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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意见(2篇)
2025-08-23人已围观
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意见(2篇)
篇一: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意见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动员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动员大会。一方面总结20__年双拥共建工作,另一方面安排部署20__年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工作,广泛动员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活动,掀起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活动的高潮。下面,我就做好20__年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双拥工作是我党、我军、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和特有的政治优势,也是加强军政、军民和民族团结,巩固国防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长期而重要的工作。20__年,全县党政军民积极适应国家和军队建设、发展的形势,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要求,军地携手,军民共建,各双拥共建成员单位在抓好全县经济建设的同时,精诚团结,真抓实干,积极探索双拥工作新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军政军民团结不断加强,社会生产力和部队战斗力同步提高,为争创区级"双拥模范县"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一是领导重视,党政军齐抓共管,构建了党政军"三位一体"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势多样,营造了深厚的双拥工作氛围。双拥工作主管部门及双拥共建单位依托多种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层次的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军爱民、民拥军、人人关心双拥共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城镇退伍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贴、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优抚定补金的发放工作,对全县XXX名重点优抚对象,XXX名现役军人家属、9名人武部复员军官、驻县部队和银川警备区进行了走访慰问并发放了慰问金;妥善安置了城镇退伍军人;做好各类优抚对象的脱贫致富帮扶工作和老复员军人的生活、医疗、住房救助。四是双拥活动经常,共建成效突出。县委、政府及双拥共建单位情系驻县部队,多方协调解决部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驻县部队发扬人民军队爱人民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视贺兰为第二故乡,积极投身到地方经济建设和扶贫帮困工作中,积极参加人全县卫生城、园林城的创建,参加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等活动,为全县的经济建设、社会安全和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充分体现了军民鱼水情的军政、军民关系。同时,广大民营企业也积极参与双拥共建,为双拥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座各位及全县广大双拥工作者艰苦努力的结果,值此,我谨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长期以来关
心支持我县双拥工作的单位、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县双拥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声势不高,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二是双拥共建活动开展不够深入,没有形成经常性、连续性的活动体系与机制;三是部分共建单位对双拥共建活动认识不到位,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职责不明确、业务不熟练、工作形式单一、缺乏创新等问题,影响了我县双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两年评)因此,我们一定要以这次大会为新的起点,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巩固和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实现20__年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的目标。
二、齐抓共管,开拓创新,推进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20__年是"十*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县委、政府提出争创"自治区双拥模范县"的关键之年。因此,各共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会议和全国、全区双拥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以争创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园林城为动力,以银川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为契机,认真按照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的标准和要求,强化双拥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完善双拥及优抚安置等各项政策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
地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提高双拥共建整体水平,力争到年底成功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全县党政军要高度重视双拥工作,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双拥共建单位、驻县部队也要成立3-5人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好计划安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性质为部队或地方或贫困群众办1-2件实事、好事,开展经常性的军民军民共建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双拥共建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层次的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军民的国防意识和双拥共建意识,充分调动全县军民积极投入到双拥模范县的创建工作中。一是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军民共建活动开展情况,营造双拥工作的浓厚氛围;二是利用"
春节"、"八一"、"元旦"等重大节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部队官兵、优抚对象、现役军人活动;三是依托阵地开展宣传,以县党校、少年军校、中小学校、街道办、社区共建单位、农村文化活动中心、基层武装部为阵地,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宣传活动;四是印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进行政策法规宣传;五是在县城命名一条双拥共建街(路),制作一块永久性的广告牌,制作一部反映军民共建的专题片,提升双拥宣传效
果;六是各双拥共建单位都要制作高质量的双拥展板,在重大节日或重要会议期间展示本单位双拥活动情况。七是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服现役的军人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召开表彰会议,进行表彰奖励。在全县开展向徐迎春烈士学习的宣传活动,褒扬烈士事迹,发扬烈士精神,激励全县人民爱国、爱民的热情。
(三)开展经常性的双拥共建活动,增强军政、军民关系
军地之间要经常沟通,互相支持,建立和谐融洽的军政、军民关系。开展经常性的双拥共建活动,努力探讨新时期双拥共建工作的特点,做到有新内容、新特点、新成效。地方双拥共建单位要积极支持驻县部队建设,帮助驻县部队解决军事训练、演习、国防施工、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每年投入一定资金为部队解决1-2件难事。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军人和家属的生活、就业安置、子女入学等困难,确保军人和家属的合法权益。双拥共建单位要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医疗、卫生、法律进军营活动,充分发挥部门行业特点,为部队官兵和部队建设服务,每年至少要开展2次拥军活动,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驻县部队要充分发扬人民军队爱人民的优良传统,视贺兰为第二故乡,充分发挥人员集中、作风扎实、设备精良、技术先进的优势,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积极投身到贺兰的经济建设中。每个部队要帮扶1-2名贫困户,每季度开展一次有意义的共建活动。充分发挥部队自身
特点,为地方企业进行军式化人员培训,开展国防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积极参与卫生城、园林城建设、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等活动。每个部队要与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一个社区开展结队共建活动。20__年力争80的基层军民共建单位被评为区、市、县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四)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做好城镇退伍士兵的安置工作,积极创新城镇退伍士兵安置工作的新途径。20__年我县继续坚持计划安置,市场选择,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实行安置就业、扶持就业、自谋职业、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办法,确保城镇退伍士兵妥善安置。在鼓励和引导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业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安置政策。及时发放城镇退伍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生活费,使他们在待分配期间的基本生活有保障;在报到工作结束后召开城镇退伍士兵座谈会,宣传有关安置政策,说明安置去向,鼓励自谋职业;积极协调劳动就业局,组织退役士兵进行就业培训,以适应市场选择,民政局、安置办、人劳局、就业局要加强联系协调工作,互通就业信息,为城镇退伍士兵提供就业信息,联系介绍工作单位。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加强各项优抚政策法规的落实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农村义务兵优待政策,把农村义务兵的优待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并根据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增长情况,逐
步提高优待金的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民政局要根据相关政策及时调整抚恤定补金的标准,并监督各乡镇场按照足额发放;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医疗、危房改造、生活救助工作。对于城乡重点优抚对象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纳入城镇低保或农村救助范围;四是积极协调工商、税务、交通、卫生、教育等部门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复员退伍军人、现役军人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关心部队官兵生活,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积极做好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子女上学等工作,解决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
(五)创新双拥工作的领域和范围,提高双拥工作社会化水平(创新领域、明确责任)
一是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做好双拥工作必须抓住机遇,依靠社会各阶层力量,为双拥工作注入新活力。德胜工业园区、暖泉工业园区、工商联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动员和组织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成立"企业家拥军协会",配合支持政府做好双拥工作。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资源优势,开展军企结对扶优帮困活动,建立企业拥军优属扶贫基金。民营企业在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同时,要注重把部队的优良作风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思想共建、道德共建和文化共建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组织纪律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由德胜工业园区、暖泉工业园区、工商联负责组织实施)。
二是广泛开展双拥进社区活动。社区双拥工作是新形势下推动城镇双拥工作向基层延伸和拓展的重点,是双拥工作适应新时
期要求的创新举措。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开展创建"星级"社区活动把社区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区党建精神文明考核
责任书,各社区要成立双拥工作站,做到机构、牌子、制度、职责、人员、活动六落实。要充分发挥军地优势,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法律、科技、服务进军营的"五进"活动。驻军部队要开展经常性的国防教育、治安联防、消防安全、环境整治、扶贫帮困进社区"五进"活动。通过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促进社区建设和部队建设,构建和谐融洽的军民关系。(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三是认真开展军寺共建活动。我县是个回汉杂居县,回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28.6,全县共有清真寺XXX个,开展军寺共建是加强军队和少数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利用穆斯林人员集中、教规严明、容易发动、积极热情的特点,在传教的同时,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开展与部队结对共建活动,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重大节日到部队走访慰问;部队官兵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搞好民族团结,积极参与清真寺的卫生、绿化、治安、消防等活动,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民族团结。(由宗教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是以育人为中心,推进教育拥军。教育拥军是新时期教育系统参与双拥工作一种新形式、新方向。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资源优势,将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与培养四有新人纳入学校德育计划,以育人为中心开展共建工作,经常请部队首长、教官给
学生作国防教育报告,组织师生学习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国防教育法》,每学期组织新生开展军训,增强学生国防意识,培养讲文明、守纪律的良好习惯。同时,学校通过开展文艺进军营、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赠送图书教材、祭扫烈士陵园等活动和为部队战士上文化课、进行计算机培训等活动,为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营造浓厚的教育拥军氛围。各驻县部队要积极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演练、武警官兵进校园讲授遇险防范等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由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是开展对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救助,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有保障。我县共有各类优抚对象XXX人,且这部分人年事已高,大多重病缠身,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近年来县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优抚对象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仍有部分人员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存在困难。对此,我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给予高度关注,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筹措资金,解决他们的生活、住房难的问题;在医疗救助方面,要尽快建立长效医疗保障机制,调动医疗卫生单位参与双拥共建的积极性,开展行业拥军优属活动,将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列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对城乡优抚对象开设特殊门诊,实行优抚对象凭证减免医疗费用,开展集中免费服务等活动,以尽力缓解优抚对象治病难的问题(由民政局、卫生局负责组织各乡、镇及医疗卫生机构实施)
六是开展复退军人扶优帮困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县有复员退伍军人2XXX人,他们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疾病、伤残等原因,部分复退军人生活仍很困难,需要各方面的扶持和救助。各乡镇场要做好复退军人的调查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对于年事已高,失去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患有疾病、无住房的人员,要充分动员乡镇、村、组、包村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力量进行扶优帮困,解决他们的生活、医疗、住房等实际困难,使那些曾为保卫国家流血流汗的功臣,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和平年代不流泪;对于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中青年退伍军人,由农牧局牵头,各乡镇负责,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农村退伍军人农业科技、实用技术等培训,提高退伍军人的致富本领。同时还要鼓励支持农村退伍军人进城务工经商,面向市场,谋求发展,尽快走上富裕之路;要树立复退军人带领群众致富的典型,开展现身说法,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其他复退军人自强、自立、自主创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各乡镇民政所负责调查,农牧局负责科技培训,人武部负责选点,共同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七是积极开展警民共建活动,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公安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要密切配合,将工作责任心强的复退军人组织起来,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防队伍,做好辖区治安防范工作,确保一方平安(综治委牵头,公安局、各乡镇场、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
三、查漏补缺,科学管理,完善档案资料管理体系
各双拥共建单位要积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将双拥共建工作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查阅、筛选,将以前遗漏的内容及时补充完善,对各类表册、文本档案资料分门别类,精心归档,并装订成册。同时,要不断提高档案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利用好现代信息资源,为双拥共建设做好信息服务。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确保双拥共建工作扎实开展
各乡镇场、各部门、军民共建单位、驻县部队要以争创双拥模范县为契机,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科学组织本单位的双拥工作,不断深化双拥工作内容,丰富双拥工作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按照创建"双拥模范县"的总体安排部署,积极行动起来,各负其责、力尽其能,积极做好双拥工作。县委督查室、双拥办要不定期组织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行政责任,确保20__年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
同志们,新时期的双拥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军爱民、民拥军、心连心的大好局面,谱写新时期军民共建、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壮丽篇章,为加快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稳定、健康发展,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和维
护我县社会稳定而努力奋斗!
篇二: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意见
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办公室
袁小平
收集整理)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以下简称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推动全省创建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活动广泛------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四川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
创建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活动,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着眼于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把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结合起来,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与提高部队战斗力结合起来,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第四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是双拥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具有全省榜样和示范作用,是经过规范的推荐评选程序命名的先进典型,是所命名城(县、区)党委、政府、驻军领导机关和全体军民共同的政治荣誉,是体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的重要标志,是创建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前提条件。
四川省双拥先进城(县、区)是双拥工作成绩突出,在全省具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经过规范的评选推荐程序表彰的先进,是所表
彰城(县、区)党委、政府、驻军领导机关和全体军民共同的政治荣誉,是创建申报“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的重要条件。
第五条
命名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和表彰四川省双拥先进城(县、区)应遵循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动态管理、梯次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的命名表彰范围是市、县(市、区)。
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数量控制在纳入考核评选城(县、区)总数的50%内。每次命名以上届命名数为基数,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省各地创建实际情况,在各市(州)的名额基数上作适当调整。
四川省双拥先进城(县、区)数量控制在纳入考核评选城(县、区)总数的25%以内,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创建情况,在上届各市(州)受表彰的名额基数上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命名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党、政、军领导对双拥工作高度重视,列入党委、政府和驻军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五位一体”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和目标管理,作为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工作,军地齐抓共管。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人员编制落实,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组织、协调和指导有力。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和驻军各级任务明确,工作落实。城乡双拥服务组织形成网络。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把双拥教育、国防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和教育设施,教育对象、时间、内容落实,双拥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社会氛围浓厚。
(三)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把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探索创新军民融合、共谋发展的路子,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大力支持军事斗争准备,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科研试验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绩效明显。广泛开展科技、文化、教育、法律拥军,积极支援军队重点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军供站正规化建设和管理成效显著,应急保障有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优惠政策配套,优质服务到位。拥军机制建立,支前保障有力。
(四)拥政爱民成果显著。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部队优势。在奋勇抢险救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斗争中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发挥好。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社区建设,扶贫助困、助学兴教和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成果明显。完成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日,大力支援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护线路桥隧等重要设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五)法律法规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军政军民团结的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驻川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国防建设法律以及党和国家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政策规定,结合形势发展不断完善当地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兵员数质量得到保证,粮油水电按质按量供应。部队训练、战备执勤及国防施工等各项工作得到地方配合和支持。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与管理得到重视和加强,做到功能突出,作用明显。转业军官、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按政策规定安置,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得到落实。优抚对象“三难”综合治理效果明显,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实行城乡一体化,纳入了当地财政预算,其标准要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部队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军队各项法规纪律,尊重地方政府,支持地方工作,遵守群众纪律,严格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文明执勤、依法办事,形象良好。
(六)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地双拥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注重工作落实,讲求工作实效。各级双拥工作机构和各类双拥服务组织规章制度健全,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节日联谊走访,平时活动经常。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实在,形式活泼,具有时代特色和当地
特点,广大军民积极参与。军地定期检查总结,建有双拥模范城(县、区)日常管理的措施、办法。打造双拥品牌,树有先进典型,积极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
(七)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坚持把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根本任务。军民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开展军民共学英模,共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和安全文明旅游景区活动,在弘扬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创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军(警)民法制观念强,学法、用法、守法好,联防常抓不懈,刑事案件率明显降低,社会稳定、治安良好。70%以上的军(警)民共建点成效明显。
(八)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军政军民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支持、亲如一家。地方、驻军领导互相尊重、互相走访、互通情况。涉及军地事项,双方主动协商、相互配合、协作紧密。凡遇重大的军民纠纷,军地主要领导亲自出面解决,措施有力,处理迅速,善后工作及时。军地利益关系得到妥善保障,无重大军民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
基本达到上述标准的,表彰为四川省双拥先进城、县(区)。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评选:
(一)县级(含县级)以上双拥办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地点不落实,军地未合署办公、乡镇等基层双拥(或拥军优属)组织健全率低于80%的;
(二)未出台应配套的双拥政策规定,未将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绩效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内容的;
(三)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问题或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不落实的;
(五)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不落实或未达到规定标准的;
(六)负有责任退兵或征兵任务、残疾退役军人年度安置任务没有完成的;
(七)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未按政策规定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不落实,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达不到规定要求,随军家属未按政策规定接收安置就业和子女入学、入托的;
(八)发生重大军地、军民纠纷在省双拥办和公安部门记录在案,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因其他优抚安置政策规定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优抚安置对象发生群体性非正常上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第九条
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第七条规定,提出每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评选命名表彰的具体要求。
第十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由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命名。
四川省双拥先进城(县、区)由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表彰。
第十一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每次命名(表彰),由市(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择优推荐。凡符合本细则第七条第一款并获得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的,均有资格申报和被推荐为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
凡达到本细则第七条第二款标准,均有资格申报和被推荐为四川省双拥先进城(县、区)。
第十二条
市(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前,应征求当地驻军、基层群众的意见,并附被推荐(申报)市、县(区)的事迹材料。
第十三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在市(州)按条件、标准对所辖申报县(市、区)进行自查、考评基础上,经市(州)党委、政府、军分区(警备区)审核确定,由市(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省双拥办组织检查考评验收后,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命名的单位进行审查提出初选名单,并在省主要新闻媒体进行1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重大异议的报请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依据本细则第十条规定,予以命名和表彰。对有重大异议的,应组织实地核查,一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
第十四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命名和四川省双拥先进城(县、区)表彰同步进行,每四年一次,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
第十五条
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均以命名表彰为新起点,坚持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方针,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取得新成绩。
第十七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在获得命名(表彰)后,市(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对辖区内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的管理工作,每年11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省双拥办,并作为年度考评内容。
省双拥办适时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报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下届评选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的重要依据,同时视情况通报抽查情况。
第十八条
被命名(表彰)的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工作无新进展或出现问题的,由上级双拥办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隐情不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政策不落实或出现重大军民纠纷、严重影响军政军民团结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按命名权限撤销其“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荣誉称号,收回奖匾和荣誉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被撤销“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荣誉称号的,取消其下一届评选资格,经过认真整改符合条件的,可重新参加以后的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评比。
第二十条
市“双拥模范城”和“双拥先进城”创建考评,应侧重本级和所辖区开展工作、任务完成和各项政策落实,市(州)领导和指导所辖各县级行政区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力度及成效。
第二十一条
“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考评,由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细则第七条基本标准和《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考核验收标准考评量化表》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颁发之日起施行,2008年颁发的《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考核验收细则考评量化表》、《四川省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和《四川省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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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
模范
创建工作
篇一: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意见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动员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动员大会。一方面总结20__年双拥共建工作,另一方面安排部署20__年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工作,广泛动员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活动,掀起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活动的高潮。下面,我就做好20__年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双拥工作是我党、我军、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和特有的政治优势,也是加强军政、军民和民族团结,巩固国防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长期而重要的工作。20__年,全县党政军民积极适应国家和军队建设、发展的形势,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要求,军地携手,军民共建,各双拥共建成员单位在抓好全县经济建设的同时,精诚团结,真抓实干,积极探索双拥工作新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军政军民团结不断加强,社会生产力和部队战斗力同步提高,为争创区级"双拥模范县"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一是领导重视,党政军齐抓共管,构建了党政军"三位一体"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势多样,营造了深厚的双拥工作氛围。双拥工作主管部门及双拥共建单位依托多种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层次的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军爱民、民拥军、人人关心双拥共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城镇退伍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贴、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优抚定补金的发放工作,对全县XXX名重点优抚对象,XXX名现役军人家属、9名人武部复员军官、驻县部队和银川警备区进行了走访慰问并发放了慰问金;妥善安置了城镇退伍军人;做好各类优抚对象的脱贫致富帮扶工作和老复员军人的生活、医疗、住房救助。四是双拥活动经常,共建成效突出。县委、政府及双拥共建单位情系驻县部队,多方协调解决部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驻县部队发扬人民军队爱人民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视贺兰为第二故乡,积极投身到地方经济建设和扶贫帮困工作中,积极参加人全县卫生城、园林城的创建,参加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等活动,为全县的经济建设、社会安全和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充分体现了军民鱼水情的军政、军民关系。同时,广大民营企业也积极参与双拥共建,为双拥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座各位及全县广大双拥工作者艰苦努力的结果,值此,我谨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长期以来关
心支持我县双拥工作的单位、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县双拥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声势不高,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二是双拥共建活动开展不够深入,没有形成经常性、连续性的活动体系与机制;三是部分共建单位对双拥共建活动认识不到位,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职责不明确、业务不熟练、工作形式单一、缺乏创新等问题,影响了我县双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两年评)因此,我们一定要以这次大会为新的起点,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巩固和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实现20__年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的目标。
二、齐抓共管,开拓创新,推进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20__年是"十*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县委、政府提出争创"自治区双拥模范县"的关键之年。因此,各共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会议和全国、全区双拥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以争创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园林城为动力,以银川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为契机,认真按照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的标准和要求,强化双拥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完善双拥及优抚安置等各项政策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
地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提高双拥共建整体水平,力争到年底成功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全县党政军要高度重视双拥工作,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双拥共建单位、驻县部队也要成立3-5人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好计划安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性质为部队或地方或贫困群众办1-2件实事、好事,开展经常性的军民军民共建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双拥共建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层次的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军民的国防意识和双拥共建意识,充分调动全县军民积极投入到双拥模范县的创建工作中。一是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军民共建活动开展情况,营造双拥工作的浓厚氛围;二是利用"
春节"、"八一"、"元旦"等重大节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部队官兵、优抚对象、现役军人活动;三是依托阵地开展宣传,以县党校、少年军校、中小学校、街道办、社区共建单位、农村文化活动中心、基层武装部为阵地,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宣传活动;四是印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进行政策法规宣传;五是在县城命名一条双拥共建街(路),制作一块永久性的广告牌,制作一部反映军民共建的专题片,提升双拥宣传效
果;六是各双拥共建单位都要制作高质量的双拥展板,在重大节日或重要会议期间展示本单位双拥活动情况。七是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服现役的军人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召开表彰会议,进行表彰奖励。在全县开展向徐迎春烈士学习的宣传活动,褒扬烈士事迹,发扬烈士精神,激励全县人民爱国、爱民的热情。
(三)开展经常性的双拥共建活动,增强军政、军民关系
军地之间要经常沟通,互相支持,建立和谐融洽的军政、军民关系。开展经常性的双拥共建活动,努力探讨新时期双拥共建工作的特点,做到有新内容、新特点、新成效。地方双拥共建单位要积极支持驻县部队建设,帮助驻县部队解决军事训练、演习、国防施工、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每年投入一定资金为部队解决1-2件难事。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军人和家属的生活、就业安置、子女入学等困难,确保军人和家属的合法权益。双拥共建单位要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医疗、卫生、法律进军营活动,充分发挥部门行业特点,为部队官兵和部队建设服务,每年至少要开展2次拥军活动,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驻县部队要充分发扬人民军队爱人民的优良传统,视贺兰为第二故乡,充分发挥人员集中、作风扎实、设备精良、技术先进的优势,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积极投身到贺兰的经济建设中。每个部队要帮扶1-2名贫困户,每季度开展一次有意义的共建活动。充分发挥部队自身
特点,为地方企业进行军式化人员培训,开展国防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积极参与卫生城、园林城建设、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等活动。每个部队要与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一个社区开展结队共建活动。20__年力争80的基层军民共建单位被评为区、市、县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四)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做好城镇退伍士兵的安置工作,积极创新城镇退伍士兵安置工作的新途径。20__年我县继续坚持计划安置,市场选择,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实行安置就业、扶持就业、自谋职业、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办法,确保城镇退伍士兵妥善安置。在鼓励和引导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业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安置政策。及时发放城镇退伍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生活费,使他们在待分配期间的基本生活有保障;在报到工作结束后召开城镇退伍士兵座谈会,宣传有关安置政策,说明安置去向,鼓励自谋职业;积极协调劳动就业局,组织退役士兵进行就业培训,以适应市场选择,民政局、安置办、人劳局、就业局要加强联系协调工作,互通就业信息,为城镇退伍士兵提供就业信息,联系介绍工作单位。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加强各项优抚政策法规的落实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农村义务兵优待政策,把农村义务兵的优待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并根据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增长情况,逐
步提高优待金的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民政局要根据相关政策及时调整抚恤定补金的标准,并监督各乡镇场按照足额发放;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医疗、危房改造、生活救助工作。对于城乡重点优抚对象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纳入城镇低保或农村救助范围;四是积极协调工商、税务、交通、卫生、教育等部门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复员退伍军人、现役军人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关心部队官兵生活,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积极做好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子女上学等工作,解决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
(五)创新双拥工作的领域和范围,提高双拥工作社会化水平(创新领域、明确责任)
一是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做好双拥工作必须抓住机遇,依靠社会各阶层力量,为双拥工作注入新活力。德胜工业园区、暖泉工业园区、工商联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动员和组织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成立"企业家拥军协会",配合支持政府做好双拥工作。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资源优势,开展军企结对扶优帮困活动,建立企业拥军优属扶贫基金。民营企业在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同时,要注重把部队的优良作风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思想共建、道德共建和文化共建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组织纪律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由德胜工业园区、暖泉工业园区、工商联负责组织实施)。
二是广泛开展双拥进社区活动。社区双拥工作是新形势下推动城镇双拥工作向基层延伸和拓展的重点,是双拥工作适应新时
期要求的创新举措。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开展创建"星级"社区活动把社区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区党建精神文明考核
责任书,各社区要成立双拥工作站,做到机构、牌子、制度、职责、人员、活动六落实。要充分发挥军地优势,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法律、科技、服务进军营的"五进"活动。驻军部队要开展经常性的国防教育、治安联防、消防安全、环境整治、扶贫帮困进社区"五进"活动。通过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促进社区建设和部队建设,构建和谐融洽的军民关系。(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三是认真开展军寺共建活动。我县是个回汉杂居县,回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28.6,全县共有清真寺XXX个,开展军寺共建是加强军队和少数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利用穆斯林人员集中、教规严明、容易发动、积极热情的特点,在传教的同时,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开展与部队结对共建活动,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重大节日到部队走访慰问;部队官兵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搞好民族团结,积极参与清真寺的卫生、绿化、治安、消防等活动,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民族团结。(由宗教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是以育人为中心,推进教育拥军。教育拥军是新时期教育系统参与双拥工作一种新形式、新方向。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资源优势,将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与培养四有新人纳入学校德育计划,以育人为中心开展共建工作,经常请部队首长、教官给
学生作国防教育报告,组织师生学习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国防教育法》,每学期组织新生开展军训,增强学生国防意识,培养讲文明、守纪律的良好习惯。同时,学校通过开展文艺进军营、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赠送图书教材、祭扫烈士陵园等活动和为部队战士上文化课、进行计算机培训等活动,为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营造浓厚的教育拥军氛围。各驻县部队要积极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演练、武警官兵进校园讲授遇险防范等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由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是开展对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救助,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有保障。我县共有各类优抚对象XXX人,且这部分人年事已高,大多重病缠身,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近年来县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优抚对象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仍有部分人员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存在困难。对此,我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给予高度关注,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筹措资金,解决他们的生活、住房难的问题;在医疗救助方面,要尽快建立长效医疗保障机制,调动医疗卫生单位参与双拥共建的积极性,开展行业拥军优属活动,将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列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对城乡优抚对象开设特殊门诊,实行优抚对象凭证减免医疗费用,开展集中免费服务等活动,以尽力缓解优抚对象治病难的问题(由民政局、卫生局负责组织各乡、镇及医疗卫生机构实施)
六是开展复退军人扶优帮困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县有复员退伍军人2XXX人,他们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疾病、伤残等原因,部分复退军人生活仍很困难,需要各方面的扶持和救助。各乡镇场要做好复退军人的调查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对于年事已高,失去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患有疾病、无住房的人员,要充分动员乡镇、村、组、包村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力量进行扶优帮困,解决他们的生活、医疗、住房等实际困难,使那些曾为保卫国家流血流汗的功臣,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和平年代不流泪;对于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中青年退伍军人,由农牧局牵头,各乡镇负责,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农村退伍军人农业科技、实用技术等培训,提高退伍军人的致富本领。同时还要鼓励支持农村退伍军人进城务工经商,面向市场,谋求发展,尽快走上富裕之路;要树立复退军人带领群众致富的典型,开展现身说法,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其他复退军人自强、自立、自主创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各乡镇民政所负责调查,农牧局负责科技培训,人武部负责选点,共同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七是积极开展警民共建活动,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公安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要密切配合,将工作责任心强的复退军人组织起来,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防队伍,做好辖区治安防范工作,确保一方平安(综治委牵头,公安局、各乡镇场、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
三、查漏补缺,科学管理,完善档案资料管理体系
各双拥共建单位要积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将双拥共建工作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查阅、筛选,将以前遗漏的内容及时补充完善,对各类表册、文本档案资料分门别类,精心归档,并装订成册。同时,要不断提高档案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利用好现代信息资源,为双拥共建设做好信息服务。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确保双拥共建工作扎实开展
各乡镇场、各部门、军民共建单位、驻县部队要以争创双拥模范县为契机,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科学组织本单位的双拥工作,不断深化双拥工作内容,丰富双拥工作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按照创建"双拥模范县"的总体安排部署,积极行动起来,各负其责、力尽其能,积极做好双拥工作。县委督查室、双拥办要不定期组织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行政责任,确保20__年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
同志们,新时期的双拥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军爱民、民拥军、心连心的大好局面,谱写新时期军民共建、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壮丽篇章,为加快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稳定、健康发展,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和维
护我县社会稳定而努力奋斗!
篇二: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意见
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办公室
袁小平
收集整理)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以下简称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推动全省创建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活动广泛------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四川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
创建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活动,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着眼于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把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结合起来,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与提高部队战斗力结合起来,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第四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是双拥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具有全省榜样和示范作用,是经过规范的推荐评选程序命名的先进典型,是所命名城(县、区)党委、政府、驻军领导机关和全体军民共同的政治荣誉,是体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的重要标志,是创建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前提条件。
四川省双拥先进城(县、区)是双拥工作成绩突出,在全省具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经过规范的评选推荐程序表彰的先进,是所表
彰城(县、区)党委、政府、驻军领导机关和全体军民共同的政治荣誉,是创建申报“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的重要条件。
第五条
命名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和表彰四川省双拥先进城(县、区)应遵循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动态管理、梯次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的命名表彰范围是市、县(市、区)。
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数量控制在纳入考核评选城(县、区)总数的50%内。每次命名以上届命名数为基数,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省各地创建实际情况,在各市(州)的名额基数上作适当调整。
四川省双拥先进城(县、区)数量控制在纳入考核评选城(县、区)总数的25%以内,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创建情况,在上届各市(州)受表彰的名额基数上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命名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党、政、军领导对双拥工作高度重视,列入党委、政府和驻军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五位一体”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和目标管理,作为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工作,军地齐抓共管。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人员编制落实,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组织、协调和指导有力。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和驻军各级任务明确,工作落实。城乡双拥服务组织形成网络。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把双拥教育、国防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和教育设施,教育对象、时间、内容落实,双拥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社会氛围浓厚。
(三)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把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探索创新军民融合、共谋发展的路子,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大力支持军事斗争准备,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科研试验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绩效明显。广泛开展科技、文化、教育、法律拥军,积极支援军队重点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军供站正规化建设和管理成效显著,应急保障有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优惠政策配套,优质服务到位。拥军机制建立,支前保障有力。
(四)拥政爱民成果显著。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部队优势。在奋勇抢险救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斗争中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发挥好。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社区建设,扶贫助困、助学兴教和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成果明显。完成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日,大力支援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护线路桥隧等重要设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五)法律法规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军政军民团结的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驻川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国防建设法律以及党和国家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政策规定,结合形势发展不断完善当地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兵员数质量得到保证,粮油水电按质按量供应。部队训练、战备执勤及国防施工等各项工作得到地方配合和支持。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与管理得到重视和加强,做到功能突出,作用明显。转业军官、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按政策规定安置,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得到落实。优抚对象“三难”综合治理效果明显,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实行城乡一体化,纳入了当地财政预算,其标准要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部队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军队各项法规纪律,尊重地方政府,支持地方工作,遵守群众纪律,严格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文明执勤、依法办事,形象良好。
(六)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地双拥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注重工作落实,讲求工作实效。各级双拥工作机构和各类双拥服务组织规章制度健全,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节日联谊走访,平时活动经常。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实在,形式活泼,具有时代特色和当地
特点,广大军民积极参与。军地定期检查总结,建有双拥模范城(县、区)日常管理的措施、办法。打造双拥品牌,树有先进典型,积极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
(七)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坚持把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根本任务。军民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开展军民共学英模,共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和安全文明旅游景区活动,在弘扬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创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军(警)民法制观念强,学法、用法、守法好,联防常抓不懈,刑事案件率明显降低,社会稳定、治安良好。70%以上的军(警)民共建点成效明显。
(八)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军政军民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支持、亲如一家。地方、驻军领导互相尊重、互相走访、互通情况。涉及军地事项,双方主动协商、相互配合、协作紧密。凡遇重大的军民纠纷,军地主要领导亲自出面解决,措施有力,处理迅速,善后工作及时。军地利益关系得到妥善保障,无重大军民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
基本达到上述标准的,表彰为四川省双拥先进城、县(区)。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评选:
(一)县级(含县级)以上双拥办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地点不落实,军地未合署办公、乡镇等基层双拥(或拥军优属)组织健全率低于80%的;
(二)未出台应配套的双拥政策规定,未将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绩效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内容的;
(三)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问题或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不落实的;
(五)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不落实或未达到规定标准的;
(六)负有责任退兵或征兵任务、残疾退役军人年度安置任务没有完成的;
(七)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未按政策规定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不落实,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达不到规定要求,随军家属未按政策规定接收安置就业和子女入学、入托的;
(八)发生重大军地、军民纠纷在省双拥办和公安部门记录在案,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因其他优抚安置政策规定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优抚安置对象发生群体性非正常上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第九条
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第七条规定,提出每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评选命名表彰的具体要求。
第十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由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命名。
四川省双拥先进城(县、区)由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表彰。
第十一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每次命名(表彰),由市(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择优推荐。凡符合本细则第七条第一款并获得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的,均有资格申报和被推荐为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
凡达到本细则第七条第二款标准,均有资格申报和被推荐为四川省双拥先进城(县、区)。
第十二条
市(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前,应征求当地驻军、基层群众的意见,并附被推荐(申报)市、县(区)的事迹材料。
第十三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在市(州)按条件、标准对所辖申报县(市、区)进行自查、考评基础上,经市(州)党委、政府、军分区(警备区)审核确定,由市(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省双拥办组织检查考评验收后,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命名的单位进行审查提出初选名单,并在省主要新闻媒体进行1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重大异议的报请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依据本细则第十条规定,予以命名和表彰。对有重大异议的,应组织实地核查,一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
第十四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命名和四川省双拥先进城(县、区)表彰同步进行,每四年一次,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
第十五条
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均以命名表彰为新起点,坚持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方针,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取得新成绩。
第十七条
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在获得命名(表彰)后,市(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对辖区内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的管理工作,每年11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省双拥办,并作为年度考评内容。
省双拥办适时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报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下届评选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的重要依据,同时视情况通报抽查情况。
第十八条
被命名(表彰)的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工作无新进展或出现问题的,由上级双拥办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隐情不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政策不落实或出现重大军民纠纷、严重影响军政军民团结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按命名权限撤销其“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荣誉称号,收回奖匾和荣誉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被撤销“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荣誉称号的,取消其下一届评选资格,经过认真整改符合条件的,可重新参加以后的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评比。
第二十条
市“双拥模范城”和“双拥先进城”创建考评,应侧重本级和所辖区开展工作、任务完成和各项政策落实,市(州)领导和指导所辖各县级行政区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力度及成效。
第二十一条
“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考评,由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细则第七条基本标准和《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考核验收标准考评量化表》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颁发之日起施行,2008年颁发的《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考核验收细则考评量化表》、《四川省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和《四川省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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