孩等因素,冒领国家扶贫、救灾、五保、粮食直补等专项资金。
“层层盘剥克扣型”,利用经手申办、发放救灾、优抚、2016/1土地征用补偿等款项的职务便利,克扣截留款物。
“内外勾结贪占型”,职能部门与资金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会成员之间、甚至基层干部与不法商人之间勾结起来,共同贪污侵占国家或集体财产。
“独断专行任性型”,违反相关法律和程序,打政策的“擦边球”,擅自处置集体资产。“巧立名目索取型”,利用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户口办理等方面的职务便利,逼迫群众上交各种“回扣”“手续费”“辛苦费”。
“优亲厚友偏袒型”,在民政救济、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中,违规为亲友谋取政策性补贴或优惠待遇。
“借用民俗敛财型”,借婚丧嫁娶、升学就业之机敛财,有的顶风大操大办,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操办,有的虽然不办酒席但礼金照收不误。
“推诿扯皮刁难型”,因权设卡,生冷硬推,要求群众提供诸如“证明你妈是你妈”等各种“奇葩证明”,不作为甚至乱作为。
领域宽泛,牟利无孔不入。涵盖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遍及各类强农惠民专项资金,渗透在权力运行各个环节。
一是视财政专项资金为“唐僧肉”。粮食补贴、林业补贴、扶贫开发、危房改造、低保、救灾救助和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一旦被某些基层干部经手,2016/1就要“咬一口”,其中涉农资金是“重灾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二是将集体“三资”变成“囊中物”。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比较突出。随着集体经济不断壮大,部分基层干部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视为“香饽饽”,挖空心思据为己有。一些城郊地区征地拆迁案件高发频发,往往数额惊人。
三是把群众当作“砧上鱼”。部分基层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事务管理等职权,吃拿卡要,甚至勒索盘剥。
三、产生“蝇贪蚁腐”的原因分析
文化素质不高导致法纪意识淡薄。当前,基层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平时疏于政治理论学习,法纪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知触犯了党纪国法。在该县查处某镇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私分“南大梁”高速公路土地征用补偿款银行利息时,有的村干部还自以为只是将活期存款的低息改为结构性存款的高息,其中的利息差属辛劳所得,殊不知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
“人情观念”逐渐演变成“人情腐败”。调研中发现,由错误人情观念所导致的社会现象成为影响乡村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文化阴霾”。大家以会“跑事儿”为荣、热衷于与官“搭上话”、信奉“朝中有人好办事”。在个别乡村,通过请客送礼等手段获得低保资格被看作是“有关系有身2016/1份”的标志。一些人手中的权利变成为别人谋私利的武器,甚至习惯打着礼节、情意的幌子进行贪腐勾当,让“人情观念”成为滋生贪腐的土壤,“人情观念”逐渐演变成了“人情腐败”。
机制制度不完善致使监督乏力。目前基层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一些村干部热衷于“钻空子”、“打擦边球”。特别是一些偏远山村宗族势力仍然存在,村干部“一言堂”“家长制”作风较重,致使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不能有效执行。有的党务政务公开流于形式,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没有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有的财务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财务人员缺乏有效监管,甚至和相关人员沆瀣一气,共同违反财经纪律。
主动担责履责不够降低执纪质效。有的基层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同级纪委心存顾虑或碍于情面,监督流于形式;有的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特别是村组干部认为“天高皇帝远”,我行我素,任意妄为。有的基层党委习惯将一些“老大难”工作交由基层纪委推动,常常被动“越位”;部分基层纪委主观上还不愿意从以前分管工作中脱离出来,时时主动“错位”,导致“三转”不到位,执纪问责拈轻避重,没有把纪律真正挺起来、严起来。
四、对策及建议
2016/1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问责追究。
一要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分析研究,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汇报。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四个亲自”,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要强化乡镇纪委监督责任。配强配齐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经费。积极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破保纪检干部敢监督、善监督,对基层腐败问题敢“亮剑”、敢查处。将乡镇、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向基层延伸。各村干部,部门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向所属纪检组织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质询和测评。
三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原则合理配置权力,细化责任内容,开列“责任清单”、“问责清单”。同时建立科学、客观、具体、可操作的评价标准,健全问责配套制度,建立完善“一案双查”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保护敢于改革创新、敢于担责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突出四类重点,加大治理力度。
要把以下“四类”情况作为治理的重点:
2016/1重点人员,即已经蜕变为“苍蝇”的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县乡和街道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
重点领域,即惠农扶贫救济资金的使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矿产资源开发;
重点地区,即欠发达地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较多的、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集体财产较多的;
重点问题,即群众反映强烈的,尤其是引发越级访、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蝇贪蚁腐”式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形成震慑。
对信访举报量大的地区和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积极探索开展治理“蝇贪蚁腐”式腐败专项巡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通过专题巡视巡察、专项治理、集中办案等强有力手段,查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严厉惩治基层“蝇贪蚁腐”式腐败的强烈信号,在全社会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声势。
加强基层治理,规范权力运行。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蝇贪蚁腐”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制度。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解决基层审批多、办证多、收费多、罚款多等问题,督促基层党政机关规范各项权力,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压缩基层干部权力寻租空间。
2016/1二是健全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欠发达地区乡镇财政收入,给足该给的、留够该留的,切实保障并逐步提高基层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干部的福利待遇。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审批、管理、监督等工作流程。
三是完善监督制约。强化集体财产监管,探索建立“接地气”的集体经济治理结构。深入推进基层财务审计工作,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集体财产的审计力度。把乡镇政务、村务“搬上网”,实行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信息发布机制,增加监督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增强党内法规在基层的针对性。要综合考虑群众纪律条款在基层的适用性、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的衔接、基层非党员、非行政机关公务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等问题。
强化纪律审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加强乡镇纪律审查组织协调。推行乡镇片区联合、部门系统联合和乡镇与部门交叉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督执纪力量,重点从“查违法”转向“查违纪”,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二是排除纪律审查干扰因素。建立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和2016/1插手案件登记汇报制度,对违规过问、插手案件情节较轻的,将过问情况登记备案,作为考核该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罢免领导职务;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因包庇同伙、亲属违法犯罪行为而插手办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发挥纪律审查治本作用。在腐败案件的惩治上,既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也要进行组织处理、经济处理、法治处理,还要纳入道德处理,无论案件大小都应在电视栏目和相关报刊予以公开曝光;要把党纪政纪处理与法治处理剥离开,党纪政纪处理不能代替或抵减法治处理;加大党纪政纪处理力度,对于买官卖官现象,一经查出,级别“归零”。同时强化纪律审查治本功能,将查处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及措施二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处不慎、大处必败。大吃大喝,无不从小吃小喝开始;大奸大盗,无不自小偷小摸发端。一些贪腐落马的违法犯罪分子,也无不是从“微腐败”发展为巨贪大蠹的。可见,“微腐败”是腐化堕落的温床,毁坏大坝的蚁穴,若不及时遏制,就可能积小腐为大腐,由小贪变大贪,一步步走向无底深渊。
正风反腐,涓流莫轻。近日,河南省军区公开放映由纪2016/1委巡察督导组摄制的专题录像片,对涉及9个师团级单位的17个“微腐败”问题公开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腐败有大小之分、轻重之别,但反腐没有“特区”、没有“禁区”。不论是大腐败还是“微腐败”,都在坚决反对之列。回望几年来的反腐进程,正因为坚持点面结合,大小兼治,从各个环节突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才使反腐势如破竹,形成压倒性态势。但值得注意的是,“微腐败”屡禁不绝、屡治屡犯。河南省军区通报的问题并非个别。从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看,一些单位和干部在公务接待、婚丧嫁娶中,违规违纪现象仍比较普遍。
“微腐败”问题的产生,除了存在侥幸心理外,一个重要的思想认识原因,就是认为少拿点、少收点、少吃点算不了什么,打打擦边球也没人在意,“礼上”往来属人之常情,“微”不足道、“微”不可治。个别领导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就睁只眼闭只眼算了。这些错误想法、灰色论调,好比思想上的灰尘和杂质,如果不彻底清除,必然会影响和左右人的行为,破坏已经形成的良好风气,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受到污染。
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处不慎、大处必败。大吃大喝,无不从小吃小喝开始;大奸大盗,无不自小偷小摸发端。一些贪腐201611/1落马的违法犯罪分子,也无不是从“微腐败”发展为巨贪大蠹的。可见,“微腐败”是腐化堕落的温床,毁坏大坝的蚁穴,若不及时遏制,就可能积小腐为大腐,由小贪变大贪,一步步走向无底深渊。
“贪不在多,一二非分钱,便如千百万。”这是清端公陈瑸居官后常说的一句话。康熙召见他时,他以此为对,受到嘉赏。康熙为此而大发感慨:士未有律身不严,而为官能以清廉著闻者。唐代的宰相陆贽,为官清廉,大小进贡他一概拒收。他在奏章中说:“贿道一开,辗转滋厚”“涓流不绝,溪壑成灾矣”。德宗听了,对他大加赞赏。这些故事,都说明防腐止贪需从“小”抓起,防微杜渐。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表面虽“微”,其实质都是“腐”,结果都是“败”。少数单位和干部中的“微腐败”,损害军队形象,腐蚀内部关系,影响军心士气,消解部队战斗力。尤其是发生在士兵身边的、损害官兵切身利益的“微腐败”,发展下去就会成为“伤不起”,绝不能等闲视之。
小者大之源。涓滴不塞,必成江河;河流泛滥,必为狂澜。“微腐败”不惩治,任其发展蔓延,总有一天,就会成为坏事的“最后一根稻草”。从严,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抓小。因此,任何人都“勿以恶小而为之”。对于“微腐败”,我们一贯的态度是“零容忍”,细“治”入“微”,无腐不治,有201612/1腐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绝不姑息迁就,放任自流。
“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根治“微腐败”,必须从端正思想偏差入手,纠正那种小不足虑、微不足道、人之常情、取不伤廉等模糊思想,提高对“微腐败”危害性的认识,从而有效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自觉做到不因小而贪、因微而腐,始终在“高压线”下行事,在“安全线”内行走。
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及措施三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可谓“吸血”不多、其害如“虎”。基层“微腐败”不能一查了之,必须在如何坚持标本兼治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下功夫,在做实做细反腐“后半篇”上求实效。作为防治基层“微腐败”的中坚力量,县级纪委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以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效取信于民,提升群众获得感。
强化思想引领。***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治标只是手段,通过治本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是根本目的。在铁腕治标的同时,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惩处违纪违规201613/1对象的同时,要引导其从学习党章入手,重温入党誓词,唤醒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使其在心灵深处感受到组织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从而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开展家访活动,深入了解被处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情况,引导和鼓励他们正视错误,勇于改正。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印发忏悔录以及违纪违规对象所在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周围党员、干部受警醒,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补齐制度“短板”。***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治党、管党、治吏。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牛栏关猫”的制度被试探久了必将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在查处基层“微腐败”的同时要深入研究剖析,查找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用严密的制度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制度执行,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查处跟制度“叫板”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充分发挥制度的效力。强化责任追究。列明制度落实的责任清单,针对基层涉农惠农项目实行“一案双查”,即项目出了问题,在追究项目实施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追究项目审批和决策者责任,201614/1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维护群众利益。***强调,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从近年来我们查处的基层“微腐败”案例中可以看出,大多数案件都涉及侵害群众利益,有侵占群众救济款的,有挪用征地补偿款的,甚至有克扣困难群众扶贫款的。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在给予违纪违规对象相应纪律处分的同时,要设身处地为利益受损的群众着想,切实在挽回群众损失、维护群众利益上下功夫,尽可能把群众受损利益补回去,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反腐“红利”。加强涉农惠农政策宣传,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坚持公开透明,加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监督力度,不仅要让群众清楚自身有哪些利益,更要增强他们维护利益的意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基层反腐成效的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赢取民心支持。
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及措施四
为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加强推进教师作风建设,根据市教育局党组的部署,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本人在思想、学习、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工作表现,现进行了自查:
一、存在问题
1、思想观念还显后进。思想认识不够,政治学习读书201615/1笔记敷衍了事,自认为这些理论太过政治化,只要走走形式,不必太过认真,2、教育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只停留在表象上,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本人主观上思想怠惰,不思进取,理论修养不够。
3、教学上,备课、上课、批改、辅导等遵循教学这些环节,但课堂教学的方法过于简单,缺乏新意,还沿用传统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在教育方面,对于学困生的关爱不够,偏爱优生,所以学生整体成绩提高不快。
二、整改措施
1、深入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学习《同志的重要讲话》,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不断提高自己思想水平和提高自己党性修养。
2、学习专研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尤其是素质教育和教育均衡发展的理论,广泛获取教育的新思想、新理念,进一步增强自身业务素质。
3、在教学上,不断改进方法,提高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积极主动的探索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主体参与型课堂模式,激活课堂,激发学生主体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在思考和学习中改进课堂教学,不断加强个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育工作中,多方位的关心学生的需求,尊重学生的人格,201616/1把学生看成是有思想的个体。在课堂上允许学生有不同的看法,鼓励学生发表富有创造性的观点或看法。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学习,使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健康发展。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贯彻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中。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实际工作,端正教育思想,丰富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技能,把“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切实运用到课堂教学中,真正做到教好书育好人。
20161/17
篇三:党员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什么
党支部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三篇
一、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具体表现
(一)政治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党性修养的重要性、党性教育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支部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安排缺乏长远性和系统性,虽然我支部按照要求制订了党员教育学习计划表,并能够坚持落实,但是党支部党员教育的长效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党员教育的目标不明确,常常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二是支部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内容上缺乏针对性和预见性。对党员思想状况没有做认真预测、分析,不清楚党员想学什么、喜欢学什么,不能因人施教,通常是就理论谈理论,从概念到概念,使党员听起来枯燥乏味,空洞无物,难以激发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安排的党课内容与党员的思想实际联系不紧密,讲课者与听课者达不到同频共振,起不到教育党员的效果。
(二)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内监督不够,在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为:一是党内监督意识淡薄,党员缺乏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第一,党员主体意识不强,缺乏开展党内监督的政治责任感,许多党员只把自己看着监督的对象,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监督的主体,把党内监督看成是上级和领导的事,作为普通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是无关紧要的。第二,党员对党组织和领导存在严重的依附心理,对下级不愿监督、对同级不想监督、对上级不敢监督;二是党内监督缺乏健全的制度保障,监督运行的制度化水平不高。虽然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些规章制度,但这些制度比较宏观,且比较零散,不成体系,缺乏系统性,没有及时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自上而下的监督多,自下而上的监督少。
(三)在品德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意识不强。具体表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受到社会不良风风气的影响,日常在用水、用电、办公用品等方面都比较随意,存在一定的浪费现象,对公共财产的节俭认识不到位,没有树立以单位为家,珍惜资源意识。
(四)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先锋模范的旗帜作用引领不够,需进一步提升党员意识。具体表现在:一是没有全心去专研党的新时代的理论知识体系和业务方面的理论知识等,导致理论功底浅,头脑里的观念和知识没有大的变化,随着年龄的增长,没有了刚开始工作中的那种斗志和精益求精的精神,没有起到带头作用。
二、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
(二)狠抓组织纪律,提升党内监督。一是支委会将党支部15项制度编制成册下发。一方面,通过上级党组织对我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检查督促及定期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党员之间的监督,把是否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重视、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检查党务干部开展组织生活的水平、力度、成效,以此作为上级考核我支部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激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激励机制。第一,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党员的主体意识,维护党员的主体地位,确保党员对党的事务有知情权、参与权、选举与被选举权、监督权,激发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积极性。第二,从严治党,要求党员参加党内活动一律佩戴党徽,对经常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于不合格党员及时清理出党。
(三)狠抓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党员意识。为提高对党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整改期间,首先是严格落实了党员积分管理制,通过每月申报积分、季度考核、年度汇总通报的方式让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党组织生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对党员教育和监督,增强其党性观念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其次实行严格的考勤补课制度,将请假、迟到、早退、缺勤的人员登记在册,对少数因故没有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抽出时间对他们进行补课,实现组织生活的全员覆盖,不断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的自觉性,确保组织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最后把握党员需求,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吸引力。
(四)狠抓作风建设,提升勤俭节约精神。经常性强调要求全体党员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纸观念,养成随手关灯、扭紧水龙头的习惯,禁止在单位使用与办公无关的大功率用电器,建立办公用纸登记制度,写资料和填写表格时仔细认真,减少重复修改打印次数,尽量双面打印,不随意浪费公共卫生间厕纸。
(一)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日常教育不够深入,教育效果不好,习惯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
具体表现: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缺乏“挤”劲和“钻”劲,学习浅尝辄止,在深度和广度上差距较大。二是对业务知识学习不精,综合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强。三是班子之间通气不够,工作交换不够充分,工作规划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结合区队生产的工作实际,学以致用,指导实际工作,克服工学矛盾,制订学习计划,班子和全区干部在群众中带好头。以建学习型区队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学习来提高全区党员职工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整改情况:
①完善班子理论学习制度,将理论学习制度相对固定下来。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落实,要求对每次学习做好学习纪录,注重学习效果的提高。
②根据工区学习计划和工作实际做好职工的业务学习安排,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控制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面,再树XX区的新形象。
③转变观念,增强创新意识,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尤其是目前工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同志们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建立工区与职工群众沟通长效机制。用改革的观点去认识、去研究、去落实、去解决,逐步化解矛盾,形成一种有信心,有干头,有奔头,有靠头,你追我赶,多做贡献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生产氛围,不等不靠,当好职工的领头羊、做好表率。
2、班子在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严谨
具体表现:主要是在工作作风上不能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没有紧密结合工区的实际去思考工作,没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工作方法简单粗糙,没有注重对关键细节上的指导,缺乏激励机制,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整改措施:加强管理干部责任意识的培养,充分调动管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整改情况:
①工区每月开展一次集体交心谈心活动,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勤交换思想,多听取意见,多交心、多通气,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发挥班子的整体作用。
②增强管理干部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规范工区管理干部的行为。
③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依法管理,言必行,行必果。
3、谋化大局不够,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
具体表现:重点工作不突出,过于的强调分工负责制,工作有相互推诿的现象,以致在工区管理中存在空档,给队伍带来不良影响,整改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坚决克服和纠正班子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要合理安排时间,突出安全生产这一工作重点。要调整管理干部的合理分工,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落实和处理好职工关心的问题,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整改计划:
①注重团队精神的培养,调动、发挥每位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遇事同职工商量,增强工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②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加大监督执行力度,发挥班子整体职能。健全每天安全生产碰头会制度,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讨论研究解决。
③加强对管理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搞好团结,提高威信。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动员学习阶段的认真学习,支部每位党员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也有更清楚的认识,在进入分析评议阶段后,支部积极进行党性分析,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广泛征集支部每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支部党员间开展谈心活动,从思想工作等重点入手,检查在安全生产、思想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支部每位党员对存在问题的原因以及危害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不断提高、不断完善、修正缺点、增强党性的目的,在支部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并对征求来的意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剖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督导组反馈的意见,支部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二)党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不够深入,教育效果不好。
具体表现:个别党员存在着党员意识淡薄,组织观念不强,组织纪律松驰。
整改措施:在支部的理论学习上下功夫,将理论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通过学习来提高党员组织观念。
整改计划:
①完善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将支部理论学习制度相对固定下来。支部理论学习由支部书记李磊同志负责。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
落实,做到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要求对每次学习做好学习纪录,注重学习效果的提高。
②根据工区学习计划安排和工作实际做好职工的学习安排。
③给党员职工同志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具体表现:个别党员存在着对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精神状态不佳的现象,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整改措施:加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的培养,调动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计划:
①健全规范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在支部内开展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意识、学习意识、表率意识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党员同志通过学习形成共识。
②支部委员在工作中多与党员同志交换思想,多听取党员同志的意见,给党员同志压担子,在工作中调动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③依托“党员先锋岗”和“一名党员一面旗”活动,增强党员的先锋意识、责任意识。
3、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
具体表现:个别党员是非观念不强的现象,有做老好人和怕得罪人的思想,工作中存在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与群众沟通和交流不充分。
整改措施:加强与职工、党员同志的交流与沟通,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整改计划:
①支部每月(季)开展一次集体交心谈心活动,形成一个“严肃认真对待自己,真心诚意帮助别人”的团结活泼的氛围,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②通过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建立支部、行政与职工群众沟通长效机制。
4、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具体表现:管理工作中工作效率不高,依法管理的意识不强,时间紧迫性不强、管理职责交叉中有时存在脱节,管理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以“服务职工、服务大局”为工作目标,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整改计划:
①树立“今日事、今日毕”的理念,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职工培训和开展岗位练兵,提高职工业务能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减少职工的加班延点时间。
②注重团队精神的培养,调动、发挥每位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遇事同职工商量,不断增强工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发挥支部职能,加大监督执行力度。健全每月生产例会制度,要求班组长、管理人员对每月的生产情况进行及时报告,对下月工作进行布置、协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讨论研究解决,生产例会的主持人由谷守生同志负责。
③加强每月工资台帐、职工出勤情况、奖罚情况等相关管理与公开,提高管理效率,每月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让职工做到心中有数。本项责任人由李磊同志负责。
5、个别领导的示范意识还有待提高
具体表现:个别领导缺乏示范意识,没有带头服务群众,在群众中缺乏威信。
整改措施:对管理干部严格要求,在作风上保持先进性。树立和发扬好的思想作风,实事求是,光明磊落,敢于较真,坚决反对弄虚作假、阳奉阴违。
整改计划:
①不断改进党员干部的工作方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虚心听取职工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②加强对管理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观念,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意识,加强与职工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搞好团结,提高威信。③尽心竭力地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整改问题一:
组织刚刚建立,各项制度不健全,在具体指标、运行流程、评定考核、制度规范等方面缺乏经验。
整改落实情景:
整改问题二:
支部活动局限于开会、看电影等,形式单一,缺乏创新。不仅仅不能调动大家的进取性,并且效果不大。
整改落实情景:
创新支部活动的形式,例如举办时事热点讨论会,围绕“高校应不应当严进严出”这一话题展开讨论,支部成员各抒己见,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活动充分调动了支部成员的进取性,也引导党员们关注时事政治,懂得辨别事实真伪,正确独立思考。
整改问题三:
在学习过程中,对一些理论文件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对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
整改落实情景:
定期举办支部书记讲党课、热点话题讨论会等活动,进行深层次、多角度的探讨,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加强支部成员之间的交流,构成团结和谐的学生党支部。
篇四:党员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什么
【实用范文】
一、存在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
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
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
作用。
一、存在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篇五:党员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什么
监督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监督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件,仅占比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
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
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六创赶考、三年答卷”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
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
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监督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用新手段落实“两个责任”。
出台针对乡镇的“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
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监督责任”考核;在考核份量设计上,与经济发展考核平行,考核相互影响;
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用新举措监督执纪工作。
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操作性强的“乡镇纪检监察部门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纪委责任弱化泛化的现象。
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
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三)用新突破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乡镇纪检部门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出台乡镇纪检监察部门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
可以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责,“人、财、物”配齐、配足、配活。
(四)用新常态持续改进作风。
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大预防、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让作风问题无处遁形。
坚持“长常”二字,抓早抓小抓细节,节点治理、逐层推进,不断坚持、巩固、深化,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分管责任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好整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成立整改责任小组,按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按时限、按要求逐一销帐。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按时上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总结。
(二)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效果。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整改方案抓好各项内容的整改落实。镇纪委监察室要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检查指导,对整改进展情况要及时跟踪督查,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提出建议意见,确保整改效果。
(三)注重经验总结,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单位在落实各阶段整改内容同时,要注重对整改工作的总结,对工作实践中取得的经验,要形成规范的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落实。
监督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对规范预算行为,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和依法理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人民当家做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预算审查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算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常规性的审查监督工作做得越来越细,程序也在不断地规范,但在一些重点问题上,始终难以有所突破,对预算实质性的监督始终无法深入,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职权还没有完全发挥,主要体现在:
1、机构及人员配备不适应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需要。财政预算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涉及内容广泛,人大开展财政预算监督必须拥有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财会人员。目前县级人大常委会大多没有预算工委,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具体工作由财经委负责,而大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仅有一到二人,缺乏足够的力量和专业人才开展经常性监督,达不到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要求,并且大多数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是财经专业人员,缺乏常识,不可能深入、全面地进行审查。
2、审议时间不足,审议实效有待提高。《监督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30日前向人大提交预算草案。而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往往只提前一个星期左右,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要高质量完成初审工作,难度非常大。因为审查的不仅只是粗略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而是预算、决算草案本身,初审期间需要作必要的调查研究,需要核对一些情况和数字,必要时还要做协调工作等。由于审议时间较短,财经委还要忙于撰写审查报告和决议草案,难以进行实质性审查监督,使初审工作流于形式。
3、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工作存在制度缺陷。一是每年人代会一般在1月底或2月初召开,此时的预算编制正在进行中,这样就造成预算先执行、后编制、再审批的现象。每年将近有三个月无法按预
算执行,不符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预算精准度不够,透明度不高,部门预算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每年的预算执行结果中存在着大量的超收收入,为政府随意性理财留下了制度活口。四是转移支付资金在地方可用财力中占有很大比重,但存在着转移支付数额不固定,结构不合理,分配和使用的程序不够规范、透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使这部分资金游离于人大监督之外。五是政府在预算执行中随机性大,临时性追加支出多,人大与政府之间预算资源和预算信息很不对称,使人大无法深入开展实时动态监督。
4、审计监督缺位,审计结果运用具有一定局限性。《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而不是直接对权力机关负责。审计报告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问题线索提供者”,属于政府内部审计范畴,人大采用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进行监督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同级财政本身作为一个政府部门,由政府审计部门来审计政府本身,提供的审计报告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地方组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政府如何当好人大的执行者太笼统,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和常委会监督预算执行的效果。
5、法律责任缺失,监督手段疲软。一是法律法规对违反预算执行及其他违法行为只有原则性规定,承担责任的规定也非常笼统,法律责任过轻,缺乏约束力度,《监督法》也没有法律责任的专门条款。二是法律只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却没有设定处置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监督结果最终成为“建议权”。三是由于人大常委会“权责不对等”,往往导致《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问责性监督手段在实践中运用存在难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监督的权威,导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实效不尽人意。
二、加强和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几点建议
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进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促进依法理财,针对预算审查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今后加强和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地方人大应设立专门的预算审查监督机构,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二是在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中应有一定比例的精通财经知识的专业人才,加强人大对预算进行实质性审查监督的力量。三是人大财经委可相应聘请有财经专业知识人员,作为财经委的聘请委员,保证审查队伍有专业力量参与审查监督工作。
2、提前预算编制时间,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安排充足的编
制时间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财政部门编制下年度预算的时间应每年的10月前开始,年底完成整个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逐步扩大预算编制的范围,凡属财政一级预算拨款的单位,都要编制部门预算,并提交人大审查;细化预算的编制和报送人大审批的内容,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预算收支细化到类、款、项、目;规范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专项支出预算要求细化到项目;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
3、提前介入,加强预算初审。在预算草案编制初期,人大预算审查工作机构应主动地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环节,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预算编制中的情况和问题,对预算草案的编制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和为预算草案的初审和审议打下基础。扩大初审的主体,组织精通财政、审计、财务的人大代表参与初审工作,提高初审质量。在初审中,要抓住预算审查重点,着重考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4、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杜绝预算执行的随意性。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应当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审查,预算超收收入可纳入下年度预算编制,当年确需使用的,应当提前编制使用方案,并报送人大常委会审查。要健全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月报
告制度和建立定期的检查分析报告制度,可借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做法,人大预算审查工作机构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电脑实行联网,建立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对财政拨付的每一笔资金进行动态监督,增强人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时效性,实现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全程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5、理顺审计体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力度,认真做好审计工作,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发现预算中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要善于指导、支持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要客观、公正、详细地反映审计存在问题,使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篇六:党员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什么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
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
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
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
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近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玉普主持召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2016年第五、六轮巡视12家单位的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巡视工作。
会议指出,通过党组巡视,一些单位长期沉积的问题基本能被发现,主要表现在:党的领导弱化,领导班子合力不强、整体功能发挥不好;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基础薄弱,融入中心工作不够;管党治党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一岗双责”存在薄弱环节;纪委监督责任缺失,监督执纪问责不力;选人用人不讲规矩,搞“小圈子”、搞“山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依然存在;物资采购、财务资产、加油站建设、工程项目等方面管理不严不实不细,领导人员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做中
石化生意问题整改不力,向改制企业违规让利等等。存在上述问题的根子在于“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思想观念转变不及时,向党中央看齐意识不强、行动迟缓,全面从严治党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会议指出,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敢于担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摆正抓党建与生产经营的关系,做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同时,把经济效益搞上去、把企业发展好。
要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特别是要严把干部推荐提名关,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坚决纠正任人唯亲、搞“小团体”、“小圈子”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企业政治生态和管理生态的山清水秀。加大财务、资产、加油站、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管理力度,杜绝向改制企业违规让利。对个别企业存在领导人员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做中石化生意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督促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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