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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5篇)
2025-08-24人已围观
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5篇)
篇一: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优品课件
“做合格党员”主题征文:做合格党员要坚持“三个不能”
“做合格党员”主题征文:做合格党员要坚持“三个不能”
做合格共产党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而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就需要不断校正人生价值取向,尤其要始终不变底色、不改本色,坚持做到“三个不能”。
一、不能把职位高低和升迁快慢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职位是什么?既是个人的身份体现,更是正常的社会分工。人生的价值不在于职位的高低,而在于能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多大作用。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决定职务提升的因素很多,既有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又有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当然也需要一定的机遇。我们也要深刻地认识到,升迁快慢不是评价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而关键要看你有没有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要选准参照系,不能“人比人气死人”,要“人比人激励人”,进而比出思想高境界、比出工作高标准。
二、不能把物质利益多少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那种粗浅地把个人价值理解为只是个人向社会索取,占有社会物质利益越多就越有人生价值的观念,是为我们共产党人所鄙视的。当今时代,市场经济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及经济生活中依循的等价交换、竞争求利、开放自主等原则强烈地冲击着共产党员的价值观念,这就更加需要我们弘扬奉献精神,为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不惜做出个人利益的让步和牺牲。同时,共产党员要将追求物质富有与追求精神富有有机统一起来,带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全面发展。
三、不能把社会认同厚薄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面对社会认同的变化,是随波逐流,还是坚守自己的精神家园?要解答这一问题,我们就要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对于锲而不舍追求事业成功的共产党员,社会认同的厚薄、人前人后的宠辱都是暂时的,只要实实在在立足岗位、做出成绩,就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实践告诉我们,共产党员的价值包含在党的事业中,不管外界是“热风”还是“冷风”,不管生活中遇到了什么样的说法和看法,都要坚定为党奉献的信念,都要全心全意地热爱自己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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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党员干部这些事情不能做
十八届六中全会27日在北京闭幕,全会公报已经发布,六千多字的全会公报中,对全体党员干部都说了哪些不让,下面我们来一看究竟。
一个“不做”
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两个“不得”
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六个“禁止”
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
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
六个“不准”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
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七个“不能”
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八个“不允许”
党内绝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篇三: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篇四: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
为什么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以下是unjs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会不经意讨论党员能不能信教的问题,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专题]。在这里,给出明确答案,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才能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1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95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主要是因为我们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钙质”就不会流失,骨头就硬,就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明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本失则一切尽失。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某些落马的,算命看相,烧香拜佛。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其实,这些人,有的是以宗教为幌子,掩盖自己贪腐的内心、肮脏的灵魂,缓解自己惶恐的心理、不安的心灵;有的则是歪曲宗教信仰,搞的是封建迷信,信的是利己主义、“为官哲学”。
身为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2自己的价值和信念。然而,一些
缘何置党的纪律规定于不顾,弃守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扳错了位,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
党员沉迷于宗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样的党员,不应该再留在党内。各级党组织应以””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既学党章党规,又学系列讲话;既严守底线,又追求高标准,真正做一个唯物主义者,而不是唯心论者、唯钱唯官论者。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就是一条重要的政治纪律。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格这条政治纪律。
一
共产党员不得信仰任何宗教,这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思想原则、组织原则和政治纪律。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等文件都反复3申明了“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为什么党中央明确地把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规定为一条政治纪律,始终如一地坚持呢?
第一,党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世界观基础,如果党员信仰宗教,必然会动摇这一基础。马克思主义是彻底唯物主义和彻底无神论的世界观,它同任何唯心主义和有神论都是根本对立的、不相容的。共产党员必须把党的世界观作为自己的世界观。党员如果信仰宗教,就背离了党的世界观;党组织如果允许党员信仰宗教,就破坏了全党统一的科学世界观基础。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党员信仰宗教,必然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体系和社会制度,必须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依靠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从中国实际出发制定和执行各项方针政策。
第三,中国共产党是具有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的党,如果党员信仰宗教,必然危害党的组织。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独特优势,4是中国共产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重要保证。共产党员必须忠诚于组织,与党同心同德,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宗教既是一种信仰,又是一种有其教义、教规、宗教礼仪、宗教活动和团体利益的社会组织。党员如果信仰宗教,成为在世界观上与党根本对立的宗教组织的成员,就会在思想上、行动上随时随地都面临着在党组织和宗教组织之间的二难选择,不可避免地会与党离心离德,危害党的组织和团结统一,学人智库《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
有人以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为理由,员不得信仰宗教的规定,指责这一规定限制了党员作为公民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表明他按照党章的规定立誓要坚持党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无神论的世界观。党纪严于国法。“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党员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既然选择加入共产党,那就不仅要严守国法,更要严守党纪。某些不愿意受党纪约束的人,退出党的组织仍然可以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宗教的自由。因此,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是一致的,不应该将它们对立起来。
二
我们看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杂志上公开发表文章,质疑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和宗教信徒不能入党的规定,要求“重新思考和制定策略”,编造出种种理由论证应该允许宗教信徒入党。对于这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认真对待。
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宗教信徒不能加入党组织,这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允许党员信教,或允许宗教信徒入党,都意味着党内可以有信仰宗教有神论、背离党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成员,这都是同党章的规定相违背的。某些论者提出的种种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这里择其要者加以辨析。
理由之一:列宁讲过“不禁止***徒和信奉上帝的人加入我们的党”,世界上有些国家的共产党吸纳信徒入党。
列宁关于宗教问题的论述,始终贯穿着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坚持从俄国实际出发的科学精神。他指出,对于司祭能不能入党的问题,不能根据欧洲各社会民主党的经验做无条件的肯定的回答,因为西欧特殊的历史条件在俄国并不存在。在俄国,既不能一成不变地宣布司祭不能入党,也不能一成不变地提出相反的规定。如果有一个司祭愿意真心诚意地完成党的工作,不
纲,就可以吸收他入党,用党纲的精神来教育他。如果他入党后在党内积极宣传宗教观点,“那么党当然应该把他开除出自己的队伍”。
中国共产党做出党员不得信教和信徒不能入党的规定,正是体现了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中国历史上有多种宗教,但中国从来不是一个宗教国家,而是一个世俗国家。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宗教成分,但人本主义和无神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党中央指出,在那些基本上是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当中,共产党员不得信教这项规定的执行,要按照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步骤,不宜简单从事。对于其中一部分忠实执行党的路线,积极为党工作,服从党的纪律,但还不能完全摆脱宗教影响的党员,不应简单地加以抛弃,而应当帮助他们逐步摆脱宗教思想的束缚;在新发展党员时,必须严格掌握,不要吸收笃信宗教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入党;对极少数不但信奉宗教,而且参与煽动宗教狂热,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然坚持错误立场的,应当坚决清除出党。
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不允许党员信仰宗教既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至于当代世界其他国家的共产党是否吸纳宗教信徒入党,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各国政党都有权决定自己的方针、政策和事务。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干部,拿列宁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党的论述和其他国家政党的政策来公开反对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法规,是站不住脚的,是违背党的思想原则和纪律的。
理由之二: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是可以相互区分的,允许宗教界领袖和精英人士入党,可以体现政治上、社会意义上对宗教的关怀和包容,有助于党和政府加强对宗教在政治上和社会上的管理。
人们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与世界观、宗教观,既相互区别又紧密关联。因为二者有区别,所以一部分唯心主义者,包括宗教界爱国人士,虽然不赞同辩证唯物主义的无神论世界观,但是可以积极参加代表了他们根本经济、政治利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建设,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为二者紧密关联,所以共产党员必须始终坚持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世界观的高度统一。共产党员只有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不信仰任何宗教,才能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当作自己的政治灵魂和精神支柱,矢志不渝地忠诚于党的事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因此,党高举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旗帜,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同时又对在统一战线工作的共产党员提出了严格要求。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在规定“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加强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同时,又在同一条中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以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可以相区分为理由,宣扬允许宗教信徒入党,中央的规定,这是抹杀共产党员和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区别,把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条件和党对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要求混为一谈。在统一战线和宗教领域工作的共产党员,只有坚定地树立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世界观、宗教观,才能深刻理解和坚定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历史已经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包括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内的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地为全中国人民服务。宗教的性质与此截然不同。任何宗教及其信徒都不可能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利益。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台上大讲马列,台下求神拜佛,这样的屡见不鲜。黑龙江省政协原**
曾专门找人在房间里设计了佛龛,供奉泥佛、瓷佛、金佛三种佛像。还借外出开会考察之机,跑遍各地名山古刹、佛教圣地。在被””后,她竟经常面壁唠叨:“佛啊,你为什么不保佑我!”有人认为,这是
的世界观出了问题,信仰出现了偏差。仅仅是这样吗?其实不然,这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纪律和规矩。
党章总纲中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属于唯心主义范畴,两者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法调和与兼容。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决定的。
同时,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也是党的纪律要求。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2016年4月,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就意味着他拥护党的纲领,愿意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那么,当他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之后,也就必须铸牢坚守信仰的铜墙铁壁,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人生1目标,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11
篇五: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是我党的宗旨。群众利益无小事,每个党员干部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也要有在实际中维护群众利益的行动,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集中整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员干部的工作成效。
重视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党员干部要做思想境界中的高人,自觉汲取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向群众学习,向贤人学习,做一个纯粹的、有道德的、脱离低级趣味的好干部。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中国**党内监督条例》也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等等。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
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该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参考资料: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中关于党员廉洁自律规范有哪些
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廉洁自律准则》规定:中国**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中提出了八条规范。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廉洁自律准则》充分体现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结晶,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廉洁自律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扩展资料:《中国**廉洁自律准则》解读
《中国**廉洁自律准则》的颁布实施,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又宣示了一部导向明确、指向明晰的中国**党内规范,是一部载明了党对自己组织中各级成员要求的行为手册,鲜明地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标准昭告于众,再一次以简洁的词句向世人阐明了中国**的本质和宗旨,同时也是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崇党章这一党内根本大法的再次警醒与具体化要求。
准则对党员对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这四对价值取向如何抉择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用
权、修身、齐家作出了具体要求,展现了**人应有的道德追求、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从党章的纲领性要求,细化成党员应具备的四个方面的思想道德境界和领导干部的行为、处事准则要求。
一、“四个必须”体现总纲明确的党建基本要求
准则的开篇部分,明确了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坚持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这“四个必须”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的源头,也就是党章的总纲部分,所规定的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的实质与精华,充分体现了准则是党章的具体化、规范化,以党章为遵循的制定原则。
从各级党的组织来说,进一步明确执行党章所规定的党的建设原则,才能更好地贯彻党的大政方针,保证党的组织不偏离方向,同时党的组织通过学习和贯彻,让每位党员都能遵守准则,也是体现了从严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根本要求。
二、“四个坚持”明确党员基本义务
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以一一相对的四对关系,揭示了党员必须坚守的道德高线,这四项要求,是从党章的第一章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中推导、演绎而来。
有直接援引列为准则的,如其中第三条中的第三点,关于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基本是直接的写入了准则,也有经过提炼的,如“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简化为“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将党章中规定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关于廉洁自律的核心要义加以提炼概括,简明扼要,要言不烦。
三、“四个廉洁”重申抓关键少数的重点
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基本围绕了“人民”这一核心词展开,不管是“人民
公仆本色”还是“人民根本利益”,都是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根本问题。
同样,修身齐家,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这一指向性要求,正是希望党员领导干部能起到示范效应,从而增强党的各级组织在人民群众中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实际上正是体现了对“关键少数”这一重点人群的关注。
学习《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不仅要把准则熟记于心,更要追本溯源,学习好领会好党章,经常重温自己入党时的誓言,才能不忘初心,真正把党章的要求作为检验自己的标尺,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党内的各项法规,理解从严治党的本源。
参考资料: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廉洁自律准则》-新华网
中国**廉洁自律准则_百度百科
如何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廉洁自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强化教育、担起责任,坚持标准、坚守底线,常悬戒尺、严明纪律。
颁布实施这两部党内法规,是中央着眼于管党治党新形势需要、针对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新的重要成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要深刻领会《准则》、《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
《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全面吃透《准则》、《条例》涵盖的具体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因此,****顺应新形势的需要,及时颁布新《准则》,该《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因此,****顺应新形势的需要,及时颁布新《条例》,该《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要认真贯彻《准则》、《条例》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此项工作与“三严三实”结合起来,加强中心组学习,领带干部带头学,一般干部认真学,抓好《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
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1、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2、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3、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4、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扩展资料
中国**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要做到及其意义:1、中国**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3、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廉洁自律准则》...
修订《中国**廉洁自律准则》的重大意义包括哪些
《中国**廉洁自律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
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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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结晶,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廉洁自律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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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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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合格党员”主题征文:做合格党员要坚持“三个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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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合格共产党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而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就需要不断校正人生价值取向,尤其要始终不变底色、不改本色,坚持做到“三个不能”。
一、不能把职位高低和升迁快慢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职位是什么?既是个人的身份体现,更是正常的社会分工。人生的价值不在于职位的高低,而在于能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多大作用。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决定职务提升的因素很多,既有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又有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当然也需要一定的机遇。我们也要深刻地认识到,升迁快慢不是评价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而关键要看你有没有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要选准参照系,不能“人比人气死人”,要“人比人激励人”,进而比出思想高境界、比出工作高标准。
二、不能把物质利益多少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那种粗浅地把个人价值理解为只是个人向社会索取,占有社会物质利益越多就越有人生价值的观念,是为我们共产党人所鄙视的。当今时代,市场经济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及经济生活中依循的等价交换、竞争求利、开放自主等原则强烈地冲击着共产党员的价值观念,这就更加需要我们弘扬奉献精神,为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不惜做出个人利益的让步和牺牲。同时,共产党员要将追求物质富有与追求精神富有有机统一起来,带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全面发展。
三、不能把社会认同厚薄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面对社会认同的变化,是随波逐流,还是坚守自己的精神家园?要解答这一问题,我们就要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对于锲而不舍追求事业成功的共产党员,社会认同的厚薄、人前人后的宠辱都是暂时的,只要实实在在立足岗位、做出成绩,就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实践告诉我们,共产党员的价值包含在党的事业中,不管外界是“热风”还是“冷风”,不管生活中遇到了什么样的说法和看法,都要坚定为党奉献的信念,都要全心全意地热爱自己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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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党员干部这些事情不能做
十八届六中全会27日在北京闭幕,全会公报已经发布,六千多字的全会公报中,对全体党员干部都说了哪些不让,下面我们来一看究竟。
一个“不做”
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两个“不得”
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六个“禁止”
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
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
六个“不准”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
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七个“不能”
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八个“不允许”
党内绝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篇三: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篇四: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
为什么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以下是unjs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会不经意讨论党员能不能信教的问题,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专题]。在这里,给出明确答案,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才能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1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95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主要是因为我们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钙质”就不会流失,骨头就硬,就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明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本失则一切尽失。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某些落马的,算命看相,烧香拜佛。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其实,这些人,有的是以宗教为幌子,掩盖自己贪腐的内心、肮脏的灵魂,缓解自己惶恐的心理、不安的心灵;有的则是歪曲宗教信仰,搞的是封建迷信,信的是利己主义、“为官哲学”。
身为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2自己的价值和信念。然而,一些
缘何置党的纪律规定于不顾,弃守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扳错了位,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
党员沉迷于宗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样的党员,不应该再留在党内。各级党组织应以””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既学党章党规,又学系列讲话;既严守底线,又追求高标准,真正做一个唯物主义者,而不是唯心论者、唯钱唯官论者。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就是一条重要的政治纪律。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格这条政治纪律。
一
共产党员不得信仰任何宗教,这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思想原则、组织原则和政治纪律。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等文件都反复3申明了“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为什么党中央明确地把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规定为一条政治纪律,始终如一地坚持呢?
第一,党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世界观基础,如果党员信仰宗教,必然会动摇这一基础。马克思主义是彻底唯物主义和彻底无神论的世界观,它同任何唯心主义和有神论都是根本对立的、不相容的。共产党员必须把党的世界观作为自己的世界观。党员如果信仰宗教,就背离了党的世界观;党组织如果允许党员信仰宗教,就破坏了全党统一的科学世界观基础。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党员信仰宗教,必然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体系和社会制度,必须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依靠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从中国实际出发制定和执行各项方针政策。
第三,中国共产党是具有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的党,如果党员信仰宗教,必然危害党的组织。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独特优势,4是中国共产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重要保证。共产党员必须忠诚于组织,与党同心同德,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宗教既是一种信仰,又是一种有其教义、教规、宗教礼仪、宗教活动和团体利益的社会组织。党员如果信仰宗教,成为在世界观上与党根本对立的宗教组织的成员,就会在思想上、行动上随时随地都面临着在党组织和宗教组织之间的二难选择,不可避免地会与党离心离德,危害党的组织和团结统一,学人智库《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
有人以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为理由,员不得信仰宗教的规定,指责这一规定限制了党员作为公民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表明他按照党章的规定立誓要坚持党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无神论的世界观。党纪严于国法。“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党员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既然选择加入共产党,那就不仅要严守国法,更要严守党纪。某些不愿意受党纪约束的人,退出党的组织仍然可以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宗教的自由。因此,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是一致的,不应该将它们对立起来。
二
我们看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杂志上公开发表文章,质疑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和宗教信徒不能入党的规定,要求“重新思考和制定策略”,编造出种种理由论证应该允许宗教信徒入党。对于这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认真对待。
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宗教信徒不能加入党组织,这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允许党员信教,或允许宗教信徒入党,都意味着党内可以有信仰宗教有神论、背离党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成员,这都是同党章的规定相违背的。某些论者提出的种种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这里择其要者加以辨析。
理由之一:列宁讲过“不禁止***徒和信奉上帝的人加入我们的党”,世界上有些国家的共产党吸纳信徒入党。
列宁关于宗教问题的论述,始终贯穿着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坚持从俄国实际出发的科学精神。他指出,对于司祭能不能入党的问题,不能根据欧洲各社会民主党的经验做无条件的肯定的回答,因为西欧特殊的历史条件在俄国并不存在。在俄国,既不能一成不变地宣布司祭不能入党,也不能一成不变地提出相反的规定。如果有一个司祭愿意真心诚意地完成党的工作,不
纲,就可以吸收他入党,用党纲的精神来教育他。如果他入党后在党内积极宣传宗教观点,“那么党当然应该把他开除出自己的队伍”。
中国共产党做出党员不得信教和信徒不能入党的规定,正是体现了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中国历史上有多种宗教,但中国从来不是一个宗教国家,而是一个世俗国家。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宗教成分,但人本主义和无神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党中央指出,在那些基本上是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当中,共产党员不得信教这项规定的执行,要按照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步骤,不宜简单从事。对于其中一部分忠实执行党的路线,积极为党工作,服从党的纪律,但还不能完全摆脱宗教影响的党员,不应简单地加以抛弃,而应当帮助他们逐步摆脱宗教思想的束缚;在新发展党员时,必须严格掌握,不要吸收笃信宗教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入党;对极少数不但信奉宗教,而且参与煽动宗教狂热,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然坚持错误立场的,应当坚决清除出党。
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不允许党员信仰宗教既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至于当代世界其他国家的共产党是否吸纳宗教信徒入党,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各国政党都有权决定自己的方针、政策和事务。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干部,拿列宁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党的论述和其他国家政党的政策来公开反对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法规,是站不住脚的,是违背党的思想原则和纪律的。
理由之二: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是可以相互区分的,允许宗教界领袖和精英人士入党,可以体现政治上、社会意义上对宗教的关怀和包容,有助于党和政府加强对宗教在政治上和社会上的管理。
人们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与世界观、宗教观,既相互区别又紧密关联。因为二者有区别,所以一部分唯心主义者,包括宗教界爱国人士,虽然不赞同辩证唯物主义的无神论世界观,但是可以积极参加代表了他们根本经济、政治利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建设,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为二者紧密关联,所以共产党员必须始终坚持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世界观的高度统一。共产党员只有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不信仰任何宗教,才能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当作自己的政治灵魂和精神支柱,矢志不渝地忠诚于党的事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因此,党高举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旗帜,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同时又对在统一战线工作的共产党员提出了严格要求。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在规定“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加强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同时,又在同一条中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以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可以相区分为理由,宣扬允许宗教信徒入党,中央的规定,这是抹杀共产党员和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区别,把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条件和党对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要求混为一谈。在统一战线和宗教领域工作的共产党员,只有坚定地树立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世界观、宗教观,才能深刻理解和坚定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历史已经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包括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内的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地为全中国人民服务。宗教的性质与此截然不同。任何宗教及其信徒都不可能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利益。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讨论台上大讲马列,台下求神拜佛,这样的屡见不鲜。黑龙江省政协原**
曾专门找人在房间里设计了佛龛,供奉泥佛、瓷佛、金佛三种佛像。还借外出开会考察之机,跑遍各地名山古刹、佛教圣地。在被””后,她竟经常面壁唠叨:“佛啊,你为什么不保佑我!”有人认为,这是
的世界观出了问题,信仰出现了偏差。仅仅是这样吗?其实不然,这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纪律和规矩。
党章总纲中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属于唯心主义范畴,两者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法调和与兼容。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决定的。
同时,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也是党的纪律要求。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2016年4月,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就意味着他拥护党的纲领,愿意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那么,当他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之后,也就必须铸牢坚守信仰的铜墙铁壁,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人生1目标,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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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是我党的宗旨。群众利益无小事,每个党员干部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也要有在实际中维护群众利益的行动,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集中整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员干部的工作成效。
重视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党员干部要做思想境界中的高人,自觉汲取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向群众学习,向贤人学习,做一个纯粹的、有道德的、脱离低级趣味的好干部。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中国**党内监督条例》也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等等。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
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该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参考资料: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中关于党员廉洁自律规范有哪些
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廉洁自律准则》规定:中国**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中提出了八条规范。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廉洁自律准则》充分体现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结晶,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廉洁自律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扩展资料:《中国**廉洁自律准则》解读
《中国**廉洁自律准则》的颁布实施,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又宣示了一部导向明确、指向明晰的中国**党内规范,是一部载明了党对自己组织中各级成员要求的行为手册,鲜明地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标准昭告于众,再一次以简洁的词句向世人阐明了中国**的本质和宗旨,同时也是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崇党章这一党内根本大法的再次警醒与具体化要求。
准则对党员对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这四对价值取向如何抉择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用
权、修身、齐家作出了具体要求,展现了**人应有的道德追求、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从党章的纲领性要求,细化成党员应具备的四个方面的思想道德境界和领导干部的行为、处事准则要求。
一、“四个必须”体现总纲明确的党建基本要求
准则的开篇部分,明确了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坚持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这“四个必须”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的源头,也就是党章的总纲部分,所规定的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的实质与精华,充分体现了准则是党章的具体化、规范化,以党章为遵循的制定原则。
从各级党的组织来说,进一步明确执行党章所规定的党的建设原则,才能更好地贯彻党的大政方针,保证党的组织不偏离方向,同时党的组织通过学习和贯彻,让每位党员都能遵守准则,也是体现了从严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根本要求。
二、“四个坚持”明确党员基本义务
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以一一相对的四对关系,揭示了党员必须坚守的道德高线,这四项要求,是从党章的第一章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中推导、演绎而来。
有直接援引列为准则的,如其中第三条中的第三点,关于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基本是直接的写入了准则,也有经过提炼的,如“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简化为“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将党章中规定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关于廉洁自律的核心要义加以提炼概括,简明扼要,要言不烦。
三、“四个廉洁”重申抓关键少数的重点
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基本围绕了“人民”这一核心词展开,不管是“人民
公仆本色”还是“人民根本利益”,都是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根本问题。
同样,修身齐家,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这一指向性要求,正是希望党员领导干部能起到示范效应,从而增强党的各级组织在人民群众中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实际上正是体现了对“关键少数”这一重点人群的关注。
学习《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不仅要把准则熟记于心,更要追本溯源,学习好领会好党章,经常重温自己入党时的誓言,才能不忘初心,真正把党章的要求作为检验自己的标尺,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党内的各项法规,理解从严治党的本源。
参考资料: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廉洁自律准则》-新华网
中国**廉洁自律准则_百度百科
如何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廉洁自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强化教育、担起责任,坚持标准、坚守底线,常悬戒尺、严明纪律。
颁布实施这两部党内法规,是中央着眼于管党治党新形势需要、针对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新的重要成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要深刻领会《准则》、《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
《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全面吃透《准则》、《条例》涵盖的具体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因此,****顺应新形势的需要,及时颁布新《准则》,该《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因此,****顺应新形势的需要,及时颁布新《条例》,该《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要认真贯彻《准则》、《条例》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此项工作与“三严三实”结合起来,加强中心组学习,领带干部带头学,一般干部认真学,抓好《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
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1、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2、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3、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4、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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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要做到及其意义:1、中国**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3、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廉洁自律准则》...
修订《中国**廉洁自律准则》的重大意义包括哪些
《中国**廉洁自律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
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扩展资料《廉洁自律准则》充分体现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结晶,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廉洁自律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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