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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方案(8篇)

2025-08-23人已围观

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方案(8篇)
  篇一: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方案

  直达资金管理办法、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以下简称直达资金),包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部分直接惠及企业和保障民生的新增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

  直达资金支付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惠企利民。坚持厉行节约、先急后缓、突出重点,规范直达资金使用范围,明确财政支持重点。

  (二)全程监控,强化监督。直达资金为直达机制,实行实名制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督,促进规范管理,避免截留挪用,确保直达企业、直达民生。

  (三)统筹协调,防范风险。正确处理上级补助和我县自有财力、一次性补助和经常性支出、科学谋划办事,资金使用既解决当前问题,又不增加远期负担,保障财政可持续运行。

  第二章

  绩效管理

  第四条

  在细化安排预算资金时,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项目特点组织科学设定绩效目标。

  第五条

  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对绩效执行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

  第六条

  执行结束后,财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绩效再评价,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七条

  建立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健全常态化、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建立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2020年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单独核算、全程监控,动态跟踪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使用高效。

  第八条

  对受益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摸排确定需要帮扶的困难企业和人员,建立实名台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

  第九条

  推动直达直接信息公开。财政部门要向县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直达直接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并按政府信息公开和预算公开要求,及时将有关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加强规范化管理。要规范管理、科学分配直达资金,确保资金用于最急需人群和企业,确保精准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对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方案,迅速整改到位。

  第十一条

  严肃财经纪律。对在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损失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及

  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以下简称直达资金),包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部分直接惠及企业和保障民生的新增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

  直达资金支付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惠企利民。坚持厉行节约、先急后缓、突出重点,规范直达资金使用范围,明确财政支持重点。

  (二)全程监控,强化监督。直达资金为直达机制,实行实名制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督,促进规范管理,避免截留挪用,确保直达企业、直达民生。

  (三)统筹协调,防范风险。正确处理上级补助和我县自有财力、一次性补助和经常性支出、科学谋划办事,资金使用既解决当前问题,又不增加远期负担,保障财政可持续运行。

  第二章

  绩效管理

  第四条

  在细化安排预算资金时,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项目特点组织科学设定绩效目标。

  第五条

  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对绩效执行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

  第六条

  执行结束后,财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绩效再评价,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七条

  建立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健全常态化、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建立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2020年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单独核算、全程监控,动态跟踪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使用高效。

  第八条

  对受益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摸排确定需要帮扶的困难企业和人员,建立实名台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

  第九条

  推动直达直接信息公开。财政部门要向县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直达直接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并按政府信息公开和预算公开要求,及时将有关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加强规范化管理。要规范管理、科学分配直达资金,确保资金用于最急需人群和企业,确保精准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对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方案,迅速整改到位。

  第十一条

  严肃财经纪律。对在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损失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二: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方案

  直达资金管理办法、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是现代社会经济运行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影响着各种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在资金管理过程中,需要有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规定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其中包括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直达资金是指直接从上级财政部门划拨给下级财政部门或其他特定机构的资金。直达资金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直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流程,确保其合规合法的使用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果。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使用范围和条件:明确规定直达资金只能用于特定的领域和项目,例如教育、医疗、环保等。同时,资金使用方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如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资金申请和审批流程:规定了直达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包括资金申请材料的准备和提交、审批部门的审核和决策程序等。这些流程旨在确保资金使用方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使用,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3.资金监管和使用效果评估: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直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包括资金使用方的账务核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和检查等。同时,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通过科学的评估手段来确定资金使用的效果和价值。

  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转移给地方政府或其他特定机

  构的一种特殊资金形式。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这种特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与直达资金管理办法相似,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使用限制和要求:明确规定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确保其只用于特定的领域和项目,如城市建设、农村发展等。同时,对资金使用方提出一定的要求,如经过项目评估、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等。

  2.资金监管和追溯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监督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使用,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溯和核查,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挪用。

  3.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和考核:对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通过对资金使用的效果和影响进行评价,来确定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价值。并根据评估结果对资金使用方进行奖惩,以激励其更好地使用和管理资金。

  总之,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通过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条件、规定审批流程和监管机制以及进行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和考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进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现代社会经济运行中,资金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正确认识和有效管理资金,对于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和特殊转移支付资

  金管理办法是资金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性文件。下面将继续探讨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直达资金管理办法

  直达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涉及资金使用范围和条件、资金申请和审批流程、资金监管和使用效果评估等方面。

  首先,直达资金必须符合特定的领域和项目。例如,直达资金可以用于教育、医疗、环保等领域的项目,但不能随意挪用于其他用途。这样的限制有助于确保直达资金的合理使用,促进相关领域和项目的发展。

  其次,资金使用方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资金使用方在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直达资金时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这可以避免资金被滥用或浪费,保证资金用于能够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项目上。

  在资金申请和审批流程方面,直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明确的流程和程序。资金使用方需要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限提交给审批部门。审批部门负责审核和决策,以确保资金使用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这样的流程和程序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同时,直达资金管理办法还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监督机构负责对资金使用方的账务

  进行核对,跟踪和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这有助于保障资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于项目的实施和运行。此外,监督机构还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通过科学的评估手段来确定资金使用的效果和价值。

  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与直达资金管理办法类似,主要包括资金使用限制和要求、资金监管和追溯机制以及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和考核等方面。

  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必须用于特定的领域和项目,例如城市建设、农村发展等。资金使用方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申请资金,并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这样的要求有助于确保资金使用方在使用资金时遵循一定的目标和标准,以促进相关领域和项目的发展。

  资金监管和追溯机制是确保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合规使用的重要手段。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监管机构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追溯和核查,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挪用,维护了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此外,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还强调了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和考核。通过对资金使用的效果和影响进行评价,可以确定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价值。根据评估结果,对资金使用方进行奖惩,以激励其更好地使用和管理资金。这样的评估和考核机制有助于推动资金使用方改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重要文件。这些办法通过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条件、规定审批流程和监管机制以及进行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和考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进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篇三: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方案

  直达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资金审计是指对一个组织的资金和财务活动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的过程。它旨在确保组织的财务状况真实可靠,资金运作合规,风险可控。下面是一个资金审计实施方案的简要概述。

  一、审计目标和范围

  1.审计目标:确保组织的资金运作符合法规和内部控制要求,准确反映组织的财务状况。

  2.审计范围:覆盖组织的所有资金流动、财务数据和相关制度、政策,并针对组织的特殊需求进行重点审查。

  二、审计准备

  1.成立审计小组:由具备资金审计经验的人员组成,包括财务、审计和风控等相关部门的代表。

  2.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期限和分工,制定详细的审计工作安排。

  三、资金审计程序

  1.开展初步审查:了解组织的财务状况,审核财务报告、预算计划和相关制度文件。

  2.进行实地调查:访谈组织关键人员、查阅文件和记录,了解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运作情况。

  3.核实财务数据:对组织的资金流动、收支情况进行核对和比对,包括资金入账、支出、结余等。

  4.评估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估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制度、报销制度、预算管理等,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5.检查风险管理:评估组织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

  6.撰写审计报告:总结审计结果,指出问题和建议改进措施,并附上具体证据和数据。

  四、审计保障和控制

  1.保密性和独立性:审计小组成员需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审计过程和结果的保密性,并遵守独立性原则。

  2.制定审计准则: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国际审计准则,制定审计过程和方法。

  3.严格把关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按照计划进行,对重要问题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

  4.审核程序和经验分享:审计小组需定期汇报审计进展和问题发现,分享经验和建议,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五、审计跟踪和改进

  1.审计跟踪:对审计报告中提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实施跟踪和监督,确保改进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审计评估:定期对资金审计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

  六、实施方案管理

  1.制定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流程,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执行和监督。

  2.建立实施方案指标:制定衡量实施方案执行的关键指标,并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3.定期汇报和沟通:定期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和风险。

  以上只是一个简要的资金审计实施方案,具体的实施细节和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制定和调整。此外,为了确保资金审计的效果和可持续发展,对于审计结果和改进措施的执行,组织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保证资金运作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篇四: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方案

  2023年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直达资金在我区精准高效落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2021)9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财预(202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直达资金范围以财政部和省市财政部门每年公布的具体目录为准。

  第三条直达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总体原则,确保资金精准高效落地。

  第二章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四条区财政局在接到中央和省市直达资金指标文件后三十日内,完成资金分配及预算下达等工作,预算批复或文件印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预算指标系统中及时录入指标,打上相关标识并及时入账,准确导入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第五条区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切实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及时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或受益对象。区财政局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后,原则上应在三十日内正式分解下达。

  直达资金分配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分配结果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第六条区财政局在下达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时,项目信息中应有上级财政部门预算指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码信息(上级项目编码必须一致,据此作为全过程监控的媒介),并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上级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标识由上级财政部门标注,下达预算指标时作为必备信息同步下达,不得任意修改上级标注的直达资金标识。

  第七条区财政局对应安排的有关资金按规定分配下达,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和省市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的项目资金,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按预算收入级次分别列示。

  第八条区财政局要根据财政部和省市财政部门直达资金范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提前谋划,有针对性地加强财政项目库建设,着力提升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后尽快安排使用。

  同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设置直达资金支持项目的条件和门槛,强化项目前期审核把关,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优先支持在建、续建项目,确保纳入直达资金支持项目既符合政策规定,又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政策效益。

  第三章资金调拨

  第九条区财政局应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做好直达资金调拨及

  对账工作。

  第十条区财政局收到上级调拨的资金后,根据支出轻重缓急和项目实际进度统筹安排使用。在保障直达资金相关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如遇急需,可将资金暂时统筹用于"三保”等重点支出,并视直达资金支出需要及时回补资金。

  第四章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区财政局要严格把好直达资金支出关,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

  要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切实保障社保、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发放和工作人员工资补贴、补助类等支付,不得拖欠。增强过“紧日子"意识,压减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做好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按照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经费需求等拨付资金。管好用好上年度结转资金,提高使用效益。

  不得将直达资金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建设,或者违规用于发放工资。

  第十二条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不改变现有拨付流程,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根据预

  算安排、支付主体等确定直达资金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不得违规将资金拨付至政府融资平台。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拨付直达资金,不得拖延进度,弄虚作假。

  对于需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的资金,由预算单位根据合同或协议、进度等,按程序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商;涉及专户管理的直达资金,以及需要支付到救助对象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由人力社保、民政等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受益人账户。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数据导入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对数据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三条区财政局要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进一步优化完善直达资金台账,反映直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提高操作准确性,确保相关数据同步一致、准确完整。要落实好区财政局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定期对账机制,做到账目清晰、账实相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拨付的资金,应当同步将资金拨付情况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其他资金应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及时将拨付情况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第十四条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在各自领域资金使

  用的主体责任。

  相关单位尽早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招投标工作,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补贴发放周期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等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对相关单位项目推进缓慢的,区财政局可收回资金,重新安排,避免资金沉淀。

  第十五条区财政局要密切跟踪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强

  分析研判,针对性采取措施,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资金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区财政局要把直达资金监管作为年度财政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重点抓好直达资金预算指标、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发放情况的监管,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监管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注重发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主渠道作用,灵活采用"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开展针对性监控,综合运用日常监管、重点监控、现场核查等多种手段,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规范有效使用资金,并按规定做好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八条区财政局要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

  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在收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预警提示信息后,原则上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区财政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及时纠错纠偏,对疑点问题和线索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核查,一旦确认,视情况采取调整账目、退回资金、调减预算、追究责任等措施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区财政局要以适当方式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直达资金有关情况,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预算公开要求,及时将有关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推动直达监控系统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开放,为相关主管部门、监督部门或镇街配置系统用户和权限,并督促主管部门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发挥监管职能作用。

  第二十二条区财政局要强化部门内部直达资金监管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合力,既各尽其责,又相互支持,对督查、审计和财政监管发现通报的问题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采取针对性措施,建立整改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要主动与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做好工作统筹,既消除监督盲区,也要避免重复监督,在直达资金监管中探索总结加强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方式方法。

  第六章系统保障和完善

  第二十三条区财政局保障地方数据平台与省财政厅大数据平台的数据传输通畅,通过配备适当的硬件、设置合理的数据发送周期等,确保直达资金数据导入工作的及时、便捷、准确。

  第二十四条区财政局可在财政部直达资金监控预警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管理需要,提出本地化的资金预警规则,提高资金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提升预警分析能力。

  第二十五条区财政局应配合其他主管部门推动相关惠企利民政策落地,做好财政支付系统与部门惠企政策兑付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直达资金高效、便捷支付。

  第二十六条区财政局应按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做好本地生产系统与上级生产系统的统一工作,加快本地生产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对接。

  第七章工作机制

  第二十七条区财政局应增强直达机制工作政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内部预算管理、国库管理、部门预算管理、监督管理、信息管理等职能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抓好落实,确保内部顺畅运行、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十八条对上级部门特别关注和重点关注的项目,区财政局将视情采取实地督导、开展约谈等措施。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项目,区财政局将收回相关资金并重新安排。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实施过程中将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以及我区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完善。

  篇五: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方案

  云南财政:出台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云南财政:出台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部署要求,加强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有关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云南实际,云南省财政厅研究出台了《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全省财政系统执行《办法》共六章二十条,包括:总则、监督内容、职责分工、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和附则。

  一、明确监管的对象范围。《办法》监督管理的对象为中央财政下达云南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根据财政部正式通知文件形成具体资金清单。

  二、明确监管的具体内容。对直达资金的细化分配、预算下达、拨付使用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规定,将直达资金细化分配到市县,对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省级财政部门当好“过路财神”,支持市县落实“六保”任务。市县财政部门科学合理分配直达资金,强化资金公共属性,确保精准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

  三、明确监管的职责分工。省级财政部门按“省负总责”的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加强直达资金流向跟踪监控,确保资金用于最急需人群和市场主体。

  四、明确监管的方式方法。全省财政系统从上到下建立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直达资金台账、直达资金直接拨付制度、直达资金监管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并推动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全过程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五、明确监管的追责问责。各级财政部门加大财政监督力度,紧密跟踪本地区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

  位。对整改不力的地区,上级财政部门将收回相关资金并重新安排。对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中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云南省财政厅将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实现直达资金全覆盖、全链条监控,对违规使用直达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各级财政部门管好

  用好直达资金,把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对云南的关心关爱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实际行动,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把有限、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管用处,让市场主体和群众有真真切切的获得感。

  篇六: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方案

  资金直达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财务资金、资产的单位或个人。

  三、资金直达管理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资金直达管理应当尊重被管理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性要求被管理人接受资金直达服务。

  2.科学原则:资金直达管理应当以科学合理、节约高效的方式进行。

  3.公平公正原则:资金直达服务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

  4.保密原则:资金直达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应当加强保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5.便民原则:资金直达服务应当便利和便民。

  四、资金直达管理的具体规定

  1.资金直达申请

  (1)申请资金直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前向资金使用单位申请。

  (2)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资金使用需求,评估其资金使用风险,审核其申请。

  (3)资金使用单位审核通过后,应当及时将资金直达申请信息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后续操作。

  2.资金直达分配

  (1)资金直达分配应当依据实际需求进行,确保被管理人的正当权益。

  (2)资金直达分配时,应当充分考虑被管理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需要,避免浪费资源。

  (3)资金直达分配时,应当考虑资金使用的效益和风险,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资金直达使用

  (1)被管理人应当按照资金直达分配的用途,合理、依法使用资金。

  (2)被管理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用或私自流用。

  (3)被管理人对于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做好记录和归档,并配合资金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

  4.资金直达监督和审计

  (1)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对资金直达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2)资金直达使用情况应当纳入财务审计范围,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3)对于出现的违规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资金直达信息公开

  (1)资金直达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对于资金直达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应当充分尊重相关信息主体的意愿,对于不愿公开的信息,应当做好****。

  六、资金直达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资金使用单位应当负责制定和实施资金直达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2.申请资金直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金使用信息,接受资金使用单位的审核和监督。

  3.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资金直达使用的风险,保护被管理人的正当权益,确保资金直达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七、监督和检查

  1.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直达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资金直达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审计部门应当对资金直达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社会公众应当对资金直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八、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资金直达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追责处理,对于涉及经济损失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九、附则

  本制度所称的资金直达,包括线上资金直达和线下资金直达,均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便是资金直达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希望能够对资金直达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同时,也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个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资金的正当使用和安全。

  篇七: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方案

  直达资金管理制度

  一、引言

  资金管理是指企业对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评价活动的全过程,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良好的资金管理制度能够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增加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利用效益,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二、资金管理的原则

  1.合理性原则:资金管理应当按照企业的需要和经济规律,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和分配,避免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安全性原则:资金管理应当注重资金的安全性,确保企业的资金不受损失或风险,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

  3.流动性原则:资金管理应当注重资金的流动性,保障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受资金短缺的影响,做到资金周转灵活。

  4.效益性原则:资金管理应当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的收益,优化资金的配置。

  5.透明性原则:资金管理应当注重资金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

  三、资金管理的内容

  1.资金筹集

  资金筹集是指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筹集资金的活动,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票等。资金筹集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安排筹集的资金规模和形式,确保企业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2.资金使用

  资金使用是指企业对筹集到的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的活动,包括投资、融资、运营等。资金使用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方式,确保资金的最大化利用和效益。

  3.资金监督

  资金监督是指企业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和跟踪的活动,包括预算控制、成本管控、风险管理等。资金监督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资金评价

  资金评价是指企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的活动,包括财务分析、绩效评价等。资金评价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和财务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包括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资金监督和资金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2.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环境和发展需要,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做到适时更新和调整。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补充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3.执行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明确资金管理制度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的执行机制和考核制度,确保资金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执行资金管理制度需要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形成统一的行动力量。

  4.监督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对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中的问题。监督资金管理制度需要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作用,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五、资金管理的方法和技巧

  1.资金计划

  企业应当进行全面的资金计划,包括短期、中期和长期的资金计划,确保企业的资金需求得到充分满足。资金计划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和竞争环境,提前预测并做好准备。

  2.资金预算

  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预算,包括资金收入和支出方面的内容,合理分配资金使用的规模和范围。资金预算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特点和风险状况,保证预算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资金分配

  企业应当根据资金计划和资金预算,合理分配资金使用的方向和方式,确保资金的最大化利用和效益。资金分配需要充分调动企业内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4.资金监控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监控体系,及时掌握资金的流动情况和使用情况,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中的问题。资金监控需要注重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做到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的有效结合。

  5.资金评估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评估体系,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发现和改进资金管理中的问题。资金评估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六、资金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1.资金流动性管理

  资金流动性管理是资金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需要根据市场环境和企业需求,灵活安排资金的使用和分配。资金流动性管理需要充分预测市场情况和风险状况,做到资金供需的平衡和灵活运用。

  2.资金风险管理

  资金风险管理是资金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需要根据资金使用的情况和方式,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防范。资金风险管理需要注重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做到风险的有效控制和规避。

  3.资金成本管理

  资金成本管理是资金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需要根据市场利率和企业成本的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和借贷。资金成本管理需要注重资金成本的控制和降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收益。

  4.资金规模管理

  资金规模管理是资金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资金需求,合理规划和安排资金的规模和范围。资金规模管理需要注重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做到资金的最大化利用和效益。

  七、资金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1.维护企业的资金安全

  良好的资金管理可以维护企业的资金安全,有效控制和防范各种风险,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良好的资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的配置和应用,增加资金的效益和收益。

  3.保障企业的发展需求

  良好的资金管理可以保障企业的发展需求,确保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受资金短缺的影响,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4.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良好的资金管理可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提高企业的企业价值和社会形象。

  八、结语

  资金管理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只有建立和实施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才能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增加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利用效益,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希望各位企业能够重视资金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意识,做好资金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资金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篇八: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方案

  滨河镇教育管理中心资金直达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根据省财政厅、县财政局、教科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针对我学校所涉及直达资金项目的监控工作规定如下∶

  一、2021年教育部门涉及财政资金直达项目

  1.教师工资发放项目

  2.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3.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4.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5.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6.特岗教师工资(上级财政补助)

  7.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8.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

  9.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

  10.高等教育学生资助

  11.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二、直达资金监控总体要求

  1.直达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本息。

  2.直达资金务必拨入补贴个人账户或者企业账户。

  3.直达资金必须按相关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执行,严禁用于违规发

  放津补贴等。

  三、资金拨付管理

  1.各学校、幼儿园需按教育财务服务中心要求,提交票据到教育财务服务中心核算二股审核,由审核会计汇总数据后交核算一股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教育管中心或学校账户,学校据实支付。

  2.学校(一级预算单位),每月月初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填报用款计划表,经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及校长签字后上报,款项拨付到学校专户或补贴个人账户,用款计划总额不能超出本校该学期应分配总额,上报本月计划时需提供上月拨付资金使用情况资料(账务系统打印科目余额表、专户银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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