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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8篇)

2025-08-23人已围观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8篇)
  篇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意识形态四项机制内容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三、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

  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领导,形成组统领导,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浸入。

  六、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的渠道。

  (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局组每年向上级组织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局组随时向上级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组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市XX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及支部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机关支部委员、各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局组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三、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

  四、定期通报结果。局组每半年在全局系统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四)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局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XX市委印发的《委(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按照市委制定的测评体系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局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

  篇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单位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单位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确保单位内部的宣传和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以下是一个单位意识形态管理制度的示例:

  一、总则

  1.本制度所称意识形态,是指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

  2.本制度旨在规范单位内部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其与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保持一致,维护单位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二、管理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应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遵循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坚持服务大局。意识形态工作应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为单位的发展提供思想保障。

  3.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单位内部存在的思想问题和矛盾,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4.坚持依法管理。意识形态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管理内容

  1.宣传管理。加强对单位内部宣传工作的监管,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要求。

  2.文化活动管理。规范单位内部文化活动,防止不良文化的影响和渗透。

  3.舆情应对。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意识形态的舆情问题。

  4.队伍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5.制度建设。完善意识形态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将工作成效纳入单位整体绩效考核体系。

  3.对违反意识形态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意识形态工作的合力。

  5.加强对单位内部人员的意识形态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思想认识水平和政治觉悟。

  6.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7.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8.加强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树立单位的良好形象,增强影响力。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单位党委负责解释。

  2.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篇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意见

  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意见

  一、背景说明

  意识形态责任制是党对党员、干部和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是保证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的重要制度安排。当前,我党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总体要求

  1.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基本方略,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调查研究,提高政策研究水平,提供科学指导。

  2.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三、具体措施

  1.健全党委(党组)领导下的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要统一思想,明确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2.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培训。党员干部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力量,应通过定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和专题研讨会等形式,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意识形态斗争能力,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感。

  3.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媒体

  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管理等工作,深入开展舆论引导活动,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认同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机制,及时纠正错误观点和言论,维护党的意识形态安全。

  4.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评估和考核。定期开展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评估,对各级党委(党组)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考核体系,作为评价指标之一,加大考核力度,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和权力,依法保障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顺利开展。

  2.增加财力保障。加大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财力支持,确保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正常运转。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养,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阶段

  将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实施分为三个阶段,即启动阶段、推进阶段和巩固阶段。在启动阶段,建立健全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框架,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目标;在推进阶段,加强工作力度,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巩固阶段,加强监督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责任制度。

  六、落实措施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责任制的顺利落实。同时,要加大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和党员对责任制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共识,确保责任制的有效运行。

  七、工作目标

  通过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实施,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八、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是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关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重要指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确保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始终站在党和人民大局的高度上思考和行动。

  九、要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素养、广泛的知识储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重点培养培养具有媒体运营、政策分析、调查研究等专业背景的人才。同时,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加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科学研究。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

  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和科学的方法论。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国内外形势,研究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出科学的对策和解决办法。并要加强对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监测评估,及时了解工作的情况和问题,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十一、要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舆论引导。舆论引导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对于塑造社会思潮、引导舆论导向具有重要影响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对重大舆论事件的引导,及时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认同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同时,要积极推动创新舆论引导方式和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提高舆论引导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十二、要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是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手段。各级党委(党组)要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和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十三、要加强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舆论监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保持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性和纯正性。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舆论监督,坚决纠正和制止错误观点和言论的传播,维护党的意识形态安全。

  十四、要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法治建设。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需要依法进行,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制度,规范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合法、规范和有序进行。

  十五、要加强与其他工作的协调和配合。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基础性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密切相关,必须与党的各项工作相互配合和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共同进步。

  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过程中,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工作的创新和提高。要坚持依法依规,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要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确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开放性原则,加强党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通过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将始终在正确方向上前进,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全党同志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取得圆满成功。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1)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的定期汇报机制

  各车间要按季度进行思想工作汇报,各部门要把思想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议和工作汇报的重要组成部份。

  (2)思想场域的分析与判断机制

  成立了以村委会书记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领域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每一年进行4项以上的特别研究和判断。全面分析全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掌控全村思想场形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初期征象和偏向性。

  (3)建立思想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对重大决策、政策、改革措施、施工项目和公共秩序相干的活动与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干,系统的调查,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价应进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舆论风险对应策略和计划制定之前,制定实现或审查。

  (4)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机制

  (5)意识形态通报机制

  每一年在党员干部会议上报告1次或两次思想领域的情况;及时汇报全村思想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

  (7)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培训机制

  应当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党组学习小组的重要内容培训党员和干部,从事思想工作的人员应当积极选择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干培训。

  (8)思想政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思想工作组织每一年都要进行1次专题检查,检查结果要报升旗委员会宣扬部和网络信息部。党组书记对思想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9)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党员干部有关措施规定的15项问责事项中,如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告诫和谈话;情节较严重的,予以通报。责令公然复查或公然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辞职或责令辞职、撤职、降级或开除。上述问责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能够同时使用。

  2、建立思想岗位管理制度

  进1步落实分管、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和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切实避免邪教渗透思想领域。

  (1)新闻舆论立场

  (2)网络的位置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为进1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1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乎识形态领域的指点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

  聚全部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气力,推动医院发展都具有10分重要的意义。

  第2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各党总支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1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扬部组织调和,相干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3条成立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第4条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支部对本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是第1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队伍、抓导向。重要工作要亲身部署、亲身过问、亲身处置。

  第5条各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6条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唆使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要院情民意中的偏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保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7条各支部每季度最少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院党委汇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1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1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8条宣扬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掌控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与主导权,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10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中。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态、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保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展开思想舆论宣扬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101条院纪委要切实实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展开情况纳入履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党委组织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赏罚的重要根据。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1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身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身抓。

  3、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一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干内容的学习很多于1次。

  4、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1领导,构成党组统1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调和、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5、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乎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1、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属党支部书记为第1责任人,对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落实。

  3、遇到成心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支部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4、党组成员及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1、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柳城县环境保护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负,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担负,成员由局党支部副书记、各股室负责人担负。

  2、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1次,原则上安排在每一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3、党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很多于2次。

  4、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意识形态工作信息》情势编发舆情专报公然在党员活动室。

  5、定期通报结果。局党组每一年在全局系统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支部每一年每个月的党员活动日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局党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2、检查考核每一年最少1次,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兼顾安排部署。

  3、检查考核内容为中共柳城县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依照县委制定的测评体系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4、检查考核结束后要构成书面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5、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情势、互通情报、交换经验,实现信息同享。

  2、成立联席会议调和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负,成员由局办公室、党支部、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3、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综合调和工作。

  2.局党支部应当在局党组的统1领导下,实行好指点、组织、调和、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局党组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履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

  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毛病偏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动,要严肃追究相干责任人责任。

  4.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整体评价及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和赏罚的重要根据。

  5、联席会议平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篇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制度

  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和正确导向的制度安排。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明确党委(党组)负责全面领导意识形态工作,依法定位、明确职责,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2.组织机构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推动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落实。

  3.人员配备责任制:组织专门的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确保专业性和专业化水平,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4.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审查制度,对涉及意识形态的重要文件、重要人事任免、重要会议决策等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5.考核评估责任制:制定考核评估制度,对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上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不力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调整。

  6.宣传引导责任制: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引导责任,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正确的思想方向,增强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导力。

  7.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定期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方向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篇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意识形态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意识形态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是指一种用于监督和评估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指导意义。通过建立和实施这样的制度,可以促进党的意识形态建设,确保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障党的舆论导向和舆论制高点。

  首先,意识形态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要生动。这一制度应当具有鲜明的针对性,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问题。通过形象生动的表述和具体的实施措施,激励干部职工主动投身到意识形态工作中,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其次,意识形态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要全面。这一制度应当突出全面性,涵盖党内文化建设、思想教育、宣传舆论、网络意识形态、外宣等各个方面。通过对各级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责任和担当的全面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覆盖和全面推进。

  再次,意识形态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要有指导意义。这一制度要明确目标和要求,提供具体的考核指标和标准。通过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执行中央精神的情况、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的质量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为党员干部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和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建立意识形态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更是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入推进的需要。通过这一制度的有效运行,可以推动党的意识形态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更好

  地凝聚共识、引领舆论,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和党的事业的长期发展。作为党的干部和同志,我们要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的学习和了解,以此为动力,积极投身意识形态工作,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制定并落实方案如下: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1.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和协调整改工作。

  2.抽调专业人员加入小组,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意见。

  3.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确保各部门、单位之间信息畅通和协调配合。

  二、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

  1.以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结果为依据,明确整改目标,并制定详细的整改任务书。

  2.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整改优先级和重点领域,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时间表。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1.建立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2.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制,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1.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进展

  情况。

  2.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五、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

  1.建立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监测评估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自评和互评。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效果的实现。

  六、加强督导和考核工作

  1.设立专门的督导组,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督促。

  2.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评定。

  以上是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方案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篇八: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意识形态责任制

  考核要求

  意识形态责任制是指在组织或社会中明确规定对于成员的意识形态言行进行约束和管理的制度。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考核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忠诚度:成员应忠诚于组织或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服从组织或社会的决策和安排,不得推销或传播与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意识形态观点。

  2.见义勇为:成员应积极支持和维护组织或社会的意识形态,敢于批评和揭露意识形态上的问题,勇于为维护正确的意识形态而奋斗。

  3.智慧创新:成员应具备鉴别和辨析不同意识形态观点的能力,能够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创新思维提出对组织或社会意识形态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法律遵从: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意识形态言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保证自己的言行符合道德和伦理规范。

  5.团队合作:成员应积极参与组织或社会的意识形态建设工作,与团队成员合作,共同推动组织或社会的意识形态发展。

  总的来说,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考核要求是要求成员认同、遵守和维护组织或社会的意识形态,并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行为和言论约束。同时,要求成员具备辨别和判断意识形态的能力,并能够积极参与意识形态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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