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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属于什么类型的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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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属于什么类型的文(4篇)
篇一: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属于什么类型的文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9.26?
【字
号】玉政办〔2022〕63号
【施行日期】2022.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玉树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18个部、委、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申报“无废城市”建设候选城市的函》(青生发〔2022〕13号)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城市发展与环境监管要求,有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玉树州全面绿色转型,有效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玉树州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统筹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要素集成,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稳步推进我州“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形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新发展格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降碳战略方向,发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减污降碳重要作用,加强各部门、领域协同联动,强化建设工作系统性、协同性、连续性,构建谋划、部署、推进、考核一体化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体系。
2.创新引领、目标导向。以固体废物产生面分散、回收利用水平低、处置缺口大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将生态立州发展理念贯穿于“无废城市”建设全过程,按照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思路方法,强化科技支撑,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3.依法治理、精准施策。坚持遵法守法用法,按照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运用法治方式,因地制宜设定固体废物治理任务、措施、路径,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完善阶段性建设指标体系,依法压实各方责任,依法治污、因势利导,**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难点堵点问题,保障“无废城市”建设有力推进。
4.党政主导、全民共建。坚持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过程,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组织推进,大力宣传“无废城市”理念,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
组织和公众共治共建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三)组织领导。
为完善“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机制,成立玉树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索南丹增
州政府州长
副
组
长:贾
乃
鸿
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马
瑞
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扎西旺加
玉树市政府市长
却
洛
称多县政府县长
西然江措
囊谦县政府县长
久
文
杂多县政府县长
普措格来
治多县政府县长
王
拉
加
曲麻莱县政府县长
汪
生
启
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昂文才仁
州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有
军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白
明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伊
宝
群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昂文旦巴
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
海
州教育局局长
才仁扎西
州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江永尕德
州司法局局长
罗
建
兵
州财政局局长
XXX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晓
伟
州乡村振兴局局长
吕
增
录
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石
兆
英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多
加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才
多
杰
州水利局局长
土登拉永
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达
哇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泽
云
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才
公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金
莲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更松生格
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沈
万
忠
州审计局局长
松拉卓玛
州统计局局长
李
昌
文
州气象局局长
江
永
红
州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多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玉树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业领域专项工作组、农牧领域专项工作组、生活领域专项工作组、综合协调组4个专项工作组,组长分别由昂文旦巴、才仁扎西、石兆英、多加担任。各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日常工作调度、加强督促检查,分年度对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全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生活源固体废物充分资源化利用,绿色低碳“无废”
理念普遍形成深入人心;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无废城市”初步建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为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贡献力量,为全省“无废城市”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策制度落实,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政策体系。
1.建立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玉树州全域无垃圾和禁塑减废专项行动方案》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机制,推动将建设成效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梳理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管内容,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依法公布环境信息,依法依规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
2.强化标准规范支撑作用。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参与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标准与规范制定,促进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以散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消纳为重点,结合玉树实际,提供可行适用的行业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3.完善固体废物分类统计。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完善各类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将固体废物统计与排污许可有机结合,督促企业依法提供固体废物数据信息。完善危险废物统计范围,依托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将小微
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纳入统计体系。探索开展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统计,有效管控建筑垃圾。完善生活领域和农业领域固体废物统计,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统计局)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1.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从日常餐饮入手,坚决制止浪费行为,推广“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引导饭店、宾馆、酒店、旅游休闲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规范回收利用。开展绿色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减少快件过度包装、二次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邮政管理局)
2.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大力推进城市和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构建城乡融合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建设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融合。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探索推广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应用技术。(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多点打造特色“无废”细胞工程。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探索创建多场景“无废”模式,大力厚植“无废”理念。结合全国生态示范州创建和省级生态示范乡镇、生态示范村创建,探索建立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充分回收的特色模式。创建“无废景区”,旅游景区、度假村做好生态化开发,倡导绿色低碳旅游。
创建“节约型机关”,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废纸、废一次性办公用品产生,倡导低碳出行。创建“无废校园”,将“无废城市”建设理念纳入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引导师生主动参与“无废校园”建设与创新。探索历史遗留废弃地多元化发展,综合选用土地复垦、工程绿化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服务保障中心)
(三)加强重点环节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
1.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鼓励新建住宅建设单位提供全装修成品房。城镇建设改造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装配式装修,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推进建筑垃圾多渠道消纳。统筹工程土方调配,新建工程开展土方平衡论证,实现区域内就近消纳处置。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开展环境影响分析,通过多种消纳处置方式,实现建筑垃圾堆砌地综合利用和生态修复。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等领域,推广使用经处理的建筑垃圾。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建设中,特别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品,将再生产品应用要求纳入工程项目设计标准、工程验收条件,深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采取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建设模式,实现就地就近综合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严格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危险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1.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面落实涉危险废物企业法人主体责任承诺制,严禁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转运处置,严防风险外溢。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增强风险内控力。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为抓手,推
动日常管理向深度、广度拓展,着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交通运输局)
2.优化利用处置结构布局。加快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技术,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利用、焚烧处置、填埋处置梯次推进,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直接填埋。支持危险废物利用类项目建设,实施市场自主调节。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服务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分类收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周转站,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3.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督促指导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统筹谋划医疗废物处置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应急处置设施清单。(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管理局)
(五)发展生态循环农牧业,促进农牧区废物资源利用。
1.推进农牧业源污染治理。继续实施农药化肥零使用行动,推广有机肥生产使用,深入推进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加强牲畜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开展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行动,推广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鼓励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和科技局)
2.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因地制宜优化调整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大力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推广牛羊等草食动物养殖区秸秆饲料化、蔬菜生产区秸秆肥料化利用。探索推动农膜、农药包装等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着力构建回收体系。统
筹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和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农牧和科技局)
3.加快农牧区固体废物治理。深入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和技术路线,实现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开展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推动城乡环卫制度并轨,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并向农牧区延伸。(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市场体系。
1.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申报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用足用好省节能和循环经济等专项资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支持协同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的“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申请中央、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现有农牧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加大对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秸秆直接还田的补贴力度。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通过产生者付费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按政策规定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研发费加计扣除,资源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征环境保护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国家税务总局玉树州税务局)
2.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发挥激励约束机制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绿色金融业务。加大信贷、债券、基金、保险对“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循环经济领域。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绿色保险业务,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服务体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人行玉树中心支行、玉树银保监分局)
3.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强化产业培育和市场化体系建设,充分挖掘环境治理
产业市场潜力,打造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深化政银合作,依法依规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设施建设运行。(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行玉树中心支行)
(七)加强科技创新支撑,推动形成环境管理技术体系。
1.促进技术研发。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共性问题研究,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
2.加速成果转化。组织推荐国家重大环保装备技术名录和环保装备技术规范管理企业,优先将先进绿色环保产品列入首台(套)政策支持范围。加大绿色技术创新项目股权融资力度。大力推广应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持续扩大企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综合利用渠道。(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八)多向监管协同发力,构建联防联控联治综合体系。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固体废物环境执法,将固体废物纳入日常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推进非现场执法改革,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管。加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对典型违法案件严惩重罚。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落实,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的赔偿责任。(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水利局、州交通运输局州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进一步统一取证规则、认定标准和法律适用,规范程序和法律文书,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双向衔接工作机制。对重大案件、重点区域案件组织开展司法执法联动,实施专项监督,加大综合惩处力度。对自查自纠并及时妥善处置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的企业,依法从轻处罚。(责任单位: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管理。加强“无废城市”信息化管理,整合各类固体废物数据信息,充分利用各部门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协调联动”,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实施步骤
(一)积极启动建设。按照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对照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将“无废城市”建设重要指标纳入各市县、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加快构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尽快启动“无废城市”建设,统筹推动各项创建任务,到2025年实现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明显提升。
(二)稳步推进建设。各市县政府要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内容,建立专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工作调度、督导和考核,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落实见效。州政府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开展评估总结。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制定《玉树州“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重点任务分工》,细化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逐级分解各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工作调度、督导和考核,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周报信息、月报总结的工作机制,统筹掌握各部门各项工作的进展。按季度召开推进会调度重点任务,确保建设取得成效。各市县政府、个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建议进行自我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州生态环境局。
(五)大力宣传引导。以“无废城市”建设为主题,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生态文明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丰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培育“无废”理念,提高全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消费方式。
(四)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库。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梳理在“十四五”时期计划开展的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等相关的技术改造与工程项目信息,并纳入玉树州“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库。
篇二: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属于什么类型的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生态环境局制订的《徐汇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11.22?
【字
号】徐府办发〔2023〕16号
【施行日期】2023.1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生态环境局制订的《徐汇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府办发〔2023〕1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生态环境局制订的《徐汇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3年11月22日
徐汇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及将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一种先进的城市环境管理理念,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等十八部委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2号)要求,结合徐汇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城区发展与固废管理,加快推进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一降低、一结合、全覆盖”工作目标,即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与实现“双碳”目标相结合、“无废社区”创建全覆盖。
(二)阶段目标
1.到2023年底
稳步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具体指标有:
(1)生活垃圾方面。建立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完成1个精品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
(2)一般工业固废方面。实现自来水生产行业产生的污泥100%全量资源化利用。
(3)建筑垃圾方面。新建民用建筑均按照规定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比例达100%。
(4)危废医废方面。加强学校、科研机构等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搭建初级中学危废处置平台,完善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最后一公里”。
(5)市政污泥方面。建成1个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并敦促2023年投运,新增处理能力预计约0.6万吨/年。
(6)固废监管方面。建立线索发现举报奖励机制,提高固废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和联动处置能力。
(7)处置能力方面。建立固废集中中转体系建设工作。
(8)“无废细胞”建设方面。区相关单位加强与市级条线部门联系,制定形成本区建设指标和评估细则。
2.到2025年
“无废细胞”创建比例达到市、区相关要求,开展重点园区、行业企业“无废”示范,具体指标有:
(1)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和全程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95%、45%以上,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保持全市领先。
(2)全区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快递包装回收设施覆盖率均达到100%。
(3)完成7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4)全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量实现零增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
(5)探索开展“无废园区”试点,在开展前期调研,充分了解“无废园区”建设要求和所需条件基础上,根据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低碳发展实践区五年创建工作逐步推进。
(6)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到75%左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3%左右。
3.到2030年
全区固废资源化利用充分,实现固废近零填埋,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稳居全市前列,打造“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美丽徐汇”,成为全市绿色生态优美宜居的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不断完善约束为主、激励为辅的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开展街镇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将垃圾分类纳入区政府行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建立全程计量体系。实施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提高主体企业集聚度和服务能力。规范有害垃圾管理,探索规范居民区
电瓶车废铅蓄电池回收工作。
2.推动绿色消费。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深入推进规模化菜场湿垃圾就近就地源头减量,加大净菜上市力度。倡导光盘行动、适度点餐,实施餐厨垃圾收费阶梯导向措施。探索推进商品包装和邮件快件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
(二)强化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高效利用
1.推动产业绿色升级。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动态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进化工、医药、集成电路等行业清洁生产全覆盖,参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支持企业采用固废减量化工艺技术。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
2.深化产业园区循环化内涵。鼓励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试点建设“无废园区”。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深化产业园区循环化补链改造。
3.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级。推动自来水生产行业产生的污泥全量资源化利用;探索可资源化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纳入全区“两网融合”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两网融合+”的全区固废循环利用格局,进一步筑实“无废企业”创建基础。
(三)推动建筑垃圾全量利用
1.推进建筑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绿色建造技术有关要求,推进节约型工地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均应按照规定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全面推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标准,我区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其他5000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超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2.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按照“中心城区统筹、郊区自行消纳”的原
则,着力提高拆房和装修垃圾分类转运率,增加居民区装修垃圾中转箱配备数量,推动落实居民装修垃圾从产生点到分拣点中途不落地。按照“市场为主、政府扶持”的原则,推进废弃混凝土全量利用。持续推进工程泥浆源头干化、末端规范消纳。
(四)强化危废医废处置能力
1.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加强学校、科研机构等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推进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提升汽修行业、小微企业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收运服务能力,补齐危废管理薄弱短板。
2.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小型医疗机构“短驳转运、定点交接”的收运模式,优化集中转运点建设,畅通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最后一公里”。建立并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的关于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保障所需的人员、车辆、物资、场地、经费等。加强医塑、玻璃瓶等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
(五)推动市政污泥规范处置
妥善处理处置污泥。加强通沟污泥、河道疏浚底泥全过程、全覆盖跟踪监管,通沟污泥、河道疏浚底泥全部实现合法合规承运、定点收运消纳等闭环管理,确保100%无害化处理。
(六)实现固废监管协同高效
1.推进固废智慧协同监管。细化线索奖励办法,提高固废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和联动处置能力,形成固废污染“高效处置一件事”。依托“一网统管”城运系统,加强数据共享,实现固废领域“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加强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摄等科技手段应用,提升固废污染环境防治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2.加强长三角区域固废联防联治。依托固废跨区域转移合作,更新运用长三角
区域固废利用处置设施白名单机制。加大长三角区域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协同力度。全面实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电子联单制度,推进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信息实时共享。依托长三角工程渣土消纳共享机制,有序、规范推进工程渣土跨区域消纳。
(七)建设利用处置能力体系
1.推动设施布局节约集约。加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固废集中中转体系建设,落实分拣、运输等各环节监管,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2.推动设施水平持续提质增效。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资源循环利用再生产品。推动工程项目使用符合标准的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
(八)统筹推动“无废细胞”建设
1.强化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息,研究完善固废相关信息披露制度。
2.厚植“无废文化”。结合绿色创建、低碳创建、美丽街区等行动,落实“无废细胞”建设指标和评估细则,有序推进无废机关、无废社区、无废校园、无废商场、无废餐馆、无废酒店、无废景区、无废医院等“无废细胞”建设,以点带面、浓厚氛围,提升“无废城市”创建的覆盖面和能级率。
以下为本区“无废社区”“无废商场”“无废医院”示例参考,具体以市级建设指标和评估细则为准:
徐汇“无废社区”示例参考
一是加强“无废”理念宣传。以凌云街道碳汇科普馆为例,作为“碳汇”和“无废”理念的宣传阵地和实际载体,通过打造社区群众熟悉的居家生活场景,围绕“衣、食、住、行、用、办公及数字金融”七大内容,融入低碳知识,通过“可触摸、可交互、可体验”的互动形式,使参观群众获得沉浸式科普,高效获取低碳知识,提升低碳意识。通过打造“碳汇沙龙”,成为社区居民的“第二客厅”,通
过环保读本、专家专题讲座交流、低碳可循环手工制作、低碳礼品兑换等方式,进一步将低碳“无废”理念深植群众心中,提升社区“无废细胞”的传播度、活跃度。
二是健全两网融合点位建设。以田林街道可回收物回收中转站为例:(1)完善“互联网+回收”体系,打通两网融合居民端“最后一百米”。依托“旧物再生”小程序,根据居民的交投需求进行后台派单,并上门提供服务。同时激励模式以现金收益+碳积分兑换为主,兑换物有服务、权益、荣誉等,提高了居民回收的便捷性和交投积极性。(2)打造无人值守环保小屋(爱建园环保小屋),创新源头细分类自助交投新模式。田林街道将爱建园原有的垃圾库房升级改造为环保小屋,将其打造为居民身边的的环保再生利用科普宣传基地,家庭闲置物品可在此进行交换,也可通过定向捐赠,使闲置物继续发挥价值、物尽其用。(3)前置化旧物处理,点站场有序衔接运转。田林街道可回收物回收中转站实现称重、打包、储存、转运等功能,统一归集、整理社区回收的可回收物,分类打包后集中外运至区级集散场,在收运体系中做到“承上启下”。(4)科技赋能,落实闭环管理模式。依托区级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开展大数据归集和分析,动态调整“一点位一方案”,实现服务点回收效率最大化。建立街道可回收物基础数据库,推进并不断完善可回收物回收数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通过配置信息化终端,做到可回收物智能计量称重、轨迹定位、数据实时上传,达到数据流、货物流和资金流的“三流合一”。
三是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体系。以漕河泾实业大厦为例。(1)建立“一楼一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三长制”工作方法,即由物业经理担任“楼长”,保洁人员担任楼层“层长”,每个驻楼企业设置一位“桶长”。通过与物业共同制定分类收集流程,由行政人员担任‘桶长’,保洁阿姨作为‘层长’做好监督,做到不分类不收集。每个工位旁不再放置垃圾箱,让员工少产生垃圾,从源头减量。”
(2)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漕河泾街道组建了一支垃圾分类专项志愿者团队,践行“块区督导+志愿者”模式。从了解情况、发现问
题、分析问题到解决问题,对物业工作人员和企业进行垃圾分类宣传讲解,不断优化楼宇分类措施。(3)建立数字巡查机制。组织物业、白领志愿者按照不同的内容分每天分别巡查,针对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情况进行记录,即查即改,帮助实现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让垃圾分类更加规范。(4)建立监控管理机制。做到垃圾分类监控摄像点位全覆盖,接入所有楼层的监控至中心大屏,实时巡查投放情况。自动识别违规投放等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可以在后台及时语音提示。通过智能化设备的引入,以更加高效的方式开展垃圾分类督导管理工作。
徐汇“无废商场”示例参考
一是树立节能理念。持续提高用能效率,实现节能减排;建立企业质量、能源、环境管理体系,制定节能计划,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项目日常运营中;不断推进技术进步,以减少能耗、降低碳排放、增加效益。
二是严格执行“限塑令”。引导经营者、消费者不销售、不提供、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禁塑、限塑”意识和自觉性。
三是落实垃圾分类。各区域摆放数量充足的分类垃圾桶、摆放布局合理,分类标识清晰,便于消费者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在人流量密集的区域布置瓶罐回收机、多投口回收箱等。对各种废弃物实行规范管理并进行分类、回收、清运、处置。
徐汇“无废医院”示例参考
一是加强源头分类。对医院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管理,保障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操作流程符合规范要求,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培训,普及保洁人员的分类知识,强化分类习惯,并定期对各职能科室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推进医院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和提升。
二是落实源头减量。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行无纸化办公、无纸化问诊;投放可回收物细化分类智能回收机,在人流量密集区域布置瓶罐回收机;落实硬件改造,使用节能环保设备,持续提高用能效率。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不定期举办零废弃讲座,增进医务工作者、病患及家属对节能减排、源头减量、资源增量等知识的了解和重视,倡导人人成为“无废医院”建设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本区“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在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各相关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将“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同步谋划和推进,要细化任务表,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工作实效。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例会,会商工作,稳步推进。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提升质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
根据市级部门要求以及区“无废城市”推进安排,加强资源配置与统筹,保障相关重点建设项目支出,加大节能减排降碳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鼓励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融资渠道。
(三)强化科技支撑
持续推进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关键技术攻关。在固废利用处置领域,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相关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区区、市区合作与技术交流。
(四)强化氛围营造
积极培育园区、商圈、企业、社区、学校等环保志愿者团队,调动其参与“无废城市”创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助力问题处置。发挥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点、公园、地铁、商圈电子屏、小区宣传栏等阵地宣传优势,突出“无废文化”建设,浓厚宣传氛围。开展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度调查。
篇三: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属于什么类型的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8.10?
【字
号】温政办〔2020〕69号
【施行日期】2020.08.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
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温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
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精神,推动全市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温州建设的重要载体。到2022年底,温州市及所有县(市、区)力争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二)工作内容。注重制度创新,努力构建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加快能力建设,发展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全方位的产业链,促进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培育“无废”理念,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能减则减,全面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
抓好源头减量管理。引导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利用处置,提升废水废气处置工艺,有效减少源头产生量。严格涉危项目准入。从严审批工艺落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出路难、产生量大且本地无法就近处置的项目;从严审批我市无需求或能力已饱和的工业固废利用处置项目。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循环型工业、生态农业、循环型服务业发展,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
色室内装修。
(二)坚持应分尽分,全面落实分类贮存规范化。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2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270个以上,示范村100个以上。
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填报。重点抓好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
(三)坚持应收尽收,全面实现收集转运专业化。
建立完善全域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推广小箱进大箱回收医疗废物做法,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到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到2020年,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
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鼓励各地探索危险废物运输管理模式,允许在城市建成区内采用满足防扬散、防遗撒、防渗漏要求的运输方式。严格落实水路运输经营者污染防治责任,按规定为船舶配置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强化运营管理;加强对港口接收船舶污染物情况、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置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排污行为查处情况;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履行环保验收的码头。
(四)坚持可用尽用,全面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
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城市(基地)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到2020年底,全市培育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3家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到2022年底达到60%以上。重点推进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旧汽车、废纸等再生资源回收。应用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互联网+”回收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同步发展。
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明确适用场景、应用领域等,提高再生产品质量。
着力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长效运维,以种养循环、就近利用为重点,到2021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建立多途径的秸秆利用模式,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五)坚持应建必建,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
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形成规划“一张图”。
进一步打造全市危废处置“适度富余、适度竞争”的格局,重点推进危废刚性填埋场、焚烧处置1万吨/年的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医废技改项目和综合危废利用处置7.5万吨/年平阳固废资源再生项目。2020年底前基本补齐县(市)域内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缺口,重点推进乐清、龙港、永嘉、平阳、苍南、泰顺、文成等地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提升工程、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PPP项目和文成县垃圾处理生态环保工程,配套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场,推进乐清市和永嘉县飞灰填埋场建设,妥善解决焚烧飞灰处置问题。2021年底前补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利用处置能力缺口,推进瓯海西向填埋场非可燃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区技改项目和平阳一
般工业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解决无利用价值工业固废处置问题;推进文成县珊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和瑞安市曹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站建设。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建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调控供求关系推动处置价格合理化。到2022年,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竞争充分的全种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体系。
(六)坚持应管严管,全面形成高压严管常态化。
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加大固体废物运输环节管控力度,严查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行为。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开展“无废”专项执法行动,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
(七)坚持应纳尽纳,全面实现管理手段信息化。
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实现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电子化。推广信息监控、数据扫描、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和电子锁等手段,推动固体废物转运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
推动建立协调联动共享机制。直面信息孤岛的堵点和难点,加快打通各类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智慧城市优势,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着力打造监管“一张网”。
(八)坚持创业兴业,全面推动治理行业产业化。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推动环保管家受产废者委托统筹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及处理处置工作。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大力推进治理技术创新。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学科研究和专业建设,重点突破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减量化问题。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
(九)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
**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全面推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负责加强对辖区固体废物产废者的指导服务。
**特种危险废物和历史遗留固废堆场清运难。推广政府向有资质单位购买服务、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委托授权和政府统一建设集中贮存设施等工作模式,深化小微危废环保管家云平台建设,到2020年,各地均建成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进一步排查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不规范堆场,2022年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清理处置。
**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及建设预处理点工作试点,健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后产品的地方标准体系,着力解决废盐、飞灰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的问题。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难。推动焚烧技术优化研发,鼓励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企业利用新技术进行技术改造,有效降低炉渣和飞灰产生量,控制二次污染。重点研究开展油泥燃煤电厂协同处置、工业污水处理厂协同利用废酸等试点项目。
**利用处置项目落地难。鼓励建设观光工业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接受公众参观。优先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领跑企业改建扩建,努力化解“邻避效应”。探索建立并实施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机制。
(十)坚持长效常治,全面形成齐抓共管制度化。
夯实产废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延长产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推进源头减量,推动无害化利用处置。
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的要求,强化危废产处企业紧密对接,鼓励就地就近处置,大力发展危废资源化利用上下游企业,实行闭环式管理,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做大做强。
压实政府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将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度化,有效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出台属地“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保障措施等。9月底前,温州市完成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等5个专项实施方案编制,进一步明确各领域建设工作目标、创建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等。
(二)组织开展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级有关单位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聚焦建设指标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申报评估验收。各地要自2020年起,每年12月底前对“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
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厅。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于2021年9月底前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报申请,其余县(市、区)要于2022年9月底前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报申请,迎接省生态环境厅及有关部门对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综合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县两级政府是全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统一组织建设工作,市美丽温州建设领导小组无废城市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和督查落实全市“无废城市”建设的日常工作。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建立相应指导协调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强化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工作落实。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美丽温州建设考核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各地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建设任务和工程项目,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项资金,建立监督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营造舆论氛围,培育“无废”理念。加强“无废细胞”创建,形成地方特色无废创建模式,培育“无废文化”。属地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计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建设工作信息,便于公众知晓。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篇四: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属于什么类型的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4.02?
【字
号】珠府办函〔2022〕48号
【施行日期】2022.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4号)要求,加快形
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面向“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毗邻港澳、陆海通达的独特区位优势,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效融入区域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发挥区域重要门户枢纽作用,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与多部门协同治理,到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稳中有降,主要农业固体废物接近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大幅提升,危险废物实现全面无害化管控,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初步形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精细化管理的“分类施策、陆海统筹、粤澳枢纽、湾区协同”的“特区模式”,为珠海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构建高品质美丽宜居新家园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工业绿色生产,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鼓励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电力等碳排放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开展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推进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球变暖系数值较低的环保制冷剂二氟甲烷(R32)替代进度,逐步降低非环保制冷剂二氟一氯甲烷(R22)使用量至600吨/年。严格控制新改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市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项目,开展绿色工厂创建、绿色产品认证、绿色供应链管理认证,到2023年累计创建国家级及市级绿色工厂17家。
2.制定《珠海市工业园区建设指引》,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动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灶科技工业园、富山工业园和保税区等力争到2023年底完成国家级、省级循环化改
造,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富山工业园到2022年率先建成“无废示范园区”。推动工业园区重点监管企业和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相关重点监管企业全部纳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力争2023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比例趋近100%。
3.编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清单,制定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整治修复工作方案。推进珠海市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至2023年底,全市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以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污泥等为重点,开展一批国家和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到2023年,珠海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3%以上,贮存处置量稳中有降。
4.推广智能回收、自动回收等新型回收方式,逐步建设覆盖城乡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打印耗材回收网络。发布打印耗材行业生产责任延伸制倡议书,探索建立打印耗材生产者回收试点,倡导全国打印耗材行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以智能家电、高端打印设备等规模以上生产企业为依托,力争到2025年建设1-2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中心。
5.开展珠海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摸底调查和利用处置能力调查评估,制定有利于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的产业政策等,统筹推进较难利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等处理处置设施。基于固体废物智慧大平台,探索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发XXX交易模块。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2023年前制定珠海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名录。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6.制定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逐步减少宾馆、酒店、餐饮业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监督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场所的塑料袋规范使用。推动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创
建,倡导“光盘行动”。
7.党政机关率先开展“无废机关”创建活动,打造“无废景区”“无废海岛”,逐步推广学校、企业、社区等场景“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形成涵盖主要生活场景的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管理模式。到2023年,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数量达到200个。
8.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开展快递包装回收试点,鼓励快递网点划分专门区域设置绿色回收区。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20%以上。
9.加强垃圾分类、绿色生活进万家等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度和投放准确率。完善“四分类”标准,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规范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家庭或者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流程,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的资源回收率。
10.编制珠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搭建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平台,以社区、街道为单元,研究制定促进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的若干措施。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经营,完善“两网融合”制度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措施,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精细化管理,构建符合珠海市情的可回收物分类体系。
11.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跟踪与抽查机制,实现污泥转移运输轨迹实时在线监控和联动监管。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污水处理企业等单位研发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探索污泥多元化利用处置方式,全面提高污泥资源化利用率。
12.修订《珠海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管理办法(试行)》,打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制定珠海市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方案,完善建筑垃圾统计制度,加强建筑垃圾源头产生、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设施,推进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制品、筑路材料
和回填利用,推广成分复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成套工艺及装备的应用。
(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推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13.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申请工作,进一步提高“粤字号”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百强)数量。持续扩大有效期内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到2023年,力争绿色食品播种面积提升到0.5%。
14.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0.01毫米以下地膜等行为,逐步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农膜和标准地膜,试点地膜生产者、使用者责任延伸制度。2023年,全市农膜回收率维持在99.5%以上。
15.重点发展莲洲、白蕉、平沙三大农业产业“核心区”,依托四大产业园,加快形成以“产城融合、科技创新、休闲健康、文化创意和生态旅游”为主的农业产业格局。重点扶持一批农业高质高效示范、加工冷链物流、农业基础设施、一二三产业融合、现代农业科技支撑等项目。
16.编制年度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行动方案,逐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机制。鼓励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构建标准化收储中心及专业化收集队伍,探索废旧渔具回收路径,防止废旧渔具污染海洋环境。
17.规划引导畜牧业有序发展,构建畜禽粪污利用生态循环农业,完成创建3个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至2023年,确保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18.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利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工作,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实施统防统治植保作业农药统一配送,加快绿色防控产品推广应用和替代进程,实施肥药一体化,减少农药使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2023年,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施用量亩均下降幅度分别达到4%、8%。
(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控。
19.开展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复核,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推进“十四五”期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20.探索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服务,将科研机构、学校、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作为试点工作的重点对象。建立汽修行业(汽车维修站点、汽车4S店)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体系。结合国家统筹的华南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基地布局和任务,动态评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确保危险废物区域风险防控兜底能力。
21.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审计,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制定珠海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指引、危险废物规范化示范性贮存场所要点等规范,完善危险废物应急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22.制定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引,规范医疗废物前端分类收集,建立医疗废物“统一化包装、可溯源运输、智能化存储”全流程体系。逐步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系统及电子联单制度,提高医疗废物收运及时率及监管力度。健全医疗废物应急响应体系,制定应急状态下医疗废物贮存、收集转运和处置等不同环节的差异化管理需求和应急响应程序。
(五)加快设施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匹配化。
23.建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和分类处理设施,统筹推进珠海生态环保产业园厨余垃圾处理一期和二期工程,试点建设部分海岛小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各区建设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建设珠海生态环保产业园建筑垃圾及炉渣综合利用一期工程,推进各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厂和受纳场建设。建
成汇科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按需规划新增市政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24.推进需填埋危险废物的处理项目落地及开工建设,积极引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等废物最新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科学指导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成投产珠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项目,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备用设施的谋划。
25.推进斗门区白蕉镇死鱼无害化收集清运项目建设。编制珠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确保病死畜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六)完善机制体制,推动固体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26.建设完善固体废物智慧大平台,逐步涵盖各类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实现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实时监控。建设“市级帮扶、区级检查、街道(乡镇)巡查”固体废物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探索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与固体废物大智慧平台信息的融合,定期排查全市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污泥等非正规堆存点。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执法“双随机”制度,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27.建立危险废物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各类固体废物行业主管部门与公安、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沟通协调、信息互通机制,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处置等环境违法与犯罪行为。建立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山市的海上垃圾通报对接机制,联合开展海湾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完善海洋垃圾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28.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逐步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产危险废物1000吨以上的产生单位、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涉危险化学品等高环境风险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参保范围。探索将绿色快递、绿色物业、绿色商场以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等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29.推动与无废试验区其他城市共同签订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战略合作协议,建设区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实现处置设施共建共享。探索推进无废试验区试点城市政策、标准规范协同,健全跨区域固体废物联合监管、执法机制。
(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相关技术与产业发展。
30.探索建立粤澳生态环保交流平台,统筹安排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及相关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固体废物领域产学研合作。鼓励本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打造工业固体废物、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等综合技术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推进全市固体废物全链条产业整合,壮大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咨询服务第三方市场。
31.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体系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加大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向固体废物产业进行投资。
3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梳理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编制珠海“无废城市”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清单。优化税收政策享受方式,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加计抵减以及自然人税收外,其他税收优惠备案全部改为资料留存备查,实行“纳税人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33.积极推动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体系,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可重复使用产品等绿色市场供给,鼓励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国有企业加大综合利用产品、可重复使用产品采购力度,引导居民增强绿色消费意识。
34.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征集“无废城市”宣传口号、“无
废城市”Logo、吉祥物等,举办“无废城市”高端论坛、经验交流会、技术推介会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开展“无废机场”“无废赛事”建设试点。加强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打造一批向社会各界免费开放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示范教育基地,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教育体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35.成立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无废城市”建设日常工作推进和跟踪调度。各区政府(管委会)同步成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责任落实。
36.建立市直有关部门及区级党委政府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各项目标指标和四大体系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定期评估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市直有关部门、区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三)加大资金和用地保障。
37.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无废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保障“无废城市”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完善投融资机制,积极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到“无废城市”建设中。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规划布局本行政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回收、转运、处置、利用设施建设,畅通各类固体废物设施用地保障机制。
(四)培养人才队伍。
38.依托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引进机制,落实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将固体废物相关人才列入珠海市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建立固体废物领域专家库,通过专家授课、设立专业、定期培训、联合培养、定向实习等形式,建立珠海
引领、辐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人才孵化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龙头企业建立人才培训机构,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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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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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属于什么类型的文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9.26?
【字
号】玉政办〔2022〕63号
【施行日期】2022.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玉树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18个部、委、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申报“无废城市”建设候选城市的函》(青生发〔2022〕13号)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城市发展与环境监管要求,有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玉树州全面绿色转型,有效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玉树州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统筹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要素集成,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稳步推进我州“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形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新发展格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降碳战略方向,发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减污降碳重要作用,加强各部门、领域协同联动,强化建设工作系统性、协同性、连续性,构建谋划、部署、推进、考核一体化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体系。
2.创新引领、目标导向。以固体废物产生面分散、回收利用水平低、处置缺口大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将生态立州发展理念贯穿于“无废城市”建设全过程,按照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思路方法,强化科技支撑,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3.依法治理、精准施策。坚持遵法守法用法,按照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运用法治方式,因地制宜设定固体废物治理任务、措施、路径,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完善阶段性建设指标体系,依法压实各方责任,依法治污、因势利导,**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难点堵点问题,保障“无废城市”建设有力推进。
4.党政主导、全民共建。坚持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过程,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组织推进,大力宣传“无废城市”理念,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
组织和公众共治共建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三)组织领导。
为完善“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机制,成立玉树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索南丹增
州政府州长
副
组
长:贾
乃
鸿
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马
瑞
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扎西旺加
玉树市政府市长
却
洛
称多县政府县长
西然江措
囊谦县政府县长
久
文
杂多县政府县长
普措格来
治多县政府县长
王
拉
加
曲麻莱县政府县长
汪
生
启
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昂文才仁
州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有
军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白
明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伊
宝
群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昂文旦巴
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
海
州教育局局长
才仁扎西
州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江永尕德
州司法局局长
罗
建
兵
州财政局局长
XXX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晓
伟
州乡村振兴局局长
吕
增
录
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石
兆
英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多
加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才
多
杰
州水利局局长
土登拉永
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达
哇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泽
云
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才
公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金
莲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更松生格
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沈
万
忠
州审计局局长
松拉卓玛
州统计局局长
李
昌
文
州气象局局长
江
永
红
州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多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玉树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业领域专项工作组、农牧领域专项工作组、生活领域专项工作组、综合协调组4个专项工作组,组长分别由昂文旦巴、才仁扎西、石兆英、多加担任。各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日常工作调度、加强督促检查,分年度对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全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生活源固体废物充分资源化利用,绿色低碳“无废”
理念普遍形成深入人心;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无废城市”初步建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为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贡献力量,为全省“无废城市”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策制度落实,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政策体系。
1.建立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玉树州全域无垃圾和禁塑减废专项行动方案》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机制,推动将建设成效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梳理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管内容,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依法公布环境信息,依法依规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
2.强化标准规范支撑作用。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参与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标准与规范制定,促进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以散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消纳为重点,结合玉树实际,提供可行适用的行业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3.完善固体废物分类统计。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完善各类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将固体废物统计与排污许可有机结合,督促企业依法提供固体废物数据信息。完善危险废物统计范围,依托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将小微
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纳入统计体系。探索开展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统计,有效管控建筑垃圾。完善生活领域和农业领域固体废物统计,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统计局)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1.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从日常餐饮入手,坚决制止浪费行为,推广“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引导饭店、宾馆、酒店、旅游休闲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规范回收利用。开展绿色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减少快件过度包装、二次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邮政管理局)
2.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大力推进城市和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构建城乡融合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建设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融合。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探索推广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应用技术。(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多点打造特色“无废”细胞工程。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探索创建多场景“无废”模式,大力厚植“无废”理念。结合全国生态示范州创建和省级生态示范乡镇、生态示范村创建,探索建立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充分回收的特色模式。创建“无废景区”,旅游景区、度假村做好生态化开发,倡导绿色低碳旅游。
创建“节约型机关”,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废纸、废一次性办公用品产生,倡导低碳出行。创建“无废校园”,将“无废城市”建设理念纳入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引导师生主动参与“无废校园”建设与创新。探索历史遗留废弃地多元化发展,综合选用土地复垦、工程绿化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服务保障中心)
(三)加强重点环节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
1.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鼓励新建住宅建设单位提供全装修成品房。城镇建设改造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装配式装修,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推进建筑垃圾多渠道消纳。统筹工程土方调配,新建工程开展土方平衡论证,实现区域内就近消纳处置。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开展环境影响分析,通过多种消纳处置方式,实现建筑垃圾堆砌地综合利用和生态修复。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等领域,推广使用经处理的建筑垃圾。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建设中,特别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品,将再生产品应用要求纳入工程项目设计标准、工程验收条件,深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采取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建设模式,实现就地就近综合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严格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危险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1.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面落实涉危险废物企业法人主体责任承诺制,严禁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转运处置,严防风险外溢。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增强风险内控力。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为抓手,推
动日常管理向深度、广度拓展,着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交通运输局)
2.优化利用处置结构布局。加快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技术,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利用、焚烧处置、填埋处置梯次推进,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直接填埋。支持危险废物利用类项目建设,实施市场自主调节。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服务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分类收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周转站,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3.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督促指导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统筹谋划医疗废物处置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应急处置设施清单。(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管理局)
(五)发展生态循环农牧业,促进农牧区废物资源利用。
1.推进农牧业源污染治理。继续实施农药化肥零使用行动,推广有机肥生产使用,深入推进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加强牲畜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开展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行动,推广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鼓励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和科技局)
2.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因地制宜优化调整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大力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推广牛羊等草食动物养殖区秸秆饲料化、蔬菜生产区秸秆肥料化利用。探索推动农膜、农药包装等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着力构建回收体系。统
筹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和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农牧和科技局)
3.加快农牧区固体废物治理。深入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和技术路线,实现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开展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推动城乡环卫制度并轨,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并向农牧区延伸。(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市场体系。
1.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申报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用足用好省节能和循环经济等专项资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支持协同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的“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申请中央、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现有农牧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加大对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秸秆直接还田的补贴力度。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通过产生者付费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按政策规定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研发费加计扣除,资源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征环境保护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国家税务总局玉树州税务局)
2.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发挥激励约束机制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绿色金融业务。加大信贷、债券、基金、保险对“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循环经济领域。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绿色保险业务,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服务体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人行玉树中心支行、玉树银保监分局)
3.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强化产业培育和市场化体系建设,充分挖掘环境治理
产业市场潜力,打造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深化政银合作,依法依规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设施建设运行。(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行玉树中心支行)
(七)加强科技创新支撑,推动形成环境管理技术体系。
1.促进技术研发。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共性问题研究,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
2.加速成果转化。组织推荐国家重大环保装备技术名录和环保装备技术规范管理企业,优先将先进绿色环保产品列入首台(套)政策支持范围。加大绿色技术创新项目股权融资力度。大力推广应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持续扩大企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综合利用渠道。(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八)多向监管协同发力,构建联防联控联治综合体系。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固体废物环境执法,将固体废物纳入日常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推进非现场执法改革,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管。加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对典型违法案件严惩重罚。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落实,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的赔偿责任。(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水利局、州交通运输局州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进一步统一取证规则、认定标准和法律适用,规范程序和法律文书,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双向衔接工作机制。对重大案件、重点区域案件组织开展司法执法联动,实施专项监督,加大综合惩处力度。对自查自纠并及时妥善处置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的企业,依法从轻处罚。(责任单位: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管理。加强“无废城市”信息化管理,整合各类固体废物数据信息,充分利用各部门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协调联动”,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实施步骤
(一)积极启动建设。按照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对照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将“无废城市”建设重要指标纳入各市县、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加快构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尽快启动“无废城市”建设,统筹推动各项创建任务,到2025年实现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明显提升。
(二)稳步推进建设。各市县政府要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内容,建立专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工作调度、督导和考核,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落实见效。州政府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开展评估总结。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制定《玉树州“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重点任务分工》,细化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逐级分解各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工作调度、督导和考核,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周报信息、月报总结的工作机制,统筹掌握各部门各项工作的进展。按季度召开推进会调度重点任务,确保建设取得成效。各市县政府、个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建议进行自我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州生态环境局。
(五)大力宣传引导。以“无废城市”建设为主题,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生态文明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丰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培育“无废”理念,提高全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消费方式。
(四)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库。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梳理在“十四五”时期计划开展的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等相关的技术改造与工程项目信息,并纳入玉树州“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库。
篇二: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属于什么类型的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生态环境局制订的《徐汇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11.22?
【字
号】徐府办发〔2023〕16号
【施行日期】2023.1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生态环境局制订的《徐汇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府办发〔2023〕1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生态环境局制订的《徐汇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3年11月22日
徐汇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及将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一种先进的城市环境管理理念,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等十八部委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2号)要求,结合徐汇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城区发展与固废管理,加快推进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一降低、一结合、全覆盖”工作目标,即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与实现“双碳”目标相结合、“无废社区”创建全覆盖。
(二)阶段目标
1.到2023年底
稳步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具体指标有:
(1)生活垃圾方面。建立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完成1个精品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
(2)一般工业固废方面。实现自来水生产行业产生的污泥100%全量资源化利用。
(3)建筑垃圾方面。新建民用建筑均按照规定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比例达100%。
(4)危废医废方面。加强学校、科研机构等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搭建初级中学危废处置平台,完善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最后一公里”。
(5)市政污泥方面。建成1个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并敦促2023年投运,新增处理能力预计约0.6万吨/年。
(6)固废监管方面。建立线索发现举报奖励机制,提高固废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和联动处置能力。
(7)处置能力方面。建立固废集中中转体系建设工作。
(8)“无废细胞”建设方面。区相关单位加强与市级条线部门联系,制定形成本区建设指标和评估细则。
2.到2025年
“无废细胞”创建比例达到市、区相关要求,开展重点园区、行业企业“无废”示范,具体指标有:
(1)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和全程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95%、45%以上,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保持全市领先。
(2)全区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快递包装回收设施覆盖率均达到100%。
(3)完成7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4)全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量实现零增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
(5)探索开展“无废园区”试点,在开展前期调研,充分了解“无废园区”建设要求和所需条件基础上,根据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低碳发展实践区五年创建工作逐步推进。
(6)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到75%左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3%左右。
3.到2030年
全区固废资源化利用充分,实现固废近零填埋,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稳居全市前列,打造“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美丽徐汇”,成为全市绿色生态优美宜居的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不断完善约束为主、激励为辅的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开展街镇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将垃圾分类纳入区政府行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建立全程计量体系。实施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提高主体企业集聚度和服务能力。规范有害垃圾管理,探索规范居民区
电瓶车废铅蓄电池回收工作。
2.推动绿色消费。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深入推进规模化菜场湿垃圾就近就地源头减量,加大净菜上市力度。倡导光盘行动、适度点餐,实施餐厨垃圾收费阶梯导向措施。探索推进商品包装和邮件快件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
(二)强化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高效利用
1.推动产业绿色升级。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动态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进化工、医药、集成电路等行业清洁生产全覆盖,参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支持企业采用固废减量化工艺技术。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
2.深化产业园区循环化内涵。鼓励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试点建设“无废园区”。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深化产业园区循环化补链改造。
3.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级。推动自来水生产行业产生的污泥全量资源化利用;探索可资源化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纳入全区“两网融合”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两网融合+”的全区固废循环利用格局,进一步筑实“无废企业”创建基础。
(三)推动建筑垃圾全量利用
1.推进建筑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绿色建造技术有关要求,推进节约型工地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均应按照规定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全面推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标准,我区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其他5000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超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2.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按照“中心城区统筹、郊区自行消纳”的原
则,着力提高拆房和装修垃圾分类转运率,增加居民区装修垃圾中转箱配备数量,推动落实居民装修垃圾从产生点到分拣点中途不落地。按照“市场为主、政府扶持”的原则,推进废弃混凝土全量利用。持续推进工程泥浆源头干化、末端规范消纳。
(四)强化危废医废处置能力
1.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加强学校、科研机构等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推进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提升汽修行业、小微企业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收运服务能力,补齐危废管理薄弱短板。
2.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小型医疗机构“短驳转运、定点交接”的收运模式,优化集中转运点建设,畅通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最后一公里”。建立并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的关于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保障所需的人员、车辆、物资、场地、经费等。加强医塑、玻璃瓶等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
(五)推动市政污泥规范处置
妥善处理处置污泥。加强通沟污泥、河道疏浚底泥全过程、全覆盖跟踪监管,通沟污泥、河道疏浚底泥全部实现合法合规承运、定点收运消纳等闭环管理,确保100%无害化处理。
(六)实现固废监管协同高效
1.推进固废智慧协同监管。细化线索奖励办法,提高固废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和联动处置能力,形成固废污染“高效处置一件事”。依托“一网统管”城运系统,加强数据共享,实现固废领域“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加强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摄等科技手段应用,提升固废污染环境防治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2.加强长三角区域固废联防联治。依托固废跨区域转移合作,更新运用长三角
区域固废利用处置设施白名单机制。加大长三角区域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协同力度。全面实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电子联单制度,推进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信息实时共享。依托长三角工程渣土消纳共享机制,有序、规范推进工程渣土跨区域消纳。
(七)建设利用处置能力体系
1.推动设施布局节约集约。加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固废集中中转体系建设,落实分拣、运输等各环节监管,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2.推动设施水平持续提质增效。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资源循环利用再生产品。推动工程项目使用符合标准的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
(八)统筹推动“无废细胞”建设
1.强化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息,研究完善固废相关信息披露制度。
2.厚植“无废文化”。结合绿色创建、低碳创建、美丽街区等行动,落实“无废细胞”建设指标和评估细则,有序推进无废机关、无废社区、无废校园、无废商场、无废餐馆、无废酒店、无废景区、无废医院等“无废细胞”建设,以点带面、浓厚氛围,提升“无废城市”创建的覆盖面和能级率。
以下为本区“无废社区”“无废商场”“无废医院”示例参考,具体以市级建设指标和评估细则为准:
徐汇“无废社区”示例参考
一是加强“无废”理念宣传。以凌云街道碳汇科普馆为例,作为“碳汇”和“无废”理念的宣传阵地和实际载体,通过打造社区群众熟悉的居家生活场景,围绕“衣、食、住、行、用、办公及数字金融”七大内容,融入低碳知识,通过“可触摸、可交互、可体验”的互动形式,使参观群众获得沉浸式科普,高效获取低碳知识,提升低碳意识。通过打造“碳汇沙龙”,成为社区居民的“第二客厅”,通
过环保读本、专家专题讲座交流、低碳可循环手工制作、低碳礼品兑换等方式,进一步将低碳“无废”理念深植群众心中,提升社区“无废细胞”的传播度、活跃度。
二是健全两网融合点位建设。以田林街道可回收物回收中转站为例:(1)完善“互联网+回收”体系,打通两网融合居民端“最后一百米”。依托“旧物再生”小程序,根据居民的交投需求进行后台派单,并上门提供服务。同时激励模式以现金收益+碳积分兑换为主,兑换物有服务、权益、荣誉等,提高了居民回收的便捷性和交投积极性。(2)打造无人值守环保小屋(爱建园环保小屋),创新源头细分类自助交投新模式。田林街道将爱建园原有的垃圾库房升级改造为环保小屋,将其打造为居民身边的的环保再生利用科普宣传基地,家庭闲置物品可在此进行交换,也可通过定向捐赠,使闲置物继续发挥价值、物尽其用。(3)前置化旧物处理,点站场有序衔接运转。田林街道可回收物回收中转站实现称重、打包、储存、转运等功能,统一归集、整理社区回收的可回收物,分类打包后集中外运至区级集散场,在收运体系中做到“承上启下”。(4)科技赋能,落实闭环管理模式。依托区级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开展大数据归集和分析,动态调整“一点位一方案”,实现服务点回收效率最大化。建立街道可回收物基础数据库,推进并不断完善可回收物回收数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通过配置信息化终端,做到可回收物智能计量称重、轨迹定位、数据实时上传,达到数据流、货物流和资金流的“三流合一”。
三是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体系。以漕河泾实业大厦为例。(1)建立“一楼一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三长制”工作方法,即由物业经理担任“楼长”,保洁人员担任楼层“层长”,每个驻楼企业设置一位“桶长”。通过与物业共同制定分类收集流程,由行政人员担任‘桶长’,保洁阿姨作为‘层长’做好监督,做到不分类不收集。每个工位旁不再放置垃圾箱,让员工少产生垃圾,从源头减量。”
(2)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漕河泾街道组建了一支垃圾分类专项志愿者团队,践行“块区督导+志愿者”模式。从了解情况、发现问
题、分析问题到解决问题,对物业工作人员和企业进行垃圾分类宣传讲解,不断优化楼宇分类措施。(3)建立数字巡查机制。组织物业、白领志愿者按照不同的内容分每天分别巡查,针对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情况进行记录,即查即改,帮助实现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让垃圾分类更加规范。(4)建立监控管理机制。做到垃圾分类监控摄像点位全覆盖,接入所有楼层的监控至中心大屏,实时巡查投放情况。自动识别违规投放等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可以在后台及时语音提示。通过智能化设备的引入,以更加高效的方式开展垃圾分类督导管理工作。
徐汇“无废商场”示例参考
一是树立节能理念。持续提高用能效率,实现节能减排;建立企业质量、能源、环境管理体系,制定节能计划,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项目日常运营中;不断推进技术进步,以减少能耗、降低碳排放、增加效益。
二是严格执行“限塑令”。引导经营者、消费者不销售、不提供、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禁塑、限塑”意识和自觉性。
三是落实垃圾分类。各区域摆放数量充足的分类垃圾桶、摆放布局合理,分类标识清晰,便于消费者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在人流量密集的区域布置瓶罐回收机、多投口回收箱等。对各种废弃物实行规范管理并进行分类、回收、清运、处置。
徐汇“无废医院”示例参考
一是加强源头分类。对医院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管理,保障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操作流程符合规范要求,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培训,普及保洁人员的分类知识,强化分类习惯,并定期对各职能科室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推进医院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和提升。
二是落实源头减量。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行无纸化办公、无纸化问诊;投放可回收物细化分类智能回收机,在人流量密集区域布置瓶罐回收机;落实硬件改造,使用节能环保设备,持续提高用能效率。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不定期举办零废弃讲座,增进医务工作者、病患及家属对节能减排、源头减量、资源增量等知识的了解和重视,倡导人人成为“无废医院”建设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本区“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在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各相关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将“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同步谋划和推进,要细化任务表,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工作实效。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例会,会商工作,稳步推进。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提升质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
根据市级部门要求以及区“无废城市”推进安排,加强资源配置与统筹,保障相关重点建设项目支出,加大节能减排降碳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鼓励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融资渠道。
(三)强化科技支撑
持续推进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关键技术攻关。在固废利用处置领域,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相关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区区、市区合作与技术交流。
(四)强化氛围营造
积极培育园区、商圈、企业、社区、学校等环保志愿者团队,调动其参与“无废城市”创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助力问题处置。发挥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点、公园、地铁、商圈电子屏、小区宣传栏等阵地宣传优势,突出“无废文化”建设,浓厚宣传氛围。开展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度调查。
篇三: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属于什么类型的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8.10?
【字
号】温政办〔2020〕69号
【施行日期】2020.08.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
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温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
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精神,推动全市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温州建设的重要载体。到2022年底,温州市及所有县(市、区)力争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二)工作内容。注重制度创新,努力构建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加快能力建设,发展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全方位的产业链,促进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培育“无废”理念,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能减则减,全面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
抓好源头减量管理。引导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利用处置,提升废水废气处置工艺,有效减少源头产生量。严格涉危项目准入。从严审批工艺落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出路难、产生量大且本地无法就近处置的项目;从严审批我市无需求或能力已饱和的工业固废利用处置项目。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循环型工业、生态农业、循环型服务业发展,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
色室内装修。
(二)坚持应分尽分,全面落实分类贮存规范化。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2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270个以上,示范村100个以上。
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填报。重点抓好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
(三)坚持应收尽收,全面实现收集转运专业化。
建立完善全域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推广小箱进大箱回收医疗废物做法,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到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到2020年,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
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鼓励各地探索危险废物运输管理模式,允许在城市建成区内采用满足防扬散、防遗撒、防渗漏要求的运输方式。严格落实水路运输经营者污染防治责任,按规定为船舶配置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强化运营管理;加强对港口接收船舶污染物情况、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置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排污行为查处情况;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履行环保验收的码头。
(四)坚持可用尽用,全面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
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城市(基地)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到2020年底,全市培育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3家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到2022年底达到60%以上。重点推进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旧汽车、废纸等再生资源回收。应用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互联网+”回收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同步发展。
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明确适用场景、应用领域等,提高再生产品质量。
着力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长效运维,以种养循环、就近利用为重点,到2021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建立多途径的秸秆利用模式,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五)坚持应建必建,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
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形成规划“一张图”。
进一步打造全市危废处置“适度富余、适度竞争”的格局,重点推进危废刚性填埋场、焚烧处置1万吨/年的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医废技改项目和综合危废利用处置7.5万吨/年平阳固废资源再生项目。2020年底前基本补齐县(市)域内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缺口,重点推进乐清、龙港、永嘉、平阳、苍南、泰顺、文成等地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提升工程、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PPP项目和文成县垃圾处理生态环保工程,配套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场,推进乐清市和永嘉县飞灰填埋场建设,妥善解决焚烧飞灰处置问题。2021年底前补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利用处置能力缺口,推进瓯海西向填埋场非可燃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区技改项目和平阳一
般工业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解决无利用价值工业固废处置问题;推进文成县珊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和瑞安市曹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站建设。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建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调控供求关系推动处置价格合理化。到2022年,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竞争充分的全种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体系。
(六)坚持应管严管,全面形成高压严管常态化。
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加大固体废物运输环节管控力度,严查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行为。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开展“无废”专项执法行动,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
(七)坚持应纳尽纳,全面实现管理手段信息化。
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实现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电子化。推广信息监控、数据扫描、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和电子锁等手段,推动固体废物转运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
推动建立协调联动共享机制。直面信息孤岛的堵点和难点,加快打通各类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智慧城市优势,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着力打造监管“一张网”。
(八)坚持创业兴业,全面推动治理行业产业化。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推动环保管家受产废者委托统筹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及处理处置工作。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大力推进治理技术创新。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学科研究和专业建设,重点突破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减量化问题。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
(九)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
**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全面推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负责加强对辖区固体废物产废者的指导服务。
**特种危险废物和历史遗留固废堆场清运难。推广政府向有资质单位购买服务、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委托授权和政府统一建设集中贮存设施等工作模式,深化小微危废环保管家云平台建设,到2020年,各地均建成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进一步排查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不规范堆场,2022年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清理处置。
**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及建设预处理点工作试点,健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后产品的地方标准体系,着力解决废盐、飞灰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的问题。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难。推动焚烧技术优化研发,鼓励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企业利用新技术进行技术改造,有效降低炉渣和飞灰产生量,控制二次污染。重点研究开展油泥燃煤电厂协同处置、工业污水处理厂协同利用废酸等试点项目。
**利用处置项目落地难。鼓励建设观光工业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接受公众参观。优先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领跑企业改建扩建,努力化解“邻避效应”。探索建立并实施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机制。
(十)坚持长效常治,全面形成齐抓共管制度化。
夯实产废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延长产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推进源头减量,推动无害化利用处置。
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的要求,强化危废产处企业紧密对接,鼓励就地就近处置,大力发展危废资源化利用上下游企业,实行闭环式管理,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做大做强。
压实政府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将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度化,有效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出台属地“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保障措施等。9月底前,温州市完成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等5个专项实施方案编制,进一步明确各领域建设工作目标、创建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等。
(二)组织开展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级有关单位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聚焦建设指标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申报评估验收。各地要自2020年起,每年12月底前对“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
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厅。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于2021年9月底前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报申请,其余县(市、区)要于2022年9月底前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报申请,迎接省生态环境厅及有关部门对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综合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县两级政府是全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统一组织建设工作,市美丽温州建设领导小组无废城市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和督查落实全市“无废城市”建设的日常工作。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建立相应指导协调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强化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工作落实。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美丽温州建设考核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各地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建设任务和工程项目,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项资金,建立监督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营造舆论氛围,培育“无废”理念。加强“无废细胞”创建,形成地方特色无废创建模式,培育“无废文化”。属地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计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建设工作信息,便于公众知晓。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篇四: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属于什么类型的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4.02?
【字
号】珠府办函〔2022〕48号
【施行日期】2022.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4号)要求,加快形
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面向“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毗邻港澳、陆海通达的独特区位优势,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效融入区域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发挥区域重要门户枢纽作用,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与多部门协同治理,到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稳中有降,主要农业固体废物接近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大幅提升,危险废物实现全面无害化管控,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初步形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精细化管理的“分类施策、陆海统筹、粤澳枢纽、湾区协同”的“特区模式”,为珠海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构建高品质美丽宜居新家园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工业绿色生产,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鼓励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电力等碳排放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开展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推进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球变暖系数值较低的环保制冷剂二氟甲烷(R32)替代进度,逐步降低非环保制冷剂二氟一氯甲烷(R22)使用量至600吨/年。严格控制新改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市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项目,开展绿色工厂创建、绿色产品认证、绿色供应链管理认证,到2023年累计创建国家级及市级绿色工厂17家。
2.制定《珠海市工业园区建设指引》,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动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灶科技工业园、富山工业园和保税区等力争到2023年底完成国家级、省级循环化改
造,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富山工业园到2022年率先建成“无废示范园区”。推动工业园区重点监管企业和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相关重点监管企业全部纳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力争2023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比例趋近100%。
3.编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清单,制定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整治修复工作方案。推进珠海市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至2023年底,全市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以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污泥等为重点,开展一批国家和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到2023年,珠海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3%以上,贮存处置量稳中有降。
4.推广智能回收、自动回收等新型回收方式,逐步建设覆盖城乡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打印耗材回收网络。发布打印耗材行业生产责任延伸制倡议书,探索建立打印耗材生产者回收试点,倡导全国打印耗材行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以智能家电、高端打印设备等规模以上生产企业为依托,力争到2025年建设1-2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中心。
5.开展珠海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摸底调查和利用处置能力调查评估,制定有利于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的产业政策等,统筹推进较难利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等处理处置设施。基于固体废物智慧大平台,探索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发XXX交易模块。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2023年前制定珠海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名录。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6.制定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逐步减少宾馆、酒店、餐饮业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监督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场所的塑料袋规范使用。推动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创
建,倡导“光盘行动”。
7.党政机关率先开展“无废机关”创建活动,打造“无废景区”“无废海岛”,逐步推广学校、企业、社区等场景“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形成涵盖主要生活场景的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管理模式。到2023年,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数量达到200个。
8.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开展快递包装回收试点,鼓励快递网点划分专门区域设置绿色回收区。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20%以上。
9.加强垃圾分类、绿色生活进万家等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度和投放准确率。完善“四分类”标准,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规范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家庭或者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流程,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的资源回收率。
10.编制珠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搭建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平台,以社区、街道为单元,研究制定促进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的若干措施。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经营,完善“两网融合”制度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措施,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精细化管理,构建符合珠海市情的可回收物分类体系。
11.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跟踪与抽查机制,实现污泥转移运输轨迹实时在线监控和联动监管。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污水处理企业等单位研发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探索污泥多元化利用处置方式,全面提高污泥资源化利用率。
12.修订《珠海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管理办法(试行)》,打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制定珠海市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方案,完善建筑垃圾统计制度,加强建筑垃圾源头产生、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设施,推进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制品、筑路材料
和回填利用,推广成分复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成套工艺及装备的应用。
(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推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13.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申请工作,进一步提高“粤字号”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百强)数量。持续扩大有效期内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到2023年,力争绿色食品播种面积提升到0.5%。
14.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0.01毫米以下地膜等行为,逐步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农膜和标准地膜,试点地膜生产者、使用者责任延伸制度。2023年,全市农膜回收率维持在99.5%以上。
15.重点发展莲洲、白蕉、平沙三大农业产业“核心区”,依托四大产业园,加快形成以“产城融合、科技创新、休闲健康、文化创意和生态旅游”为主的农业产业格局。重点扶持一批农业高质高效示范、加工冷链物流、农业基础设施、一二三产业融合、现代农业科技支撑等项目。
16.编制年度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行动方案,逐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机制。鼓励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构建标准化收储中心及专业化收集队伍,探索废旧渔具回收路径,防止废旧渔具污染海洋环境。
17.规划引导畜牧业有序发展,构建畜禽粪污利用生态循环农业,完成创建3个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至2023年,确保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18.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利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工作,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实施统防统治植保作业农药统一配送,加快绿色防控产品推广应用和替代进程,实施肥药一体化,减少农药使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2023年,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施用量亩均下降幅度分别达到4%、8%。
(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控。
19.开展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复核,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推进“十四五”期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20.探索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服务,将科研机构、学校、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作为试点工作的重点对象。建立汽修行业(汽车维修站点、汽车4S店)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体系。结合国家统筹的华南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基地布局和任务,动态评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确保危险废物区域风险防控兜底能力。
21.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审计,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制定珠海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指引、危险废物规范化示范性贮存场所要点等规范,完善危险废物应急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22.制定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引,规范医疗废物前端分类收集,建立医疗废物“统一化包装、可溯源运输、智能化存储”全流程体系。逐步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系统及电子联单制度,提高医疗废物收运及时率及监管力度。健全医疗废物应急响应体系,制定应急状态下医疗废物贮存、收集转运和处置等不同环节的差异化管理需求和应急响应程序。
(五)加快设施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匹配化。
23.建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和分类处理设施,统筹推进珠海生态环保产业园厨余垃圾处理一期和二期工程,试点建设部分海岛小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各区建设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建设珠海生态环保产业园建筑垃圾及炉渣综合利用一期工程,推进各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厂和受纳场建设。建
成汇科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按需规划新增市政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24.推进需填埋危险废物的处理项目落地及开工建设,积极引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等废物最新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科学指导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成投产珠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项目,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备用设施的谋划。
25.推进斗门区白蕉镇死鱼无害化收集清运项目建设。编制珠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确保病死畜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六)完善机制体制,推动固体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26.建设完善固体废物智慧大平台,逐步涵盖各类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实现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实时监控。建设“市级帮扶、区级检查、街道(乡镇)巡查”固体废物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探索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与固体废物大智慧平台信息的融合,定期排查全市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污泥等非正规堆存点。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执法“双随机”制度,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27.建立危险废物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各类固体废物行业主管部门与公安、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沟通协调、信息互通机制,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处置等环境违法与犯罪行为。建立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山市的海上垃圾通报对接机制,联合开展海湾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完善海洋垃圾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28.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逐步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产危险废物1000吨以上的产生单位、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涉危险化学品等高环境风险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参保范围。探索将绿色快递、绿色物业、绿色商场以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等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29.推动与无废试验区其他城市共同签订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战略合作协议,建设区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实现处置设施共建共享。探索推进无废试验区试点城市政策、标准规范协同,健全跨区域固体废物联合监管、执法机制。
(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相关技术与产业发展。
30.探索建立粤澳生态环保交流平台,统筹安排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及相关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固体废物领域产学研合作。鼓励本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打造工业固体废物、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等综合技术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推进全市固体废物全链条产业整合,壮大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咨询服务第三方市场。
31.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体系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加大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向固体废物产业进行投资。
3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梳理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编制珠海“无废城市”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清单。优化税收政策享受方式,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加计抵减以及自然人税收外,其他税收优惠备案全部改为资料留存备查,实行“纳税人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33.积极推动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体系,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可重复使用产品等绿色市场供给,鼓励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国有企业加大综合利用产品、可重复使用产品采购力度,引导居民增强绿色消费意识。
34.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征集“无废城市”宣传口号、“无
废城市”Logo、吉祥物等,举办“无废城市”高端论坛、经验交流会、技术推介会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开展“无废机场”“无废赛事”建设试点。加强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打造一批向社会各界免费开放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示范教育基地,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教育体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35.成立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无废城市”建设日常工作推进和跟踪调度。各区政府(管委会)同步成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责任落实。
36.建立市直有关部门及区级党委政府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各项目标指标和四大体系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定期评估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市直有关部门、区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三)加大资金和用地保障。
37.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无废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保障“无废城市”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完善投融资机制,积极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到“无废城市”建设中。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规划布局本行政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回收、转运、处置、利用设施建设,畅通各类固体废物设施用地保障机制。
(四)培养人才队伍。
38.依托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引进机制,落实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将固体废物相关人才列入珠海市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建立固体废物领域专家库,通过专家授课、设立专业、定期培训、联合培养、定向实习等形式,建立珠海
引领、辐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人才孵化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龙头企业建立人才培训机构,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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