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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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加强国有企业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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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加强国有企业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4篇)
  篇一:天津加强国有企业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按照集团公司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我们以“惩防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推进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从六个方面向集团公司各位领导作情况汇报:

  一、公司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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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公司系统共有在册职工1574人,其中在岗职工793人;公司总部现有在职职工228人,中层以上干部36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8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15。8%.公司总部共有部门18个,其中职能部门8个。公司设有纪检监察室,有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组织构架图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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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及党员队伍情况

  我公司系统党委6个:总公司、华东公司、东北公司、西南公司、天津公司、深圳公司.总部党委下设19个党支部,其中总部在职党员支部9个,华北在职党员支部2个,总部离退休党支部3个,华北离退休党部5个(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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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每年召开的公司系统工作会议上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全面部署。在今年工作会议上,结合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的完善,加强法律、人力资源风险的控制和管理,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建立从立项评估与审批、过程监控与管理、项目收尾与验收全流程的管理体系,控制决策与经营风险。同时要加大公司廉政建设工作力度,重点关注“三重一大”效能监察、制度检查、领导干部思想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执行情况的落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监察,确保干部队伍健康成长,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今年,我们共接到信访举报2人次,其中没有涉及到经济和违法违纪方面的问题.

  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集团公司《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推进我公司惩防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我们于2006年就制定了公司《惩防体系实施细则》,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提供了组织保证.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我们注意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任务分工具体,将《实施纲要》和公司《实施细则》确定的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公司系统各单位和相关人员。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公司党委、纪委、公司各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各党支部贯彻《实施细则》的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保证任务落实.

  三是注重工作实效,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具体任务,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公司确立的“三个一起”(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的工作模式,结合具体实际积极构建和创新惩防体系建设的形式和内容并逐步推进。

  通过组织、责任到位,工作内容明确,使惩防体系建设抓出了实效.▲

  几项具体工作

  (一)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强化源头治理工作。

  1、按照公司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与机制建设,提升执行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近两年公司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相继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等。去年四季度又对公司现有的管理和业务流程进行分类整理,明确了公司层面的流程、部门内部流程、跨部门流程的定义及衔接点流转时限和责任人;重新梳理了公司规章制度,并于去年下半年至今年初编印完成了公司规章制度手册,其中废止了已不适应公司当前工作需要的制度流程,使公司新业务、新模式方面的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和清晰。

  2、去年底,对公司原有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实施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对其中“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决策的基本程序及要求、责任追究等条款做了更加细化和明确的规定。

  3、公司各项管理监督体系逐步完善,对防范和控制风险起到了极大的保障作用。两年来公司重新制定了《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公司系统证照管理制度》等,严格控制风险业务,做到关口前移,从制度上防范风险的发生.4、组建了一支由支部纪检委员、地区公司有关人员和总部各部门指定人员组成的兼职监察员队伍,调配各方人员,建立有领导,有骨干,有专业,有群众参加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牵制”力度.我们还根据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保持公司系统上下沟通的渠道和信息传递的畅通。同时通过网络建立公司领导与干部群众联系平台;建立了“监督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倾听职工心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推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防腐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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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正反典型在廉政教育中的示范和警示作用,以身边典型案例积极倡导和弘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正面宣传为主,注意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企业文化、廉洁文化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改造,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二是抓好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在困难时期不负使命,提高责任感;三是加强道德教育,引导

  党员干部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廉政勤政;四是深入开展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参观、收看警示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认识的提高,增强在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纪国法的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到廉洁从业,依法经营。每年七一前夕,我们还对新党员进行专门培训,侧重进行党内法纪、法律、法规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法规观念。在宣传教育中尤其注重对高级经理、中层以上干部及新入职的员工从不同侧面进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定的专项培训,做到防患于未然(见PPT)。在干部提拔使用前纪委监察部门都要对提拔对象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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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创建“四好班子"为主体,抓好班子自身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点任务.我们以抓好“四好"(即:

  理论学习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工作实绩好)领导班子创建为着力点,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四好班子”的要求,以提升班子的领导水平,改进思想作风,提高经营管理的能力和决策能力为出发点推进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着力打造学习型班子,不断拓展学习载体.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安排、重质量,重点在提高政治理论素质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专题讲座辅

  导等学习方式。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是好的,从去年至今年7月底,共组织学习了9次,至少每季度安排一次。重点学习了《政府工作报告》、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和规定;传达学习了集团公司党建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和《中国电子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集团公司党建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了以“统筹兼顾、全面和谐、确保公司健康科学发展”为主体的专题会议和“物联网”、专业讲座等。坚持每季度专题学习一次。在系列学习中,注重把理论学习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从本职工作出发,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性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发展;立足于“领会精神实质、掌握科学方法、提高工作能力"的目标定位。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勤政廉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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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从去年开始,每年1月1日至30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陆续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

  1、组织班子成员参加了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党课教育;

  2、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发送廉洁台历;

  3、组织高级经理以上人员开展“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问卷活动,共有50人参加。

  4、通过邮箱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洁警句;

  5、新年和春节前夕,公司纪委通过短信给公司中层以上领导

  干部发送廉洁警句。

  6、组织中层以上干部23多人进行述职述廉及诫勉谈话。

  7、为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及公司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下发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将《准则》作为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为加强和控制经营中防范风险工作,我们还请公司法律办公室结合公司今年发生的案例整理了风险管理培训材料,收集了深圳公司有关“内部控制”的学习资料等,并通过公司网络发给公司系统各单位及总部各部门兼职监察员,作为我们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参考和依据.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进行反腐倡廉警示宣传教育.三、“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

  “三重一大”是党政班子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从07年起我们就按照集团的要求制定了相关的制度规定,去年9月份对公司原有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实施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对其中“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决策的基本程序及要求、责任追究等条款做了更加细化和明确的规定.为加大防范风险和监督力度,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今年3月份公司专门成立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构架见PPT);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对监督检查的重点、监督方式、检查的内容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坚持

  民主集中制,以管委会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的形式,民主讨论业务经营的战略和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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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公司效能监察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2011年重点项目,特别对100万以上的经营合同、投资项目及过去遗留问题等进行梳理、分析和调查,设立了“重大项目备案表”,对重大经营项目的薄弱环节、流程及风险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涉及资金较大的遗留问题进行排查。落实分项责任人,定期对项目执行过程,特别是重要环节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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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参加公司有关新项目开发或重大问题研讨分析会、半年业务经济活动分析会等。今年共参加各类相关会议10余次,提出监察建议22条.还定期对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已通报两期。

  ★根据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指导意见》【国资发纪检(2010)171号】通知精神及公司领导的要求,为加强“松山湖”开发项目的规范运行及对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效益流失,公司成立了“东莞松山湖项目”效能监察小组,负责对“松山湖”开发项目的全程进行监督检查。特别对招投标、资金管理、物资采购、安全生产等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督察;对项目中有可能出现的漏洞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排查和纠正,我们将继续关注该项目的进程并全程跟踪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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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截止到7月底,班子研究重大经营项目9件;如:进出口事业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手机回购及改款事项、飞利浦D900库存销售、公司2011年度融资方案及经营活动中大额资金项目均上会研究。

  公司领导班子以民主决策为目标,着力规范程序,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水平。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班子成员先行调研各自分管业务领域内的相关资料,汇总信息,围绕决策事项,通过召开办公会议集体决策的形式,坚持把“会议决定”作为民主集中的关键环节,确保集体决定落到实处。在讨论业务工作中,坚持管委会讨论制度,强调制定决策时,班子成员在管委会上须人人发言,个个表态,不表态不形成决议,从而保证了决策质量.四、企业领导班子选人用人方式,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标准和兼职取酬情况

  器材公司在选人用人方面严格按照中央和集团“三重一大"要求,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策.包括总部中层经营管理人员(部门[事业部]正、副职,部门总经理助理)、地区公司、分公司(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

  我们在选人用人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主要采取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以竞争上岗、公开招聘作为辅助方式.公司人力资源

  部会同相关部门对由组织推荐或民主推荐的人选从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考核,征求各方意见,汇总至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办公会最终决定是否聘用。须经过三个月试用期满各方无异议后才能正式聘用。

  在此过程中,若涉及地区公司或分公司党委干部的任免,均征求地方党委意见。

  今年,公司共研究干部使用问题5件,提拔干部8人,其中地区公司领导干部提拔3人;总部中层干部提拔3人;在干部提拔中我们都按照“三重一大”的规定要求进行了上会研究并进行了考核。

  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标准和兼职取酬情况:

  公司领导薪酬标准由集团公司根据中央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企业经营者经营业考核暂行办法》并以集团公司“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理念根据我公司业绩考核情况对我公司领导确定了基薪与薪金(明细见PPT)。

  兼职取酬情况:公司领导无兼职取酬情况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执行、落实情况

  为抓好责任制的落实,我们在每年年初,都要对《责任书》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针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分解,在

  认真梳理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后,将这些问题归纳分类,从而使这项工作重点突出,任务具体,增强了可操作性,实现责任目标具体化;二是责任分工明确化.在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后,在本系统内也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公司党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责任落实程序化。对做好党风廉正建设各项工作制定了工作计划表,积极推进逐项任务的落实。对系统各单位也提出了要求。

  公司在健全完善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基础上,针对在实施《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于08年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单位的责任内容、领导职责和工作目标,对责任追究的对象和形式、责任追究的内容、及责任追究的实施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在今年公司工作会议上,纪委代表公司与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由纪检监察室分别与总部中层以上干部签订《责任书》共计27份,并与23名中干进行了诫勉谈话。(见PPT)为监督检查《责任书》的落实情况,今年我们分别对东北、华东等公司进行了抽查,并组织总公司中层以上人员进行述职述廉.公司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总部中层以上干部都能严格

  11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责任目标,在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等问题。

  在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中,注重抓好总公司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廉政建设。为完善并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我们坚持把召开民主生活会作为解决班子存在问题和班子成员个人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行自省、自警的有效形式。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每年年底左右组织召开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做到会议主题明确,在民主生活会前由党群部、纪检监察室采取座谈会、问卷、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员工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中较集中的热点问题整理后向班子成员进行反馈.会上,每位成员注意联系工作实际和员工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各自分管的主要工作,按照“四好班子"的要求,进行认真总结和剖析,相互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按照总公司领导干部聘任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领导推荐、组织考察、考核评定等程序提拔了

  名地区公司领导干部,并进行了任职前的戒勉谈话,其中特别强调了任职后《责任制》的落实事项和要求。

  六、“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积极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

  近年来,特别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强调要抓准整改工作的重点、难点、弱点和热点.把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重大因素作为重点来抓;把老大难问题作为难点抓;把管理薄弱部门作为弱点抓;把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热点抓。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12个别谈话等方式,分层次查找影响公司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的基础上,重点查找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党员群众提出的围绕公司战略落实与执行力、科学管理、职工福利等方面共计14条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类,逐条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同时将意见和建议分解到有关领导和部门责任人,明确了整改要求,并在解决问题、整改落实阶段结束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群众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集团公司将“关注群众切身利益,解决突出问题,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作为2011对直属企业巡视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要求,党群部于6月份整理汇总了历年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中提出的焦点问题及近期员工通过“监督意见箱”等方式提出的有关薪酬、体检和取暖费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反馈到有关领导,公司主要领导对职工提出的热点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管委会,根据公司的具体实际和承受能力,提出了解决方案,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落实了员工提出的建议。公司还克服资金困难,努力为员工提高各项福利待遇和水平,受到了广大员工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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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和部门预算,有针对性地考评员工工作业绩实际情况,使公司的考核机制能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真正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各项工作良性发展,将试点部门与整体改进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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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期启动员工职业生涯设计工作。制定完善了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于去年10月份正式启动。在加强对新入司员工培训的基础上,让年轻员工和骨干员工较为清晰的了解自身在器材公司服务三年、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后可能达到的职业生涯高度,以使员工自身的发展目标能够和公司的发展相匹配,从而形成公司与员工共同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七、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

  我们结合公司具体实际,首先从抓好组织机构建设的基础工作入手,在年初完成了公司纪委换届工作后,立即进行了责任分工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系统各单位纪检监察联络员的组织建设,搭建了网上信息交流平台,明确了联络员的职责;还强化了公司惩防体系组织建设,及时将公司调整后的市场运营部负责人充实到惩防体系组织机构中,推进了防范风险工作的力度。

  目前,五个地区公司中除天津公司(有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西南、华东、东北和华北四个公司都设有纪委及监察机构,同时各公司及总部各部门都设立了兼职监察员;总公司共有在职党支部11个,都增选了纪检委员,使公司监督机制逐步规范,人员基本到位(见PPT)。

  今年我们加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增配了人员。在纪检监察人员队伍的思想教育和素质提高方面我们组织了3次业务培训和主题会议,传达学习了朗加同志关于“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为中国电子做强做优保驾护航”的重要讲话和胡锦涛***在十

  14七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对《准则》进行了集中学习;还为每位纪检监察员发放了由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主编的《预防职务犯罪》刊物,还组织收看了《钟声鸣响正当时〈郑州市“四会一课”解析〉》警示教育片等(见PPT).七一前夕,我们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专门培训,侧重进行党内法纪、法律、法规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法规观念.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对高级经理及新入职的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定的专项培训。

  八、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专项治理工作

  器材公司近两年尚未有工程项目。

  根据集团公司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去年,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公司纪检监察室组织系统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都按规定和要求签订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公开承诺书。纪委书记、监察室负责人也作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负责对此项全程工作的监督检查。

  今年我们将继续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防治

  “小金库”常态管理和长效监督机制.针对“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漏洞的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一是认真分析掌握“小金库”存在的客观原因;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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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在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集团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希望集团给予我们批评指正.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集团的工作指导意见加强执行力,把我们的工作搞得更好。

  2011年10月16

  篇二:天津加强国有企业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天津08)19.解二元一次方程组。

  天津市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党委、纪委是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主体,负责推动、执行管辖范围内的责任追究工作,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实施责任追究,有关部门或单位职责和权限负责落实相应责任。

  第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线索管理和组织协调责任追究工作。

  第四条

  对领导班子进行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五条

  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

  组织处理包括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二章

  责任追究的情形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督促不及时,责任分解不明确,工作任务未完成,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

  (二)未定期听取同级纪委工作汇报,未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采取措施推动解决,导致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

  (三)用人失察失误,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抓作风建设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

  (五)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影响腐败案件及时查处的。

  (六)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认真落实,或者拒不办理,对上级巡视机构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未整改落实,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法案件的。

  (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未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不正之风的。

  (八)不支持反腐败协调小组、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腐败案件没有得到及时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未按时、如实向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党委全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或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

  (十)未落实“一案双查”,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应当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而未追究责任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一)未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未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未采取措施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导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页脚内容(天津08)19.解二元一次方程组。

  理,群众反映强烈,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或者降职处理。

  (二)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认真落实,或者拒不办理,造成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免职处理。

  (三)对领导班子成员疏于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采取廉政谈话等措施督促纠正,对重要信访件不阅批,对重要案件不指导、不督办,导致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免职或者降职处理。

  (四)整治作风问题不及时,不落实作风建设工作制度,导致“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未按时、如实向上级党委、纪委及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致使组织上未能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影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或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未能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导致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处理。

  (七)不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科学民主决策,或者未能正确执行集体决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八)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或者线索,未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不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甚至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一)未根据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未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防控措施,导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或者降职处理。

  (二)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认真落实,或者拒不办理,造成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免职处理。

  (三)对分管部门和人员疏于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采取廉政谈话等措施督促纠正,导致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免职或者降职处理。

  (四)整治作风问题不及时,不落实作风建设工作制度,导致“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未按时、如实向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致使组织上未能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影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未能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导致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页脚内容(天津08)19.解二元一次方程组。

  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处理。

  (七)不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科学民主决策,或者未能正确执行集体决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八)用人失察失误,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九)对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或者线索未及时报告,不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甚至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十)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导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委领导班子的监督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一)未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以及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未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严格执纪,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

  (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督促检查不及时,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法案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未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经常性监督机制,未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不正之风的。

  (四)查办案件不坚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未向上级纪委报告,对案件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五)未落实“一案双查”,对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问题未追究责任的。

  (六)对上级纪委、本级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认真落实,或者拒不办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采取廉政谈话等措施督促纠正,导致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

  (八)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不及时,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党员干部不严肃查处,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

  (九)未严格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未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的。

  (十)未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约谈、案例指导和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等制度不健全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不组织监督检查,不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导致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免职或者降职处理。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未及时向党委主要负责人和上级纪委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导致腐败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三)未落实查办案件工作制度,未定期组织召开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会,未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汇报,未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导致腐败案件没有得到及时查处,造成不良后果,页脚内容(天津08)19.解二元一次方程组。

  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处理。

  (四)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认真落实,或者拒不办理,造成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处理。

  (五)未组织对下级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未及时约谈下级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导致下级纪委履行职责不力、工作任务未落实,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未能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导致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处理。

  (七)对案件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一)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检查不及时,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事项不认真落实,或者拒不办理,造成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处理。

  (二)未定期向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致使组织上未能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影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未能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教育管理好亲属和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导致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处理。

  (四)在查办案件中违反办案纪律,或者对案件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五)在查办案件中出现失泄密问题,给查办案件工作造成障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实施

  第十二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重在追究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一)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承担的责任,追究集体责任,同时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追究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明确提出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三)错误决策由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自查自纠或者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处理,主动承担责任,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页脚内容(天津08)19.解二元一次方程组。

  第十四条

  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对发生的问题推卸、转嫁责任的。

  (三)出现问题后,不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危害后果扩大的。

  (四)职责范围内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者发生窝案串案的。

  (五)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十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于追究。凡领导班子成员在任期内发生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不论职务和岗位发生何种变化,都要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对按照本办法,应当责令辞职或者对其免职,但在处理之前已经发生职务变动的,可以视情况降职使用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查办腐败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在查明当事人行为的同时,要查明相应的领导班子成员应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

  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等在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问题,应当及时将线索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移送,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督办。

  第十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情况,对需要追究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的,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提出启动责任追究的建议,经批准后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通知书》,由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和权限办理,相关部门、单位在办理时应制作责任追究决定书。

  具体负责执行责任追究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在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通知书》后15日内办理;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案件调查处理程序办理。

  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办理责任追究事项的结果应当在办理完毕后15日内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办公室及时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九条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将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二十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线索处置和处理结果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第二十一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追究决定书后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责任追究决定机关应当自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诉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责任追究的情况应纳入领导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或者廉政档案,作为管理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章

  附则

  页脚内容(天津08)19.解二元一次方程组。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党委,包括党委、党组;所称纪委,包括纪委、纪检组。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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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三:天津加强国有企业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ONTHEWAY区域治理探讨国有企业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钟梁摘要:本文首先明确国有企业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企业管理创新,优化企业文化内核。其次,本文分析了目前国有企业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监督措施不到位以及精准监督不到位等。最后,根据经验,提出目前国有企业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对策,包括加强政治监督,突出纪律审查龙头,推动作风建设,夯实两个“两个责任”,加强队伍建设等。关键词:国有企业;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图分类号:D2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595(2020)50-0224-0002少,且大部分是兼职,平时主责主业工作繁重,常常顾此失彼,总体上以应付上级检查为主,用总结报告代替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工作少。国有企业基层单位的纪检部门一般受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双重领导,在这种模式下,纪检机构对下级监督权威性尚可,但是对待平级党组织的一把手监督就显得苍白无力,监督工作报告往往以平级党组织的总结报告基础上改写,形成纸面监督的情况。同时纪检机构对同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更显得缩手缩脚,很难发挥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三、国有企业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对策国有企业基层的纪检机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治标更要治本,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落细。(一)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国有企业基层纪检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握关键环节,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把政治监督融入企业的年度规划,时刻清楚“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更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紧盯“关键少数”。,听其言、观其行、访群众。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执政监督实施方案,并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将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落细。同时要紧盯关键节点,通报典型案例,及时转发上级要求。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节假日“四风”问题进行检查。利用曝光机制,对企业内部案例实时曝光,起到警示震慑作用。督促相关部门紧盯薄弱环节,修订业务招待等制度,对国有企业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是基层单位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有企业基层单位普遍存在监督力量薄弱,监督缺乏权威性、有效性的问题。基层单位监督人员一般情况下偏多种渠道开展警示教育,关键节点及时督促提醒。(二)昂起纪律审查龙头国有企业基层纪检机构既要畅通信访渠道,也要主动作为,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一、国有企业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国有企业基层单位作为价值创造者,必须保持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是国有企业基层单位发展的政治保障和制度优势。首先,国有企业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强调的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方面对于基层领导人员的行权用权加以规范,另一方面对企业经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进行聚焦,保证制度体系健全,防范系统性风险。其次,随着国有企业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不断促进企业商业交往健康透明,促进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促使企业专注技术、服务等核心竞争力的建设。进入新时代,企业的竞争已经是产业链、价值链之间的竞争,党风廉政建设在优化企业商业规则的同时,也促使企业合作时更关注技术、信誉等。最后,国有企业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塑造的是企业文化内核,促进企业文化生态良好发展。基层单位的文化内核是广大职工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文化内核向着正能量方向发展,员工的凝聚力就越强,就更能激发和释放员工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内部良性循环。二、国有企业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对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在国有企业基层单位具体的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部分领导人员仍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大会、小会上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是在实际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仍然将生产经营目标放在第一位,甚至片面地认为对基层单位的过多监督会束缚一线人员的手脚,或者着重强调基层单位的特殊性,摆出“水至清则无鱼”的理论,把“发展要上,纪律要让”的观念固化在经营理念里。部分领导人员对抓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畏难情绪,认为查出问题会打击一线人员的积极性,挫伤团队士气,甚至在纪委办案时进行干预,无原则地保护干部。部分领导人员对一岗双责不落实,在纪委查办案件时甚至帮助涉案人员通风报信、说情。部分领导人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大,无暇顾及党风廉政建设,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摆设。(二)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不到位,单纯搞复制粘贴国有企业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该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将具体措施落实落细,使基层干部行为有规范、办事有准绳。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往往上级机关发布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后,基层单位照搬照抄,单纯地复制粘贴,忽略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美其名曰“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导致最后传达到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措施操作性不强,宏观强而微观弱,只重精神忽略内容。比如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措施,在基层单位往往出现措施不具体、不量化的问题,有些企业甚至上下三级做的措施是一样的,到达最基层单位时,执行起来不知所措,年底往往一个工作总结应付了之。又比如民主生活会制度,基层单位虽然按照支部达标考核的标准坚持做,但是质量不高,查摆的问题年年都一样,年年都整改,时间长了甚至都忘了查摆出哪些问题,最后的整改措施也是缺乏支撑,最后成为自我表扬。(三)精准监督不到位,存在纸上监督情况作者简介:钟梁,生于1988年,硕士研究生,执纪监督主管,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纪检监察。224区域治理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坚持以查办案件为龙头,聚焦权力、资金、资源等关键领域,重点查处采办招投标、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吃里爬外、以权谋私等行为,对心存异志的害群之马绝不手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立案审查终结后,形成审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提出以案促改要求,发挥纪律审查“纠偏”和“遏制”作用。(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国有企业基层纪检机构务必化风成俗,久久为功,让“松口气”“缓口劲”没有市场。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监督检查、审查工作重点,关注党史主题教育中的形式主义,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以“关键少数”为表率,带动“绝大多数”。深化纠治关键岗位“微”腐败问题,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从严处理。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利用曝光机制持续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案例。主动下沉到基层一线调研,深入发现“四风”问题。(四)持续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国有企业基层纪检机构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将责任制摆在首位,明确各(上接第69页)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各级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注重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联动、贯通,同时也要划清界限,明确组织机构每个岗位的职责,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对于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要通过上级要求来不断压实,通过立规范、定制度来强化各级组织中的“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对于被监督单位的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可以明确纪检机构定期约谈制度来监督主要责任人的行权、用权。对于下级纪检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可以通过年度述责述廉来推动责任传导到位。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精细研究部署年度的重点纪检工作,将上级原则性的要求细化。同时要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适时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从思想上破除阻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困惑。(五)深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国有企业基层纪检机构继续做好上级党组织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核查,对暴露出来的漏洞和风险,约谈关键岗位、提出整改意见,推动补齐制度短板。协助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和深化巡视巡察成果。,按照党中央巡视工作规范要求,协助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完善巡察工作配套制度,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精准度。与此同时,环保局应制定相应的实验室标准,使实验室以及实验器具达到实验标准以上。在实践操作中,倘若工作人员发现实验器具有破损情况,应及时上报进行器具更换,以免在实验过程中造成伤亡问题。环保局并为实验室专门制定实验室监察岗位,工作人员每天对实验室的器具进行检查与擦拭,对不规范的实验操作提出建议,保障实验的顺利开展。(三)进一步完善监测质量管理人员在监测过程中,大气环境监测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实验操作,对操作人员的技术要求也较为严苛。建立工作人员的管理体系与管理方式,才能顺利开展大气环境监测工作。在大气环境监测中,要求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过硬,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结合,创造出更大的价值.环保局可对这些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审核考察,规范工作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与专业理论知识。通过考察制度防治工作人员出现惰性,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大气环境的顺利开展,保证监测结果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五、结束语综上所述,为了响应******的号ONTHEWAY(六)夯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国有企业基层的纪检机构要经常性地向被监督单位党委书记专题报告,与党委成员通报分管领域的廉洁风险、深入交换意见。可以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纪检组联席会,提示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要积极指导基层单位纪委查办案件,督促监督责任落实。(七)毫不松懈加强队伍建设国有企业基层纪检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全员培训质效,强化实战练兵,不断增强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建立全方位的督办落实机制,强化各级纪检干部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动态更新完善纪检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推动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不断锤炼坚强党性。严肃查处纪检干部违纪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参考文献[1]张鸣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之我见[J].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2014(01):93-96.[2]徐靖诗.关于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工作建设的思考[J].现代交际,2014(5):41-42.[3]时明珠.浅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导报,2014(6):75.召,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国家以及环保局大力开展大气防治工作,在大气环境手工监测中进行大量的准备工作,从细节开始做起,保障大气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同时环保局针对大气环境手动监测实验开展相应的措施,提高大气环境手动监测的质量。时刻谨记******的口号,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加强我国的环境保护。参考文献[1]刘永丽.基于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的措施研究[J].环境与发展,2020,32(10):147+149.[2]施玉琨,吴锋.关于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的措施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20(24):115-116.[3]张学莲.关于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的措施分析[J].科技风,2020(11):160.[4]黄海波.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的措施分析[J].化工设计通讯,2017(8):200.[5]陈纳,刘盟,陈川.关于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的措施分析[J].低碳世界,2017(8):38-39.[6]黄胜银.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的措施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6(49):151-152.监测过程中,应要求所有参与大气监测项目中的工作人员加强大气手工监测的意识,以科学的标准进行监测。在监测过程中,常常会有许多工作人员凭借自身多年的监测经验在监测过程中进行主观性发挥,从而导致监测过程不够严谨与科学,使监测结果出现偏差。环保局应加强工作人员的监测意识,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以科学的方式进行监测,而不是添加自身的主观色彩。在大气环境实践操作中,要求大家在工作中认真对待每一次监测,并结合大气监测过程中的基本标准与要求,保障大气环境监测成果的准确性。在实践操作中,可对人才进行有意识地培养,使一部分年轻的可造之才参与其中进行人才培养。要求工作人员实践操作与理论相结合,避免产生监测意外的发生。(二)提高实践实验室的标准在大气环境监测过程中,实验的实验室对于大气监测也极其关键,实验室的先进程度往往会影响到大气监测最终结果。在实验室方面,环保局应将实验室进行改善提高实验室的科学性,将一些落后的操作设备进行丢弃,引进先进的实验器具,保障实验的225

  篇四:天津加强国有企业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浅谈新常态下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发展发布时间:2022-11-04T02:53:50.821Z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2年13期7月

  作者:

  师玮[导读]在我国持续发展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十分必要。加强党的建设,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

  师玮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院710065摘要:在我国持续发展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十分必要。加强党的建设,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措施。这是国企能否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本文就从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入手,结合自身工作中的一些实践和探索,分析如何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发展,以供参阅。

  关键词:新常态;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发展

  前言:国企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和支撑力量,也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持续强化国企的廉洁作风,善于运用先进的政治思想和理论来装备职工的思维,激励全体职员切实建立科学信仰,清晰的发展和公司的发展,一起为一个目的而不懈地奋斗,我们要把党所制订的各种政策和政策贯彻下去,推进国企改革和发展。国企党组织必须要通过合适的党风廉政建设方法来增强我党的活力,发挥党组织对国企的指导和领导作用,促使国企在经济衰退的形势下得到竞争力的提升。1Y石油公司研究院基本概况

  研究院作为Y公司直属的一家二级单位,党组织层级较少,只有党委和党支部两个层级。研究院党委下设17个党支部,党员人数392人,占总人数80%。研究院除了承担科研任务以外,还承担繁重的现场技术服务工作,人员分布在省内外、国内外广大地域,所以人员经常处于出差的状态,这也就导致了一些党员无法及时接收到最新的党的政策,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教育情况也很难掌握,这对党组织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热情,开展及时、全面覆盖的宣传教育,也是一项巨大挑战是一项巨大挑战。2新常态Y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问题

  2.1制度建设创新有限

  认识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导致的不良后果还包括制度建设陈旧落后,缺乏足够优化创新。由于思想观念层面上对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Y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满足于既有机制和模式,认为沿着老路子按部就班地前进就万事大吉,没有必要冒着改革失败的风险尝试更多创新创造的办法、模式。或以生产任务繁重为借口,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种会议、活动中派遣非关键岗位、无实权人员“凑数”,而关键岗位和实权人物则以各种借口、理由逃避学习、缺席活动。制度建设创新有限不仅表现在工作形式层面上缺乏新意、陈旧落后,更表现在党风廉政的各项实践工作落后于时代发展的特点、要求,导致反腐败斗争理论脱离实际,出现形式主义、“两层皮”等各种问题。2.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识尚未深入人心

  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以来,许多干部在短期之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均持有冷眼旁观的态度,大多数人认为只要在实施前期阶段参与一下即可,或者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是一股风,没有及时树立和建立廉洁的作风氛围。其次,企业内部的相关领导干部疏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在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时只是简单应付或流于形式,且所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缺乏新颖度,不便于党员干部对其乐于接受和充分吸收,导致企业中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不能充分意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2.3监督力度不足Y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进程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监督力度不足的倾向,主要是个别党员干部对反腐败斗争核心价值认识不到位,仍受到人情关系、趋利避害等不良思想影响。个别基层党员干部或纪检人员唯恐得罪人,以维护内部团结为借口逃避监督、忽视监督。这种缺乏足够监督和警示的状态造成党风廉政建设的质量和效果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3新常态下Y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发展

  3.1要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想要提高Y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立比较系统化的规章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也能够发表自身的建议和意见,这样能够使Y公司工作人员减少决策的失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量。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分配任务,能够提高党风廉政工作的工作效率。因此,Y公司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应该积极开拓完善的党风建设制度,结合工作实践和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体制和内容进行完善,针对不同层面设立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目标,为领导班子成员设立目标任务书,并及时开展科学的培训活动充分提升全体员工的工作能力。同时,党风建设人员应该及时响应公司业的号召,主动积极地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努力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努力挖掘自身的创造潜能。3.2持续深化“三转”,聚力专责监督

  Y公司要理清责任,明确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角色,真正消除“越位”的现象,加强作风建设,查办案件,防止腐败。对纪委负责人进行单独的考评,消除年底考评中被刻意压分的担忧,使纪检监察人员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同时,要不断增强监督的组织性和协调性,强化与审计、巡察等部门的联动。通过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使其形成上下级监督、相辅相成的监督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抓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立即督促整改,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坚持制度的权威,持续整治“四风”,充分运用批评教育、廉政谈话等形式,强化对员工的廉政教育,并对年度廉政风险及时分析研判,制作廉政风险防范清单。做到防患于未然,事先把“笼子”拴牢。要坚持问题导向,各级党委切实落实主体职责和监督责任,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3.3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复合型水平

  新时期Y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环境愈发复杂、变化愈发剧烈。无论是为了应对更加趋于隐蔽性的腐败问题还是为了大幅提高反腐败斗争的综合能力,人才队伍都是具有决定性影响力的关键因素。因此,要做好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还需要强化队伍建设,提升队伍专业化

  水平。

  例如,应积极吸纳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加入纪检队伍阵营,使其成为推动Y公司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队伍整体水平提升的导师;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教育培训机制,采取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等多种形式、措施大幅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纪检队伍的理论知识水平与实践监督技能等;建立跟班学习制度,积极选派骨干配合上级纪委工作和办案,提高了实战本领,有效提升了队伍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3.4构建“不想腐”的廉洁教育机制

  以法治和德治为核心,不断创新廉洁教育方法,改进廉洁教学手段,拓宽廉洁教育途径,做到“常讲、常听、常学、常思”,着力构建“不想腐”的廉政教育机制。首先,常讲。通过理论学习、部门工作会议、演讲比赛等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谈廉洁、论危害、讲得失,促进廉洁教育处处讲、人人讲。其次,常听。以微信公众号、网站和纪律宣传教育月活动为载体,让全体职工始终保持警惕和敬畏的心理,用别人的罪行来告诫党员干部不要贪污腐化,吸取别人的教训,时时提醒自己不要逾越雷池。再者,常学。要坚持以学为本,学以致用。特别是对各种禁令必须严格遵循,绝不违反,自觉维护自己的形象和良好的名声。最后,常思。作为一名党员和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本分和责任,经常反省腐败的危害、腐败的弊端,谨言慎行,洁身自好,一身正气,两袖清风。3.5打造倡廉文化氛围

  增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当务之急是立足于企业目前经营情况的维度,健全党风廉政教育机制,让党员干部可以在廉洁的氛围中开展工作,打造倡廉的优良气氛。企业可采用举办多类型活动的方式增强党风廉政建设。

  例如组织家庭助廉活动,邀请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参观本单位的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了解发生在身边的警示案例;制作“监督执纪”的微视频、微电影,向广大职工征集传承家风、家训、廉洁的优秀作品;举办“清风‘家’话”故事分享会,让干部职工切身感受家风的影响力,进一步扎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定期组织座谈会,教育引导年轻科研骨干人才坚定理想信念,扣好廉洁“第一粒扣子”。

  结束语:

  总而言之,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进行提高和创新,充分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同时,纪检监察人员应该及时吸收总结以往在实施监督执纪工作上所犯的思想错误,突破传统的思想观念,做到真正的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1]刘琳.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9(05):122-123.[2]陈红丽.严把“三个关口”筑牢“三大防线”—新形势下强化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J].杭州(周刊),2019(11):32-33.[3]李东明,徐子臣.新形势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战略思考[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6,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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